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炳才[1](2021)在《新型全球化推进方向研究——兼谈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文中指出当前阶段的经济全球化机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目前出现了一些新现象:主要经济体试图塑造新型全球化机制,并加入美国开启的关税贸易战;发展中国家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新力量,主要经济体对世界贸易组织改革提出建议,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WTO改革举步维艰。建议:积极推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人口众多的大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对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家进行分类,实行分类的贸易关税等政策;将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优势以及转贸易(品)为投资(品)作为全球化重点;分享全球化发展中的成功经验;试行以本币出资扩大国际金融机构的资本金,探索建立多币种支付清算体系,打破支付垄断;走共同发展、文明发展、和谐发展的全球化道路。
沈丁心[2](2021)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文中认为2020年9月,安倍晋三内阁闪电辞职,菅义伟接任,日本政治从此开启了“后安倍时代”。安倍晋三两次执掌日本政坛,创下了日本战后政治家最长执政记录。安倍时代已去,但却为日本政坛留下了诸多政治遗产,其中,安倍有关经济外交的构想、政策行动与成效,对日本政治、外交以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影响依然深远广泛。“后安倍时代”的日本外交将向何方,格外引人注目。因此,从了解菅义伟政府外交政策取向和展望未来日本外交发展趋势的意义上,回顾与总结安倍执政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经验与教训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自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渐趋展现为相对积极的态势。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促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存的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同时,逆全球化的趋势,亦在相当程度上与全球化共生同行,在相当复杂的国际战略互动中展现出突出的影响。在上述时代发展变化的背景之下,日本经济外交的内涵与外延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在日本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实行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经济外交相关变量之间的耦合与交叉互动等问题上,通过这项研究以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在新时代的现状与变化,把握其特征与发展趋势,为我国对日外交乃至我国外交的发展与未来方向塑造等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综合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日本官方数据和政府资料等为主要基础数据,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分析以安倍政府(第二次执政)时期为核心的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构想、实施内容、外延变化、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其实施效果。本文由绪论(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分析)、正文(五章)和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内生变化与外在变迁等作为问题导向,通过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明确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前提,为其后展开的有关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构想、具体政策实践、政策实施的模式建构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提供必要的研究基础。本文第一章以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与释义为核心内容,通过对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外交研究的相应理论解读来建构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解读,不仅意在充实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认知,而且能为解读21世纪日本经济外交发展的指导理念提供更为明晰的线索与方法。如何有效评估日本经济外交的现状与未来趋势,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关系理论和经济外交研究理论的指引作用。本文第二章以时代演变中的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为主题,梳理与解读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历史与现状,厘清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内涵,特别是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与发展趋势的基本内涵。从纵向的视角分析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构想、布局的变化及其五大支柱(对外贸易、经济援助、对外投资、经济制裁、经济合作)的基本内涵与进展,以及与安倍国家战略与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实施日本经济外交的具体战略构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日本在经济外交的各个领域具体实施经贸外交、投资外交与援助外交,乃至制裁外交,例如签署CPTTP、日欧EPA、日美贸易协定等等过程的分析,阐释经济外交与日本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的交互作用,展现日本经济外交在日本国家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第三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扩大为主题,通过对“大阪轨道”构想及其实施过程的全面分析和东日本大地震后危机外交公关的经济外交实施案例的实证分析,具体阐述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如何适应国际环境变化而实现自身理念与政策实践升级的过程。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解读,是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本章中对于“大阪轨道”的关注与研究,是针对日本外交整体实践中,基于主场外交与经济外交的关联性互动,阐释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研究。同时,针对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专门性案例研究,以“谣传损害”背景下的经济外交作为分析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充实了有关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论证过程。同时,本章对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比较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比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阐释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本文第四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动因、特点与评价为主题。对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研究,本文的关注不单局限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本身,更注重在国际环境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产生的动机与深层原因等问题方面。基于国家治理与国家战略的双重视角,尝试重新认识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变化特点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为题,在综合分析日本经济外交嬗变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对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构想、面临的困境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展望,是分析、研究与评价日本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之一。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从国家治理到外交实践的相关构想与政策实践,而且与日本面临的外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依据上述分析考察,本文尝试在结论部分提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本文尝试建构新的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通过理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三个维度,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政策及其属性嬗变进行梳理和分析,全方位地考察日本外交战略与政策的实践与发展变化,转变现有日本外交研究的思维定势,实现日本外交研究的理论创新。本文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研究,是对于已有研究成果的继承、优化与拓展。第二,日本经济外交的内在构成与自身的逻辑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国内外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日本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地完善内涵,适时地扩展外延的有机整体。