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婷[1](2021)在《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认为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的研究,是基于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际运行乱的现实问题下提出的。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是未来一定时期内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一个方向。研究上海市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及其特色,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广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现养老服务公益定位、保基本生活以及满足新时代下新需求、新水平、新期待的民生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研究针对上海市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中概念不清、理念不晰、机制固化、发展活力缺乏等问题,从可持续发展出发,注重社会调研,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以公建民营社区养老设施为样本切入点,重点调查和剖析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现行运行机制,对其运行情况和特色、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以协作治理理论为理论依据,对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进行构想,设立其发展目标,提出其理想运行机制及相应的对策,完善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现行运行机制,以提供政策导向。通过文献分析,本文结合现行上海社区养老服务实际操作,明晰“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社区养老设施”等基本概念及其类型,并从老年人需求角度出发对社区养老设施进行功能分类,最终归类成社区照料护理类、社区便民服务生活类、社区休闲娱乐类三类养老设施。通过参与观察法与访谈法搜集一手资料,从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的六个要素:服务对象的确定、收费与定价、税收优惠与补贴、规范性、智慧化、专业性来全面剖析上海市6个区县8个街镇三类社区养老设施的现行运行机制,并梳理出当前上海市中心城区、郊区、老旧小区、国有农场改革社区等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的特色与经验。此外,分析其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协作治理为指导,设想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通过健全准入机制、服务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支持机制、监督管理机制、保障机制7个子机制,以及形成外部运行、内部运行、内外部作用整体运行3个平衡机制及闭环,阐述其理想运行机制,从而提出能够促进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现行运行机制得以更快更好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看来,目前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整体上取得了较好的运行效果,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模式可行,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积极意义;调研涵盖范围广,社区三类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特色与经验具有可推广性,可为上海市乃至全国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后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依据协作治理,本文提出了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并从多元主体协作下的政府、运营方、社会层面出发,结合目标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完善对策,为我国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提供经验,推动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提升老年福祉。
郭建斌[2](2021)在《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治理机制通常被认为是社会治理研究的“黑箱”,对其构成要件和工作策略等机理问题分析则是打开“黑箱”看到机制工作画面的钥匙。中共十九大以后,我国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理念的提出为解决日益复杂化的环境治理问题提供了新的方向,成为我国应对长期性、全局性、复杂性生态环境问题的科学思路,也成为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然而,生态环境共治机制这只“黑箱”内部结构如何?其机理如何运行?如何进行机制有效性判定?这些都是当前亟需回答的现实问题。研究以上述问题为导向,首先着力于“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环境治理新理念下的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相关问题分析:一是对跨域环境治理、环境多元治理及环境治理模型机制等方面现有文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发现研究者将跨域和协同融合上升为环境多元共治理论方面研究比较匮乏,对多元共治机理过程分析渗入的经济学思考较少,从经济机制设计层面对环境治理进行的系统化理论研究鲜有发现;二是对环境治理理论、经济机制设计理论进行了阐述,并对研究的理论支撑价值进行了分析,发现已有的环境治理理论能够为我国环境多元共治分析提供部分理论支撑,经济机制设计理论的分析范式能够为我国环境治理新理念的机制化表达和解构提供较好思路;三是对新阶段环境治理机制选择和判定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得出新阶段我国环境治理必然转向多元共治的基本判断,在准确识别政府、企业、公众关系的基础上,将环境治理新理念下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解构为政府引导机制、企业履责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接着,研究将“跨域”作为具体研究背景,涵盖了政府引导机制中政府所跨越的国营企业域和民营企业域、企业履责机制中企业所跨越的机构消费者域和个体消费者域、公众参与机制中公众所跨越的中央政府域和地方政府域;将“治理”作为主要研究方向,对刚性干预到柔性干预的思维变革进行剖析,对被动履责到主动履责的转向进行求证,对缺席治理到参与治理的实践进行探索;将“机制”作为研究的关键核心,对现行的单一环境治理机制进行考察,对新阶段转向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机制进行判定,对环境治理新理念如何机制化表达和解构进行详细深入分析。