王培雨[1](2020)在《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对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研究是基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人口流动速度日益加快、城市化差距逐渐缩小、长三角地区进入深度同城化时代、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等背景上进行的。研究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对于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促进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良好发展及区域内人才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奠定基础、提供一种新的全国统筹思路。文章以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为研究对象,以公共产品理论、公平与效率理论、收入再分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利用GM(1,1)灰色预测法、年龄移算法、基金精算等方法结合人口存活率等数据,对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开展研究。第一,进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理论分析,对研究对象进行界定,分析理论支撑;第二,从主要动因和制约因素两方面以及政策支持等五个方面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分别开展了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第三,梳理长三角各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为定量分析奠定基础;第四,采用人口年龄移算法、GM(1,1)灰色预测法结合人口存活率对未来50年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口分布情况进行预测;第五,利用分年龄性别的人口预测结果以长三角三省一市政策实施情况为基础建立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函数模型和基金支出函数模型,对未来50年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测算;第六,在已有的测算及研究基础上进行区域统筹方案设计,计算区域统筹后基金变化情况;最后,针对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提出对策与建议。研究发现长三角三省一市在未来均出现了退休人数快速上升,在职人数逐年下降,在职人数与退休人数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的情况。其中上海市在2063年开始出现在职人数小于退休人数的情况。因此长三角三省一市未来50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不容乐观,基金收入虽每年都呈现增长趋势,但基金支出的增幅大大超过了基金收入的增幅,累计结余量增长速度逐渐下降。以文章未来50年人口分布预测和基金收支状况的定量测算结果为基础,首先设计了16%、14%和12%三种单位缴费率方案对长三角区域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进行统一,然后设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计发方案使得各省养老金计发方法得以统一,并对“统筹中人”待遇下降部分进行补贴,对于实行区域统筹后产生的基金缺口由各省政府进行兜底。为明确各省政府财政补贴比例和责任,设计了三种省级财政配比方案。根据不同的区域统筹方案,计算长三角区域统筹基金的变化情况,提出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的对策与建议,以提升人才流动的合理性与便捷性,促进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薛麒译[2](2020)在《“三支柱”视域下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经营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正在加速进入深度老龄化时代,应对老龄化的“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不断深化。依托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融市场逐步发展起来。中国的养老金融市场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然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却相对不足,养老金融市场供需错配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养老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作为养老金融产品的供给主体,其经营策略对养老金融市场有着重要影响。深入研究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经营策略,对于加快养老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推进“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聚焦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经营策略,运用福利经济学相关理论和生命周期理论,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五个维度展开研究:第一,对养老金融、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经营策略等概念进行了深度阐释,提出了理论分析框架。第二,系统分析“第三支柱”制度下我国养老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商业银行在养老金融市场中的运行状况以及存在问题。第三,从理论上分析了金融知识水平、投资经验以对养老金融市场需求意愿及养老金融产品选择的影响,以上海为例建立灰色模型预测上海地区老龄化的趋势,建立系统动力学模型预测基于“第三支柱”的养老金融市场规模。第四,基于实证调研,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收集老年人的金融需求信息,用Probit回归模型分析金融知识水平和投资经验对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意愿的影响。第五,以上海为例,调研了发达地区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的经营状况,同时,分析了典型国家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产业的经营发展之路,借鉴了国外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经营成功经验,探究并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市场发展战略路径,以及完善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经营策略的行动方案。论文研究获得以下结论:第一,中国养老金融服务潜在市场需求巨大,但是养老金融服务市场需求意愿存在多元影响因素,养老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供需匹配度低,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养老金融市场的发展。第二,中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的经营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即使在全国金融最发达的城市上海,金融机构对养老金融产品开发力度不足,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经营策略。第三,推动中国养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亟需加强政府对养老金融市场的政策引导,强化养老金融市场监管,提高老年人的金融素养,促进商业银行改善经验策略,设计出更具针对性,满足市场需求的养老金融产品。
胡菁兰[3](2020)在《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及其借鉴》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的教师养老金制度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教师养老金制度,有利于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养老保险的稳定器作用。当前,我国教师养老金制度存在诸多变化与缺陷,如“双轨制”的结束、职业年金的初步发展、基金投资、法律建设等,都有待进一步改进。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具有自身特色,在立法、管理、监督、基金运营、平台建设等方面都颇有成效,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教师养老金制度。因此,论文深入研究了纽约市的教师养老金制度,了解其管理制度和运行效果,通过比较纽约市和上海市教师养老金制度的异同,为我国教师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寻找可借鉴的经验。目前我国教师养老金制度遵循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被纳入公职人员养老金计划中,但是又有着专属于教师的退休系统。基于此,论文主要运用文献收集和比较研究方法,来研究和探讨纽约市的教师养老金制度。首先,简要介绍纽约市公职人员的养老金制度,接着详细阐述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从主要特点、形成原因、运行模式几方面,总结基本做法,评价其实施成效与面对的挑战;然后,概述上海市公立学校教师的养老金制度,在职业年金、投资运营风险、基金平衡、法律政策和信息发布几个方面对纽约市和上海市进行比较。最后,通过对两地教师养老金制度的对比分析,思考未来完善上海市教师养老金制度的对策建议。论文对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根据纽约市的做法和启示,为改进我国上海市教师养老金制度提出几点建议:建立专属于教师的养老金制度,量身定制体现教师职业特征;注重发展职业年金,在投资操作、运营预算和配套税收政策几方面做出努力;采取渐进式改革来逐步实现基金平衡和财务的可持续发展,坚持精算平衡原则,合理划定政府财政责任;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合理设置分权架构,建立健全监督和审查机制;加强养老金信息公开,建立教师退休制度网络平台,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魏梦娟[4](2020)在《上海市企业职工延迟退休激励机制研究》文中认为上海市积极尝试制定并实施了“柔性延迟申领养老金”的政策,但由于缺少具体的激励措施,响应该政策的企业职工人数较少。渐进式延迟退休构想未受到公众的普遍信任,顺利推行延迟退休改革的关键是建立内在激励机制。论文将研究对象聚焦于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且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的上海市企业职工,以内容型激励理论、过程型激励理论和行为改造型激励理论为分析框架,运用深度访谈、保险精算、案例分析等方法,从政策受众群体利益诉求、月基本养老金测算、企业职工不同退休决策下月收入的变化、完善企业职工激励机制的措施等四个方面,分析企业职工退休决策背后的行为动机,剖析延迟退休改革受到阻力的深层原因。首先,在梳理上海市延迟退休改革制度供给现状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层次理论与双因素理论设计访谈提纲,分析政策受众群体的利益诉求点。其次,构建月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调整额的测量方法,分析影响企业职工月基本养老金收入的参数。再次,通过企业职工工作退休相关参数的设置,分析法定退休、延迟退休、隐性退休对企业职工退休后月收入的影响。最后,在上述分析与典型国家延迟退休改革激励措施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企业职工较为关注延迟退休是否能为自身带来退休后收入的增加,而企业较为关注延迟退休是否会提高用人成本。第二,当企业职工退休后,月养老金收入的增加只与统一调整额有关。第三,在同一养老保险待遇给付年度,存在延迟退休企业职工养老金收入低于法定退休企业职工的情况;隐性退休企业职工同时获得工资性收入和养老金收入,阻碍了延迟退休改革的推行。在推进上海市企业职工延迟退休改革时,应分别针对企业职工利益诉求、企业职工不同退休决策背后的行为动机、企业用工行为设置多方位相关激励措施,使得企业职工愿意申请延迟退休,企业愿意继续雇佣延迟退休的职工,减少延迟退休改革实施时的阻力。