应对中国国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巨大变化,安倍政府重新认识和调整经济外交的价值与作用,是其现实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最明显体现。第三,本文在研究中特别关注了经济外交内涵变化与外延扩大的问题。诸如经济外交中的文化属性问题、公共外交与国际文化传播与经济外交政策的交叉融合问题等,为全面认识和把握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独立的思考。本文认为,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既是战后日本经济外交在21世纪日本国家外交实践中的延续,也是安倍政府在和平主义外交与文化产业立国等治国理念指导下,主动顺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外交实践过程。第四,日本式的思维方式对日本经济外交特别是安倍经济外交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基础和政策动力,同时也决定了日本经济外交的特性与发展困局。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既给日本振兴经济与国际合作,重振国家自信提供了助力,同时也无法避免受到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国际认知等等的局限与约束,从而导致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无法摆脱既有的发展思路与框架,无法完全回应日本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后安倍时代”的日本经济外交能否摆脱困局,在日本经济与日本外交、日本国家转型与国际社会发展等等交汇过程中,继续发挥有效的链接与平衡作用,为日本的国力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持续观察。
骆明婷[3](2021)在《机制化减贫 ——联合国贫困治理的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贫困是社会生活中普遍的经济现象,传统意义上的贫困指的是物质生活的匮乏,通常局限于一定区域或国家内部;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贫困问题突破地域和国界的局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是某一特定人群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能力的社会性问题。联合国成立后,减除贫困、促进发展成为联合国的核心议题之一,联合国自20世纪60年代起陆续开展了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提出了“千年发展目标(MDGs)”和“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在联合国的行动下,全球逐渐形成了一个涵盖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双边或多边协议、私营部门、公民自愿行动的庞大的减贫机制,旨在通过联合不同的力量,合理利用资源,应对单一国家无法独立解决的全球性贫困问题。本文的阐述基于以下假设:第一,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没有一个凌驾于各主权国家之上的强制性权力和有约束性的法律结构;第二,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经济交往中的主要行为体,各国的行为决策是根据本国利益作出的,寻求在安全、权力、财富上的最大收益;第三,国家间的合作是可能的,良性合作预期会带来共赢的局面,但各行为体的行为方式取决于行为体对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量,并符合某种“集体行动的逻辑”,合作的实现和维系是艰难的。本文试图采用制度经济学中的公共选择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来分析全球贫困治理中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分配模式以及各行为体在其中的行为方式。联合国自成立以来就将发展议程作为核心议题之一,致力于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减除贫困、提升各国人民福祉,从20世纪60年代起,其发展理念经历了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到试图“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再到“可持续发展”的演变,逐步建立起以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为核心的全面的减贫体系,包括较为完善的决策程序、议事规程和监督体系。2015年,在对千年发展目标的终期评估中发现,虽然千年计划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还有很多指标尚未达成,且出现了发达国家未履行筹资承诺、减贫领域的全球公共产品(GPGs)供应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低收入国家减贫进展缓慢等现象。随后,联合国提出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千年发展目标的内容进一步扩展、深化,期待实现经济发展、环境可持续和社会包容性相结合的目标。本文认为造成全球减贫机制未能发挥有效作用的原因主要在于减贫领域的全球公共产品(GPGs)是由发达国家供给、发展中国家消费,存在着供需不平衡的情况。发达国家根据本国的利益提供GPGs,由于减贫领域的GPGs供给成本高,见效周期长,且与供给国的核心利益关系不密切,通常不会获得优先投入,当投入成本过高或与国家核心利益产生冲突时,发达国家将减少或放弃对其的投入。发展中国家不能参与到GPGs供给的决策过程,无法根据本国需求改变GPGs供应和分配的规则,只能被动接受,这一过程是低效、混乱的。国际组织在GPGs供应和分配中发挥着激励和衔接的作用,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有强制力的权威机构,且随着减贫议题的扩大,国际机制呈现碎片化状态,导致国际组织指导的减贫机制效率低下,交易成本高。本文介绍了自2002年蒙特雷发展问题筹资会议以来国际社会关于MDGs筹资问题和GPGs供给模式的论争,通过这个案例进一步讨论了为什么在全球层面推进减贫领域的改革、重塑减贫GPGs筹资和分配体系存在着困难,并进一步佐证本文的结论。虽然联合国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较于“千年发展目标”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进一步的拓展,但全球减贫机制的内核和运行模式没有本质性的变化,GPGs的供需矛盾依然存在。联合国始终希望能通过建立一种制度化的全球伙伴关系来保证减贫领域GPGs的充足供应,这个体系可以减轻发达国家在面临国内财政或政治危机中筹集资金所遇到的困难,也可以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资源以推进其减贫进程。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了将中国经验传递到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减贫机制,增加对外援助,并提出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援助理念,中国的援助模式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传统的援助理念,但与联合国建立互利合作的新型减贫机制的理念更加契合。本文的创新和贡献在于:首先,梳理了联合国成立以来发展理念的变化和发展议程的推进、“千年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总结了现有的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减贫机制的决策过程、组织结构、运行模式和各行为体参与方式;其次,将新制度经济学中关于“交易成本”的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引入到国际关系领域,注意辨析市场中的“理性人”和全球公域中的“理性的国家”之间的行为差异;一国内部有强制性权力下的公共选择和在全球无政府状态下的公共选择之间的差异;以及全球不同问题领域(根据是否与国家核心利益相关、是否能取得即时的利益来划分)中行为体的行为决策的差异,并最终聚焦到全球减贫领域的相关问题。第三,通过分析全球减贫领域各行为体之间关于公共产品的供给和分配的行为模式,论证为什么减贫领域公共产品的供需存在矛盾?为什么全球减贫机制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曹文[4](2021)在《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文中认为2008年金融危机后,主要经济体普遍加强外资安全审查,对全球市场和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成为各国政府、产业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以欧盟首个联盟层面的外资审查机制立法——《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为案例,试图回答两个重要且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历来主张资本自由流动和投资开放的欧盟为什么建立统一的外资审查机制?二是欧盟建立的外资审查机制为什么不是美国式的强制性审查机制,而是非强制性的合作机制?既有研究未能对上述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本文充分利用国际组织、欧盟机构及其成员国三个层面的工作文件、会议记录、研究报告等大量文献,以及对欧盟官员及商会、智库人员的一手访谈资料,立足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从欧盟内部与外部因素的关联性出发,基于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行为体和一种规范性力量的“独特性”,从利益偏好、制度和规范三个维度建立分析框架,为欧盟外资政策调整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路径。本文首先在考察外资国别和产业分布的基础上,分析欧盟外资审查立法中的主要行为体——核心、外围以及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分歧与妥协,尤其是核心国家德、法基于不同偏好的合作;第二,从权力分配与议程设置的角度梳理欧盟外资审查立法的决策制度与过程,分析共同商业政策与资本自由流动原则、欧盟机构与成员国、不同欧盟机构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第三,从非物质因素的角度探讨国际投资政策的新变化及其对欧盟规范升级的影响,包括欧盟如何利用所谓“布鲁塞尔效应”,维护其规范性力量的影响力。本文认为,欧盟建立外资审查机制以及该机制非强制性的性质与特征,是欧盟成员国利益博弈、欧盟内部权力分配和国际规范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是欧盟一体化在外资政策领域的具体延续和应对全球化最新演变的适应性调整,其价值观念与规范认同在这一过程中具有重要影响。与美国主要出于权力竞争的目的限制外资不同,欧盟出台《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不能简单界定为保护主义措施,其目的是要在确保合法性的前提下,在经济上保障欧盟内部资本自由流动和统一市场,在政治上维护欧盟作为一个整体的的协调一致,进而强化其在国际关系中作为一种规范性力量的身份认知。本文的主要创新与理论贡献是,通过实证研究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以及欧盟的研究贡献直接投资领域的案例,丰富和发展了传统的外资—东道国分析框架,尤其论证了规范等非物质因素在利益界定与制度形成中的重要性,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最新理论发展提供注脚。