在政府引导机制分析当中,研究从“公共物品——市场失灵——政府干预——政府引导”的理论逻辑方向切入,分析了跨国营企业域和民营企业域背景下政府通过技术创新投资引导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机理,引入委托代理模型从绿色技术创新投入方向讨论了政府对企业最优激励合同设定问题,发现在更接近于现实的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当政府能够观测到影响企业运行环境的外生变量,且当外生变量影响企业低投入时产出分布密度与企业高投入时产出分布密度的比(似然率)时,外生变量应被写入激励合同。在企业履责机制分析中,研究将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置于市场运行过程中进行分析,将矫正调整因素加入到传统市场运行过程中,从跨机构消费者域和个体消费者域的背景下分析企业履责动因,设立“企业——公众(消费者)”博弈模型分析了市场运行中企业履责博弈情况,发现在政府介入(规制与引导)既定的情况下,博弈总能达到相对均衡的状态。在公众参与机制分析中,研究探讨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法理学基础和经济学基础,从跨中央政府域和跨地方政府域的背景分析了中国语境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机理,指出了中国语境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需经过“赋权—认同—合作”的过程,并在“合作期望”的条件下分析了“公众——政府”环境治理演化博弈过程,发现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实践不仅取决于地方政府对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问题的权衡,更取决于中央政府的环境制度约束设计。最后,研究对“政府引导、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机制进行了适度评价和深一步拓展。将企业作为利益目标比较的关键主体,依据企业与政府比较、企业与公众比较的思路来审查结果是否和解构分析中的结果相一致,再选择从完全显示到参数传递、二维信息、一维信息逐层比对的原始但却有效的方式来判定信息有效性,发现激励相容和信息有效的要求都是可以实现的。在对解构得出的环境治理一般性分析框架进行拓展时,比较了不同领域问题的本质是否相同,回答了“为什么能够一般化”的问题,进而依据“系统环境实现代言人政治压力均衡、信息交互有效维度最低、各主体行为利于社会总福利目标实现”的三个标准要求,提出了用来解决类似领域治理问题的“系统环境——信息交互——主体行为”多层嵌入的一般化理论工具。据此,形成了一些适用于中国语境的结论:(1)政府通过技术创新投资的方式可以达到引导企业绿色技术改进的目标。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对企业技术创新引导是一个历经演化的动态过程,且会产生杠杆效应,杠杆效应容易促使政府出台科技资源投入相关政策,进而形成资源流向示范,利于扩大科技创新投入供给规模和改善科技创新投入的供给结构,能以政府科技创新投入为杠杆,形成整个社会科技创新投入的集聚,进而实现企业绿色技术改进的目的。(2)企业通过自我矫正的方式可以达到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目标。企业自我矫正调整通过对市场运行三大要素(价格、竞争、供求)的作用影响来实现,矫正力量改变了价格与供求之间双向循环运动的状态,使得企业作为环境治理过程中市场运行的最重要构成主体,有义务为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买单,有责任为消费者生产出更为环保健康的高品质产品,有动力选择长期生产经营中的“绿色化”模式,进而实现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目标。(3)公众通过与政府合作的方式可以达到参与环境治理的目标。政府引导公众参与环境治理需经过“赋权——认同——合作”的过程,合作期望下引入中央政府环保督察是改变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形成“利益合谋”行为的有效路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路径的实现不仅取决于地方政府对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问题的权衡,更取决于中央政府的环境制度约束设计,“中央给压力,地方来推动,公众都参与”的期望状态在适当的条件下能够实现。(4)“政府引导、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的环境多元共治机制是有效的。对政府利益目标与企业利益目标关系、企业利益目标与公众利益目标关系考察,可知激励相容标准在相关条件限定下能够实现,对完全显示机制、参数传递机制和竞争机制的信息维度逐层比较,可知信息有效条件在二维信息空间中能够达到,进而“政府引导、企业履责、公众参与”环境多元共治机制可以达到机制有效的基本条件要求(激励相容和信息有效)。
杨雅乔[3](2021)在《基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K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有关容错纠错思想在我国并不是新生事物。我们可以从“圣人千虑必有一失”、“瑕不掩瑜”、“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等这些古语中看出古人关于容错纠错思想的智慧。改革开放至今,无数基层县域党政干部奋斗在改革创新发展的第一线,为现代化建设贡献着力量。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第十七次会议,他在会上指出要鼓励基层大胆改革、大胆创新、大胆探索,营造允许试错的良好氛围。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随后,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后,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为担当作为、无私敬业的干部撑腰鼓劲,设好安全区,把好认定关,树起风向标,制好定心丸。容错纠错机制通过顶层设计、试点先行、经验反馈的方法逐步在全国推广起来,并在各基层县域构建起来,各县域进度不一,落实力度也有所不同。2019年6月,K县纪委监委按照上级要求,结合K县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以纪委监委为主体,构建起容错纠错机制。本文以基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运行为研究对象,采用了文献分析法、个案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等方法进行研究。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基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基本概念和国内发展现状;第二部分阐述了K县党政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践探索,分析了K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践的意义;第三部分论述了K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实施中存在问题,并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第四部分阐述了以K县为例的基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研究,其中包括一要在坚持人本、实事求是、平等、激励等原则;二要严把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运行的范围和尺度,明晰法治底线、责任边界和政策界限;三要树立干部容错纠错的清正廉洁、勤政有为的导向,把握容错和纠错关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提升容错纠错机制公信力,增强容错机制实践中的人文关怀,平衡全面从严治吏与干部容错之间的关系;四要优化程序规范机制、失误调适机制、事先预防机制等配套机制,并完善相关制度衔接,理顺容错纠错机制“制度链”。