冉立[5](2019)在《我国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优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医疗技术的提高,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构建完善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也是一个社会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正在逐渐形成。其中,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成为全世界覆盖人数最大的社会保险制度。第二层次的企业(职业)年金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正处于不断完善阶段。第三层次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相对滞后。但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三个层次发展存在失衡现象,其体现为:第一层次发展迅速,承担了几乎全部养老责任,且近年来出现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下降、政府补贴力度加大等问题;第二层次企业(职业)年金覆盖面仍然不广,且规模扩张乏力;第三层次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未在全国范围内落地,影响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在此背景下,为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我国对商业养老保险进行了长期探索,新的政策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为期一年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潜力巨大,它不仅是养老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也是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压力、为退休者提供充足经济生活来源的有效途径。从国际经验上看,开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即把商业养老保险与优惠政策相结合,已是推动第三层次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必然选择,其中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通过优惠政策推动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充分发挥优惠政策对参保人的激励作用,从而提高退休者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以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本文选取上海市有关数据为研究样本,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为研究对象,在维持政策公平性的基础上,考虑不同收入水平、性别、年龄群体的差异性,对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进行差异化优化设想,以期为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推广提出建议。本文首先对相关理论予以明确,奠定理论基础。接着,以国际私人养老金计划优惠政策的分析入手,得出国际借鉴经验和启示。然后,通过构建保险精算模型,对上海市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和税收效应进行分析,测算不同收入水平、年龄、性别的替代率水平,并对替代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其次,通过国际经验和实证结果对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提出设想,并对设想予以可行性评估。最后,得出结论并提出建议。全文一共六章,以下分别介绍各章节的主要内容。第一章导论。本章首先梳理了研究背景与意义,在人口老龄化、中国经济发展现状以及养老保障体系现状的背景下,指出发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必然性和重要性。然后,通过梳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选择替代率为研究的基础,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差异化设计为切入点。最后明晰了全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和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章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理论分析。此部分是对跟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联系密切的生命周期理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理论、税收效应和税收优惠模式理论以及优惠政策的公平性理论进行阐述。指出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商业养老保险的一种,是在个人整个生命周期合理安排财富以及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另外,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与税收效应、税收优惠模式以及政策的公平性息息相关。第三章国内外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概况。本章通过梳理国外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发现国外发达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虽存在差异,但对我国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仍具有借鉴意义。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采用最为广泛的税收模式是EET模式,即缴费阶段将比例扣除与限额扣除相结合,投资阶段免收个人所得税,领取阶段对部分养老金征税。EET税收模式能减轻参保人税收负担,刺激社会公众的投保积极性,使公众获得更为充足的养老保障。另外,国外经验表明,针对高年龄群体、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设计差异化的优惠政策不仅能提高私人养老金计划的覆盖面,还能体现制度的公平性。第四章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政策预期效果的实证分析。本章通过建立保险精算模型,分析上海市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实施效果,测算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和税收效应,探索替代率与个税起征点、收入水平、税优比例与税优限额、投资收益率等之间的关系。测算结果显示,首先,现行试点政策下参保人的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因收入水平、年龄、性别和投资收益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税收优惠政策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税收效应最大,对高收入群体的吸引力相对不足。其次,税收优惠政策对男性参保人的税收效应大于女性,女性由于退休年龄较小,平均预期寿命较大而使得在当前政策下保障不充分。再次,税优限额在每月1000-1200元时该政策实施带来的税收成本在政府的可承受范围内,当税优限额超过1500元时政府的财政收入波动幅度大。最后,投资收益率对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率越高,参保人收获的利益越大,因此政府在监督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保持安全性的前提下,也可以适当放松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以提高投资收益。第五章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优化设计及其可行性研究。本部分的核心思路是根据国外经验和国内实际情况提出覆盖面更广、更具公平性的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设想,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两部分,并对该设想从政府、保险公司以及参保人三个方面进行可行性评估。得出结论如下:将税优比例与税优限额根据通货膨胀率进行动态调整,针对高年龄群体提高税收优惠力度,对低收入群体进行政府补贴的差异化设想不仅能体现公平性,而且具有政府、保险公司以及参保人层面的可行性。基于参保人层面,优惠政策能使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和个人福利水平增加。基于保险公司层面,优惠政策能带来保费收入的增长,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甚至整个保险行业的稳健发展。基于政府层面,在个人所得税损失、政府补贴支出和企业所得税补偿的共同作用下,政府的财政损失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在3%以内,对政府的影响有限。第六章本文的结论与建议。本章内容为研究结论以及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推广的建议。结论包括:第一,从理论层面来看,出台具有社会公平性的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十分必要。第二,从上海市实证结果来看,试点政策下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较低,根据国际经验和实证结果,动态调整税优比例与税优限额、对于低收入群体提供政府补贴、对高年龄段群体提高税优限额的设想能达到提高替代率的效果。从测算结果来看,在税收优惠政策设想下,25-50岁男性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约为10.00%,25-45岁女性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约为7.52%,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水平有所提升,且基本接近目标替代率10%。