魏德红[5](2020)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国际经济秩序从新自由主义向内嵌自由主义转型加速,质疑与批评投资仲裁的声音逐步高涨,投资仲裁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为解决危机,2017年11月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ISDS机制改革,两项建议成为焦点,一是抛弃投资仲裁,构建多边投资法院,让ISDS机制转为司法型;二是沿用投资仲裁,并为其构建上诉机制,让ISDS机制转为准司法型。人类沿用多年的ISDS机制面临转型。投资仲裁遭遇危机是ISDS机制转型的起点。设计于20世纪60年代的投资仲裁是以商事仲裁为模板的ISDS机制,随着新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的崛起,投资仲裁成为ISDS机制的主流。进入21世纪以来,投资仲裁遭遇危机并逐步深化,表现为:投资仲裁挑战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仲裁员的独立性标准存在系统性缺陷,裁决不一致加深了投资规则的不可预测。透过表象深入剖析,得出如下判断:学者以司法标准审视投资仲裁,这是危机的起源;面对制定投资实体规则的僵局,《华盛顿公约》选择“先程序后实体”的思路,造成了投资仲裁遭遇的问题持续增多,这是危机的形成;学者、政治人物凭借国内政治理论来评价与指责投资仲裁,这是危机的深化。ISDS机制开启转型之路,是投资仲裁内外因素变化引起的。在投资仲裁的内部:启动基础由国家契约转变为国际投资协定,审查对象从征收或国有化措施扩展到公共政策,功能定位从解决争端延伸到明确规则。在投资仲裁的外部:外国投资者所面临政治风险的类型从征收与国有化风险转为政策风险,人权、环境、法治三因素影响力持续增强。进一步分析,ISDS机制转型是其承载价值变迁的体现,主权价值从过度承诺回归国家主权,秩序价值由突破国内秩序转向构建法律秩序,安全价值从忽视经济安全转向保障经济安全。ISDS机制转型的两个选项,不仅来源于国际专题讨论中的建议案,更来源于欧盟、美国的国家实践。从2015年起,欧盟在新签订的国际经贸协议中,拒绝投资仲裁,以双边投资法庭作为ISDS机制,意在让ISDS机制转为司法型。2002年以后,美国在新签订的BIT、FTA中多约定将就设立投资仲裁上诉机制启动双边谈判,意在让ISDS机制转为准司法型。作为司法型的选项,构建多边投资法院是人类长期存在的设想。阿拉伯投资法院为此积累了经验,集中在两点,一是阿拉伯国家联盟的支持,二是《阿拉伯投资协定》的签订与执行。作为准司法型的选项,为投资仲裁构建上诉机制,这是以WTO上诉机构为参照系构建新机制。WTO上诉机构有着人员固定、规则一致、程序明确三个方面的优势。无论是司法型,还是准司法型,均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缺少多边投资协定和国际投资组织。两选项也存在着共同特征:均延续着投资仲裁的投资者本位与对外交保护的限制,均肯定了卡尔沃主义的局部复活。ISDS机制转型的进展,集中在欧盟与经贸伙伴共同设立的双边投资法庭上。对于欧盟内部的投资仲裁,2018年3月,欧盟法院在对Achmea案的预先裁决中,肯定了欧盟法具有优先地位,否定了投资仲裁的适用。瑞典等国对此有不同意见。在欧盟外部,在与非欧盟成员国签订的经贸协议中,欧盟不再接受投资仲裁作为ISDS机制,以双边投资法庭替代之。双边投资法庭是以欧盟法院为模板设计的,可避免投资仲裁所蕴含的矛盾。2019年4月,欧盟法院明确:双边投资法庭符合欧盟法,解决了比利时等国对双边投资法庭的疑问。虽然ISDS机制有所改变,但双边投资法庭仍坚持投资者本位和岔路口条款,运行仍要依靠ICSID秘书处与投资仲裁规则,对投资仲裁有制度传承。ISDS机制转型的趋势,取决于动力与障碍的博弈。ISDS机制转型的总趋势将是增量进化而非激烈变革。依据法律进化论,投资仲裁是具有过渡性的机制设计,这类似于达尔文进化论中对鸭嘴兽的描述。国际法的碎片化、人本化等理论为转型提供了动力,但国际投资法的现实无法满足构建新机制的条件:缺乏多边投资协定、没有专门的国际投资组织。此外,国际司法机关管辖权有限。国际经济秩序从新自由主义向内嵌自由主义转型,FDI流动方向与流动方式的改变,这些是推动ISDS机制转型的现实动力。但国际社会缺乏构建新机制的政治共识,东道国珍视国家主权,担心“司法造法”、“寒蝉效应”、国家责任,而构建新机制比沿用投资仲裁更需要政治支持。基于对动力与障碍的对比分析,将投资仲裁全面抛弃的可能性不大,但ISDS机制将会呈现双边为主、更加多样的特征。由于缺乏政治共识,构建多边投资法院将仍然是理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100多个国家订立了BIT,分三个阶段逐步接受投资仲裁作为ISDS机制。截至2020年9月,我国(含港澳)居民、企业发起的投资仲裁案件共有10件,其中有4件涉及英美跨国企业凭借香港、澳门地位进行的国籍筹划。我国政府作为被告的投资仲裁案件为5件。在UNCTAD统计到全球投资仲裁案件数量突破1000件的背景下,我国政府与我国投资者遭遇的案件数量很少,但2015年以来,案件数量迅速增长的趋势应引起警惕。在投资仲裁遭遇危机的情况下,我国政府、我国投资者深受其害,要求ISDS机制转型的愿望强烈。主要原因有:第一,裁决的不一致困扰着我国投资者;第二,投资仲裁影响着我国政府行使国家规制权;第三,无论是绿地投资,还是跨国并购,投资仲裁均无法保障中国投资者权益。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是ISDS机制转型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专题讨论并提交支持设立上诉机制的建议案,在《中国—澳大利亚FTA》中约定将启动设立上诉机制的谈判;有内地商事仲裁管理机构可以受理投资仲裁案件,我国正在为完善投资仲裁的相关法律而努力。在ISDS机制转型中,中国有着独特的需求,一是需要融合双重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二是需要平衡双重国家身份: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三是需要协调两种豁免主张:绝对豁免主义与相对豁免主义。为了在ISDS机制转型中维护国家利益,中国应坚持如下立场,一是遵循增量进化的总趋势,避免激烈变革;二是不支持构建多边投资法院,避免中欧投资协定将双边投资法庭作为ISDS机制;三是以行业化的ISDS机制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双重身份问题。我国尤其要补上本国投资者权益无法保障的短板,有三个方面的建议,第一,适当运用外交保护,第二,我国跨国企业应提前做好国籍筹划,第三,在BIT、FTA以及国家契约中为我国的投资仲裁机构设置选项。
全球化智库(CCG)[6](2020)在《2020企业全球化报告——跨国公司在华发展新机遇》文中研究指明受新冠疫情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全球贸易和投资遭受重创,世界经济整体陷入衰退。尽管外部环境受限,在中国不断深化对外开放,完善营商环境的背景下,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连续三年稳居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目的国地位。外资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对我国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经济增长、财税收入、扩大社会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报告对后疫情时代企业全球化发展背景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外商在华投资的五大现状与特点,并对外商企业在华投资的政策与市场机遇进行了剖析,最后针对促进外商在华投资,提出了落实《外商投资法》,完善外商在华投资法制环境;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投资信心,吸引高科技投资;大力推进自贸区、自贸港的建设与探索,创造吸引外资的新高地;考虑加入CPTPP等高标准贸易协定,积极拓展多边合作;提升国际人才优势,通过人才吸引资本和技术;通过官方和民间等多种渠道做好宣传与沟通,提振外商来华投资信心等政策建议。CCG企业全球化研究课题组连续七年研究企业全球化发展情况,2020年,课题组通过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发放问卷调查、跟进电话访谈、定期组织专题论坛、研讨会、媒体新闻监测等方式,对2019至2020年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等情况进行了收集与研究,以投资体量、影响力、发展潜力等为重点考察因素,通过专家评议,综合评选推介出"2020年外商在华投资企业",旨在对企业的全球化发展进行评价,激励更多的跨国公司对华投资。
谢雨蓉[7](2020)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际物流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与手段,经济全球化涉及很多维度,其中一些因素对国际物流的发展演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对这些影响因素的研究应抓住主要维度、聚焦关键因素。经济全球化在推进进程中,参与主体、推进机制、表现形式等不断变化,与之相伴的是国际物流的空间拓展、方式变革与形态演化等。当前,经济全球化正面临新的调整变化,既有的产业分工、贸易方式、利益分配格局等都在重塑之中,必将引发国际物流的巨大变革。在全球化当前阶段,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已骤然改变,自身的地位与作用也在悄然变化。在此背景下,中国发出“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打造全球化合作新平台。国际物流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载体,也受到这一全球化新模式的深刻影响。中国需要根据相关因素变化,做出积极应对,调整国际物流发展策略,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有效手段,也为中国积极融入和主动推动经济全球化提供有力支撑。本文以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采用系统分析方法研究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物流之间的关系,以国际政治经济学、经济地理学、技术创新与扩散等学科理论为依据,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主要维度,建立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运用该理论框架,分析经济全球化在不同发展阶段每个维度对国际物流的影响,总结历史规律,并提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的应对策略。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在明确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物流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四个主要维度,分别是治理结构、空间格局、科学技术、规则体系,对每个维度的含义进行了阐释和界定,在各个维度上分析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建立了研究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的四维分析框架,奠定了全文的理论基础。