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鸿亮[1](2021)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研究》文中指出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立足文化强国,围绕什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如何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新思想、新表述、新论断,也提出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包含极为丰富的内容。在当前学者们的相关研究不断深入拓展的情况下,对这些成果进行总结概括和系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结构化、整体化研究,揭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传承与创新关系,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从狭义上把文化界定为“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生成的,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全部精神活动及其物质产品中包含的精神因素,去除其中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从这一基本概念出发,首先介绍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产生背景与内容体系,接着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拓展性研究。就内涵的拓展性研究来说,包括文化源流论一章,讨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源流关系,并辨析了三者之间传承转化的关系,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行了重点研究;包括意识形态主导论一章,详尽讨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中的主导性问题,本章的特色在于把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整合进意识形态主导性和意识形态工作中,并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重点研究。从外延的拓展性研究来说,主要包括文艺论宗教论网络文化分论一章,这是对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中涉及的文化各领域、各方面的专门而集中的考察,意在努力呈现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中关于文化的理论观点的丰富细节,也为下一步的分析研究提供扎实的理论和事实依据;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文化建设内涵与外延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文化自信论一章,研究了自信问题的由来、自信的必要性和依据、以及如何坚定文化自信等问题,无论意识形态工作抑或价值观践行、传承传统文化抑或弘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必须以坚定文化自信为前提,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主观条件;而文化建设论一章,从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论述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实践基础;文化交往论一章,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他国他民族文化进行交流交往,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客观条件,也是提升中华文化话语权,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作为本文理论研究的重要结论,首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思想体系进行了总结概括。其次,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线索与总体特征有七:以人民为中心、明确的问题导向、鲜明的实践指向、强调创新引领文化发展、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工作、把人才建设放到首位、坚持党的领导。再次,从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内涵、习近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念、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创造性论述了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间的关系、话语创新和表述创新等六大方面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最后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结束全篇。
阳火亮[2](2021)在《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是对个人的现代性处境的一次尝试性探索,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个人自由与现代国家的关系: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为何要服从国家,以及如何服从国家;国家为何需要保护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以及如何保护?在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威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家处于政治学研究的核心,国家本身具有超越性。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中,既包括神学国家的因素,也包括自然国家的因素,其重点是国家在个人生活中应该具备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以及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概而言之,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国家为什么要保护个人自由,而个人又为什么要服从国家权力?个人自由有没有可能在公共政治和私人生活之中找到某种确定性和存在的空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这个保护与服从的问题,直接涉及到现代国家的概念与理论,涉及到人的现代性处境的本质。霍布斯国家理论的核心是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即保护与服从。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国家就是个人的集合体,霍布斯试图平衡主权和个人,而不是偏向其中一方。要实现这一平衡,国家就必须要有政治决断以及实现这一政治决断的力量。个人的敌人不是国家,国家权威的敌人也不是个人自由,个人和国家共同的敌人是战争状态。对于个人而言,唯一能够相信的可以提供保护的,只能是出于个人自身的力量。国家就是共同体本身,就是个人通过彼此之间社会契约构建起来的全体人民,服从国家也就是服从个人自己。个人只有在群体中才会涉及到他人的利益,正是因为群体生活中可能产生的冲突,个人才需要国家来进行保护。因此,国家的保护和个人的服从都是基于国家的存在是以保护个人生命和自由为目的。人的困境在于,有没有可能既想要得到国家的保护又保留充分的个人自由?传统而言,国家权力多一点,个人自由似乎就少一点:人总为这个自由的空间担忧或者是挣扎。人的本质是什么?人需要的是确定性,以摆脱对未知的暴死的恐惧;人需要的是现世的安全,而不仅仅是来世的救赎。然而,人能够获得对自身生命和自由的保护,以对抗未知的、不确定性的世界,在于他对自身困境的认知。对人真正的体验和感同身受,才能真正地去理解人性。任何以自己的意识去替代他人体验,都必然导致强迫。人或许一生就处于这种自我感知与他人感知难以完全协调一致的困境中,世界的多彩源于此,世界的战乱也源于此。国家要想得到个人的服从,必须从人所处的困境出发,真正理解个人对其生命和自由的感知。个人要想得到国家更好地保护,也必须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学会和他人相处。人渴望私人自由,又渴望公共参与并在集体中得到认同,这必然需要人找到其中的平衡。
胡贝克[3](2020)在《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研究》文中提出伦理是人际关系的产物,伦理学是研究人的道德行为的学问,而文学伦理学批评则是伦理学视角下进行文学批评的方法。文学和伦理学对人的共同关注构成了两个学科的交叉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新模式。以伦理为批评视角的维多利亚时期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研究,旨在通过文本中道德人物面对利益采取的道德行为及其后果,折射出个体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对伦理的认知和道德行为的选择,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文学的“德治”支持,并在为惊悚小说正名的同时促进当代大众文化语境下通俗文学的学术研究。维多利亚时期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研究的核心内容是探讨惊悚小说如何通过基于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人际关系及其利益不受侵害的伦理叙事形成其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该选题研究重在小说人物的善恶行为及其相应后果所体现出来的人道主义伦理学“趋利避害”的人的本质论观点和以人的行为后果论善恶的功利主义伦理学观点,阐释其揭露和抨击维多利亚时期社会阴暗面的社会批判和人的本质弱点批判精神,探讨其伦理取向对当代和谐社会构建的德治借鉴意义及其对当代大众文化语境下通俗小说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促进作用。该选题研究以历史唯物论和辩证唯物论为认知视角,将惊悚小说置于维多利亚时代的大背景下,从相关伦理学观点出发,探讨人的善恶行为根源和善恶评价准则,论证了维多利亚惊悚小说以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为伦理叙事对象而形成的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将小说人物置于具体社会环境中分析其伦理取向以及人在本质上存在的弱点;既肯定了惊悚小说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积极意义,同时又找出了其存在的局限性。论文除绪论和结论部分外,在主体部分对维多利亚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的总体论述基础上,分别从基于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利益形成的人际伦理、性别伦理、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三个层面论述了惊悚小说的伦理取向,并借助相关文学理论分析了惊悚小说作品形式的创新和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的生成机制。绪论分别对研究问题的缘起、国内外研究现况、研究内容及其意义与方法、文学伦理学批评的理论框架做了陈述与论证。选题研究认为,惊悚小说的兴起与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背景、大众文化和文化产业的形成、大众读者和专业作家群体的形成、西方伦理学发展史及其现代转向、其他类型小说对惊悚小说的影响具有直接关系。