在政府补贴政策设想下,25-50岁男性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为9.32%,25-45岁女性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为8.54%,非常接近目标替代率。第三,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设想具有政府、参保人以及保险公司三个层面的可行性。之后,本部分结合国外经验和启示以及实证分析结论,提出对税优比例与税优限额进行动态调整、对优惠政策在不同年龄、收入水平之间进行差异化设计等建议。文章可能的创新点包括:第一,在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模型进行改进,建立较完整的保险精算模型,利用上海市的实证数据,对试点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第二,从政策的公平性出发,结合国外经验和实证结果,对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进行差异化设想和可行性分析。提出税收优惠政策与政府补贴政策相结合的优惠政策优化设想,以期提高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和优惠力度。但是考虑到数据的时滞性、模型的非完美性等,本文的研究仍存在不足。就我国目前的国情而言,发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刻不容缓,为促进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实行的优惠政策,应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制定适宜的政策。另外,应合理制定税收优惠额度,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的优惠政策,对弱势群体给予政府补贴或提高税优额度。其次,提高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投资收益率,加强税收监管。最后,应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以推进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落地实行。
祝炳麟[6](2019)在《试点政策下税延型养老保险个人收益研究 ——以上海市为例测算》文中研究表明有关数据表明我国总人口数的10.85%以上是老龄人口,已经成为老龄化社会,并且社会老龄化程度有不断加深的趋势。与此同时,我国养老体系呈现发展极不平衡的特征,其中第一支柱一家独大,第二、三支柱发展极度欠缺。近年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有不断降低的趋势,一方面民众养老保障程度降低,另一方面政府财政压力不断加大,因此加快建设养老保障第二、三支柱是紧迫的任务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加强民众养老观念的教育,改变既有“养老靠国家”的观念,明确国家在养老体系中的地位是基础性的,个人也需要为自己未来养老作出合理的安排;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充分调动民众参与个人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国际经验表明税收调节是促进第二、三支柱发展的有效手段,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则是其在第三支柱中的重要表现形式。税延型养老保险通过延迟纳税、税收减免等手段来调动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在美国、德国等国家已充分发挥出其实际作用。我国关于税延型养老保险的探索已持续十几年之久,期间有过多次尝试但都无疾而终,直至2018年相关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才真正落地实施。理论上,税延型养老保险有利于引导民众参与个人养老保险,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举措。而实践中,由于个人特点不同,我国试点政策中的相关规定对不同人群的效果如何及后续如何优化等问题则需进一步研究。本文从税延型养老保险基本理论出发,首先整理并分析养老保险税收模式选择和国外典型税延型养老保险案例,阐述我国试点政策具体内容并与国外典型案例作对比,分析我国试点政策与国外案例的不同和需要借鉴之处,同时以试点政策为基础,从理论上分析其对个人收益的影响。其次运用精算技术建立模型,详细测算典型个人、分行业个人参保税延型养老保险后的个人收益,并从投保人年龄、工资收入、未来工资增长率等方面研究试点政策下各因素对个人收益的影响。随后根据试点政策和社会现状提出配合税延型养老保险低收入补贴政策应该如何确定补贴方式和补贴额度,并测算出适合现阶段的补贴方式和建议补贴额。最后通过对上述研究内容的总结提出结论和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框架,本文的主要内容可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绪论。这一部分详细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并以此为基础说明本文的研究意义,梳理并说明了国内外关于税延型养老保险的研究内容。同时对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创新与不足进行说明。第二章税延型养老保险理论。本部分是文章整体的理论基础,首先阐述了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基本概念。然后以一个简单示例比较并分析了养老保险各种税收模式,指出EET模式优于以往TTE(TEE)模式,是一种有效吸引个人参与养老保险的税收模式。随后分别介绍美国和德国采用的税延型养老保险模式,提出美国模式的优点在于根据人群收入、已有保障程度等因素实行有差别的税收优惠;而德国模式的优点在于使用直接补贴和税收优惠两种优惠方式自由选择。接下来介绍我国税延型养老保险的发展历史和现行试点政策,并将试点政策与上述两国政策进行对比,指出我国试点政策后续也需要实行有区别的优惠和直接补贴的做法。最后,说明投保税延型养老保险后个人收益的概念并从理论上讨论我国试点政策下不同特点个人收益的情况。第三章试点政策下个人收益测算。这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之一。本章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模型测算不同个人的收益,因此先对模型测算中可能用到的参数进行假设。而后以期望税收差额现值和首年替代率作为考察指标,根据现实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条款建立精算模型,给出测算方法。接下来以上海市数据为基础,分别对以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收入、不同年龄、不同工资增长率的典型个人和以行业平均工资为收入的分行业个人进行收益测算。得出结论为:典型个人中某些年龄较大或工资增长率较低的人投保税延型养老保险可能面临税收负优惠;女性无论从税收差额角度还是替代率角度来看,其收益都低于男性;分行业个人在30岁、达到平均工资水平时投保则大部分人可以获得税收优惠收益,但总体替代率不高,如考虑年龄差别和具体收入差别后则税延型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大大缩小。最后选取影响个人收益的因素中最重要的工资收入、投保年龄、工资增长率和产品组合这四个因素,分别设定不同情景对这四个因素与个人收益两个指标直接的关系进行测算分析,并测算得到某些特定情况下个人收益情况。结果显示,各因素对个人收益的影响不尽相同且敏感性程度变化不一,个人应在充分考虑自身特点后投保,而试点政策有覆盖群体不足和保障程度较低的问题存在。第四章低收入补贴测算。这也是本文的重点之一,是在上一章提出问题的基础上给出改进方法和建议。首先对低收入人群进行定义,将收入在上海市最低收入以上而低于个税起征点的人群定义为低收入人群。其次说明补贴方法应该从补贴原则、补贴模式和税收方法三个方面考虑后综合确定。其中补贴原则包括公平性原则和保障性原则,是补贴方法确定的基础。补贴模式是补贴发放的具体模式,如一次性定额补贴、按工资比例分年补贴、固定额度分年补贴等。税收方法是与税延型养老保险政策相结合的概念,本文提出了补贴+收税和补贴+不收税两种方法。随后以上述补贴原则为基础,分别测算了几种补贴方法的效果。指出按工资比例分次补贴和固定额度分次补贴两种补贴模式的实际效果基本相同;公平性原则下可以用相对较小的成本达到补贴的目的,且补贴+不收税方法有更好的效果,但其与税延型养老保险政策不连贯;保障性原则需要较大的补贴投入,且适用个人年龄越大投入越大,两种税收方法对个人收益影响相同,但补贴额不同。最后结合现状给出现阶段应该以公平性原则为基础采用补贴+收税方法进行补贴,使用按工资比例分次补贴模式时应采用年补贴1.5%的建议。第五章结论与建议。本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政策适用范围有限、保障程度有待提高但政策意义较大的结论。对个人投保税延型养老保险给出指导意见并建议政府后续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监管、完善立法。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在于结合现行试点政策和新个税法案对个人投保税延型养老保险后个人收益进行测算,并进一步分析了当前试点政策下个人特点对收益的影响。同时在测算分析得出试点政策适用人群有限,特别是其排除了低收入人群的问题后,提出确定低收入补贴的补贴方法的思路,并在实际测算分析后给出适合现阶段的补贴方法和额度。
刘艳[7](2014)在《“综保”转“城保”过程中农民工社保权益缺损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1年上海市取消综合保险,将外来从业人员统一纳入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这种近似“一元化”的转轨方式,并不是建立在农民工有效需求和城乡二元结构消失的基础上,而是为了回应中央新法的出台。因此,“综保”转“城保”只是下级政府接收上级制度信号的一种方式。这种行政强制下的制度规定与实现能力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形成差距,从而政策宣示的“美好前景”也只能是海市蜃楼。并且,在制度转轨过程中,所涉及的制度之间的衔接、转轨前积累的社保权益、参保年限、参保意愿和能力、参保收益等都没有合理的处理办法。因此,“综保”转“城保”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带来了挑战。本文首先根据转轨对象重新定义农民工的内涵,特别限制研究对象一定要有正式劳动合同。继而开展关于“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效需求”的问卷调查。通过统计分析表明转入到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农民工参保意愿和能力之间存在着矛盾,参保意愿程度呈现层次化,保险项目存在差别化。同时,转轨制度给一大部分农民工带来了感性上的损失。带来这种损失感的主要因素是缴费率高,收益不确定,参保年限过长,农民工一些个体特征等。为了证实这种损失,笔者以退休当年养老金替代率为目标变量,从社会保障精算角度进行测算。通过三种保障模式的比较得出,制度转轨因为缴费年限的限制,导致大龄农民工退休后无法享受到社保收益,其他一部分农民工养老金替代率也因此呈现出较低的水平。当损失切实存在的时候,继而开始损失的补偿。本文通过年限折算和补缴费用两种方式进行测算。
王宇熹,汪泓,陈群民,肖峻[8](2012)在《上海养老保险改革的系统动力学仿真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利用上海人口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及历年统计年鉴数据,将人口精算学和系统动力学模型通过Vensim表函数有机结合,实验模拟了6种情景的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在对养老基金收支及缺口预测结果曲线趋势分析基础上发现,"镇保"、"综保"并入"城保"的政策将会对上海原有养老保险系统产生较大正面影响,但同时也为未来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2040年左右基金将面临退休潮和支付跃升,75%的政策强度应为最佳政策选择.