第二,以大航海为经济全球化的起点,分三个发展阶段,采用四维分析框架,研究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第一阶段全球化结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依靠暴力与资本推进,形成了根植于殖民地经济的国际生产贸易网络,两次工业革命推动了国际产业分工和地理大发现,这一阶段全球化建立了资本推动、暴力维护的海洋运输体系,大航海将国际航线网络由地中海拓展至全球;第二阶段全球化至WTO多哈回合谈判中止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建立了发达国家主导、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了垂直化、专门化国际分工,在全球形成欧洲、北美、东亚三大生产网络,在这一阶段的全球化中,跨国公司及其母国掌控着全球物流资源与市场,集装箱革命推动产业变革,国际物流中心伴随全球产业转移,在太平洋沿岸兴起;第三阶段的经济全球化仍在推进之中,随着新兴经济体崛起,全球化迈入多元共治与互利共赢时代,大规模的多边贸易合作转向以巨型自贸协定为代表的区域合作,国际物流格局加快调整,资源重配、市场重构、区域内需求快速增长、业态模式多元化发展将推动建立新的规则体系,也为后发国家参与规则制定创造了机遇。第三,采用四维分析框架,研究了“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提出的全球化新阶段下的新范式,对国际物流的影响,以及中国的应对策略。“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中国作为倡议的发出者,主动推动生产网络沿“一带一路”扩散,带动欧亚大陆中间欠发达地区发展。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物流将形成海陆双向发展格局。在海运物流格局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中国应着力寻求国际物流陆向突破,构建陆路物流大通道,统一陆路国际物流规则,以此作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发展的应对策略之一。第四,提出以中欧班列为载体,寻求“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发展。在四维分析框架下,梳理了影响中欧班列发展的具体因素,建立数学模型识别了关键因素、原因因素与结果因素,研究了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围绕关键因素的竞争博弈,并从加快技术与模式创新,统一规则与标准体系等方面提出中欧班列的发展思路。第五,围绕中国在经济全球化新阶段,稳步推进海运发展、寻求“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的应对策略,从中欧班列发展、“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发展和全球化新变革中的国际物流发展三个层面,提出具体对策建议。本文主要贡献和创新点体现在:(1)从治理结构、空间格局、科学技术、规则体系四个维度,构建了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2)拓展了研究国际物流问题的时空视角:时间上,在经济全球化500年的历史进程中,分阶段系统研究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空间上,将对国际物流的研究从传统海运领域拓展到海陆两个方向、两大空间。(3)运用四维分析框架,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物流的影响,提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以市场为主导、以国家综合实力为支撑,在稳步推动海运物流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一带一路”陆路物流突破的应对策略。(4)提出围绕中欧班列实现“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运用数学模型方法识别了中欧班列发展的关键因素,分析了中欧班列与海运的博弈行为,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王胜男[8](2020)在《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球治理”一词在近现代国际政治语境中未曾见到。最早发明这一概念的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距今也不到30年。目前有关“全球治理”的内涵解释是多方面多角度的,但是共同的解释都聚焦于“全球化”与“全球困境”两个语境。换言之,“全球治理”是伴随新时期的“全球化”到来,引发了以往未曾见到或者是未曾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全球困境”产生而产生的。很显然,“全球治理”属于国际政治现象,涉及“体系、行为体、价值与目标”,应当说,国际政治的基本要素应有尽有,那么,与传统的国际政治相比,是不是能够完全独立于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构成新的国际政治理论诠释?回顾国际关系领域的几大流派可以发现:国家间关系取决于国际体系、国家行为体与人性之间的互动,权力与利益成为国际政治的追逐目标,战争与和平、冲突与合作成为密不可分话语叙述。从发展历史来看,现实主义相对历史悠久,两次世界大战以后,自由主义理论在研究国家之间的预防战争与追求和平方面,延伸并扩大了有关国际体系与其他行为体的“角色”作用,个人、公民团体、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等“行为体角色”纳入讨论范围。自冷战结束以来,建构主义的出现,扩大了国际关系本体论研究视角,对权力、身份、观念与秩序进行了更广度的讨论,进一步将身份角色、观念角色等国际社会领域的概念纳入到国际关系中来,其中“安全共同体”的理念打破了传统国际关系话语权的垄断,但国家行为体作为传统国际政治的主导角色,国家安全作为“高级政治(high politics)”的叙事基本没有颠覆性的变化。进入21世纪,随着新全球化的到来,“全球主义”路径日渐浮现出来,但这一新视角并不意味着国家主导角色的丧失,其方法提供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政治的图景,在新全球化背景下,全球治理理论从全球视角出发,作为研究国家关系新的理论现象与内容,既继承了上述传统理论的精髓,又提供了一种重新理解国家关系的方法与视觉,拓宽了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由于前所未有的“全球困境”的出现,以往被视为“低级政治”的非传统领域的东西变成了被优先考虑的“高级政治”的内容,如此次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导致全球各国紧密联动,全球治理、国际合作、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的重要性也不断提升。简而言之,现有的全球化的全面深化,打破了国家封闭的“海洋孤岛”,全球体系形成了彼此联系,相互依赖的网络,这种相互依赖性全球性结构导致合作越成功共同收益就越多,反之,对抗越激烈损失就越大。任何国家只关注自己国家内部事务,而回避与其他国家相互关联与互动,完全不参与现有的国际事务纷争之中,试图维持本身的“角色孤立”已经不尽可能。近30年来,面对全球治理困境严峻现实,大国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的关键角色,引起学人的关注,并常常被放在全球治理的国际政治中心的位置。中美两国分别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角色认知、角色期望、角色需求,面对新一轮全球化的出现,中美在全球治理体系中表现出不同的“角色定位”。从全球治理动态发展来看,国家的“角色定位”具有多维度。每个参与者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会确定不同角色。而全球性大国在全球治理中“角色定位”的作用尤其突出。大国“角色定位”一旦形成,对全球治理的实践、体系结构的稳定影响巨大。可以说,中美两个大国在全球治理方面,如果减少“角色冲突”,全球治理体系就存在了一个持久性的基础,体现出来的一种稳定模式。反之,如果“角色冲突”加剧,全球治理体系也将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彼此联系、依赖与博弈关系的全球治理的系统中,经过反复多次的“角色冲突”,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合作性竞争”逐渐向“对抗性竞争”偏移。“对抗性竞争”危害在于将会全面延伸到其他领域,因此,中美之间如何相互认知适应、追求共同利益、规避对抗竞争、追求相对收益与共同收益就成为“合作优势”的基本动机。当然,相互依赖性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竞争领导权的现实主义本质属性,但合作共赢的目标极大修正了对抗性竞争“零和博弈”的走向,因此,构建中美之间良性的“竞合关系”,就成为全球治理的当务之急。本论文研究,主要涉及了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认知、角色预期、角色定位、角色冲突、受众效应、角色嬗变与新时代“角色再构建”等多方面内容,按照国家主义、国际主义与全球主义三个路径方向,融汇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三大理论,借用全球治理宏观理论,将角色中层理论与竞合关系的微观理论有机结合,集中在全球治理、区域治理与大国双边角色互动三个层面,同时,在全球经济治理、全球发展治理、全球环境治理、全球安全治理、全球公域治理和全球区域治理等六个主要领域展开多维度的研究。在新全球化时代到来的今天,国际政治不仅步入“百年未曾有的大变局”时代,人类也面临迄今未曾见到的全球治理困境。因此,如何构建中美两国在全球治理实践中的“合作性角色”,如何推动中美两国的良性的“竞合关系”,对两国关系健康发展,对国际社会的稳定,对全球治理困境的解决、全球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晏娇[9](2020)在《关于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研究 ——基于多层次治理中的权威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学界对全球气候治理的研究集中在演进路径和具体机制的研究上。演进路径的研究集中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问题上,以及具体的诸如“共区原则”、“资金与技术”或者“气候融资”等问题上;气候治理机制的研究则试图从之前的京都机制中寻找机制设置的缺陷,进而对机制的完善提供思路。但这些采用国际合作的方式解决诸如“公地悲剧问题”的研究,限制了进一步研究全球气候治理问题的思维。因为这些研究成果都无法解释两个问题:“为什么全球气候治理不是在‘自上而下’的京都机制式治理路径上进行自我完善,而是在《巴黎协定》的设计下发生了‘自下而上’的转型”以及“为什么美国在京都进程中退出,到了巴黎进程再次退出”。气候治理路径转型之后的“后巴黎时代”的谈判仍然艰难。无论是从合作理论还是从制度主义视角都很难对这种现象给予很合理的解释。因此,研究跳出现有研究成果的限制框架,在全球气候治理走向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当前的全球气候治理背景、梳理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现象、得出治理权威动态变化的结论,最后探讨其对中国的意义。首先,当前的全球治理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时代背景:全球治理总体上呈现出了多层次的特性。各个国家不但更多时候选择进行区域一体化进程,也更多地选择在特定的议题上进行联合,还有日渐活跃的非国家行为体与传统的主权国家共同拉开了全球治理的大网。因而文将多层次治理框架引入全球气候治理研究中,搭建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为支撑,大国气候治理行动为基石,跨国气候治理网络为辅助的全球气候治理架构。其次,通过以“服从”为核心特征的治理权威这一关键因素,探求气候治理路径转型的根原因及实际意义。分析发现,在气候治理路径的转变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了动态变化。