该选题研究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出发,探讨了惊悚小说作品中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人物的人性和以“反主流伦理”思维模式下惊悚小说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在文学伦理学批评视域下探讨了该选题研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教诲意义和促进当代大众文化时代通俗文学发展与批评的学术意义。第一章分别从贵族阶级伦理和中产阶级的焦虑、性别伦理与职业精英伦理叙事、惊悚小说伦理取向与和谐社会构建三个方面入手,从总体上论述了惊悚小说的基本伦理取向。研究结果发现,惊悚小说的“反主流”伦理叙事体现出马基雅维里“趋利避害”的人的本质论和英国功利主义伦理学以后果论善恶的价值判断准则,而惊悚小说作品中崇尚的“善”仅聚焦于特定社会阶层的范畴内,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人类幸福论”的伦理学观相去甚远。第二章分别从财产与伦理、惊悚小说的利益关系叙事、小说的私有财产观三个方面论证了维多利亚惊悚小说基于新贵族和中产阶级所崇尚的伦理价值观。研究结果表明,惊悚小说通过不同作品、从不同角度、以“悬疑”和“惊悚”为主要艺术形式,揭示出新贵族和中产阶级对财产和地位的文化焦虑;小说对人物基于贵族财产的道德行为书写形象化地表达出惊悚小说对善恶的判断,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第三章从性别伦理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系层面论述了惊悚小说性别伦理取向对维持贵族阶级伦理秩序的意义。在分析性别伦理起源的基础上,该议题研究以作品中不同类型的性别人物为例,揭示出贵族阶级男性至上的传统性别伦理取向,论述了男权社会中性别伦理的非公平性,结论是:“性”的差异位于生理的自然属性层面,“性别”则属于社会文化范畴,后者是惊悚小说性别伦理叙事所关注的主要层面;对女性的性别歧视既有神学伦理学的根源,又有历史和经济的影响因素;作品中男性人物的身份决定家庭财产所有权的性别伦理叙事印证了恩格斯基于家庭关系的性别伦理观;而性别越界现象的性别伦理叙事则体现出惊悚小说的“反传统”态度,表达出惊悚小说倡导男女平等的性别伦理取向。第四章分析了维多利亚时期崇尚法治和崇尚科学背景下惊悚小说对法律精英和医学精英维护社会公正的职业伦理取向。惊悚小说既从正面肯定了其维护社会公正的积极作用,又从反面讽刺和抨击了其违背职业伦理及其对社会公正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而以逆向思维的方式批判了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所谓的“崇尚法治”和“崇尚科学”的理念,进而构建起惊悚小说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第五章从惊悚小说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层面论述了惊悚小说在形式层面的创新及其逆主流传统的伦理取向内涵创新。研究中发现,“悬疑”和“惊悚”是维多利亚惊悚小说在形式层面创新的集中体现。此外,故事人物同时又是故事叙述者的叙事方式、小说人物形象塑造的独特性和小说开篇对主题思想的直白表述方式等也均为惊悚小说在作品形式层面的创新;与现实传统伦理观相悖的思维模式和叙事模式形成的深层内涵以及“行善者”与“作恶者”并非泾渭分明的“模糊地带”,体现出惊悚小说在人性反思的内容层面上的创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理论和皮亚杰的结构主义方法论是惊悚小说作品研究的有力支柱:前者揭示出小说文本与现实世界的伦理互映关系;后者从惊悚小说文本的整体性、转换性和自身调整性出发,阐释了该类型小说通过不同“类别”的小说人物划分开始,最终形成了惊悚小说文本与现实世界在伦理层面上的整体性。形式创新形成了该类型小说的文艺美学价值,而深刻的伦理思想内涵则构成了政治伦理的美学价值。新颖的文本形式与伦理内涵的独特表达方式相结合是形成惊悚小说伦理取向的决定性因素。结论部分在各章分别就不同层面的伦理取向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是:惊悚小说基于贵族阶级和中产阶级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伦理取向虽然与主流伦理相悖,但在法制基础上构建公平正义、诚信友爱、人与人和睦相处、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体现出惊悚小说对构建和谐社会而形成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教化作用。该结论从伦理层面推翻了早期批评界对惊悚小说的负面评价,形成了促进当代大众文化语境下通俗小说的发展与研究的学术意义,同时又对构建当代和谐社会形成了以史为鉴的社会实践意义。惊悚小说的文学伦理学批评研究中发现,艾布拉姆斯将“文本”与“世界”设定为单向关系是有一定缺陷的,在文学伦理学批评视域下,两者的关系应是双向的,因而对其做了修正,其修正的意义在于惊悚小说创作源于维多利亚现实世界,而后又以作品的文本形式影响现实世界。该选题研究在充分肯定惊悚小说伦理取向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贡献时,发现惊悚小说又存在某些层面上的局限性:第一,对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视而不见,而仅将特定社会阶层作为其伦理反思的场域,其维护的也仅是这个特定社会阶层的伦理秩序和利益,对构建人类和谐社会而言具有一定局限性;第二,惊悚小说对贵族财产的来源描写甚少,似乎这个特定社会阶层的财产都是以合法手段获得的;第三,惊悚小说的幸福观并非出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幸福,而是局限于特定的社会阶层内,这与亚里士多德的“最高善”幸福观相去甚远,因而在伦理的普遍性层面上形成了惊悚小说幸福观的局限性。尽管维多利亚惊悚小说存在这些局限性,但总体而论,惊悚小说中惩恶扬善、构建和谐社会的伦理取向的正向价值还是其主要层面。
魏鹤鸣[4](2020)在《安立甘宗与英国政体变迁(16世纪初叶至17世纪末叶)》文中研究指明立宪君主制为英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时至今日,这种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政体形式依然散发着持久的生命力。对优良政体的追求一直是政治学的重要研究目标,探究英国立宪政体成因与过程的文献可谓卷帙浩繁,对16和17世纪英国史的研究显示,英国先后经历了封建等级君主制、绝对君主制以及革命与王朝复辟后,才最终走上了稳定的立宪道路。既有文献对政体成因的研究视角包括经济因素、议会因素、法制因素以及清教运动的推动等,本文以英国的国教教派安立甘宗为切入点,考察安立甘宗所代表的官方政治神学与政体演变的关联性,为理解这一历史过程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历史的复杂性使任何依据单一因素建立起的简单的因果联系都显得独断,多角度的分析会增加求解真知的可能性,而且现代早期的英国宗教氛围仍然浓厚,权力的正当性离不开宗教话语提供支持。安立甘宗与英国政体的影响是相互的,为了充分展示思想和制度的互动,本文将安立甘宗置于英国政体变迁史中,以史论结合的方式展开论述。此二者变化和调整的阶段性特点为理解这段宗教-政治史提供了两个运思线索,也是本文的行文思路:一是政治思想与政治制度相互影响,相互限定发展的方向和边界;二是英国的政体变迁过程实际也是政教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国家和教会共同经历了从专制向宽容的演变,使英国在政治和宗教两个领域都走在了现代化世界的前列。政体现代化改革的前提,是主权国家的建立以及对“国家”这种新观念的认知,都铎王朝的宗教改革促成了这一历史阶段的跨越。中世纪的欧洲是一个基督教共同体,经历了 11世纪的“教皇革命”后,罗马教廷确立起宗教核心地位,普世教会消弭了国家的地域性观念,教俗二元主义则切割了完整的主权权力。事实上,天主教会的影响力不只局限在宗教领域,全面深入的基督教化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民众对世界的认识和观点是由基督教塑造的,政府理论和制度建构是基督教思想的政治表达,罗马教廷由于垄断了教义解释权,也就把握住了中世纪的政治走向。宗教改革前的都铎王朝也处于这种宏观局势中,但其政教关系还表现出一些特殊性,英国较早进入了中央集权化进程,王权不仅在封建等级君主制阶段就表现出强势的领导力,还对英国的教会发挥着较大的影响力。尽管王权在当时的政教关系中占有优势地位,国王亨利八世的婚姻问题却无法绕开掌握着精神权力的教会,王朝利益与教皇权力的碰撞虽属偶然,却成为在传统宗教框架下解不开的难题。强势的国王选择顺应当时宗教改革的趋势,重塑基督教权力关系,同步开启了英国的政治改革与宗教改革进程。安立甘宗的形成来自政治改革的现实需要,而其政治神学扞卫了君主的至上权力和教会国家的独立地位,为英国实现从中世纪向现代国家的转型提供了思想支撑。为了摆脱教皇的控制,英国教会与罗马教廷决裂,由天主教会的一个地方分支转变为英国国教会,国王被尊奉为世俗国家和国教会的双重首脑,原属教皇的权力转归国王,建立起权力高度集中的“至尊王权”,成为国家主权的原始象征。这种对政教关系的革命性调整在传统的基督教观念中极具颠覆性,国教会神学家采用新教“归返原典”的思路,通过对《圣经》的重新解释来为新型权力关系背书,到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安立甘宗构建起系统性神学,其教派特色和教会国家理论就在这一时期形成。与固守传统的天主教和激进变革的清教相比,安立甘宗“取法中庸”,在接受新教神学内涵的基础上保留了大量天主教礼仪和制度等外观,这种“中间道路”模式成为安立甘教会的独特底色。与新教领袖大放异彩的欧陆相比,英国的宗教改革由统治阶层主导,自上而下进行,具有明显的政治功利性,由此形成的安立甘宗也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和保守性,追随政治形势调整自身教义,并始终拒绝将哲学思想与宗教狂热相结合。教会国家理论主张教会与国家的同构以及教俗领袖的合一,照应了“至尊王权”构建的新型政教关系,然而,这一教义在提供强大解释力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矛盾与冲突,其神学内涵还需要在后来解决面临的问题中被不断完善。安立甘宗发展的君权神授理论促进了君主制向绝对主义方向转型,并使英国在早期斯图亚特王朝经历了政治矛盾与宗教矛盾的相互转化与重合。安立甘宗因其调和性与包容性而一直受到来自两个方向的攻击,一是天主教,另是清教,前者要求回归普世教会和承认教皇权威,后者要求按照加尔文主义继续深化改革。虽然天主教和清教存在更多分歧,但二者均支持基督教对教俗两个国度的划分,为维护教会独立,反对国王的一身二任以及教会国家的一体性。在欧洲复杂又严酷的宗教局势下,天主教徒和清教徒发展出积极反抗权学说,赋予信徒武力反抗异教暴君的权利或义务,这对英国的君主和国教会构成双重挑战,君主为了王位的安全稳定,安立甘宗为了保持国教地位,双方结为联盟。安立甘宗在这一时期的转变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社会秩序的维系,但事实证明,当教会与国家的关系过于紧密时,专制时代就到来了。安立甘宗阐释了国王的神圣权利理论,证明王权的不可抗性以及民众服从义务的绝对性,国王则凭借世俗权力支持安立甘宗压迫异教徒,政治和宗教领域的双重专制使两个领域的矛盾相互转化并升级为内战。内战后出现了政教关系的对立局面,安立甘宗神学在此期间的新发展为后来的“光荣革命”提供了思想基础。清教徒在内战期间建立了短暂的共和政体,国教被废除,国王被推上断头台,这一方面证明了宗教思想与政治制度的直接关系,另一方面,社会的失序也使清教失去了民众基础,英国后来出现君主政体危机时,再也没有用清教与共和主义方式解决。安立甘宗与清教的矛盾曾聚焦于对国教地位的争夺,但从复辟王朝开始,安立甘宗面临的关键问题转变为如何处理宗教多元化,议会和国教会选择通过《克拉伦登法典》镇压清教势力,清教各派选择相互间的宽容,退出国教之争,并在国教会外建立独立教会。君主从内战经历得出的认识也是宗教宽容,避免宗教纷争引发政治危机,这就与国教会的利益产生了冲突。安立甘宗神学在复辟王朝有了两个方向的变化:一是反思清教革命的教训,强调服从对于信仰的意义;二是强调教会相对于世俗权力的独立性,保持与王权的距离。基督教二元主义造成的教会与国家之间持久的张力,在政教矛盾面前再次凸显出来。“光荣革命”是对安立甘宗神学的一次政治实践,国王和国教会最终在立宪君主制下建立起和谐共存的政教关系。复辟王朝首次出现异教君主问题,这对教会国家构成严峻挑战,在信仰和王朝忠诚的冲突面前,安立甘宗选择了前者。不同于天主教和清教对异教徒的积极反抗理论,安立甘宗信奉消极服从学说,反对暴力抗君,这就决定了“光荣革命”的革命形式以及国教会只能与议会合作扞卫革命果实。安立甘宗取得的最显着成果是,议会立法规定国王必须信仰新教,这种限定具有多重意义:首先,立宪政体的意义不仅在于限制国王权力,还体现在宪法对王位继承权的约束力;第二,由于国王的信仰受到议会法限制,其教俗双重领袖的身份得以长久维系;第三,安立甘宗接受了所有新教教派的合法性,宗教宽容观念融入革命后的政教关系中。然而,当时的宗教宽容是有限的,清教各派享有信仰自由,但没有完整的公民权,安立甘宗无法抗拒宗教多元化的现实,但守护了教会国家传统。安立甘宗是英国保守主义政治的先导,二者以宗教和世俗两种形式扞卫英国的政体改革成果。安立甘宗和英国政体的发展过程都没有出现强烈的时代断裂感,尊重传统和适时地接受改革使其维持着长久的权威性和生命力。当法国大革命的激进主义思潮波及整个欧洲,埃德蒙·柏克赞美“光荣革命”的政治智慧,坚持国家的政治传统和基督教道德,这些正是安立甘宗的政治神学思想,可以认为,英国保守主义是安立甘宗的世俗演绎。在此需要说明,本文所指的英国主要指英格兰,本文研究对象的时间断限为16世纪初叶至17世纪末叶,部分论述中的时间下限涉及18、19世纪。