廖勇诚[9](2012)在《个人年金保险发展的宏观经济影响因素分析—台湾地区经验及对中国大陆的借鉴》文中指出中国大陆老龄人口数高达1.2亿,人口老龄化冲击与养老保障将成为中国大陆一大挑战;尤其中国大陆民众所得有限,难以面对人口老龄化之冲击。处于未富先老阶段下,可预见中国大陆民众对于具有退休养老保障功能之个人年金保险商品需求必日益殷切。所幸中国保监会已于2011年5月5日公布变额年金保险之试点办法,开启了年金保险新纪元。然而中国大陆目前仍十分缺乏变额年金保险或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之发展经验与实证研究。本研究发现美国、日本、英国与台湾地区之个人年金保险商品种类齐全而且个人年金保险保费规模高,颇受社会大众青睐;也可以发觉个人寿险商品或企业年金保险难以取代个人年金保险商品。再者,本研究以2003~2010年度之月保费数据,透过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研究台湾地区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与变额年金保险初年度保费收入发展之宏观经济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保费、变额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变量间,确实存在共整合关系,而且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保费、变额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变量间之长期均衡关系或短期互动关系,存在许多相同点与差异点。本研究将有助于两岸保险主管机关或寿险业者,拟定年金保险监理规范或业务发展之参酌。本文共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主要提出选题背景、文献回顾与研究方法,第二章则探讨个人年金保险需求之理论基础与论述个人年金保险商品对于国家之正面功能。第三章针对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之商品特质与规范进行研究,以便于中国大陆的产官学界更进一步了解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之发展背景与经验。第四章针对美国、日本、英国与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商品之保费趋势与发展概况研究,可进一步供中国大陆年金保险发展的借鉴。第五章内容为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变量间之实证研究。长期均衡关系方面,本研究发现存款余额与变额年金保险保费或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保费皆呈现正向关系。此外,股价指数与变额年金保险保费呈现正向关系;但与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保费呈现负向关系。另外,通货膨胀率、定存利率与汇率,与变额年金保险保费呈现负向关系;但与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保费呈现正向关系。短期互动关系方面,本研究发现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保费成长率与各宏观经济变量之短期互动关系间,主要呈现正向关系;但变额年金保险保费成长率与各宏观经济变量之短期互动关系间,主要呈现负向关系。第六章则进一步针对两岸的年金保险商品特质与规范现况进一步比较分析,并进一步依据台湾经验与主要国家经验,提出对于中国大陆个人年金保险发展之借鉴与建议。
何晖[10](2012)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与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09年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机遇期。随着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作为全国9亿农民老年生活基本保障的新农保制度在“十二五”期间将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当前,《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只是规定了新农保制度的运行模式、基本原则等框架性内容,具体实施仍需结合各地省情、县情予以进一步开展和完善。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新农保制度在试点过程中面临着制度设计不完善、制度运行存在地区差异、制度实施受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因素影响以及制度对外部环境造成不确定性的影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很有可能导致新农保活动在预期目标上的偏离。因此,作为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协调发展重大战略的新农保制度,随着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必将面临着如何评价效果、提高效率,识别风险、防范未然、消除不稳定性、实现预期效果等诸多问题。新农保风险是指在特定条件和境况下,由于无法准确预见的因素,导致新农保活动与绩效和预期目标之间发生的负偏离及相应损失。由于处于制度实施的初期,人们大多普遍关注新农保制度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或忽略其存在的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风险意识相对薄弱。本研究的总体目标就是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识别,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预测相结合、合理性与现实性分析相结合、理论概括与对策研究相结合等方法对其中关键风险因素进行识别、筛选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新农保风险防范策略。本文的内容框架除了绪论和结论展望外,主要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新农保制度及其风险管理内涵的基本界定。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变迁为切入点,在介绍新农保制度建立的条件、制度内容及特点的基础上,对新农保风险的概念进行界定,厘清新农保风险的要素及其发生的可测性、不可测性,风险补偿或给付的连续性、有限性,以及风险防范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等一系列特点,探寻新农保风险管理的内涵、目标及意义,以此为支撑,构建“全面识别—关键因素筛选—评估评价—规避防范”新农保风险管理程序,奠定后续研究框架。第二部分是对新农保风险因素识别理论探讨。在梳理一般的风险识别的基本理论、常用方法和识别过程的基础上,主要分析了新农保风险识别的目标、原则及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新农保风险测度的标准,将新农保“保基本”、“有弹性”、“广覆盖”、“多层次”和“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转化为新农保风险测度和评价的标准。确立新农保风险管理的期望值,为新农保风险识别和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第三部分是对新农保风险因素的全面识别及其关键风险的筛选。通过剖析新农保风险生成的前因性及内、外部机理,阐释新农保风险形成环节及传导机制,在此基础上明确新农保风险识别的具体流程,重点探讨新农保内生风险、外生风险以及外部效应风险等,按照新农保活动的“制度设计——制度运行”过程对新农保风险系统进行全面识别。在此基础上,通过AHP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德尔菲专家咨询法,对新农保风险系统的风险因素进行权重赋值,筛选出新农保关键风险。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是对新农保关键风险因素的实证评估。以新农保试点县为实证分析对象,重点考察湖北省宜都等26个县的新农保运行状况,建立调查数据库,从新农保的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的财务可持续两方面进行关键风险因素确认。其中,第四部分是新农保制度设计风险的评估。根据新农保制度设计要求,以“保基本”为标准,通过构建数学模型、保险精算及生成农村居民国民生命表,对新农保养老金替代率风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以及制度碎片化与衔接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第五部分则对制度运行中的财务可持续风险进行了评估,具体以湖北省的国家新农保试点、非试点地区为样本,通过运用问卷调查、政策仿真等工具,结合logistic分析,分别对新农保财政风险、集体筹资风险和个人筹资风险进行实证研究。第六部分是在以上风险识别及确认的基础上探讨新农保风险防范具体策略。遵循新农保风险防范的一定目标和原则,有针对性对新农保关键风险的防范对策进行了重点探讨。其中,制度设计风险防范策略包括设计“统一比率计发+分层补贴差额”的待遇计发方案稳定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完善精算制度科学制定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统中有分实现制度从碎片化走向大一统;新农保财务可持续风险防范策略主要包括建立“阶梯式”财政分级补贴机制,因地制宜明确集体筹资责任以及完善个人参保激励机制等。此外,新农保风险的防范策略还包括创新保险基金管理方式、化解待遇给付风险、优化新农保运行外部环境等。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国内相关研究 |
| 1.2.2 国外相关研究 |
| 1.2.3 文献述评 |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框架 |
| 1.4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
| 1.4.1 数据来源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研究创新点 |
| 第二章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理论分析 |
| 2.1 研究对象概念及范围界定 |
| 2.1.1 长三角概念范围界定 |
| 2.1.2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 2.1.3 区域统筹 |
| 2.1.4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 |
| 2.2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理论支撑 |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 2.2.2 公平与效率理论 |
| 2.2.3 收入再分配理论 |
| 2.3 小结 |
| 第三章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 3.1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必要性分析 |
| 3.1.1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的主要动因分析 |
| 3.1.2 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制约因素分析 |
| 3.1.3 小结 |
| 3.2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可行性分析 |
| 3.2.1 长三角政策支持分析 |
| 3.2.2 长三角经济增长情况分析 |
| 3.2.3 长三角人民生活水平分析 |
| 3.2.4 长三角城镇职工工资水平分析 |
| 3.2.5 长三角财政情况分析 |
| 第四章 长三角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分析 |
| 4.1 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分析 |
| 4.1.1 1992-1997年:政策产生阶段 |
| 4.1.2 1997年之后:政策发展阶段 |