这种变化一是国家的权威得以增强;二是非国家行为体组成的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权威已经兴起且对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产生影响。在对“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的梳理中发现,《京都议定书》的惨淡收场实际上并非是其机制设置的问题,原因在于该多层次治理体系没有一个实质凌驾于所有主权国家之上的“超级政府”,因而就无法确保一个机制得到所有国家的遵守。在审视《巴黎协定》安排的气候治理路径时,可发现所谓的“自下而上”路径实质上依靠的是主权国家各自的节能减排行动。由于还没有明确的不遵约机制,因此该路径的治理效果取决于各国最后对国的定位和对应对气候变化重要性的认识。协定对签约国实际上的约束力非常小,既无法强制国家履约,也无法在国家能履约的情况下进行惩罚。这就是国家层次在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这一超国家层次的互动博弈过程中,权威在全球气候治理系统中产生的动态变化——国家权威的强势回归。这是一种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同时也是对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再次,在国家权威回归、超国家权威势弱,且缺乏强制性法律效力的减排协议的时代背景下,结合中国当前的经济实力、发展方向、治国理念以及中国当前在全球气候治理上展现出的积极态势,文认为目前中国在气候变化领域展现出了方向型领导力。因此通过与国直接相关的气候行动以获得领导力,增加中国的话语权,是合理且可行的。最后,结合当前针对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谈判进程,文认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出现强法律效力的全球性减排协议,全球层面的国家间合作会持续性艰难。因此国家自主气候治理行动最终将会落在次国家层次,而各国是否能顺利地将气候治理政策内化及下沉是气候治理的关键。国家内部的次国家层次的区域化合作、国际层面的次国家合作以及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参与,可为全球气候治理提供更多可能性。
段冉[10](2020)在《目的论指导下时政新闻文本的翻译实践报告 ——以《环球时报》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当今世界70%以上的新闻信息是用英文写成和传播的,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全球化趋势日益显着,人们了解国内外新闻信息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英语新闻的汉译在中西方文化交流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对汉译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英汉语言文化的差异和时政硬新闻的特点给时政新闻的翻译带来很大困难,致使一些译文让目的语读者难以理解,甚至造成误解而失去阅读的功用。目的论认为,整个翻译过程应紧紧围绕翻译的目的展开,重视译文的预期文本功能和预期读者地位,在明确翻译目的及译文预期功能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翻译方法,方能顺利完成翻译任务。因此,在目的论指导下探讨英语时政新闻的翻译策略,力求实现译文的通达流畅,具有重大的实践研究价值。《环球时报》英文版是一份具有权威性的国家级英文报纸,是中国民众了解国外时事的重要媒介之一,其汉译质量直接影响了国民了解国外时事的准确性,从中选取的2018年6月至8月的27篇时政新闻稿均来自路透社、新华社等国内外权威媒体。以目的论的目的、连贯、忠实三原则为理论依据,通过分析原文本特征,从词汇、句子、篇章三个层面,采用意译、词性转换、删减、拆分和语态转换等翻译策略,用详实的案例探讨目的论在时政新闻汉译中的指导作用。实践证明,目的论对时政新闻的翻译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能够译出更合理的译本,从而更能被目的语读者理解和接受,很好地达到原文的预期效果,从而实现中西方文化的有效交流与信息传播,并为今后的新闻翻译提供一定参考。图0幅;表0个;参34篇。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一、经济全球化的演进及特征 |
| 1.第一轮全球化:重在跨境贸易和市场发展 |
| 2.第二轮全球化:关税保护和自由贸易并存 |
| 3.第三轮全球化:以机制和制度建设为方向 |
| 二、当前阶段经济全球化的新现象 |
| (一)各主要经济体进行战略调整,试图塑造新的全球化机制或方向 |
| (二)美国实行“美国优先”战略,在全球开打贸易战 |
| (三)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新生力量 |
| (四)主要经济体提出了对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的设想 |
| 三、如何推进新型全球化的发展 |
| (一)推动发展中国家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 |
| 1. 从少数人的全球化走向多数人的全球化 |
| 2. 推动人口大国印度等深度融入全球化 |
| (二)明确新型经济全球化的主攻方向 |
| 1. 重点发展基础设施 |
| 2. 注重相互合作,发挥优势 |
| 3. 转贸易为投资,以主权货币计价、结算和融资,解决贸易逆差 |
| (三)改革世界贸易组织体制和机制 |
| 1. 对成员国贸易和投资的等级进行分类 |
| 2. 完善贸易和投资谈判 |
| 3. 建立跨类别国家的开放准入和退出机制 |
| 4. 设立贸易监督和惩戒机制 |
| (四)积极践行共同发展的经济全球化理念 |
| 1. 发展新技术,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 |
| 2. 提供廉价高质量产品、技术和服务 |
| 3. 分享成功经验,彻底改变发展中国家的供给不足问题 |
| 4. 不附加政治条件和价值观开放市场和谈判,以促进发展为目标 |
| (五)发挥好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亚投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作用 |
| 1. 试行以本币出资扩大资本金规模 |
| 2. 鼓励企业使用亚投行、金砖银行等成员国的本币贷款 |
| 3. 建立成员国本币清算体系 |
| 四、结语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 二、研究现状 |
| 三、研究方法 |
| 四、创新与不足 |
| 第一章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建构 |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框架 |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 |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延展 |
| 第二章 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核心内涵 |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时代嬗变 |
| 第二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设想与实践 |
| 第三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五大支柱与“三大经贸合作协定” |
| 第三章 日本经济外交的外延扩大 |
| 第一节 “大阪轨道”:日本经济外交的话语构建 |
| 第二节 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日本经济外交的变异 |
| 第三节 应对“谣传损害”的危机公关:日本经济外交的新范式 |
| 第四章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特点与局限性 |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国内外动因 |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特点 |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局限性 |
| 第五章 “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趋势与展望 |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影响 |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演变趋势与困境 |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展望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缩写列表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贫困治理问题的提出:为什么全球减贫机制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
| 一、什么是贫困 |
| 二、全球贫困的地区分类与现状 |
| 三、问题的提出 |
| 第二节 概念辨析 |
| 一、国际制度和国际机制 |
| 二、治理和统治 |
| 三、公共产品和全球公共产品 |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 一、贫困的产生 |
| 二、解决贫困的手段 |
| 三、国际机制理论、全球公共产品和全球贫困治理 |
| 四、中国减贫的理论与实践 |
| 第四节 研究假设、基本观点及章节安排 |
| 一、研究假设 |
| 二、基本观点 |
| 三、章节安排 |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思路 |
| 一、研究方法 |
| 二、创新思路 |
| 第二章 机制化减贫的理论解析 |
| 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 |
| 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演进 |
| 二、交易费用理论 |
| 三、公共选择理论 |
| 第二节 全球公共产品的概念及其作用模式 |
| 一、全球公共产品的概念 |
| 二、全球公共产品的作用模式 |
| 三、全球公共产品的的供给模式 |
| 四、国际社会对全球公共产品筹资模式的探索 |
| 第三节 制度理论语境下的全球贫困治理 |
| 一、国际机制理论 |
| 二、全球治理理论 |
| 三、全球贫困治理:集体行动的逻辑 |
| 第三章 联合国的发展理念和减贫机制 |
| 第一节 |
| 一、贫困是人类发展的痼疾 |
| 二、全球化下贫困治理的新路径 |
| 三、贫困治理的多元方式 |
| 第二节 联合国的发展议程和贫困治理路径 |
| 一、联合国的发展理念演进 |
| 二、联合国治理贫困的组织体系和议事规程 |
| 三、发展议程中的联合国与区域合作 |
| 第三节 联合国四个“发展十年国际发展战略” |
| 一、1960—1969,第一个发展十年:重视经济增长 |
| 二、1970—1979,第二个发展十年: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
| 三、1981—1990,第三个发展十年:人的全面发展 |
| 四、1991—2000,第四个发展十年:可持续发展 |
| 第四章 千年发展目标下的减贫机制及其实施 |
| 第一节 联合国千年发展宣言与千年发展目标 |
| 一、千年计划的形成 |
| 二、千年计划的具体内容 |
| 三、千年计划的组织形式 |
| 第二节 千年计划的机制化实施 |
| 一、千年计划的推进 |
| 二、千年计划的实施结果 |
| 第三节 千年计划的减贫价值与挑战 |
| 一、千年计划的减贫价值 |
| 二、千年计划遇到的挑战 |
| 第五章 联合国减贫机制运行分析及后2015 议程 |
| 第一节 减贫领域的公共产品供给与分配 |