张玉玲[4](2021)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初心如始,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始终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全党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如何破解“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拒腐防变的新路,一直是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实践总结和理论概括。它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本源、传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和显着优势的监督体系,是能够保持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始终具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在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以宏观的历史视野,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性研究,仍是该领域研究的薄弱环节。本文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为基本的理论基础,以逐一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以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应该完善和发展的短板是什么等基本问题为逻辑主线,渐次展开本文的研究与论述。本文总体结构包括三部分:引言、正文、结语。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依据与研究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论文正文部分由六章内容构成,分别概述如下:第一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和结构模式。分别从基本概念界定、十大要素的梳理整合和“多维立体协同”监督模式及其特点三个方面,从宏观上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二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分别阐释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厘清监督主体、强化问责——“谁来监督”,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从内容逻辑视角解读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什么”。第三章主要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本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的坚守、对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精神内核的继承创新、对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的秉承、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思想的域外借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重要的思想来源。分别从理论维度、实践维度、历史维度、世界维度,分析回答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独具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第四章主要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首先,依据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脉络,分三个阶段梳理其发展历程:一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初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二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全面恢复与发展(1978-2012);三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2012——)。其次,总结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党和国家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分别从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两个方面,阐释回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怎样形成的。第五章主要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与现实贡献。首先,通过古今中外权力监督体系的比较,凝炼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显着优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优势,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其次,基于显着优势分析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四个方面的现实贡献: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从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坚持和巩固的优势是什么。第六章主要剖析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本文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成果颇丰,但当前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制度逐渐成熟定型,仍然面临三个方面的现实挑战:一是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二是党内监督的短板——“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有待加强;三是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基于对现实挑战的剖析,本文提出新时代应对现实挑战、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三条对策:一是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增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性;二是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三是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分别从现实挑战和完善对策两个方面,回答新时代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应该完善和发展的薄弱环节是什么。