| 4.2 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分析 |
| 4.2.1 1984-1995年:政策产生阶段 |
| 4.2.2 1995年之后:政策发展阶段 |
| 4.3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分析 |
| 4.3.1 1986-1994年:政策产生阶段 |
| 4.3.2 1997年之后:政策发展阶段 |
| 4.4 安徽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分析 |
| 4.4.1 1992-1997年:政策产生阶段 |
| 4.4.2 1997年之后:政策发展阶段 |
| 第五章 长三角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未来50年参保人数预测 |
| 5.1 人口预测基本说明 |
| 5.1.1 预测方法选取 |
| 5.1.2 基本假设 |
| 5.1.3 数据来源 |
| 5.1.4 参数设定 |
| 5.2 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口预测 |
| 5.2.1 浙江省“老人”人口预测 |
| 5.2.2 浙江省“中人”人口预测 |
| 5.2.3 浙江省“新人”人口预测 |
| 5.2.4 小结 |
| 5.3 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口预测 |
| 5.3.1 江苏省“老人”人口预测 |
| 5.3.2 江苏省“中人”人口预测 |
| 5.3.3 江苏省“新人”人口预测 |
| 5.3.4 小结 |
| 5.4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口预测 |
| 5.4.1 上海市“老人”人口预测 |
| 5.4.2 上海市“中人”人口预测 |
| 5.4.3 上海市“新人”人口预测 |
| 5.4.4 小结 |
| 5.5 安徽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口预测 |
| 5.5.1 安徽省“老人”人口预测 |
| 5.5.2 安徽省“中人”人口预测 |
| 5.5.3 安徽省“新人”人口预测 |
| 5.5.4 小结 |
| 第六章 长三角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预测 |
| 6.1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概况 |
| 6.1.1 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概况 |
| 6.1.2 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概况 |
| 6.1.3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概况 |
| 6.1.4 安徽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概况 |
| 6.2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模型构建 |
| 6.2.1 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预测模型构建 |
| 6.2.2 江苏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预测模型构建 |
| 6.2.3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预测模型构建 |
| 6.2.4 安徽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预测模型构建 |
| 6.2.5 基金收支模型参数设定 |
| 6.3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测结果 |
| 6.3.1 浙江省基金预测结果 |
| 6.3.2 江苏省基金预测结果 |
| 6.3.3 上海市基金预测结果 |
| 6.3.4 安徽省基金预测结果 |
| 6.4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方案 |
| 7.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方案综述 |
| 7.1.1 现有全国统筹方案经验借鉴 |
| 7.1.2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思路 |
| 7.2 统一长三角区域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 |
| 7.2.1 方案一:将单位缴费率统一至16% |
| 7.2.2 方案二:将单位缴费率统一至14% |
| 7.2.3 方案三:将单位缴费率统一至12% |
| 7.2.4 三种缴费率方案下统筹基金收入变化情况分析 |
| 7.3 统一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发办法 |
| 7.3.1 统一养老金计发办法方案设计 |
| 7.3.2 区域统筹后“统筹中人”基金支出情况 |
| 7.3.3 区域统筹后“统筹中人”补贴情况 |
| 7.3.4 区域统筹后基金总支出情况 |
| 7.4 不同缴费率方案下区域统筹后基金结余情况 |
| 7.4.1 执行方案一16%的单位缴费率时基金结余情况 |
| 7.4.2 执行方案二14%的单位缴费率时基金结余情况 |
| 7.4.3 执行方案三12%的单位缴费率时基金结余情况 |
| 7.4.4 三种缴费率方案下基金结余情况分析 |
| 7.5 明确区域统筹后各省政府的财政补贴配比 |
| 7.5.1 方案A:按照各省参保人口占长三角总参保人口数的比例进行财政配比 |
| 7.5.2 方案B:按照各省在职人口占长三角总在职人口数的比例进行财政配比 |
| 7.5.3 方案C:按照各省退休人口占长三角总退休人口数的比例进行财政配比 |
| 7.5.4 三种配比方案各省政府财政补贴情况分析 |
| 7.6 本章总结 |
| 第八章 长三角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区域统筹对策与建议 |
| 8.1 设立长三角联合的协调管理机构对统筹基金进行管理 |
| 8.1.1 设立联合协调管理机构,保证机构的权威性 |
| 8.1.2 明确该机构职能定位 |
| 8.2 构建长三角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 |
| 8.2.1 信息管理平台需求 |
| 8.2.2 系统设计 |
| 8.3 构建高效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机制 |
| 8.3.1 构建健全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 8.3.2 对监管主体进行明确 |
| 8.4 对区域内参保人口结构进行优化,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健康发展 |
| 8.4.1 制定人口导入政策 |
| 8.4.2 延迟退休年龄增加缴费年限 |
| 8.4.3 制定相关政策刺激生育率的提升 |
| 8.5 划转国有资产充实养老金,促进基金的保值增值 |
| 8.5.1 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养老金 |
| 8.5.2 促进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
| 第九章 总结与展望 |
| 9.1 研究总结 |
| 9.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文献研究 |
| 1.2.2 国内文献研究 |
| 1.2.3 相关文献评述 |
| 1.3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创新点 |
| 1.4 技术研究路线 |
| 第二章 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基础理论发展 |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 2.1.1 养老金融的定义 |
| 2.1.2 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的定义 |
| 2.2 “三支柱”的作用 |
| 2.2.1 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将提速 |
| 2.2.2 养老金投资规模日益扩大 |
| 2.2.3 税延试点启动完善第三支柱 |
| 2.3 养老金融相关理论基础 |
| 2.3.1 生命周期理论 |
| 2.3.2 福利经济学 |
| 2.3.3 世代交替模型 |
| 第三章 “三支柱”视域下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发展 |
| 3.1 第三支柱发展规模预测及其展望 |
| 3.1.1 第三支柱的发展作用 |
| 3.1.2 第三支柱的测算——基于SD模型 |
| 3.1.3 第三支柱进一步构建完善养老金融体系 |
| 3.2 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产品业务典型案例 |
| 3.2.1 深圳中行积极构建企业年金服务体系 |
| 3.2.2 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发力养老金融业务 |
| 3.2.3 “建行龙财富”个人财富管理平台发布 |
| 3.3 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市场业务问题分析 |
| 3.3.1 养老金融教育滞后,市场缺乏有效需求 |
| 3.3.2 产品设计针对性不强,市场缺乏有效供给 |
| 3.4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三支柱”视域下老年人的养老金融需求意愿 |
| 4.1 人口老龄化规模分析及预测 |
| 4.1.1 人口预测模型 |
| 4.1.2 人口预测仿真 |
| 4.2 数据与模型 |
| 4.2.1 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分析的模型框架 |
| 4.2.2 调查方案与数据来源 |
| 4.2.3 数据描述统计分析 |
| 4.2.4 模型设定 |
| 4.3 老年人金融需求排斥的原因分析 |
| 4.3.1 金融基本知识分析 |
| 4.3.2 养老理财渠道分析 |
| 4.4 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意愿实证结果与讨论 |
| 4.4.1 金融知识与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意愿 |
| 4.4.2 投资经验与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意愿 |
| 4.5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三支柱”视域下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的发展路径 |
| 5.1 养老金融市场及产品现状 |
| 5.1.1 养老基金市场初具规模,发展潜力大 |
| 5.1.2 市场监管不足,养老产品乱象丛生 |
| 5.2 养老金融发展方向 |
| 5.2.1 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路径 |
| 5.2.2 丰富市场产品,丰富服务类型 |
| 5.2.3 开发中长期养老金融产品,增加有效供给 |
| 第六章 国外“三支柱”视域下养老金融发展经验借鉴 |
| 6.1 美国养老金融经验借鉴 |
| 6.1.1 美国养老保障制度概况 |
| 6.1.2 美国养老金融产品借鉴 |
| 6.1.3 美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服务经验 |
| 6.1.4 美国养老金融的启示 |
| 6.2 日本养老金融经验 |
| 6.2.1 日本养老保障制度简要介绍 |
| 6.2.2 日本商行养老金融服务经验 |
| 6.2.3 日本养老金融的经验和启示 |
| 6.3 英国养老金融经验借鉴 |
| 6.3.1 英国养老保障制度概况 |
| 6.3.2 英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服务经验 |
| 6.3.3 英国养老金融的经验与启示 |
| 6.4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三支柱”视域下商业银行养老金融经营行动策略 |