| 一、减贫领域的公共产品作用模式 |
| 二、减贫领域不同行为体的行为方式 |
| 第二节 关于“千年发展目标”筹资问题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论争 |
| 一、关于“千年发展目标”筹资问题和全球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论争 |
| 二、国际筹资与全球公共产品供应 |
| 第三节 后2015 议程展望 |
| 一、后2015——《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
| 二、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争议 |
| 三、对2030 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评析 |
| 第六章 贫困治理的中国经验:对世界的贡献 |
| 第一节 中国的减贫历程与成就 |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贫困治理的演进历程 |
| 二、中国减除贫困的治理手段 |
| 三、中国的减贫进程中的挑战 |
| 第二节 中国参与全球机制化减贫的实践 |
| 一、中国参与全球机制化减贫的实践 |
| 二、中国参与全球减贫机制的贡献与挑战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及其局限性 |
| 第三节 分析框架、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 第一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 第一节 《罗马条约》与欧洲共同市场 |
| 第二节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盟的形成 |
| 第三节 《里斯本条约》与欧盟一体化的新发展 |
| 第四节 作为“独特”行为体的欧盟 |
| 第二章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 |
| 第一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出台背景 |
| 一、跨国公司与全球政治经济权力结构的变革 |
| 二、欧盟成员国自身发展的需求 |
| 三、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外溢效应 |
| 第二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核心内容 |
| 一、外资审查的定义与主要对象 |
| 二、欧盟的权利与成员国的权力 |
| 三、管制外资的非强制性合作机制 |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中的争议焦点 |
| 一、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分歧 |
| 二、欧盟外资权限的争议 |
| 三、欧盟外资监管的规范 |
| 第三章 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偏好及其分歧 |
| 第一节 外资在欧盟的分布及其特征 |
| 一、欧盟吸收外资及其主要来源国 |
| 二、欧盟吸收外资的国别及产业分布情况 |
| 三、中国对欧盟投资的分布情况 |
| 第二节 核心成员国外资审查机制的比较 |
| 一、外资审查机制及其最新调整 |
| 二、最新调整的主要特征及其原因 |
| 三、德法的利益偏好与合作 |
| 第三节 外围与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与政策偏好 |
| 一、中东欧和南欧成员国的利益偏好 |
| 二、北欧与低地国家的利益偏好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权力分配及制定过程 |
| 第一节 欧盟外资政策制定的法律制度 |
| 一、主权财富基金与欧盟的资本自由流动 |
| 二、共同商业政策还是资本自由流动原则? |
| 三、普通立法程序还是特别立法程序? |
| 第二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决策机构 |
| 一、欧盟立法机构与外资政策制定 |
| 二、欧盟委员会与外资权限 |
| 三、欧洲议会与立法权扩张 |
| 第三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议程设置与权力再分配 |
| 一、成员国与审查自主权 |
| 二、欧盟与议程设置权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欧盟的规范性力量与外资审查的新规范 |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政策新规范与欧盟规范的升级 |
| 一、国际投资政策的新规范 |
| 二、欧盟外资审查规范的升级 |
| 第二节 欧盟调整投资激励机制的方向 |
| 一、欧盟的外资理念与政策反思 |
| 二、吸引外资与引导流向 |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机制的灵活性 |
| 一、监管适度与投资便利化 |
| 二、监管合作与透明度 |
|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缩略语表 |
| 案例表 |
| 绪论 |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 二、研究现状 |
| 三、论文的概念界定与基本框架 |
| 四、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ISDS机制转型的起点:投资仲裁遭遇危机 |
| 一、投资仲裁是以商事仲裁为模板的ISDS机制 |
| (一)投资仲裁延续着商事仲裁的基本框架 |
| (二)投资仲裁有着多机构与多规则的特征 |
| (三)投资仲裁以商事仲裁程序解决公法争端 |
| 二、投资仲裁遭遇危机的主要表象 |
| (一)投资仲裁挑战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 |
| (二)仲裁员的独立性标准存在系统性缺陷 |
| (三)裁决不一致加深了投资规则的不可预测 |
| 三、对投资仲裁遭遇危机表象的剖析 |
| (一)危机的起源:以司法标准审视投资仲裁 |
| (二)危机的形成:“先程序后实体”思路带来问题增多 |
| (三)危机的深化:依据国内政治理论评判投资仲裁 |
| 本章小结 |
| 第二章 ISDS机制转型的原因:投资仲裁内外要素发生变化 |
| 一、ISDS机制转型是投资仲裁内部发展的要求 |
| (一)投资仲裁的启动基础由国家契约转变为国际投资协定 |
| (二)投资仲裁的审查对象从征收或国有化扩展到公共政策 |
| (三)投资仲裁的功能定位从解决争端延伸到明确规则 |
| 二、ISDS机制转型是投资仲裁外部变化使然 |
| (一)外国投资者所面对政治风险的类型发生转换 |
| (二)人权与环境因素对外国投资的影响力增强 |
| (三)为国际机制增加法治因素的呼声持续增强 |
| 三、转型是ISDS机制承载价值变迁的体现 |
| (一)主权价值的变迁:从过度的主权承诺转向回归国家主权 |
| (二)秩序价值的变迁:从突破国内秩序转向构建法律秩序 |
| (三)安全价值的变迁:对国家经济安全从忽视转向重视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ISDS机制转型的选项:多边投资法院VS上诉机制 |
| 一、转型的选项取决于司法性与契约性的互动关系 |
| (一)增强司法性并降低契约性的选项:构建多边投资法院 |
| (二)增强司法性且尊重契约性的选项:构建上诉机制 |
| 二、构建多边投资法院:阿拉伯投资法院的经验与启示 |
| (一)阿拉伯投资法院是ISDS机制区域化的探索 |
| (二)阿拉伯投资法院是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的多元选项之一 |
| (三)阿拉伯投资法院作为ISDS机制的优势与不足 |
| 三、构建上诉机制:WTO上诉机构的经验与启示 |
| (一)WTO上诉机构是准司法属性的争端解决机构 |
| (二)借鉴WTO上诉机构来构建上诉机制的主要方面 |
| (三)借鉴WTO上诉机构来构建上诉机制所面临的挑战 |
| 四、转型两选项对投资仲裁的传承与发展 |
| (一)传承:二者均延续着投资仲裁对外交保护的限制 |
| (二)传承:二者均延续着投资仲裁的投资者本位 |
| (三)发展:二者均肯定了卡尔沃主义的局部复活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ISDS机制转型的进展:以双边投资法庭为过渡 |
| 一、双边投资法庭是欧盟应对ISDS机制转型的抉择 |
| (一)欧盟对内放弃投资仲裁是维护欧盟法的优先地位 |
| (二)欧盟对外拒绝投资仲裁并积极推广双边投资法庭 |
| (三)双边投资法庭是以欧盟法院为模板设计的 |
| 二、双边投资法庭相对于投资仲裁有着显着优势 |
| (一)基础条约将国家规制权从理论推向实践 |
| (二)双边投资法庭是符合欧盟法的ISDS机制 |
| (三)双边投资法庭可避免投资仲裁所蕴含的矛盾 |
| 三、双边投资法庭的多项制度传承自投资仲裁 |
| (一)法庭运行依靠ICSID秘书处与投资仲裁规则 |
| (二)法庭承袭了投资仲裁打击轻浮诉讼的两个程序 |
| (三)法庭仍坚持投资者本位与岔路口条款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ISDS机制转型的趋势:动力与障碍 |
| 一、国际法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了理论动力 |
| (一)投资仲裁是具有过渡性的机制设计 |
| (二)国际法碎片化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能量 |
| (三)国际法人本化为ISDS机制转型指引方向 |
| (四)全球行政法理论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新视野 |
| 二、国际经济秩序转型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了现实动力 |
| (一)宏观:国际经济秩序由新自由主义向内嵌自由主义转型 |
| (二)微观:FDI流动方向与形式的变迁要求变革ISDS机制 |
| 三、ISDS机制转型的表层障碍:构建新机制条件不足 |
| (一)多边规则缺乏:国际投资法缺少多边协定 |
| (二)专门组织缺乏:国际投资法缺乏专门的国际组织 |
| (三)司法机关乏力:国际司法机关的管辖权有限 |
| 四、ISDS机制转型的深层次障碍:构建新机制缺少政治共识 |
| (一)珍视主权:东道国对ISDS机制转型存在三个方面担心 |
| (二)依靠政治:构建新机制比沿用投资仲裁更需要政治支持 |
| 五、对ISDS机制转型的趋势判断 |
| (一)总趋势:转型是增量进化而非激烈变革 |
| (二)趋势之一:ISDS机制将不会全面抛弃投资仲裁 |
| (三)趋势之二:ISDS机制将呈现双边为主与逐步多样化特征 |
| (四)趋势之三:构建多边投资法院将仍是理想 |
|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ISDS机制转型:中国的立场与选择 |
| 一、中国参与ISDS机制的实践分析 |
| (一)中国接受投资仲裁为ISDS机制的条约实践考察 |
| (二)中国以投资仲裁来解决投资争端的主要实践 |
| (三)中国以投资仲裁来解决投资争端的主要特征 |
| 二、中国推进ISDS机制转型的现实动因分析 |
| (一)投资仲裁裁决不一致困扰着中国投资者 |
| (二)投资仲裁影响着中国政府行使国家规制权 |
| (三)投资仲裁无法保障中国投资者在绿地投资中的权益 |
| (四)投资仲裁无法保障中国投资者在跨国并购中的权益 |
| 三、中国是ISDS机制转型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 |
| (一)多边:中国积极参加国际讨论并提交建议案 |
| (二)双边:《中国—澳大利亚FTA》约定将启动谈判 |
| (三)国内:中国有机构可受理投资仲裁案件 |
| 四、中国在ISDS机制转型中的独特需求 |
| (一)需要融合两种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 |
| (二)需要平衡双重国家身份: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 |