崔京宪[5](2020)在《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思想比较研究》文中提出周作人与李光洙作为中韩两国现代文学的代表人物,他们生活在几乎相同的时代,有很多相同相似的经历。中韩两国同属于东亚文化圈,自近代以来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经历了相似的社会变迁与转型的历程。另外,在东亚内部,中韩两国同时遭受到西方列强的侵略和影响,又遭受日本侵略,韩国还被日本强行吞并。在这样的东亚国际环境中,尽管周作人、李光洙所属国家不同,然而两人的文化心理却有许多相同感受,在个人经历和文学思想上也有相似之处。因此,将两位文学家的文学思想进行比较研究,即可以从中看出两位文学家成长的国情背景,也可以比较出两位文学家文学思想上的相同与不同,探讨他们文学思想的价值维度。本论文分为五个部分展开讨论。第一部分,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独特的人生经历,找到两人文学思想产生的根源。他们共同经历了传统社会的巨变,在西力东渐的时代背景,使他们的人生经历丰富而曲折,影响了他们文学道路的选择。周作人自小饱读中国传统诗书,受到了良好的中国国学等传统文化教育,他在江南水师学堂里还受到新式教育,接触过西方文学。其后又曾东渡日本留学,接触了大量日本文学以及西方文学,颇有心得收获。归国后成为五四时期新文学的代表人物,因其提倡“人的文学”以及发表大量优美的散文而成名。后服务于日伪政权,留下历史污点,晚景悲凉,在贫寒和凄苦中渡过余生。李光洙从小在家跟父亲学习古汉文,也在私塾堂学习相关内容。因他个人身体病弱、家境贫困及父母的早亡,使他较早懂得了人生贫苦重病及死亡的意义。他曾两次到日本留学,这为他奠定了作为一位作家的文化基础。“情的文学”成为其文学的基本思想,因发表大量启蒙性与大众性的文学作品而成名。后期他走向亲日附逆之路,给人生留下了历史污点。时代影响下形成的人生经历与文学思想是两位文学家之间的重要可比性之一,这些共同的可比性是我们研究比较两位文学家的重要前提之一。第二部分,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在文学思想上的认识以及影响。两人分别都是本国现代文学思想的先驱之一。他们都很熟悉传统文化之中的古典文学,同时,他们又对传统文化之中的封建思想大加排斥,因此,在他们的文学思想中具有明显的反封建思想。他们又都深受西方和日本的哲学家、文学家思想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他们自己的文学思想。值得一谈的是,他们在各自国家传播和介绍新文学方面都作出了重大贡献,可以通过相关作品体会到他们文学思想上的闪光之处。“人的文学”是周作人文学思想的核心,在他文学里面充满了人道主义以及尊重“人”的“个性”的思想。“情的文学”是李光洙理想主义启蒙文学思想的重要构成内容,通过崇尚个性解放与独立人格的理想主义思想来体现真善美的文学价值主张。第三部分,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的博爱与人道主义文学思想。他们都非常赞赏基督教的博爱、献身精神。尽管两人在具体内容的认知上略有差别,但在对基督教精神方面的认识大体相同。体现在以平等、博爱、人道主义等观念在文学思想上的运用。第四部分,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的个人的文学与民族的文学思想。他们文学的不同特质表现在个人主义与民族主义文学思想上。周作人在自己园地里的文学,表现出明显的个人主义价值取向;李光洙的民族园地以民族改造为标识的文学,表现出了鲜明的民族主义价值取向。为此采用对比式、反比式的研究方法来比较周作人的个人主义文学思想与李光洙的民族主义文学思想。第五部分,主要讨论比较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的价值维度。主要围绕着作者与时代、文学与时代维度,文学与社会维度,作家内在的艺术表现维度等方面进行讨论,并以此来展开其文学价值维度的发现与认识。巨变的时代催生出了新的文学命题,这是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新的文学形式与新的文学思想。正是由于他们捷足先登,抓住时代主题,从而使他们在各自国家的新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及新文学的先驱者。他们都以不同的文学形式来表现文学内在的艺术价值。周作人的文学代表为散文,李光洙的文学代表为小说,都展现了文言一致,新文体,国语的民族式样,创作上的融合性与独创性。虽然在文学形式上风格不同,但是在文学思想上却有着相似的内在文学价值。以上所介绍的五大部分的内容,通过比较研究方法中之平行研究方法中的相同相异、互补互衬、相反相成等比较特点来展开讨论,站在更加广阔的东亚甚至全球的视野中去评价、论述作家与时代、文学与时代、文学与社会、作家与文学艺术内在表现等文学价值维度,解读两位卓越的文学家及其文学的价值。
杜海涛[6](2020)在《西方正义论的伦理精神形态》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旨在研究“伦理”理念下的正义形态,及其之于西方正义论诸形态演进的关联线索。在黑格尔概念体系中,“伦理”被定义为个体与普遍物的统一。但当用伦理作为现代性诊断的工具时,黑格尔赋予它更为丰富的含义。伦理正义是指诸伦理实体中的正义实践要求,它既体现为伦理实体维持自身所需要的诸美德,也体现为个体与伦理实体中的伦常或美德统一的精神,前者是个人德性的正义,后者是伦理实体的正义。伦理正义既体现在家庭、社团等私人共同体领域,也体现为政治共同体中公民伦理认同的参与精神。在私人领域它对应的是包含着多元善观念的实践要求;在政治领域它体现为伦理精神与公共生活的统一,以完成社会伦理整合与制度系统的统一。以“伦理”看待西方正义论史诸形态,旨在考察在正义论的自我演进中,当正义与伦理对立会否产生一种时代自我诊断的精神自觉。因此,以“伦理正义”作为西方正义论诸形态的关联线索去考察便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正义论的传统形态包括希腊传统的德性正义形态与基督教传统的神学正义形态,传统正义论具有明显的“伦理性”与“本质主义”特点。希腊伦理世界的正义以个体德性与共同体本质的同一性为基本特质,柏拉图据此概括出“理性—灵魂和谐—个人正义”与“伦理精神—城邦正义—美德正义”两种正义范式,后者就体现出早期共同体社会伦理正义的一般形态。亚里士多德对政治正义和具体正义的德性主义建构,以及对政治与共同体至善同一性理解,也都保留着希腊世界的伦理正义气质。但在基督教神学世界中,世俗共同体不再是人的本质,人在超越层面上获得平等的身份。而在神圣关系中,个体通过信仰向上帝“称义”,“义人”的确认来自于一个外在本质,因而伦理正义又体现个体为回归本质实体的神学诸德性。就“现世”的伦理实体而言,教会和国家虽有不同的世俗正义形式,但它们的正义终极依据都来自于向上帝的称义。政教合一的异化促使正义论转向神圣与世俗相对独立的正义理解。而新教的神学个人主义此世化也为现代正义精神奠定了开端。古今正义论之别的辨证在于德性、城邦、上帝与财产、利益何者为根本善的问题。现代正义以契约论为开端,它一方面体现为个人权利的平等要求,一方面体现为政治体的合法性。契约主义虽然完成了对人的自由的论证,但它同时也将现代世界带进了一种原子化状态,自我利益与消极自由成为社会最高善理想。而且,就精神发展而言,启蒙把效用性当作人的本质,不可避免地导向时代伦理精神的失落。这为契约主义与黑格尔主义的当代分歧奠定了基础。但以契约主义为主的现代正义论在自由、权利取得的成就,为现代政治文明开辟了发展的根基。在当代分配正义以及正义与伦理的论证上,启蒙无疑都扮演着过渡作用。当代正义论的伦理形态可区分为自由主义政治正义、共同体主义多元正义、互主体的程序正义。当代正义论开端于对分配正义原则的进一步论证,自由主义分配正义的共同点是自由权利为分配基础,它总体上要求普遍正义优先于伦理生活。社群主义代表了时代精神的自我诊断与自觉,即纯粹将正义对立于良善生活,只会产生抽象的、个人主义的社会精神。由此,社群主义主张共同体、善较正义更具优先性。在自由主义者的回应中,罗尔斯和德沃金提出一种政治社会的“伦理共同体”,它要求个体认同自由主义政治正义原则的伦理价值,并愿意为其付出“德性努力”与“生活理想”。而一种偏社群主义的主张则认为社会伦理性体现在个人认真对待自己的幸福理想,也能在社会多元的共同事业中形成包含着不同价值内容的共同体。虽然两者在个人善与共同善统一的观点上不同,但就社会伦理正义精神而言,它们都是一种克服消极、包含精神与崇高的当代探索。交往理论下的程序正义形态与承认正义形态,是当代正义论的又一重要形态。哈贝马斯将正义、伦理、道德的规范合理性表现在互主体理想的话语环境中,正义体现为形式性、合法性、程序性,伦理认同的本真性也要遵循“伦理商谈”原则。在霍耐特看来,哈贝马斯互主体理论没有考量主体之间的情感和道德态度问题,他主张以主体间“承认”作为伦理生活与政治生活中的正义标准,“承认”作为一个规范标尺,具有爱、团结等互主体的规范要求,社会正义和伦理生活的正义性都将以此为诊断标准。由此,他在承认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作为社会分析的正义”等理念,在“横向”上重建了一种伦理性正义的标尺。一种“合伦理”的正义包含着基于伦理关系、具体生活的境遇性正义要求。伦理的理念提出是为诊断现代伦理学诸问题,它要求一种“处境式”的实践理念,这对于注重抽象正义和消极正义的现代正义理解是有针对作用的。正是基于此,伦理在正义论的自我演进中,以一种精神自觉的形式在正义诸形态中起到关联或辨证作用。
孙夕龙[7](2019)在《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意识形态思想是一个整体,构成了一个意识形态理论体系,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主要内容之一。整体来看,他们意识形态思想形成过程时间比较一致,意识形态理论的逻辑一致,只是侧重点不同。论文第一部分是意识形态思想史。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思想有一个从唯心主义性质逐步转变为唯物主义性质,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第一,合作之前马克思的思想历程。首先,马克思中学时期已经具有个体与共同体相统一的思想种子。大学时期确立了作为自我意识的“绝对自由”、理性、“理论精神”和哲学的独立存在和绝对地位,抛弃了宗教,确立了哲学实践思路,即哲学批判或“理论精神”根据“本质”和“观念”来“衡量”“个别的存在”和“特殊的现实”,即用“本质”和“观念”的普遍性来消除共同体与个体(“个别的存在”和“特殊的现实”等)之间的矛盾。这个批判思路是“异化—回归”思路的开始。其次,《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实践了他的唯心主义哲学批判,一方面,以“普遍理性和普遍自由”和“对象世界所固有的规律”为标准和根据来批判现实,发现到处都是统治阶级和利益集团利用新闻出版、法律、制度和国家等共同体谋取自身特殊利益,损害“普遍利益”。另一方面,他又发现在特殊群体与共同体的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矛盾中,受损害的都是作为被统治等级的人民的利益,于是,马克思在提出“真正的报刊”、“事物的法理本质的普遍和真正的表达者”、“国家本身的实质”等概念的同时,又相应提出了“人民报刊”、“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和“人民意识”等概念,产生了“普遍理性和普遍自由”同“人民”之间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矛盾,但是没有解决。再次,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通过剖析黑格尔国家理论来研究《莱茵报》时期产生的问题,一方面揭露了黑格尔绝对观念的“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另一方面又揭露了君主制实现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同一性”的“具体自由”的虚假性,认为“只有民主制才是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统一”。