结语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宏观提炼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的未来展望。本文基于以上六章内容的研究,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必由之路。第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的“制度密码”。第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管住公权力”的“中国智慧”。笔者认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纵深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研究,协同监督机制研究,权力配置、运行和制约机制研究,以及关于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理论阐释,将成为该领域研究的重点方向。
葛希诺[5](2021)在《B市开发区“一区多园”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开发区不仅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而且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上的领导和先锋,它承担着一系列重要的发展任务,如不断促进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深刻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带动我国管理和经营方式的改革创新等,尤其是在某些地区发挥出了极大的区域优势。自1984年建立中国第一个开发区以来,开发区已被定位为具有行政功能的开发区和具有经济功能的开发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开发区的主要使命逐渐趋向于带动该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以实现由点及面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我国开发区开发时间相对较短,各个地区的开发区仍处在摸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却又过分强调统一开发区的发展。因此,现下开发区的发展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促进高质量发展而进行的转型,就是对开发区提出的新的转变要求。在当下这一阶段,各地区大多数开发区的运行实践大多数都是政府为主导,这使得经济发展的需要受到各方的制约,并在经济层面上限制了开发区的发展功能。经过中央、省、市政府的调查讨论,得出结论,开发区管理中的“一区多园”试点方法旨在突破传统方法的束缚,激发经济快速增长的势头。但是,此类试点尚无可借鉴的实践经验,也没有经济成果的参考数据,因此改革的结果仍需要长期的实践验证。B市的开发区作为传统型国家级开发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作为全省首批适应新的改革方式运行中的实验性开发区,在行政职能转变和经济功能突出方面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它是“一区多园”方式试点运行的开发区,在研究过程中发现了其在适应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如存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不健全,绩效考核标准不完善,岗位人员配备需要优化,管理委员会与园区之间资源整合不充分等问题。通过借鉴国内外开发区的相关理论研究经验,深入挖掘造成这些问题的客观原因,进而提出了相应的改进策略,如建设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直接采用直线型组织结构等,以期更好地实现改革目标,为进一步促进优化改革新方法,通过科学运营促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做出努力。
糜鹏[6](2021)在《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国库集中支付是指国库将所有财政资金集中到同一账户,各单位不再设立账户,支付中心依照申请完成具体款项的支付。集中支付推动了我国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它已经成为各国处理财政资金、管理财政运作的一个重要方式,因其具有显着的优越性,在各国财政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2001年,集中支付在我国试运行,到目前为止,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都已经实施该制度。在财政体制改革中,集中支付改革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它能确保我国的财政体制与市场经济发展相统一。2009年,海东市开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该市积极开展实践工作,对各类成功经验进行归纳总结,截至当前,该地区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但是海东市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也暴露出一些缺陷。本研究课题将海东市当作研究案例,运用多种方法对该地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信息化不完善、监管存在缺失、支付体系存在缺陷等,通过对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分析,结合该地区的工作情况,提出一些改进策略,包括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完善支付业务体系等,希望能够帮助该地区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研究以宏观政策分析为主,站在基层角度探讨集中支付问题的研究较匮乏。本研究课题将地级市作为研究对象,结合海东市的现实情况,对该地区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进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和策略,本文能够为同类地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提供有效指导。