| 7.1 养老金融产业总体策略 |
| 7.1.1 优化三支柱比例结构 |
| 7.1.2 改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
| 7.1.3 商行把握养老金融产业机遇 |
| 7.2 商业银行目标定位 |
| 7.2.1 目标产业链 |
| 7.2.2 目标客户 |
| 7.2.3 目标区域 |
| 7.3 商业银行养老金融服务方案 |
| 7.3.1 养老产业金融服务方案 |
| 7.3.2 养老零售金融服务方案 |
| 7.3.3 养老基金金融服务方案 |
| 7.4 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体系 |
| 7.4.1 “养老保障型”产品 |
| 7.4.2 “养老融资类”产品 |
| 7.4.3 “支付结算类”产品 |
| 7.4.4 “咨询服务类”产品 |
| 7.4.5 “投资收益类”产品 |
| 7.5 风险管理 |
| 7.5.1 加强宣传及监管力度 |
| 7.5.2 加强审核及风险控制 |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 8.1 研究总结 |
| 8.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养老金融调研问卷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的精细化立法和成熟化运行 |
| 1.1.2 我国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和职业年金的建立 |
| 1.1.3 我国教师养老金法律缺失和监管体制不完善 |
| 1.1.4 学术界对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研究欠缺 |
| 1.2 研究意义 |
| 1.3 研究方法 |
| 1.3.1 文献查阅法 |
| 1.3.2 比较研究法 |
| 1.4 文献综述 |
| 1.4.1 纽约市及国外教师养老金的研究 |
| 1.4.2 上海市及国内对教师养老金的研究 |
| 1.4.3 评价 |
| 1.5 研究框架 |
| 第二章 纽约市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 |
| 2.1 纽约市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的发展历程 |
| 2.1.1 萌芽与初创阶段(1857年-1920年) |
| 2.1.2 迅速发展阶段(1920年-1970年) |
| 2.1.3 完善与改革阶段(1970年至今) |
| 2.2 纽约市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的构成 |
| 2.2.1 纽约市公共雇员养老金制度 |
| 2.2.2 纽约市警察养老金制度 |
| 2.2.3 纽约市消防员养老金制度 |
| 2.2.4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 |
| 2.2.5 纽约市教育委员会养老金制度 |
| 2.3 纽约市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的主要特点 |
| 2.3.1 都提供固定福利(DB)计划 |
| 2.3.2 多元化的的养老金体系 |
| 2.3.3 五个养老基金财务独立并由各自的董事会管理 |
| 2.3.4 立法和法律与养老金的运行密不可分 |
| 2.4 纽约市公职人员养老金制度的推动力量 |
| 2.4.1 纽约市精算办公室的引领和指导 |
| 2.4.2 纽约市养老金委员会的发起和维护 |
| 2.4.3 纽约市议会的推动和支持 |
| 第三章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以纽约市公立教师作典型研究 |
| 3.1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体系的框架 |
| 3.1.1 社会保障计划 |
| 3.1.2 政府和雇主养老金计划 |
| 3.2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概述 |
| 3.2.1 教师的身份界定 |
| 3.2.2 教师参保资格的选择 |
| 3.2.3 合格养老金计划(QPP) |
| 3.2.4 延税年金(TDA)计划 |
| 3.3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的主要特点 |
| 3.3.1 由州和地方政府立法建立的养老金制度 |
| 3.3.2 推行DB和DC相结合的年金计划 |
| 3.3.3 强制性与自主性相结合的参与方式 |
| 3.3.4 养老金费用三方共担 |
| 3.4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的形成原因 |
| 3.4.1 联邦社会保障的滞后发展 |
| 3.4.2 缩小与私营部门的待遇差距 |
| 3.4.3 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的需要 |
| 3.4.4 投资政策和法律的引导 |
| 第四章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的运行模式 |
| 4.1 筹资来源和待遇给付 |
| 4.1.1 QPP和 TDA的缴费 |
| 4.1.2 基金的投资收入 |
| 4.1.3 资格条件和退休待遇 |
| 4.1.4 退休福利支出 |
| 4.2 基金的投资运营 |
| 4.2.1 合格养老金基金的收支 |
| 4.2.2 延税年金基金的收支 |
| 4.2.3 基金的投资回报与评价 |
| 4.3 管理模式 |
| 4.3.1 退休委员会 |
| 4.3.2 参与公司治理 |
| 4.4 教师养老金法律 |
| 4.4.1 完善的养老金法律体系 |
| 4.4.2 精细化的法律条文 |
| 第五章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运行的绩效评价 |
| 5.1 基本做法 |
| 5.1.1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参加职业年金 |
| 5.1.2 采用多元化投资工具并调整投资比例 |
| 5.1.3 根据财政状况调整雇主缴费比例 |
| 5.1.4 取消强制退休,鼓励正常退休 |
| 5.2 实施成效 |
| 5.2.1 教师退休系统保障了教师充足的退休财富 |
| 5.2.2 多元化投资方式和长期投资策略获得投资收益 |
| 5.2.3 良好的财务状况保证了退休系统的可持续运行 |
| 5.3 问题与挑战 |
| 5.3.1 较长的服务年限影响退休金财富 |
| 5.3.2 较高的教师流失率对财政造成威胁 |
| 5.3.3 较高的投资风险致使投资收益不稳定 |
| 5.4 经验总结 |
| 5.4.1 建立了教师养老金制度 |
| 5.4.2 完善的治理机构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
| 5.4.3 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基金的安全性 |
| 5.4.4 通过精算估值实现财务平衡 |
| 第六章 上海市与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比较 |
| 6.1 上海市教师养老金制度基本情况概述 |
| 6.1.1 基本养老保险概述 |
| 6.1.2 职业年金概述 |
| 6.1.3 教师养老金的政策释义 |
| 6.2 职业年金比较 |
| 6.2.1 纽约市DB型和DC型年金 |
| 6.2.2 上海市DC型年金 |
| 6.3 投资运营风险比较 |
| 6.3.1 纽约市投资风险 |
| 6.3.2 上海市委托代理风险 |
| 6.4 养老金精算平衡比较 |
| 6.4.1 纽约市精算估值和雇主缴款 |
| 6.4.2 上海市基金平衡问题 |
| 6.5 法律与政策比较 |
| 6.5.1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法律 |
| 6.5.2 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文件 |
| 6.6 信息发布比较 |
| 6.6.1 纽约市年度报告制度 |
| 6.6.2 上海市信息公开 |
| 第七章 纽约市教师养老金制度对上海的启示 |
| 7.1 建立适用于教师的养老金制度 |
| 7.1.1 量身定制体现教师职业特性 |
| 7.1.2 构建教师社会保障制度 |
| 7.2 发展教师职业年金 |
| 7.2.1 细化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办法 |
| 7.2.2 配套税收扶持政策 |
| 7.3 通过渐进改革逐步实现基金平衡 |
| 7.3.1 坚持精算平衡原则 |
| 7.3.2 合理划定政府财政责任 |
| 7.4 加强对教师养老基金的监管 |
| 7.4.1 合理设置分权架构 |
| 7.4.2 建立健全监督和审查机制 |
| 7.5 加强教师养老金信息公开 |
| 7.5.1 建立教师退休制度网络平台 |
| 7.5.2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 1.2.3 文献述评 |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创新点 |
| 1.4.1 明确延迟退休改革需要多方位激励机制 |
| 1.4.2 以普通民众视角讨论延迟退休对切身利益的影响 |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辨析 |
| 2.1.1 企业职工 |
| 2.1.2 退休、退休制度与养老保险制度 |
| 2.1.3 法定退休、提前退休、延迟退休与隐性退休 |
| 2.1.4 激励机制 |
| 2.1.5 劳动期与非劳动期 |
| 2.2 相关理论 |
| 2.2.1 内容型激励理论 |
| 2.2.2 过程型激励理论 |
| 2.2.3 行为改造型激励理论 |
| 第三章 上海市企业职工延迟退休改革现状 |
| 3.1 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现状 |
| 3.1.1 制度实施的基本原则与主管部门 |
| 3.1.2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
| 3.1.3 养老保险待遇给付办法 |
| 3.2 上海市柔性延迟退休政策与劳动就业制度运行现状 |
| 3.2.1 政策实施对象与内容 |
| 3.2.2 政策实施期间保费缴纳与待遇给付 |
| 3.2.3 劳动就业制度基本内容 |
| 第四章 上海市延迟退休改革政策受众群体利益诉求 |
| 4.1 上海市企业职工利益诉求 |
| 4.1.1 对自身预期健康寿命的不确定 |
| 4.1.2 对可支配月收入的偏爱 |
| 4.1.3 对企业间接年龄歧视的担忧 |
| 4.2 上海市企业利益诉求分析 |
| 4.2.1 老年劳动力健康风险高 |
| 4.2.2 延迟退休老年劳动力成本较高 |
| 4.2.3 隐性退休老年劳动力成本较低 |
| 4.3 上海市延迟退休改革制度供给与民众诉求不匹配 |
| 4.3.1 养老保险内生激励机制单一 |
| 4.3.2 隐性退休监督机制的缺失 |
| 4.3.3 劳动就业政策调整滞后 |
| 第五章 上海市企业职工不同退休决策收入比较分析 |
| 5.1 上海市企业职工月养老金收入的测量 |
| 5.1.1 月基础养老金的测量 |
| 5.1.2 个人账户月养老金的测量 |
| 5.1.3 月过渡性养老金的测量 |
| 5.1.4 退休人员月养老金调整额的测量 |
| 5.2 法定退休与延迟退休后月收入比较分析 |
| 5.2.1 法定退休后月收入纵向比较 |
| 5.2.2 延迟退休后月收入纵向比较 |
| 5.2.3 两种退休决策下月收入横向比较 |
| 5.3 延迟退休与隐性退休月收入比较分析 |
| 5.3.1 延迟退休与隐性退休期间月收入比较 |
| 5.3.2 完全退出劳动力市场后月收入比较 |
| 5.4 本章小结 |
| 5.4.1 非劳动期间月收入与领取养老金年限呈正相关 |
| 5.4.2 现有养老金计发办法负激励于企业职工延迟退休 |
| 5.4.3 隐性退休的存在阻碍了延迟退休的推行 |
| 第六章 典型国家延迟退休改革中激励措施经验借鉴 |
| 6.1 美国推进延迟退休改革激励措施 |
| 6.1.1 雇员终身劳动权利的保障 |
| 6.1.2 不同退休决策养老金给付水平的不同 |
| 6.1.3 退休后工资性收入的核查 |
| 6.2 德国推进延迟退休改革的激励措施 |
| 6.2.1 半退休制度的设计 |
| 6.2.2 公共养老金计发参数的调整 |
| 6.2.3 劳动力市场的整合 |
| 6.3 日本推进延迟退休改革激励措施 |
| 6.3.1 延迟退休养老金激励机制的建立 |
| 6.3.2 企业与职工间劳资关系的协调 |
| 6.3.3 老年人积极工作的文化渲染 |
| 6.4 典型国家延迟退休改革激励措施的启示 |