此时,马克思确立了意识形态问题的两个基本内容和线索,即揭露绝对精神的虚假性以及如何统一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后者是意识形态的基本矛盾。又次,从《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开始,马克思确立了“应有”“真正”的地位与“异化—回归”理论思路,揭露了包括宗教、国家在内的“普遍性”事物的虚假性,揭示了“政治国家的世俗结构”的缺陷即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后者在《评一个普鲁士人的<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文》中明确表达为国家建筑在“普遍利益和私人利益”的矛盾之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完整运用了“异化—回归”思路,并在此思路下结合私有财产的扬弃阐述了共产主义和人类解放,在抽象意义上解决了人类生活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问题。第二,合作之前恩格斯的思想历程。首先,从不来梅实习时期到柏林服兵役时期,恩格斯的思想与马克思早期类似,主要是肯定唯心主义的自由意志和自我意识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在自由意志统领下实现国家整体与其要素的统一,并用这些观念和思路批判现实。其次,到了英国实习时期,恩格斯发现了政党的阶级本质和“物质利益的冲突”,认识到法律是纯粹的诡辩术,揭露了国民经济学的欺骗和伪善的本质特征,并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提出了异己力量问题。再次,《英国状况》时期分析了英国阶级斗争,揭露了宗教的“异己的本质”,明确提出了“异化—回归”思路,论述了不同民族哲学对待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关系的不同方式,提出了诸多意识形态相关问题,最后揭示了国家和宪法的本质就是“财产在进行统治”,开始触及唯物主义历史观。第三,合作之后的思想历程。首先,从《神圣家族》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期间,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思想快速蜕变。《神圣家族》初步阐述了唯物史观,放弃了本质的“异化—回归”思路,阐述了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如国民经济学对于私有财产的辩护、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关系的理论等问题。其次,《德意志意识形态》阐述了比较完整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全面“清算”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和他们自己的唯心主义哲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意识形态理论。再次,《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在积极参加和指导无产阶级实际斗争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共产主义理论,在《共产党宣言》中论证了消灭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之后真正实现了普遍利益和人的解放。又次,《共产党宣言》之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思想主要包括揭露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条件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新形式,即拜物教,而在无产阶级理论上则是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使得科学社会主义得到最终完善。恩格斯则侧重哲学研究,论述了人类解放的实现、意识形态“独立性”、宗教意识形态的行为逻辑以及资产阶级革命意识形态史等等,大大丰富和完善了意识形态理论。论文第二部分是唯物史观和人类解放理论的详细表述。唯物史观和人类解放理论也属于“观念的上层建筑”,但它是无产阶级的理论,是列宁所说的“科学的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的“一般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对立面。作为“历史科学”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人类解放理论认为,通过共产主义运动,可以消灭私有制和所有异己力量,无产阶级必然获得解放。而由于无产阶级背负着“整个的人类奴役制”,作为特殊阶级的无产阶级的解放也就是整个人类的解放。因此,在重建的个人所有制中,共产主义实现了“真正的共同体”,实现了特殊利益和普遍利益的统一。论文第三部分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般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理论。虽然没有完整的独立表述,但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理论构成了一个内容丰富的严密的逻辑体系。第一是“一般意识形态”理论,主要观点和内容如下:意识形态四级本质,即意识形态是反映异己力量的“普遍性形式”思想观念、是“统治”人们的具有普遍性的“虚假观念”、是人们按照“神”、“标准人”等等“虚假观念”来“建立自己的关系”的思想活动、是统治阶级“用歪曲的形式把自己的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的利益”的“虚伪的”思想“欺骗”和“思想的统治”;从认识论层面看,意识形态的基本矛盾是论证虚假共同体和虚假普遍利益的普遍性意识形式同阶级和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之间的冲突;从实践层面来看,意识形态基本矛盾是以共同体普遍利益来维护统治者特殊利益的虚假共同体同共同体中其他被统治阶级或阶层的特殊利益之间的冲突;意识形态具有虚假的“普遍性”、“本末倒置”、“虚假的独立性的外观”、“没有历史”和形式化等特征;通过“借用”和“模仿”等方式,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创造历史和合法化统治的思想条件;意识形态的“曲线”与经济的“红线”形成相互作用的矛盾关系;意识形态具有“服从自身规律”的相对独立性;统治阶级思想的生产者即“意识形态家”生产了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思想;法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特殊阶级的“共同利益”的中介和颠倒的意识形态;宗教是人类对支配他们的异己力量的幻想的反映和“感情上的形式”,充当了历史运动的“意识形态的外衣”;意识形态可以通过揭示它的世俗基础和本质、并“使现存世界革命化”而被克服乃至消灭。第二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通过“借用”、“模仿”和“翻译”等方式,利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革命传统、思想遗物及其意识形态等思想条件,来表达新世界的内容,证明自己的合法性;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经历了从“掩盖”到“公开”的历史变化;资产阶级法是为了实现资产阶级特殊利益的法;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自由和普遍利益等方面表现出幻想、虚假和欺骗等特征;国民经济学是掩盖私有财产矛盾和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伪善和谎言;资产阶级经济学错误地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纯粹理性”和永恒不变的;拜物教是资产阶级经济学意识形态的最新形式,将商品、货币和资本作为物神来崇拜的人就是拜物教徒。
于健[8](2019)在《中国古典意象视域中的马克·吐温小说意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是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叶美国重要的小说家、散文家和文化活动家。他的一生创作有中长篇小说10部,短篇小说近百部,此外还发表有自传、回忆录、游记等多部。他的小说创作是他的主要文学成就,铸成了他的文学大师身份,并历来以独特的风格、鲜明的主题和深刻的文化意蕴着称于美国文学和世界文学。包括福克纳、海明威、T.S.艾略特在内的诸多美国作家和评论家都曾高度评价他的小说创作,认定他的创作在美国文学传统中所占的奠基地位及对后世美国文学的重大影响。他们的评价引出了本文的研究问题:着名作家、评论家对吐温的小说创作做出如此评价的主要依据是什么?什么是吐温小说艺术中具有持久艺术魅力和审美价值的要素?这些要素在吐温的小说世界中发挥作用的机制是什么?这种机制对于说明小说艺术规律具有怎么的意义?鉴于诸多评论家也曾刻意强调他的创作所具有的意象化特征,我们很自然地将目光集中到了吐温小说的意象化描写上。我们发现马克·吐温的小说意象在美国民族文学传统初步形成的时期具有重要的奠基意义,这也意味着,他的小说创作所包含的意象描写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这种价值无论对于吐温在美国民族文学史上占有的位置,还是对于在世界文学范围内美国文学地位的确立,以及世界文学总体形态的构成,都有成立的理由。同时,这种意象描写不仅在和同时代美国其他作家的对比上,而且在和世界文学史上相当普遍的小说艺术创作的对比上,都具有比较明显的个性化和体系化的特点。针对这种情况,本论文将研究重点确定为吐温各体小说(长篇小说为主,中、短篇小说为辅)包含的意象描写,考察和研究其小说意象产生的成因、特征、艺术技巧,以及丰富而深邃的内涵,兼及他的小说意象对美国文学和美国文化做出的美学贡献。期望对其意象创造的经验做出客观的考察和理论性的总结,我国文学的发展提供经典的范例和有益的借鉴。研究吐温小说的意象,就必然依靠对于意象概念的定义和理解。本文依据中国古典意象观念,借助中国历代主要意象理论,形成阐述吐温小说意象的理论视角,据此对马克·吐温小说的意象化描写加以考察阐释,以便深入挖掘马克·吐温小说意象的深层含义以及个人化的形式技巧,探索到推动马克·吐温创作的动力性因素,即马克·吐温的个人经历和人格特质中推动他进行艺术创造的因素,以及美国社会现实中产生的创立美国民族文学的历史要求。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首先,为了解决学术研究的前提问题,本文在第一章中便对涉及到的若干重要概念做一简要的说明。这些概念包括意象、核心意象、象征型艺术,以及中国传统意象理论观念。在梳理概念范畴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国传统中形成的意象概念和西方国家的意象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有一定的差别。西方社会在古代时期对意象很少探讨,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也主要从戏剧形象,即演员的扮演形式和装束方面,关注到这一艺术因素。在古罗马抒情诗人那里,尽管描绘到众多意象诸如自然山川和诸神象征,但也没有达到近代以来对于象征方法的热衷程度;在中国,则呈现出另一趋势。早在《诗经》《楚辞》形成的时代,诗人就强烈地感受到了道和象以及辞的对应关系。特别是老庄一派哲学伦理学,对中国古代的意象观念发生了深刻深远的影响。本文在运用中国传统的审美意象理论对吐温小说意象进行分析阐述时,既考虑到中外意象观念的差别,又侧重利用了两者的一致之处,使文本的分析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其次,为了探讨吐温小说意象创造的个人成因,本文对促成吐温小说意象创造的社会和个人成因进行了分析阐述,特别是对具有直接作用意义的吐温个人性格特征做了比较细致的总结概括。为此,本文在同是基础部分的第二章,对马克·吐温生活的时代生活和美国社会基本状况做了一般性说明,对吐温的个人经历和思想观念乃至一般性格心理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考察论证,目的是要揭示时代生活和个人经验如何相互作用,并同时对吐温的小说意象的产生发挥了实质性作用。再次,马克·吐温小说意象艺术的构成。这部分是在初步整理吐温的小说意象描写的分布、类型、呈现方式、基本构造后,对若干具有重大意义的意象所做的尽可能全备的分析论证。这部分内容属于本文的重心所在,分别由第三、第四、第五章加以展开。其目的是将把吐温小说的意象体系从时代生活和个人经验背景中分离出来,以便单独就其审美内涵和象征意义加以分析论证。具体做法是研究其内部构造,审美机能,以及具有持久认同作用的审美含义和审美题旨,并根据其意象描写的实际成果,将自然意象、人物意象、民族国家意象分别予以讨论,对其中包含的自然观、人性观、以及包括道德和宗教观在内的民族国家意识等核心内容予以分析论证。最后,在全文的结论部分,对吐温小说意象的审美风格特征、文学史地位、艺术经验价值等问题做一简要总结。这部分是综合以上研究所形成的佐证,对其意象体系进行具体的美学风格和艺术内容的总结,目的是在总体风格上得出意象艺术的规律认识和相关结论,以便论证该意象体系在美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意象艺术贡献和地位,表明支撑马克·吐温小说艺术的审美价值的核心性要素的美学地位。