| (三)需要协调两种豁免主张:绝对豁免主义与相对豁免主义 |
| 五、中国在ISDS机制转型中的应有立场 |
| (一)应遵循ISDS机制转型是增量进化的趋势 |
| (二)应以行业化的ISDS机制解决双重身份问题 |
| (三)应补齐我国投资者权益无法保障的短板 |
| 本章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 后记 |
| 一、外商在华发展新机遇 |
| (一)后疫情时代企业全球化发展背景 |
| 1.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
| 2.全球供应链重构:韧性和避险将成为企业投资布局的新考量 |
| 3.全球疫情危机下中美竞争加剧 |
| 4.经济全球化治理秩序面临变革 |
| (二)外商在华投资的现状与特点 |
| 1.外商在华投资规模稳步提升,中国稳居世界第二大FDI流入国 |
| 2.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占比超七成,高技术产业占比不断提升 |
| 3.外商投资区域分布有望更趋平衡 |
| 4.亚洲是投资主要来源地,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投资额增加 |
| 5.企业类型趋于多元,独资企业为主要投资方式 |
| (三)外商在华发展新机遇 |
| 1.政策层面:更高水平的开放 |
| 2.市场层面:经济韧性、消费潜力与产业链优势 |
| (四)促进外商在华投资的建议 |
| 1.《外商投资法》需落实到位,完善外商在华投资法制环境 |
| 2.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
|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投资信心,吸引高科技投资 |
| 4.大力推进自贸区、自贸港的建设与探索,创造吸引外资的新高地 |
| 5.考虑加入CPTPP等高标准贸易协定,积极拓展多边合作 |
| 6.以开放自信的姿态,更国际化、规范化的标准迎接外资 |
| 7.提升国际人才优势,通过人才吸引资本和技术 |
| 8.通过官方和民间等多种渠道做好宣传与沟通,提振外商来华投资信心 |
| 二、2020外商在华投资企业推荐 |
| 安盛集团(AXA Group) |
| 巴斯夫公司(BASF SE) |
| 百事公司(PepsiCo Inc.) |
| 宝马集团(BMW AG) |
| 贝莱德集团(BlackRock,Inc.) |
| 达能集团(Danone SA) |
| 大众汽车(Volkswagen) |
| 戴姆勒股份公司(Daimler AG) |
| 丰田汽车公司(Toyota Motor Corporation) |
| 高通公司(Qualcomm Inc.) |
| 荷兰皇家壳牌集团(Royal Dutch Shell Plc) |
| 霍尼韦尔国际公司(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 |
| 空气产品公司(Air Products) |
| 联合利华公司(Unilever Plc) |
| 美国运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 Company) |
| 明治控股株式会社(Meiji Holdings Co.,Ltd.) |
| 摩根大通集团(JPMorgan Chase&Co.) |
| 默克集团(Merck KGaA) |
| 强生公司(Johnson&Johnson) |
| 雀巢公司(Nestle) |
| 施耐德电气(Schneider Electric) |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Panasonic Co.,Ltd.) |
| 通用电气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 |
| 星巴克(Starbucks Corporation) |
| 英力士集团(INEOS Group Holdings)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国际物流与经济全球化的密切联系 |
| 1.1.2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格局的改变 |
| 1.1.3 新兴经济体崛起对国际物流秩序的重塑 |
| 1.1.4 “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物流变革的推动 |
| 1.2 研究意义 |
| 1.2.1 理论意义 |
| 1.2.2 现实意义 |
| 1.3 研究方法与逻辑框架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逻辑框架 |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 2.1 理论基础 |
| 2.1.1 管理科学理论与方法 |
| 2.1.2 系统理论和分析方法 |
| 2.1.3 博弈理论及其应用 |
| 2.1.4 其他相关学科与理论 |
| 2.2 文献综述 |
| 2.2.1 经济全球化相关研究 |
| 2.2.2 国际物流的相关研究 |
| 2.3 既有文献对本文的贡献 |
| 2.4 本章小结 |
| 3 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 |
| 3.1 基本概念 |
| 3.1.1 经济全球化的基本概念 |
| 3.1.2 国际物流的基本概念 |
| 3.2 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维度 |
| 3.2.1 国际物流与经济全球化的相互作用关系 |
| 3.2.2 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主要维度 |
| 3.3 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的四维分析框架 |
| 3.3.1 治理结构维度的影响 |
| 3.3.2 空间格局维度的影响 |
| 3.3.3 科学技术维度的影响 |
| 3.3.4 规则体系维度的影响 |
| 3.3.5 四个维度的交叉影响 |
| 3.4 本章小结 |
| 4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 4.1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 4.1.1 治理结构——西方列强对殖民地的瓜分与掠夺 |
| 4.1.2 空间格局——殖民经济与第一次国际产业转移 |
| 4.1.3 科学技术——工业革命大幅提升西方生产力与军事力量 |
| 4.1.4 规则体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
| 4.2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 4.2.1 治理结构——依靠军事强权和经济霸权争夺海上战略通道 |
| 4.2.2 空间格局——地中海贸易区扩张与两洋港口的兴衰 |
| 4.2.3 科学技术——天文、地理、航海、造船等技术的发展 |
| 4.2.4 规则体系——西方海权论思想与物流现代市场运行模式初现 |
| 4.3 本章小结 |
| 5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 5.1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 5.1.1 治理结构——大国主导下的多边合作 |
| 5.1.2 空间格局——欧洲、北美、东亚三大生产网络的形成 |
| 5.1.3 科学技术——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垂直专业化产业分工 |
| 5.1.4 规则体系——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 |
| 5.2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 5.2.1 治理结构——国际资本深度参与国际通道、枢纽之间的竞争 |
| 5.2.2 空间格局——亚太物流市场扩张与国际航运中心崛起 |
| 5.2.3 科学技术——集装箱运输建立全新的国际物流运行体系 |
| 5.2.4 规则体系——统一的国际海运规则不断发展完善 |
| 5.3 本章小结 |
| 6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 6.1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 6.1.1 治理结构——崛起的新兴经济体推动全球化共商共建共享 |
| 6.1.2 空间格局——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三大生产网络独立性提高 |
| 6.1.3 科学技术——工业4.0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
| 6.1.4 规则体系——新型经贸规则正在构建之中 |
| 6.2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 6.2.1 治理结构——国际物流面临资源重新配置与市场重构 |
| 6.2.2 空间格局——国际物流需求在部分区域内较快增长 |
| 6.2.3 科学技术——现代科技推动国际物流多元化与创新发展 |
| 6.2.4 规则体系——适应区域物流发展的国际规则亟待建立完善 |
| 6.3 本章小结 |
| 7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及应对策略 |
| 7.1 “一带一路”倡议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 7.1.1 治理结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 7.1.2 空间格局——中国为主体的东亚生产网络沿“一带一路”扩散 |
| 7.1.3 科学技术——5G与新技术相互赋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
| 7.1.4 规则体系——依托自身优势引领区域经贸规则建立 |
| 7.2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 7.2.1 治理结构——市场为主体、综合实力为支撑推进物流体系建设 |
| 7.2.2 空间格局——构建海陆双向物流大通道 |
| 7.2.3 科学技术——智慧物流与跨境电商市场广阔 |
| 7.2.4 规则体系——推动陆路物流规则统一与完善 |
| 7.3 中国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国际物流发展的应对策略 |
| 7.3.1 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对“一带一路”的启示 |
| 7.3.2 “一带一路”物流发展寻求陆向突破策略 |
| 7.4 本章小结 |
| 8 依托中欧班列实现国际物流陆向突破的策略 |
| 8.1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国际物流体系中的作用 |
| 8.1.1 中欧班列发展情况 |
| 8.1.2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陆路物流中的骨干作用 |
| 8.1.3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的载体作用 |
| 8.2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 8.2.1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 |
| 8.2.2 中欧班列发展主要影响因素识别 |
| 8.2.3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类分析 |
| 8.2.4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析结论 |
| 8.3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协调发展 |
| 8.3.1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协作互补 |
| 8.3.2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竞争博弈 |