| 6.4.1 确立不同退休决策下差别化的养老金计发比例 |
| 6.4.2 制定适度的延迟退休养老金激励额度 |
| 6.4.3 协调雇员与雇主间的劳动关系 |
| 6.4.4 培养全社会支持老年人工作的文化氛围 |
| 第七章 完善上海市企业职工延迟退休激励机制的对策建议 |
| 7.1 对企业职工特殊诉求的内容型激励措施 |
| 7.1.1 为企业职工提供养老规划与咨询服务 |
| 7.1.2 优先为延迟退休职工提供养老服务 |
| 7.1.3 为老年就业者提供全社会支持的文化氛围 |
| 7.2 对企业职工退休决策行为的过程型激励措施 |
| 7.2.1 分层次调整养老金计发比例 |
| 7.2.2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统一上调幅度 |
| 7.2.3 为延退职工提供单独核算的劳动津贴 |
| 7.3 对企业的行为改造型激励措施 |
| 7.3.1 进一步界定企业与隐性退休职工之间的用工关系 |
| 7.3.2 为老年劳动力就业容纳能力高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 |
| 7.3.3 构建年龄歧视标准并倒置举证责任 |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 8.1 总结 |
| 8.2 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上海市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访谈提纲 |
| 附录2 延迟退休改革中企业职工利益诉求点访谈提纲 |
| 附录3 延迟退休改革中企业利益诉求点访谈提纲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导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 1.2.3 文献评述 |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 2.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理论分析 |
| 2.1 生命周期理论 |
| 2.2 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理论 |
| 2.3 税收效应及税收优惠模式选择理论 |
| 2.4 优惠政策的公平性理论 |
| 3.国内外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概况 |
| 3.1 国外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概况 |
| 3.1.1 美国传统IRA计划 |
| 3.1.2 德国里斯特计划 |
| 3.1.3 英国私人养老金计划 |
| 3.1.4 加拿大RRSPs计划 |
| 3.1.5 日本个人年金计划 |
| 3.1.6 国外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经验及其启示 |
| 3.2 中国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概况 |
| 3.2.1 中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
| 3.2.2 中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定位和发展目标 |
| 3.2.3 中国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概况 |
| 4.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政策预期效果的实证分析 |
| 4.1 养老金替代率和税收效应模型的设计 |
| 4.1.1 模型假设 |
| 4.1.2 保险金累积额 |
| 4.1.3 保险金给付额 |
| 4.1.4 养老金替代率模型 |
| 4.1.5 参保人税收效应模型 |
| 4.1.6 政府税收效应模型 |
| 4.2 养老金替代率和税收效应模型的参数设置 |
| 4.3 上海市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政策预期效果的实证模拟 |
| 4.3.1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 |
| 4.3.2 个人税收激励效应 |
| 4.3.3 政府税收成本效应 |
| 4.4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替代率的敏感性分析 |
| 4.4.1 个税起征点 |
| 4.4.2 投资收益率 |
| 4.4.3 税优比例与税优限额 |
| 4.5 本章小结 |
| 5.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优化设计及其可行性研究 |
| 5.1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政策的优化设计 |
| 5.1.1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设计 |
| 5.1.2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政策设计 |
| 5.2 基于参保人层面的可行性研究 |
| 5.2.1 参保人税收优惠激励效应 |
| 5.2.2 参保人政府补贴激励效应 |
| 5.3 基于保险公司层面的可行性研究 |
| 5.4 基于政府层面的可行性研究 |
| 5.4.1 税收优惠政策引起的财政收入损失 |
| 5.4.2 政府补贴政策引起的财政支出 |
| 5.4.3 税收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引起的企业所得税补偿 |
| 5.4.4 减轻基本养老保险责任的可行性 |
| 6.本文的结论与建议 |
| 6.1 本文的结论 |
| 6.2 完善上海市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的建议 |
| 6.2.1 完善上海市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
| 6.2.2 完善上海市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政策的建议 |
| 6.3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向全国推广的建议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后记 |
| 致谢 |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 摘要 |
| abstract |
| 1.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2.3 文献简评 |
| 1.3 研究方法和主要研究内容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 1.3.3 创新与不足 |
| 2.税延型养老保险理论 |
| 2.1 税延型养老保险的概念 |
| 2.2 养老保险的税收模式 |
| 2.3 国外典型税延型养老保险 |
| 2.3.1 美国IRAs计划 |
| 2.3.2 德国里斯特养老金 |
| 2.4 我国税延型养老保险 |
| 2.4.1 发展历史 |
| 2.4.2 试点政策 |
| 2.4.3 试点政策与国外对比 |
| 2.5 试点政策下的个人收益 |
| 2.5.1 个人收益的概念 |
| 2.5.2 不同个人的收益 |
| 3.试点政策下个人收益测算 |
| 3.1 基本假设 |
| 3.2 模型建立 |
| 3.3 模拟测算 |
| 3.3.1 典型人群测算 |
| 3.3.2 按行业测算 |
| 3.3.3 影响因素测算分析 |
| 3.4 小结 |
| 4.低收入补贴测算 |
| 4.1 低收入人群 |
| 4.2 补贴方法 |
| 4.2.1 补贴原则 |
| 4.2.2 补贴模式 |
| 4.2.3 税收方法 |
| 4.3 补贴方法测算分析 |
| 4.3.1 公平性原则下的补贴 |
| 4.3.2 保障性原则下的补贴 |
| 4.3.3 测算及分析小结 |
| 4.4 适合现阶段的低收入补贴 |
| 5.结论与建议 |
| 5.1 结论 |
| 5.1.1 税延型养老保险适用人群有限 |
| 5.1.2 税延型养老保险保障效果有限 |
| 5.1.3 税延型养老保险的政策意义较大 |
| 5.2 建议 |
| 5.2.1 个人应审慎参保 |
| 5.2.2 优化税收优惠政策 |
| 5.2.3 尽快完善政策并加强监管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导论 |
| 1.1 问题的缘起及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3 概念界定与研究框架 |
| 1.4 研究方法 |
| 1.5 创新之处与研究困难 |
| 第2章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与农民工社保制度 |
| 2.1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理论逻辑 |
| 2.1.1 社会保障权益:公民的基本权利 |
| 2.1.2 社会保障权利制度化过程中受益权理念 |
| 2.1.3 “综保”制度下社会保障权益合法化 |
| 2.2 农民工制度性保障的实践变迁 |
| 2.2.1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过程 |
| 2.2.2 “综保”转“城保”:超越城乡二元结构的政策实践 |
| 2.2.3 强制性制度转轨的主体:政府的行动理性 |
| 2.3 农民工养老保险为谁做嫁衣:制度转轨的马太效应 |
| 第3章 制度转轨中农民工社保权益需求与损失调查研究 |
| 3.1 研究设计 |
| 3.1.1 研究内容 |
| 3.1.2 研究假设 |
| 3.2 研究方法 |
| 3.2.1 调查地区的基本情况 |
| 3.2.2 抽样方法和分析工具 |
| 3.3 调查结果分析 |
| 3.3.1 样本的基本特征介绍 |
| 3.3.2 高参保意愿下的层次化 |
| 3.3.3 参保能力与制度实现之间的矛盾:进得了但进不起 |
| 3.3.4 制度转轨带来损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
| 第4章 制度转轨中农民工社保权益隐性损失的精算研究 |
| 4.1 制度转轨隐性损失的实践解释 |
| 4.1.1 制度转轨偏离需求 |
| 4.1.2 “城保”的排他性 |
| 4.1.3 制度转轨与“综保”隐性权益的被忽视 |
| 4.1.4 制度转轨的城市偏向 |
| 4.2 社保权益损失的精算模型的建立 |
| 4.2.1 参数设定 |
| 4.2.2 精算模型的构建:基于养老金长期精算平衡的方法 |
| 4.3 精算模型的评估结果 |
| 4.3.1 三种制度方案下养老金替代率的预测结果 |
| 4.3.2 养老金替代率比较:参保年限和替代率双重受损 |
| 4.4 补偿农民工在制度转轨中的隐性损失 |
| 4.4.1 “综保”年限折算 |
| 4.4.2 补缴“城保”费用 |
| 第5章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录 |
| 卷内备考表 |
| 1 上海社会养老保险概述 |
| 2 上海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
| 2.1 “镇保”与“城保”制度整合 |
| 2.2 “综保”与“城保”制度整合 |
| 2.3 “新农保”与“城保”的制度衔接 |
| 3 上海养老保险改革的系统动力学建模 |
| 3.1 数据来源及假设 |
| 3.2 上海养老保险改革的因果关系 |
| 3.3 上海养老保险改革政策情景模拟与表函数 |
| 4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问题的提出 |
| 第二节 近期个人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实证研究文献回顾 |
| 1.2.1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文献: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实证研究 |
| 1.2.2 其他主要国家文献: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实证研究 |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论文中的创新 |
| 第四节 研究范围与与论文结构 |
| 1.4.1 研究范围 |
| 1.4.2 个人年金保险与宏观经济变量实证研究之研究方法 |