王红梅[9](2019)在《现代管理伦理作用研究》文中提出管理伦理是处理各种管理关系的道德规范体系,是对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的道德原则,更是管理体系追求的人文理性精神,是现代管理发展追求的应然状态和为之努力的方向。作为一个综合性概念,它兼具行为规范性、道德理想性、精神价值性等各种特征。本文首先从管理伦理的角度审视了现代管理在制度、手段、责任、信念、精神等方面的缺陷,进而把管理伦理引入现代管理实践,探索运用管理伦理的视角和方法去消除现代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以综合型思维的视角把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管理的终极动机,把社会的整体和谐作为管理的根本目的,把对个人、组织和社会的多元责任统一起来作为整体的责任追求,用公平、效率和民主多元价值取代单一的效率价值,把人文伦理手段和工具理性手段有机结合起来以实现现代管理的新格局和新秩序。其次,基于上述意图,本文以伦理学中存在的基本伦理类型:规范伦理、美德伦理、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为主线,尝试建构现代管理伦理的四大伦理体系。指出上述四种伦理在管理伦理制度完善、管理主体德性养成、管理责任践行和管理伦理精神塑造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指出四者在作用方向、作用机理及作用方式上存在着明显不同,只有通过四者的有机结合,相互补充,才能使管理伦理有效作用于现代管理,减少管理实践中非伦理行为的发生,督促管理主体履行对员工、利益相关者、社会、生态等方面的伦理责任,使现代管理更适合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整体进步。再次,为了保证四大管理伦理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本文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提出了个体机制、组织机制、社会机制三大作用保障机制。最后,结合我国现代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分析中国传统管理伦理对现代管理伦理建设的积极意义及限制性入手,提出了相应的建设之策,为我国现代管理伦理建设提供有益借鉴,促进我国现代管理的良性运行和发展。
段重阳[10](2019)在《思孟礼学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儒家礼学思想体系中,子思与孟子是两座不可跨越的里程碑。经过他们两人的拓展、演变,西周以来的外在礼制完成了内在化的历程,这对后世产生宋明理学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仅如此,他们所开创的内在化之礼经过后来宋明理学的精雕细琢,已经融入中华民族的的血液,成为了整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因此,笔者打算从天命观、性情论、对礼的阐释三个角度对他们礼学思想的延承、变迁,做一梳理,以期更好地把握他们之间的传承关系。天命观是思孟礼学思想产生的底色,也是那时人们的共同思维意识。性情论是他们礼学思想的对象与基点,可以说,如果缺少“性情论”,他们的礼学思想就会显得空洞乏味。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在对礼的阐释中都有天命观、性情论的身影。因此,笔者认为对思孟天命观、性情论的梳理是十分必要的。思孟都受到西周历史传统的影响,他们的天命观都兼具人文性与宗教性,这是他们一致的地方。孟子的天有时具有义理性和宗教性的双重性,而且他还想恢复天已失落的权威,这是子思天所不具备的,可以说这一点孟子对子思进行了开拓性的延伸。在性情论上,孟子提出性善论,对此子思却并未有表态,这说明孟子对子思性进行了开拓。在礼学阐释上,他们都认为每个人都应当在内在的德目与外在的伦理道德的相互摩荡中完成自我的超越。他们都十分看重礼仪教化,子思侧重的对人民进行是礼乐的引导,他比较重视古乐。孟子结合时代环境进一步发展了子思的思想,他认为古之乐与今之乐是没有差别的,关键要与民同乐。不仅如此,孟还主张如果对人民就行礼仪教化就要制民之产,这样人民才有恒心。可以说,在子思的基础上,孟子把礼内在化、道德化、生活化了。总之,笔者认为思孟之间的关系是传承中变迁、返本中开新。思孟这一系对中华民族道德伦理本位社会的形成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 1.4.1 研究重点 |
| 1.4.2 研究难点 |
| 1.4.3 创新之处 |
| 2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概念、问题背景与内容框架 |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 2.1.1 文化的概念 |
| 2.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 2.1.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
| 2.1.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 |
| 2.1.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 |
| 2.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问题背景 |
| 2.2.1 历史背景 |
| 2.2.2 经济社会背景 |
| 2.2.3 国际背景 |
| 2.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内容框架 |
| 2.3.1 文化源流论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理论的逻辑起点 |
| 2.3.2 意识形态主导论是文化强国建设的灵魂 |
| 2.3.3 文艺论、宗教论、网络文化论展现了文化强国建设的丰富内涵 |
| 2.3.4 文化自信论解决文化强国建设的精神前提问题 |
| 2.3.5 文化建设论解决文化强国的实践途径问题 |
| 2.3.6 文化交往论解决文化强国建设中与其他民族文化共处共荣的问题 |
| 3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流论 |
| 3.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源 |
| 3.1.1 习近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的论述 |
| 3.1.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优势 |
| 3.1.3 中华传统文化的流变 |
| 3.1.4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
| 3.2 革命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直接根脉 |
| 3.2.1 革命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
| 3.2.2 革命文化的创新内容 |
| 3.2.3 革命文化的主要特征 |
| 3.2.4 继承弘扬好革命文化 |
| 3.3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生成形态 |
| 3.3.1 先进文化的概念 |
| 3.3.2 先进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的关系 |
| 3.3.3 建设先进文化的要求 |
| 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意识形态主导论 |
| 4.1 文化的意识形态主导性 |
| 4.1.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范畴的演变 |
| 4.1.2 意识形态的一般功能 |
| 4.1.3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导性意识形态 |
| 4.1.4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主导性的论述 |
| 4.2 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和践行理想信念 |
| 4.2.1 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
| 4.2.2 在学习与实践中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理想信念 |
| 4.3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4.3.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
| 4.3.2 习近平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 4.3.3 习近平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思想内容 |
| 4.4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 4.4.1 思想道德与新时代文化的关系 |
| 4.4.2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 |
| 4.4.3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原则性举措 |
| 4.5 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 |
| 4.5.1 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 |
| 4.5.2 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 |
| 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宗教、网络文化建设分论 |
| 5.1 文艺论 |
| 5.1.1 文艺的特性 |
| 5.1.2 习近平关于文艺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的论述 |
| 5.1.3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职能的论述 |
| 5.1.4 崇德尚艺,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
| 5.1.5 推动文艺繁荣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
| 5.2 宗教论 |
| 5.2.1 宗教与宗教文化 |
| 5.2.2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
| 5.2.3 社会主义中国的宗教政策 |
| 5.2.4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的重要论述 |
| 5.3 网络文化论 |
| 5.3.1 国际互联网、网络技术与网络空间 |
| 5.3.2 网络文化及其特征 |
| 5.3.3 习近平关于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 |
| 5.3.4 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 |
| 6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论 |
| 6.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