| 8.4 中欧班列与跨境电商的融合创新 |
| 8.5 中欧班列国际规则的统一与完善 |
| 8.6 本章小结 |
| 9 中国在全球化新变革中的国际物流发展对策建议 |
| 9.1 中欧班列发展的对策建议 |
| 9.2 “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 |
| 9.3 经济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 |
| 9.4 本章小结 |
| 10 结论与展望 |
| 10.1 完成的主要工作与结论 |
| 10.1.1 完成的主要工作 |
| 10.1.2 主要结论 |
| 10.2 本文贡献与创新之处 |
| 10.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A 中欧班列到发欧洲国家的主要线路情况 |
| 附录 B 中欧班列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 附录 C 中欧班列问卷调查受访专家情况 |
| 附录 D 班列企业与班轮公司运价及政府最优补贴决策求解过程 |
| 附录 E 正文中专有名词简称、译文及缩写 |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 二、文献分类与文献综述 |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 四、论文创新与论文不足 |
| 第1章 全球治理体系与全球治理理论 |
| 1.1 全球治理体系的历史演变 |
| 1.1.1 全球化发展与新全球化的出现 |
| 1.1.2 全球治理体系的三个历史阶段 |
| 1.1.3 全球治理体系演变的基本原因 |
| 1.2 全球治理的基本内容 |
| 1.2.1 全球治理的概念界定 |
| 1.2.2 全球治理的构成要素 |
| 1.2.3 全球治理的实践范畴 |
| 1.3 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 |
| 1.3.1 全球治理理论的现实价值 |
| 1.3.2 全球治理理论的主要范式 |
| 1.3.3 全球治理角色理论的框架 |
| 第2章 中美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 |
| 2.1 中美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角色认知” |
| 2.1.1 中国的“角色认知” |
| 2.1.2 美国的“角色认知” |
| 2.2 中美两国彼此之间的“角色预期” |
| 2.2.1 美国对中国崛起的“角色预期” |
| 2.2.2 中国对美国霸权的“角色预期” |
| 2.3 冷战后中美全球治理的“角色定位” |
| 2.3.1 中国全球治理的“角色定位” |
| 2.3.2 美国全球治理的“角色定位” |
| 第3章 中美在全球治理实践中的“角色冲突” |
| 3.1 中美在全球治理实践层面的“角色冲突” |
| 3.1.1 “多元合作”与“单极霸权”的治理冲突 |
| 3.1.2 “北京共识”与“华盛顿共识”模式之争 |
| 3.2 中美在区域治理实践层面的“角色冲突” |
| 3.2.1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虹吸效应 |
| 3.2.2 美国“印太战略”的对华遏制围堵 |
| 3.3 中美在大国关系互动层面的“角色冲突” |
| 3.3.1 中美贸易战的冲突持续升高 |
| 3.3.2 中美科技战的零和性博弈凸显 |
| 3.3.3 中美核心利益的碰撞全面升级 |
| 3.4 中美两国“角色冲突”的受众效应 |
| 3.4.1 “角色冲突”带来不同的“受众效应” |
| 3.4.2 “角色冲突”引发的中美“角色困境” |
| 第4章 中美在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嬗变” |
| 4.1 中国在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嬗变” |
| 4.1.1 “中国发展”推动了国际格局的演变 |
| 4.1.2 “中国方案”影响着国际规范的导向 |
| 4.1.3 “中国角色”促进了国际制度的发展 |
| 4.2 特朗普政府在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嬗变” |
| 4.2.1 全球治理“举旗者”蜕变为“搅局者” |
| 4.2.2 霸权体系“保护者”蜕变为“讹诈者” |
| 4.2.3 自由秩序“灯塔国”蜕变为“破坏者” |
| 4.3 中美参与全球治理的“角色转换” |
| 4.3.1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角色转换 |
| 4.3.2 美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角色转换 |
| 第5章 新时代中美在全球治理中“角色再构建” |
| 5.1 中美构建良性“竞合角色”的重要基础 |
| 5.1.1 中美构建良性的“竞合角色”重要性 |
| 5.1.2 中美构建良性“竞合角色”的新机遇 |
| 5.2 中美在全球治理中“合作性角色”的实践积累 |
| 5.2.1 全球经济治理合作 |
| 5.2.2 全球安全治理合作 |
| 5.2.3 全球公域治理合作 |
| 5.3 中美在全球治理中“角色再构建”的路径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 (一)关于全球治理中的权威的研究 |
| (二)关于气候治理路径的研究 |
| (三)关于多层次全球治理的研究 |
| (四)关于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研究 |
| (五)国内外研究综述的评价 |
|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 (一)研究方法 |
| (二)论文的主要内容 |
| 四、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 (一)文的主要创新 |
| (二)论文存在的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重构 |
| 一、全球治理权威的重置与分解 |
| 二、全球治理权威的分层 |
| (一)国家让渡权威给区域一体化组织 |
| (二)国家让渡权威给国际组织 |
| (三)非国家行为体逐步形成权威 |
| 三、多层次全球气候治理的思路与架构 |
| (一)全球气候问题与环境问题的同源性 |
| (二)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思路 |
| (三)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架构 |
| 第二章 “自上而下”气候治理路径 |
| 一、“自上而下”的实质 |
| (一)“自上而下”的内涵 |
| (二)“上”与“下”之间的“服从”关系 |
| (三)全球气候治理呈现出“自上而下”的原因 |
| 二、“自上而下”治理思路的源起与实践 |
| (一)总量控制与排放贸易 |
| (二)美国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 |
| (三)欧盟二氧化碳排放交易体系 |
| (四)臭氧层治理与削减战略武器谈判 |
| 三、“自上而下”思路安排下的京都机制 |
| (一)联合履约机制 |
| (二)清洁发展机制 |
| (三)排放交易机制 |
| 第三章 “自下而上”的全球气候治理路径 |
| 一、“自下而上”的实质 |
| (一)“自下而上”的内涵 |
| (二)“下”与“上”之间的相对关系 |
| 二、《巴黎协定》“自下而上”的气候治理安排 |
| (一)国家自主贡献 |
| (二)国家自主贡献的内容 |
| (三)国家自主贡献的特点 |
| 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外的“自下而上”路径 |
| (一)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兴起 |
| (二)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范例 |
| 四、美国国内“自下而上”气候治理实践 |
| (一)加州经验 |
| (二)康州经验 |
| 第四章 两种气候治理路径下的权威分析 |
| 一、全球气候治理的权威结构 |
| (一)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 (二)不以国家为权威基础的气候治理 |
| 二、动态的气候治理权威的变化 |
| (一)京都机制的衰弱——国家权威让渡受限 |
| (二)《巴黎协定》——国家权威增强 |
| (三)跨国气候治理网络的知影响 |
| 三、权威的动态变化带来的结果 |
| (一)国家权威在转向过程中增强 |
| (二)全球气候治理重心的再平衡 |
| (三)强法律约束力减排框架的再定位 |
| 第五章 全球气候治理路径变化的中国应对 |
| 一、中国与京都机制的互动 |
| (一)中国参与的CDM项目 |
| (二)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 |
| (三)京都时期中国体现的大国担当 |
| 二、中国在“自下而上”时代的大国风范 |
| (一)日益进取的中国治理 |
| (二)中国地方政府与城市的治理实践 |
| 三、中国在后巴黎时代的角色定位 |
| (一)中国以积极作为发挥“领导”作用 |
| (二)中国的准备 |
| (三)中国推进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重点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概况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Chapter 1 Task Description |
| 1.1 Selection of the Source Text |
| 1.2 Introduction to the Source Text |
| 1.3 Features of the Source Text |
| 1.3.1 Lexical features |
| 1.3.2 Syntactic features |
| 1.3.3 Textual features |
| 1.4 Significance of the Translation Practice |
| Chapter 2 Theoretical Framework |
| 2.1 An Overview of Skopos Theory |
| 2.1.1 Development of Skopos theory |
| 2.1.2 Three rules of Skopos theory |
| 2.2 Guidance of Skopos Theory in Political News Translation |
| Chapter 3 Translation Process |
| 3.1 Preparation before Translation |
| 3.2 Translation Procedure |
| 3.3 Proofreading |
| Chapter 4 Case Analysis |
| 4.1 Application of Skopos Theory in Lexical Translation |
| 4.1.1 Free translation |
| 4.1.2 Transformation of parts of speech |
| 4.2 Application of Skopos Theory in Sentence Translation |
| 4.2.1 Deletion |
| 4.2.2 Splitting |
| 4.2.3 Translation of passive voice |
| 4.3 Application of Skopos Theory in Discourse Translation |
| Chapter 5 Conclusion |
| 5.1 Major Findings |
| 5.2 Limitations of the Report |
| References |
| Appendixes |
| Appendix A:Source Text |
| Appendix B:Target Text |
| Acknowledgements |
| Academic Achievemen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