| 1.4.3 研究限制 第二章 个人年金保险需求之理论基础与功能 |
| 第一节 个人年金保险需求之理论基础 |
| 2.1.1 生命周期理论 |
| 2.1.2 家庭资产规划理论与个人福利理论 |
| 2.1.3 多支柱老年经济安全理论 |
| 第二节 个人年金保险商品对于国家之正面功能 |
| 2.2.1 个人年金保险商品有助于老年经济安全制度之健全 |
| 2.2.2 个人年金保险商品有助于寿险商品之结构调整与多元化 |
| 2.2.3 个人年金保险商品已成为资产配置的一环并有助于金融市场之稳定 |
| 2.2.4 个人年金保险商品有助于缓解社保基金压力与健全年金制度 第三章 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商品特质与规范研究 |
| 第一节 年金保险之种类与传统型年金保险商品特质概况 |
| 3.1.1 年金保险之定义与分类 |
| 3.1.2 台湾地区年金保险之税赋规定 |
| 3.1.3 传统型年金保险之商品特质与规范概况 |
| 第二节 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之商品特质与规范概况 |
| 3.2.1 台湾地区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之商品特质与规范概况 |
| 3.2.2 利率变动型年金保险运用于储蓄或退休规划之研究 |
| 第三节 变额年金保险之商品特质与规范概况 |
| 3.3.1 变额年金保险之商品特质概况 |
| 3.3.2 变额年金保险之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特色概述 |
| 3.3.3 台湾地区变额年金保险之费用与连结标的概况 |
| 3.3.4 变额年金保险运用于退休规划与保险投资规划之研究 第四章 美国、日本、英国与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商品之保费趋势概况研究 |
| 第一节 美国个人年金保险商品之保费趋势概况研究 |
| 4.1.1 美国个人年金保险商品之发展概况 |
| 4.1.2 近年美国个人年金保险之保费趋势概况 |
| 4.1.3 近年美国个人年金保险商品占率概况 |
| 第二节 日本个人年金保险商品之保费趋势概况研究 |
| 4.2.1 日本年金保险商品之发展概况 |
| 4.2.2 近年日本个人年金保险之保费趋势概况 |
| 第三节 英国个人年金保险商品之保费趋势概况 |
| 4.3.1 英国年金保险之发展历程与保费趋势概况 |
| 4.3.2 英国年金保险商品占率概况 |
| 第四节 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之发展历程与保费趋势概况 |
| 4.4.1 台湾地区传统型年金保险与利率变动年金保险之发展历程概况 |
| 4.4.2 台湾地区变额年金保险之发展历程概况 |
| 4.4.3 台湾地区人身保险商品配置与个人年金保险保费趋势概况 |
| 4.4.4 台湾地区年金保险商品占率与渠道概况研究 |
| 第五节 主要国家或地区年金保险保费趋势概况归纳 第五章 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变量之实证研究 |
| 第一节 变量选取、变量说明与研究方法架构 |
| 5.1.1 原始模型之数据、架构与假设 |
| 5.1.2 研究方法架构 |
| 第二节 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变量之单根检定与共整合检定 |
| 5.2.1 变数间之相关性研究 |
| 5.2.2 单根检定 |
| 5.2.3 最适落后期之决定 |
| 5.2.4 共整合关系检定 |
| 第三节 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变量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实证研究(一) |
| 5.3.1 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变量之长期均衡关系研究 |
| 5.3.2 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变量之短期互动关系研究 |
| 第四节 年金保险保费与宏观经济变量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实证研究(二) |
| 5.4.1 因果关系检定 |
| 5.4.2 冲击反应分析与变异数分解 第六章 两岸个人年金保险商品特质与规范比较暨对于中国大陆之借鉴 |
| 第一节 中国大陆年金保险之商品与保费现况 |
| 6.1.1 中国大陆近年人身保险商品之保费趋势概况 |
| 6.1.2 中国大陆个人年金保险商品概况 |
| 第二节 两岸利率变动型年金商品与规范比较 |
| 6.2.1 两岸商品比较:利率变动型年金与万能寿险附加转换年金选择 |
| 6.2.2 两岸商品比较:利率变动型年金商品特质与规范比较 |
| 第三节 两岸变额年金保险商品特质与规范比较研究 |
| 6.3.1 两岸变额年金保险相关商品比较 |
| 6.3.2 两岸变额年金保险之费用规范比较与建议 |
| 6.3.3 两岸变额年金保险客户面沟通管理与信息批露之比较研究 |
| 第四节 台湾地区个人年金保险发展经验与对于中国大陆之借鉴 |
| 6.4.1 对于中国大陆之借鉴-宏观经济方面 |
| 6.4.2 对于中国大陆之借鉴-商品方面 |
| 6.4.3 对于中国大陆之借鉴-法令规范方面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 第一节 结论 |
| 第二节 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 可能的创新点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0.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0.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及方法 |
| 0.4 研究内容框架 |
| 0.5 研究的重点难点 |
| 第1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概述 |
| 1.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
| 1.1.1 老农保制度的反思 |
| 1.1.2 新农保制度概况 |
| 1.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 |
| 1.2.1 风险的概念 |
| 1.2.2 新农保风险的界定 |
| 1.2.3 新农保风险的要素 |
| 1.2.4 新农保风险的特点 |
| 1.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风险管理 |
| 1.3.1 风险管理的涵义及内容 |
| 1.3.2 新农保风险管理的内涵、目标及意义 |
| 1.3.3 新农保风险管理的过程 |
| 第2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识别的理论探讨 |
| 2.1 风险识别的基本理论 |
| 2.1.1 风险识别的基本内容 |
| 2.1.2 风险识别的常用方法 |
| 2.1.3 风险识别的过程 |
| 2.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识别的目标、原则和方法 |
| 2.2.1 新农保风险识别的目标及原则 |
| 2.2.2 新农保风险识别的方法 |
| 2.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识别依据 |
| 2.3.1 保基本 |
| 2.3.2 有弹性 |
| 2.3.3 广覆盖 |
| 2.3.4 多层次 |
| 2.3.5 可持续 |
| 第3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因素识别与关键风险筛选 |
| 3.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的生成机理分析 |
| 3.1.1 新农保风险生成的前因性分析 |
| 3.1.2 新农保运作流程及其风险 |
| 3.1.3 新农保风险形成的过程 |
| 3.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的识别过程 |
| 3.2.1 初步识别 |
| 3.2.2 因素筛选 |
| 3.2.3 监测评估 |
| 3.2.4 识别诊断 |
| 3.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系统识别 |
| 3.3.1 制度内生风险 |
| 3.3.2 制度外生风险 |
| 3.3.3 制度外部效应风险 |
| 3.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关键风险的赋值及筛选 |
| 3.4.1 新农保风险因素指标层的构建 |
| 3.4.2 基于AHP法和德尔菲专家预测法的新农保关键风险筛选 |
| 第4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风险评估 |
| 4.1 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 4.1.1 基础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 4.1.2 个人账户养老金替代率风险评估 |
| 4.2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评估 |
| 4.2.1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产生背景 |
| 4.2.2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精算模型及农村国民生命表 |
| 4.2.3 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评估结论 |
| 4.3 制度碎片化与衔接风险评估 |
| 4.3.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碎片化”风险 |
| 4.3.2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风险 |
| 第5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风险评估 |
| 5.1 财政风险评估 |
| 5.1.1 中央及省级财政风险评价 |
| 5.1.2 县级财政风险评估——以湖北省部分试点地区为例 |
| 5.1.3 县级财政补贴风险评估结论 |
| 5.2 集体筹资风险评估 |
| 5.2.1 集体筹资意愿分析 |
| 5.2.2 集体经济补助能力评估 |
| 5.3 个人账户筹资意愿风险评估 |
| 5.3.1 新农保参保意愿风险 |
| 5.3.2 新农保制度满意度评价 |
| 5.4 个人缴费能力评估 |
| 5.4.1 缴费能力评估 |
| 5.4.2 影响农民缴费能力的因素分析 |
| 第6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防范策略 |
| 6.1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风险防范的目标和原则 |
| 6.1.1 新农保风险防范的目标 |
| 6.1.2 新农保风险防范的原则 |
| 6.2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风险的防范 |
| 6.2.1 稳定养老金替代率水平 |
| 6.2.2 规避个人账户计发系数风险 |
| 6.2.3 制度从碎片化走向大一统 |
| 6.3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风险的防范 |
| 6.3.1 建立稳健的财政分级补贴机制 |
| 6.3.2 因地制宜明确集体筹资责任 |
| 6.3.3 完善个人参保激励机制 |
| 6.3.4 创新保险基金管理方式 |
| 6.3.5 化解待遇给付风险 |
| 6.3.6 优化新农保运行外部环境 |
|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 一、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
| 二、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图表索引 |
| 附录 |
| 附录一:新农保关键风险因素问卷调查表 |
| 附录二:2011年7月新农保调查问卷(参保、未参保) |
| 附录三:湖北省国民生命表 |
| 附录四:湖南省张家界市国民生命表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