| 6.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思想文化背景 |
| 6.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提出 |
| 6.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含义 |
| 6.1.4 习近平关于“四个自信”之间关系的论述 |
| 6.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必要性与根本依据 |
| 6.2.1 文化自信的必要性 |
| 6.2.2 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据 |
| 6.3 坚定中国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根本途径 |
| 6.3.1 从理论上坚定文化自信 |
| 6.3.2 从实践中坚定文化自信 |
| 7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 |
| 7.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
| 7.1.1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分 |
| 7.1.2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 |
| 7.1.3 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
| 7.2 改革文化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构建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 7.2.1 深化文化机构体制改革 |
| 7.2.2 完善文化事业、产业管理体制机制 |
| 7.2.3 加快构建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 7.3 以重大举措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
| 7.3.1 加强思想理论工作实践举措 |
| 7.3.2 加强思想道德养成和精神文明实践 |
| 7.3.3 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传承弘扬和遗产保护工作 |
| 7.4 以有力举措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
| 7.4.1 以系统性举措繁荣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
| 7.4.2 多措并举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 |
| 7.5 坚守共同原则,创新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
| 7.5.1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
| 7.5.2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
| 7.5.3 坚持全民动员、走万众创新之路 |
| 7.5.4 “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
| 7.5.5 加强党管人才是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根本原则 |
| 8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交往论 |
| 8.1 .文化交往及其逻辑前提 |
| 8.1.1 文化交往 |
| 8.1.2 文化交往的逻辑前提:各民族文化的独特性 |
| 8.2 尊重包容、交流互鉴是不同文化交往应秉持的基本态度 |
| 8.2.1 尊重、包容各民族文化自主、文化自由 |
| 8.2.2 各民族文化应该交流互鉴、相互学习 |
| 8.3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积极“吸收外来” |
| 8.3.1 “吸收外来”的基本态度和基本原则 |
| 8.3.2 “走出去”以“吸收外来” |
| 8.3.3 “引进来”以“吸收外来” |
| 8.4 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争取话语权、提升软实力 |
| 8.4.1 话语权与话语权问题 |
| 8.4.2 提高中国文化的国际话语权的主要措施 |
| 8.4.3 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讲好中国故事 |
| 8.5 中国文化应该为世界提供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 |
| 8.5.1 中国文化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的两类资源 |
| 8.5.2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推动世界发展的中国方案 |
| 9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与价值 |
| 9.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线索与总体特征 |
| 9.1.1 坚定坚持党的领导 |
| 9.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 9.1.3 强烈的问题意识 |
| 9.1.4 鲜明的实践指向 |
| 9.1.5 坚持以创新驱动和引领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 |
| 9.1.6 强调文化工作网上网下协同发力 |
| 9.1.7 坚持把人才保证放到重要地位 |
| 9.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 |
| 9.2.1 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内涵 |
| 9.2.2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 |
| 9.2.3 习近平创造性论述了四个自信之间的关系 |
| 9.2.4 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
| 9.2.5 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的重大文化创新 |
| 9.2.6 一系列话语创新和表述创新。 |
| 9.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意义 |
| 9.3.1 理论意义 |
| 9.3.2 实践价值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在校发表论文及研究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上篇 霍布斯政治思想中的保护与服从 |
| 第一章 霍布斯与“保护—服从”理论研究综述 |
| 第一节 霍布斯的主要政治学着作及其思想简述 |
| 第二节 当前霍布斯研究简述 |
| 第三节 霍布斯的保护与服从理论研究 |
|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 第二章 保护与服从学说的“政治—神学”面相 |
| 第一节 恐惧——宗教生活的基础 |
| 第二节 宗教与魔鬼学说 |
| 第三节 权威之争:宗教、神学与国家 |
| 第四节 小结 |
| 第三章 保护与服从学说的政治—法律面相 |
| 第一节 霍布斯时代的法律综述 |
| 第二节 17 世纪英格兰有关征服的大讨论以及霍布斯论征服 |
| 第三节 征服与普通法 |
| 第四节 征服、普通法与议会 |
| 第五节 法律的严苛与宗教的不宽容 |
| 第六节 霍布斯论法律:同意和明晰性 |
| 第七节 小结:新的法律权威来源 |
| 中篇 保护与服从理论中的现代国家 |
| 第四章 论自由 |
| 第一节 霍布斯之前的自由 |
| 第二节 自由主义自由以及斯金纳的批判 |
| 第三节 霍布斯论自由 |
| 第四节 小结:自由与强制 |
| 第五章 论国家 |
| 第一节 霍布斯之前的保护力量 |
| 第二节 霍布斯论国家形式 |
| 第三节 霍布斯的国家权力 |
| 第四节 国家与政府 |
| 第五节 小结:国家权利的绝对性与个人自由绝对性 |
| 第六章 论政治代表 |
| 第一节 皮特金论霍布斯的代表概念与斯金纳的反驳 |
| 第二节 霍布斯之前的代表概念 |
| 第三节 霍布斯的代表概念 |
| 第四节 结论:代表人民与人民代表 |
| 下篇 现代政治与人的境况 |
| 第七章 政治决断 |
| 第一节 政治决断的目的:个人安全与自由 |
| 第二节 政治决断的国家 |
| 第三节 个人及其服从 |
| 第四节 小结:政治决断下的自由空间 |
| 第八章 论人 |
| 第一节 人的境况 |
| 第二节 现代世界的不确定性 |
| 第三节 人的困境 |
| 第四节 小结 |
| 第九章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缘起 |
| 第二节 维多利亚惊悚小说研究文献综述 |
| 第三节 选题研究的内容、意义与方法 |
| 第四节 理论框架:文学伦理学批评 |
| 第一章 惊悚小说的总体伦理取向 |
| 第一节 贵族伦理秩序与中产阶级的焦虑 |
| 第二节 性别伦理和职业精英伦理叙事 |
| 第三节 小说伦理取向与和谐社会构建 |
| 第二章 贵族阶级财产引发的伦理取向 |
| 第一节 贵族财产的伦理叙事 |
| 第二节 贵族阶级的私有财产伦理观 |
| 第三节 贵族财产层面的文学伦理学批评 |
| 第三章 惊悚小说的性别伦理取向 |
| 第一节 贵族家庭成员的性别伦理观 |
| 第二节 男性人物的性别伦理取向 |
| 第三节 性别伦理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
| 第四章 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 |
| 第一节 法律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 |
| 第二节 医学精英的职业伦理取向 |
| 第三节 职业精英的职业伦理反思 |
| 第五章 作品形式与伦理取向的关系 |
| 第一节 伦理叙事的形式美学创新 |
| 第二节 政治伦理美学价值的生成 |
| 第三节 艺术创新与伦理取向的形成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来源与研究意义 |
| 1.2 研究现状与分析 |
| 1.2.1 对都铎王朝的宗教与政治研究 |
| 1.2.2 对早期斯图亚特王朝的宗教与政治研究 |
| 1.2.3 对内战及王朝复辟后的宗教与政治研究 |
| 1.2.4 对安立甘宗与保守主义关系的研究 |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创新点 |
| 第2章 安立甘宗与主权国家 |
| 2.1 英国宗教改革的背景 |
| 2.1.1 中世纪英国的政教关系 |
| 2.1.2 宗教改革的导火索——国王离婚案引发神学争辩 |
| 2.2 亨利八世建立“至尊王权” |
| 2.2.1 “至尊王权”的建立过程——宗教改革议会重置二元权力体系 |
| 2.2.2 “至尊王权”的政治神学论证 |
| 2.2.2.1 激进派的论证思路——爱德华·福克斯 |
| 2.2.2.2 保守派的论证思路——史蒂芬·加德纳 |
| 2.2.3 “至尊王权”塑造的新型政教关系——世俗国王兼任教会领袖 |
| 2.3 伊丽莎白建立安立甘宗教会国家 |
| 2.3.1 安立甘宗的形成 |
| 2.3.2 安立甘宗对国教会的论证——对天主教和清教攻击的反驳 |
| 2.3.3 安立甘宗对教会国家的论证——教会与国家同构 |
| 本章小结 |
| 第3章 安立甘宗与绝对君主制 |
| 3.1 安立甘宗在政治上促成绝对主义王权 |
| 3.1.1 国王与安立甘宗教会面临的挑战——天主教和清教的反王权主张 |
| 3.1.2 安立甘宗建立国王的神圣权利理论——“君权神授”下服从义务的绝对性 |
| 3.2 安立甘宗在宗教上与清教对立 |
| 3.2.1 主教的神圣权利理论 |
| 3.2.2 宗教礼仪的“神圣之美” |
| 3.2.3 阿明尼乌主义教义 |
| 3.2.4 安立甘教会排斥清教徒 |
| 3.3 政治矛盾与宗教矛盾的相互转化 |
| 3.3.1 宗教矛盾政治化——清教运动的三个阶段 |
| 3.3.2 宗教矛盾与政治矛盾重合——安立甘宗的绝对主义王权理论加剧国王与议会的权力之争 |
| 3.3.3 “敌基督”观念的政治化转型——清教赋予神学观念以反暴君的政治内涵 |
| 本章小结 |
| 第4章 安立甘宗与复辟后的君主制 |
| 4.1 清教共和主义 |
| 4.1.1 清教长老派谋求有限君主制 |
| 4.1.2 清教独立派谋求议会共和制 |
| 4.1.3 清教共和主义的崩溃 |
| 4.2 君主制与安立甘宗国教会复辟 |
| 4.2.1 重建君主制与国教会——国王与议会的合作与分歧 |
| 4.2.2 政教关系新局面——国王与国教会的对立 |
| 4.3 安立甘宗的神学转型——“消极服从”教义的形成 |
| 4.3.1 安立甘宗道德神学——强调道德和服从在获取救赎中的重要性 |
| 4.3.2 主教的神圣权利理论的新内涵——教俗二元主义观念的复兴 |
| 本章小结 |
| 第5章 安立甘宗与立宪君主制 |
| 5.1 安立甘宗与“光荣革命” |
| 5.1.1 “光荣革命”的发生——安立甘宗建立反天主教联盟 |
| 5.1.2 安立甘宗在“光荣革命”后的分裂——革命派和不矢志派对效忠国王的不同理解 |
| 5.1.3 安立甘宗为新政权辩护——“事实君主”“神意”等神学理论赋予威廉政府合法性 |
| 5.2 安立甘宗与立宪政体 |
| 5.2.1 立宪君主制的形成——安立甘宗联合议会规制君主 |
| 5.2.2 安立甘宗神学中的反专制传统 |
| 5.2.3 立宪政体下安立甘宗的王权观——“至尊王权”理论的公共性转型 |
| 5.3 立宪君主制下的政教关系 |
| 5.3.1 立宪政体的社会稳定机制——走向宗教宽容 |
| 5.3.2 宗教宽容的有限性——安立甘宗扞卫教会国家 |
| 本章小结 |
| 第6章 英国保守主义延续安立甘宗教会国家体制 |
| 6.1 保守主义在安立甘宗影响下的国家观念 |
| 6.1.1 政教关系理论 |
| 6.1.2 个人与国家关系理论 |
| 6.2 保守主义在安立甘宗影响下对政治传统的观念 |
| 6.2.1 悲观的人性论 |
| 6.2.2 集体理性与政治传统 |
| 6.3 安立甘宗与保守主义的审慎改革观念 |
| 6.3.1 安立甘宗“中间道路”的改革模式 |
| 6.3.2 保守主义主张渐进和持续的变革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成果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问题的提出 |
| 1.2 研究现状 |
| 1.2.1 周作人文学思想研究现状 |
| 1.2.2 李光洙文学思想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 1.4 研究价值与创新之处 |
| 第2章 人生经历与文学道路 |
| 2.1 不同国情背景与人生经历 |
| 2.1.1 早年经历与文学萌芽 |
| 2.1.2 留学经历与文学创作 |
| 2.2 文学思想的取向与转折 |
| 2.2.1 时代弄潮儿与落伍者 |
| 2.2.2 命运安排与文学转折 |
| 2.3 文学人生的非凡经历 |
| 2.3.1 相似的文学人生 |
| 2.3.2 相异的文学人生 |
| 第3章 人的文学与情的文学 |
| 3.1 人道与启蒙的文学思想 |
| 3.1.1 “人的文学”思想 |
| 3.1.2 “情的文学”思想 |
| 3.1.3 “人”与“情”文学的融通 |
| 3.2 理想主义文学与新文明的憧憬 |
| 3.2.1 理想主义文学的传播与介绍 |
| 3.2.2 构建“人的生活”的理想文学 |
| 3.2.3 向往“新文明生活”的文学表现 |
| 3.3 人的文学与情的文学的异同与呼应 |
| 3.3.1 东亚新文学上的互补互衬 |
| 3.3.2 新文明理想的相同相异 |
| 第4章 博爱的文学与人道的文学 |
| 4.1 “博爱”精神与人道思想的体认 |
| 4.1.1 基督教的认识路径及体认 |
| 4.1.2 寻找“自己信仰”的文学追求 |
| 4.2 “博爱”精神与人道思想的文学表现 |
| 4.2.1 文学与宗教的关联 |
| 4.2.2 《圣经》文学的借鉴 |
| 4.3 博爱与人道文学的相似与异同 |
| 4.3.1 博爱与人道文学的相同相似 |
| 4.3.2 博爱与人道文学的相背相异 |
| 第5章 个人文学与民族文学 |
| 5.1 个人与民族相纠葛的文学 |
| 5.1.1 “为个人”与“为民族”的文学 |
| 5.1.2 “个人”与“民族”的文学表现 |
| 5.2 “宽容”与“平常”的文学 |
| 5.2.1 “个人自由”与“民族改造” |
| 5.2.2 超然性与平常性的文学表现 |
| 5.3 文学个人取向与民族取向的对比 |
| 5.3.1 个人文学与民族文学的相生相克 |
| 5.3.2 宽容文学与平常文学的相反相成 |
| 第6章 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思想的价值维度 |
| 6.1 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的时代维度 |
| 6.1.1 时代催生新文学命题 |
| 6.1.2 时代塑造新文学先驱 |
| 6.2 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思想的社会维度 |
| 6.2.1 文学反映社会风貌 |
| 6.2.2 文学担当社会启蒙功能 |
| 6.3 周作人与李光洙文学的内在价值维度 |
| 6.3.1 新文体与国语表达的民族式样 |
| 6.3.2 文学艺术表现的融合性与独特性 |
| 结束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依据 |
| 二、主要论题及相关文献综述 |
| (1)西方正义论的古今分异 |
| (2)关于“伦理”理念的正义论研究 |
| (3)现代正义论发展中的伦理性关涉 |
| 三、研究方法 |
| 四、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伦理”与“正义”关系的道德哲学辨析 |
| 第一节 “伦理”与“伦理精神” |
| 一、“伦理” |
| 二、“伦理”的精神本性 |
| 三、伦理与政治 |
| 第二节 “伦理”是何种“正义” |
| 一、正义的语义窄化及其阐释性特征 |
| 二、“伦理”作为一种正义的依据 |
| 三、一种参照“伦理世界”的正义理念 |
| 第三节 伦理正义与西方正义论史 |
| 一、伦理正义的性质 |
| 二、伦理正义以伦理共体的同一性为目的 |
| 三、伦理正义之于西方正义论诸形态 |
| 第二章 传统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一):希腊世界的德性主义正义形态 |
| 第一节 “伦理世界“及其正义形态 |
| 一、“伦理世界”的现象学还原 |
| 二、伦理世界中的个体与伦理实体 |
| 三、伦理实体中的正义 |
| 第二节 德性主义的正义论样态 |
| 一、德性正义与古代正义论的基本进路 |
| 二、理性、灵魂和谐与正义的“内圣”范式 |
| 三、“伦理精神—城邦正义—美德正义”的正义范式 |
| 第三节 正义诸向度的德性主义建构 |
| 一、亚里士多德论正义的德性之维 |
| 二、个体德性、政治正义与城邦至善 |
| 三、城邦教化与伦理正义品质的养成 |
| 第四节 古典正义论的特质及局限 |
| 一、古典正义论的特质 |
| 二、实体性的消亡与自然平等意识的悲怆 |
| 第三章 传统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二):基督教传统的神学正义形态 |
| 第一节 基督教神学正义的精神特质 |
| 一、基督教世界观与正义的神学本质 |
| 二、神学正义的伦理性 |
| 第二节 “现世”伦理正义的神学架构 |
| 一、神学正义的“此世”困境 |
| 二、神圣社团中的正义形态 |
| 三、政教一体中神学正义异化 |
| 四、神学法理正义的探寻 |
| 第三节 新教正义观与向现代正义的过渡 |
| 一、宗教正义与世俗正义分离 |
| 二、“称义”新解与神学个人主义 |
| 三、从神学正义到现代正义 |
| 第四章 启蒙开启的现代正义论形态 |
| 第一节 启蒙世界观及其正义事业 |
| 一、“公开运用理性”的启蒙 |
| 二、启蒙个人主义的世界观 |
| 三、人、社会和国家的分立 |
| 四、现代正义与伦理的分离 |
| 第二节 契约主义正义论形态 |
| 一、自然状态、家庭与自然正义 |
| 二、个体权利的先验主义论证 |
| 三、契约的喻证 |
| 四、契约主义的社会客观精神样态 |
| 第三节 现代正义形态中的个体善与社会善 |
| 一、权利、道德与个体善 |
| 二、一种功利最大化的善的理解方式 |
| 三、以启蒙为标识的现代正义特质 |
| 第五章 当代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一):善多元论下的自由主义政治正义形态 |
| 第一节 自由主义的分配正义论 |
| 一、三种自由主义分配正义思想 |
| 二、正义优先的个人主义基础 |
| 三、一场围绕“伦理”问题的论争 |
| 第二节 “政治自由主义”对“伦理”的有限承认 |
| 一、罗尔斯对黑格尔“伦理”的理解 |
| 二、私人性的伦理多元与政治社会中的伦理感 |
| 三、政治生活中的公民伦理理想 |
| 第三节 个体善与共体善统一的两种取向 |
| 一、德沃金论自由主义政治的伦理共同体 |
| 二、至善主义多元共同体的伦理建构 |
| 三、自由主义伦理共同体的有限性 |
| 第六章 当代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二):社群主义的社会多元正义形态 |
| 第一节 社群主义的精神样态 |
| 一、“社群”的伦理性 |
| 二、社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 |
| 三、三种社群主义的共同体理念 |
| 第二节 社群主义的正义论 |
| 一、对自由主义正义原则的批判 |
| 二、社群主义的分配正义观 |
| 三、突出伦理正义精神的分配正义 |
| 第三节 伦理正义之于共同体主义的社会理想 |
| 一、共和主义与社群主义 |
| 二、共同体主义对时代精神的洞见 |
| 三、社群主义理论的局限及现实主张的空泛 |
| 第七章 当代正义论的伦理形态(三):互主体理论的程序正义与承认正义 |
| 第一节 互主体交往与现代伦理的形而上学基础 |
| 一、交往理论对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调和 |
| 二、互主体理论的精神特质 |
| 三、互主体理论对伦理生活的“横向”理解 |
| 第二节 哈贝马斯商谈理论中的道德、伦理与正义 |
| 一、“后习俗”的道德正义与具体伦理 |
| 二、道德商谈与合法性正义 |
| 三、伦理商谈与伦理认同的本真性 |
| 第三节 形式伦理构想与正义的承认范式 |
| 一、非正义的诊断——从交往病理到承认病理 |
| 二、承认正义与作为社会分析的正义 |
| 三、以承认重建正义的现代意义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 后记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
| 1.2 研究现状 |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 2 《神圣家族》之前:“异化—回归”批判和意识形态基本矛盾的探寻 |
| 2.1 从中学到《莱茵报》时的马克思:绝对自由和唯心主义的哲学实践 |
| 2.1.1 中学时期:个体与共同体相统一的思想种子 |
| 2.1.2 大学时期:绝对自由和哲学批判思路的确立 |
| 2.1.3 《莱茵报》时期:绝对自由和哲学批判的实践 |
| 2.2 从不来梅到服兵役时的恩格斯:自由主义和理性主义的“观念万能” |
| 2.2.1 不来梅实习时期:自由、理性和“人民的血肉” |
| 2.2.2 柏林服兵役时期:“普遍东西的意识”和“观念万能” |
| 2.3 《德法年鉴》前后的马克思:“异化—回归”批判和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 |
| 2.3.1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揭露意识形态本质的两个思路 |
| 2.3.2 《论犹太人问题》前后:“普遍性”假象和国家“世俗结构”的缺陷 |
| 2.3.4 《穆勒评注》:劳动和交换中的人的本质的异化 |
| 2.3.5 《巴黎手稿》前后:“异化—回归”的完成和“普遍的人的解放” |
| 2.4 英国实习时的恩格斯:财产“统治”成为法律和单个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矛盾 |
| 2.4.1 “物质利益的冲突”和国民经济学的欺骗与伪善 |
| 2.4.2 《英国状况》:“向自己本身复归”和“单个利益”与“普遍利益”的矛盾 |
| 3 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的形成、发展和完善 |
| 3.1 “历史科学”、人类解放和意识形态理论的形成 |
| 3.1.1 从《神圣家族》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意识形态思想的蜕变 |
| 3.1.2 《德意志意识形态》:“历史科学”和“一般意识形态”的形成 |
| 3.1.3 资产阶级的“永恒的规律”和“纯粹理性”的批判 |
| 3.1.4 共产主义:人类解放和意识形态基本矛盾的消灭 |
| 3.2 意识形态理论的实证和新形式 |
| 3.2.1 欧洲1848年革命与复辟时期: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表现及条件 |
| 3.2.2 政治经济学批判时期:社会关系物化和资本主义拜物教 |
| 3.2.3 无产阶级独立革命时期:真正的共同体和意识形态消灭的实践证明 |
| 3.2.4 《反杜林论》:人类解放的实现和上层建筑的消灭 |
| 3.3 恩格斯后期:意识形态理论的丰富和完善 |
| 3.3.1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伪装为普遍利益的意识形态策略 |
| 3.3.2 《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意识形态的独立性与“完结” |
| 3.3.3 资产阶级革命的意识形态史 |
| 3.3.4 晚年通信:意识形态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
| 4 “科学的意识形态”:唯物主义历史观和人类解放 |
| 4.1 “一般意识形态”和“科学的意识形态” |
| 4.2 社会结构、社会矛盾、精神生产和历史运动 |
| 4.2.1 社会结构和社会矛盾 |
| 4.2.2 精神生产:意识的产生、内容和演变 |
| 4.2.3 历史运动和异己力量 |
| 4.2.4 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方法论 |
| 4.3 “历史科学”中的人类史 |
| 4.3.1 人类历史是实践的产物和结果 |
| 4.3.2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历史冲突的根源 |
| 4.3.3 分工产生阶级、国家和虚幻的共同体以及异己力量 |
| 4.3.4 三种依次演进的社会关系形式 |
| 4.3.5 世界历史运动和日益扩大的异己力量 |
| 4.3.6 共产主义、真正的共同体和人的解放 |
| 5 意识形态理论体系 |
| 5.1 哲学基础:作为意识形态的唯心主义历史观 |
| 5.1.1 唯心主义历史观 |
| 5.1.2 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典型:黑格尔绝对观念论 |
| 5.2 社会结构中的意识形态 |
| 5.3 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 |
| 5.3.1 经济“红线”与意识形态的“曲线”和“中轴线”的关系 |
| 5.3.2 意识形态“服从自身规律” |
| 5.4 意识形态产生的主观过程及原因 |
| 5.4.1 意识形态产生的主观方式和主观过程 |
| 5.4.2 意识形态产生的主观原因 |
| 5.5 意识形态的本质和基本矛盾 |
| 5.5.1 意识形态是反映异己力量的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观念 |
| 5.5.2 意识形态是“统治”人们的具有普遍性的“虚假观念” |
| 5.5.3 意识形态是按照“虚假观念”“建立自己的关系”的思想活动 |
| 5.5.4 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把特殊利益冒充为普遍利益的思想欺骗和思想统治 |
| 5.5.5 意识形态的基本矛盾 |
| 5.6 意识形态的特征 |
| 5.6.1 虚假的“普遍性” |
| 5.6.2 “本末倒置” |
| 5.6.3 “虚假的独立性的外观” |
| 5.6.4 “没有历史” |
| 5.6.5 形式化 |
| 5.7 意识形态的作用和消灭 |
| 5.7.1 作为思想条件参与历史创造:“借用”、“模仿”与合法性 |
| 5.7.2 “思想的统治” |
| 5.7.3 意识形态的“完结”和“消灭” |
| 5.8 作为意识形态的统治阶级思想及其生产者“意识形态家” |
| 5.8.1 统治阶级思想的产生:服务革命和统治的理论策略 |
| 5.8.2 统治阶级思想的地位、性质和作用 |
| 5.8.3 “意识形态家”:“编造”阶级“自身的幻想” |
| 5.9 意识形态具体形式 |
| 5.9.1 法与法律:实现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的中介 |
| 5.9.2 宗教:反映“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的“感情上的形式” |
| 5.9.3 伦理道德:“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 |
| 5.9.4 目的论历史观和英雄史观 |
| 5.10 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
| 5.10.1 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活动及其变化 |
| 5.10.2 资产阶级价值观、法、道德和哲学 |
| 5.10.3 资产阶级经济学 |
| 5.10.4 作为意识形态的拜物教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依据 |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 三、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意象与马克·吐温的小说意象 |
| 第一节 意象概念与中国传统意象观念 |
| 第二节 意象问题在晚近中国和外国 |
| 第三节 核心意象及其范例 |
| 第四节 马克·吐温小说意象范例 |
| 第五节 马克·吐温小说意象的特征 |
| 第二章 马克·吐温意象创造的主观与客观基础 |
| 第一节 对文学创作主观、客观基础的理解 |
| 第二节 马克·吐温的童年记忆 |
| 第三节 马克·吐温的人格特质 |
| 第四节 马克·吐温意象创造的主观自觉 |
| 第五节 马克·吐温意象创造的客观依据 |
| 第三章 马克·吐温小说的自然意象 |
| 第一节 密西西比河意象 |
| 第二节 西部旷野意象 |
| 第四章 吐温小说的人物意象——少年儿童 |
| 第一节 汤姆·索亚意象 |
| 第二节 哈克贝利·芬意象 |
| 第五章 马克·吐温小说的人物意象——美国梦幻者 |
| 第一节 塞勒斯意象 |
| 第二节 萝拉意象 |
| 第六章 马克·吐温小说的国家意象及其他 |
| 第一节 美国国家意象 |
| 第二节 吐温小说的其他意象 |
| 第三节 马克·吐温小说意象的风格特征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章 现代管理伦理基本问题界定 |
| 第一节 管理、伦理和管理伦理 |
| 一、伦理与道德 |
| 二、管理和伦理 |
| 三、管理伦理的基本内涵 |
| 四、管理伦理的基本属性 |
| 第二节 前现代管理发展及伦理特征 |
| 一、前现代管理的历史发展 |
| 二、前现代管理的管理伦理特征 |
| 第三节 现代管理及其工具理性特征 |
| 一、现代管理及管理范式转换 |
| 二、现代管理的工具理性特征 |
| 第四节 现代管理伦理及其主要内容 |
| 一、现代管理伦理的概念提出 |
| 二、现代管理伦理对现代管理危机的回应 |
| 三、现代管理伦理的主要内容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现代管理伦理的产生及价值诉求 |
| 第一节 现代管理伦理精神失落及回归诉求 |
| 一、现代管理伦理精神失落的主要表现 |
| 二、现代管理伦理精神失落的原因分析 |
| 三、现代管理伦理精神失落对现代管理伦理的诉求 |
| 第二节 现代管理伦理的产生条件 |
| 一、现代管理伦理产生的经济条件 |
| 二、现代管理伦理产生的科技条件 |
| 三、现代管理伦理产生的思想条件 |
| 第三节 现代管理伦理的基本价值诉求 |
| 一、现代管理伦理对制度公正的价值诉求 |
| 二、现代管理伦理对美德回归的价值诉求 |
| 三、现代管理伦理对社会责任的价值诉求 |
| 四、现代管理伦理对公共精神的价值诉求 |
| 五、现代管理伦理对管理效率的价值诉求 |
| 六、现代管理伦理对人本回归的价值诉求 |
| 七、现代管理伦理对卓越目标的价值诉求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现代管理伦理的基本作用与作用机理 |
| 第一节 现代管理伦理的基本作用 |
| 一、现代管理伦理的价值导向作用 |
| 二、现代管理伦理的规范作用 |
| 三、现代管理伦理的评价作用 |
| 四、现代管理伦理的凝聚作用 |
| 五、现代管理伦理的激励作用 |
| 六、现代管理伦理的调节作用 |
| 第二节 现代管理伦理的作用特点 |
| 一、广泛性 |
| 二、义务性 |
| 三、形式灵活性 |
| 四、行为自律性 |
| 第三节 现代管理伦理四大体系的作用机理 |
| 一、现代管理制度伦理对管理行为的约束机理 |
| 二、现代管理美德伦理对管理主体的塑造机理 |
| 三、现代管理责任伦理对管理责任的践行机理 |
| 四、现代管理信念伦理对管理主体的精神激励机理 |
| 第四节 现代管理伦理四大体系的作用限度及内在关联 |
| 一、现代管理制度伦理的作用限度 |
| 二、现代管理美德伦理的作用限度 |
| 三、现代管理责任伦理的作用限度 |
| 四、现代管理信念伦理的作用限度 |
| 五、现代管理伦理四大体系作用的内在关联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现代管理伦理作用实现的保障机制 |
| 第一节 现代管理伦理作用实现的个体机制 |
| 一、道德情感、良心、义务感:美德养成的内在心理机制 |
| 二、鉴别力、抉择力:解决伦理困境的能力机制 |
| 第二节 现代管理伦理作用实现的组织机制 |
| 一、正式制度:组织内部硬性约束机制 |
| 二、非正式制度:组织内部软性约束机制 |
| 第三节 现代管理伦理作用实现的社会机制 |
| 一、社会舆论:社会文化氛围机制 |
| 二、社会荣誉:社会评价激励机制 |
| 三、榜样示范:社会价值牵引机制 |
| 四、社会制度体系:社会规范控制机制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中国传统管理伦理的扬弃与现代管理伦理建设 |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管理伦理对现代管理伦理建设的积极意义 |
| 一、中国传统管理制度伦理对现代管理伦理建设的积极意义 |
| 二、中国传统管理美德伦理对现代管理伦理建设的积极意义 |
| 三、中国传统管理责任伦理对现代管理伦理建设的积极意义 |
| 四、中国传统管理信念伦理对现代管理伦理建设的积极意义 |
| 第二节 中国传统管理伦理在现代管理伦理建设中的局限性 |
| 一、中国传统管理制度伦理在现代管理伦理建设中的局限性 |
| 二、中国传统管理美德伦理在现代管理伦理建设中的局限性 |
| 三、中国传统管理责任伦理在现代管理伦理建设中的局限性 |
| 四、中国传统管理信念伦理在现代管理伦理建设中的局限性 |
| 第三节 中国现代管理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 一、中国现代管理制度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 二、中国现代管理美德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 三、中国现代管理责任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 四、中国现代管理信念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意义 |
| 二、文献综述 |
| 三、研究方法 |
| 四、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子思的礼学思想 |
| 一、子思思想中的天命 |
| (一)延续性 |
| (二)政治性 |
| (三)伦理性 |
| (四)宗教性 |
| (五)命运观 |
| 二、子思的性情论 |
| (一)性相近 |
| (二)因性生情 |
| (三)习相远 |
| (四)心是性、情的枢纽 |
| 三、哲学化的礼——《中庸》思想研究 |
| (一)《中庸》的主体思想 |
| (二)《中庸》思想背后的礼学思想 |
| 四、《礼记·表记》、《礼记·坊记》和《缁衣》对礼的阐释 |
| (一)“防于未然”——《礼记·坊记》中的礼 |
| (二)“长为民表”——《礼记·表记》对礼的释读 |
| (三)“善善恶恶”——《缁衣》对礼的诠释 |
| (四)子思的丧礼思想 |
| 五、郭店楚简对礼的阐释 |
| (一)人生的提升与超越——郭店简《五行》 |
| (二)社会日常生活的引导 |
| 小结 |
| 第二章 孟子的礼学思想 |
| 一、孟子的天命思想 |
| (一)继承性 |
| (二)自然性 |
| (三)本源性 |
| (四)宗教及义理性的天 |
| (五)孟子的“命运”观 |
| 二、孟子的性情思想 |
| (一)孟子的“性格” |
| (二)孟子的“情思” |
| 三、《孟子》中的礼学思想 |
| (一)孟子“心”中的礼 |
| (二)孟子思想的经济礼学 |
| (三)礼义教化 |
| 小结 |
| 第三章 子思与孟子礼学思想的承变 |
| 一、天命思想的变化 |
| (一)一致性 |
| (二)开拓性 |
| 二、性情论的变迁 |
| (一)传续性 |
| (二)发展性 |
| 三、对礼阐释的变异 |
| (一)承接性 |
| (二)变迁性 |
| 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