刘洋[7](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马程[8](2020)在《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下的中国伙伴关系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国际形势正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正在从全球性大国向世界大国迈进。在国际体系转型和中国崛起并行的情况下,作为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重要战略构成的中国伙伴关系如何通过构建中国与国际体系及其主要成员间互动,促进中国实现从实力提升向地位提升的转变。在研究思路上,本文沿着构建国际体系互动框架—阐释中国伙伴关系思想内涵—在单元互动中研究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逻辑—在系统互动中分析中国伙伴关系的行为作用—加强中国伙伴关系管理的路径展开。首先,运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中国伙伴关系搭建行为分析框架,将国家行为体、伙伴关系和权力流动作为国际体系互动框架的主要构成。认为国家是国际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体,以目的行为、交往行为、规范行为和自我表达行为存在于国际体系的客观世界、主观世界和生活世界等社会空间中。与此同时,权力要素产生、流动并运行于国际体系互动框架中,权力是交往行为、目的行为的媒介,是目的行为意图获得的资源,是规范行为的对象,是自我表达行为的内容。其次,梳理中国伙伴关系交往进程。归纳二战后国际社会中的伙伴关系实践和文本分析冷战期间中国对伙伴关系的认知转变,并从中国伙伴关系初期探索、深化实践和全面展开三个阶段对冷战后中国伙伴关系实践进行总结,分别说明各阶段中国伙伴关系的建设情况、阶段特征和主要成果。再次,总结中国伙伴关系的内涵价值。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国外交思想实践以及国际关系思想中探寻中国伙伴关系的思想来源;运用交往行为理论,在国际体系互动框架中思考中国伙伴关系的行为内涵、权力内涵和战略内涵。认为中国伙伴关系是延续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发扬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以及深化国际关系理论探索的智慧结晶;中国伙伴关系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长远目标的合作关系,因共同利益而汇聚,以共同目标为指引;作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战略构成,中国伙伴关系是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关系纽带,同其他外交战略共同服务于中国外交目标;中国伙伴关系在行为上包括宣示定位、国际合作、国家情感和国际机制;权力要素流动于伙伴关系互动行为中而产生和积累权力资源、转换和运用权力、获得和施加国际影响力。复次,在单元层面分析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逻辑。通过归纳中国伙伴关系的主要往来内容、横向搭建中国伙伴关系网络和纵向深化中国伙伴关系的层次,构建伙伴关系的运行框架;提炼在中国伙伴关系中流动的权力要素来阐释中国伙伴关系如何促进中国积累权力资源和提升影响力,以中国伙伴关系交往中的合作要素解释中国如何在伙伴关系网络中协调与伙伴间的利益,以弹性稳固总结中国伙伴关系面对竞争与冲突始终致力于维系伙伴关系框架的努力。认为经济和安全是中国伙伴关系的主要建设领域;中国在全球层面以中国为核心向外扩散构建非均质辐散式复合型伙伴关系网络,服务于中国外交布局;中国在区域层面发展机制性和区域性伙伴关系,推进区域命运共同体建设,促进区域一体化。中国与不同层次的伙伴开展不同内容的合作,逐层达到支持中国获得权力合法性,积累权力资源和运用、施加权力的作用,并沿着信任—合作—协作的路径建立并深化伙伴关系;在伙伴关系往来中,中国不断与伙伴国积累信任和共识,促进中国伙伴关系从共同利益向共同目标的进发,提升中国国家实力和影响力。在利益和竞争的协调上,中国在宽领域深层次的伙伴合作中与伙伴国协调利益,在反复非零和博弈中建立互信;中国亦与非伙伴国积极开展双边合作和多边伙伴关系框架下的合作,以共同利益的羁绊管控分歧;对于中国与伙伴国的竞争,要在竞争中发展,在发展中协调,以有序的竞争稳固伙伴关系。然后,在系统层面探究中国伙伴关系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中的行为作用。在国际体系朝着去中心性网络化方向发展中,国际体系正在呈现多个大国引领的伙伴关系网络交融的局面,中国伙伴关系网络顺应了这一趋势;当前国际体系转型中,中美竞争是中国面临的关键问题,中国伙伴关系的作用在于表达中国和平发展的意图,争取国际资源支撑、管控分歧和深化情感;基于全球治理考察中国获得和施加国际影响力,中国伙伴关系宣示了伙伴精神、强化了治理共识并在伙伴合作中开展治理实践。基于“一带一路”考察中国主导的区域发展模式中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问题,中国伙伴关系宣示了正确的利益观和“责任共担、大国多担”的供给理念,在伙伴交往中促进理念共识的达成,在伙伴关系实践中丰富合作供给模式并强化供给制度设计。最后,以维护和拓展深化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管理。在中国伙伴关系维护上,基于当前伙伴关系已暴露的问题和潜在风险,中国伙伴关系面临着自我形象和理念传递不到位、国际合作的协调作用仍需细化、伙伴关系共识需进一步汇聚以及伙伴关系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为此要探索设定有效的管理指标来量化评估伙伴关系,从而更为客观地考量伙伴关系发展情况,明确伙伴关系的问题所在,并从合作成效、交往成本、竞争管理、机制化等方面展开维护。在中国伙伴关系拓展上,要从伙伴关系交往内容上深化、提升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巩固经济优势、发展多元优势,扩大共同利益、汇聚共同目标;在伙伴关系范围上促进更多国际关系进入伙伴关系框架,设置战略支点国家,深化既有伙伴关系层次。
邢伟[9](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姚思圆[10](2020)在《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和现代家庭小型化结构的背景下,养老问题成为了一个社会热点话题。苏州早在1982年就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平均水平早了 18年。近年来,苏州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呈现增幅加大、老龄化趋势加重、高龄残疾老人增多、老龄化差别加大等特点。而残疾老人因兼具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弱势特征,养老形势更为严峻。60周岁及以上残疾老人因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只能依靠亲属供养和依赖少量的政府保障金度日,生存处境异常艰难。截至2018年底,苏州市共有残疾人135930人,其中60周岁以上残疾老人有60111人,占残疾人总数的44.22%,几近半数。目前苏州市残疾人养老的模式主要分为传统和新型两大类,传统模式主要有传统居家养老、传统社区养老和传统机构养老;新型模式主要有智慧养老、互助式养老、积分制养老、以房养老、旅游养老等。基于研究分析的需要,本文将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模式总结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互助式养老、智慧养老五种模式。以往类似研究更多的是针对一般老年人养老模式的研究,未考虑到残疾老人的特殊性,缺乏有针对性的专门探讨残疾人养老模式的研究。因此,本文结合苏州市实际,探索有系统化、专业化、多元化的残疾人养老模式,分析残疾老人养老和社会保障现状,寻求改进和完善残疾人养老保障制度的措施,对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关于社区养老设施的研究 |
| 1.2.2 关于公建民营的研究 |
| 1.2.3 关于研究角度的梳理 |
| 1.2.4 文献研究述评 |
| 1.3 基本概念界定 |
| 1.3.1 社区养老设施及其分类 |
| 1.3.2 公建民营养老设施及其功能类型 |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研究思路 |
| 1.5 研究方法 |
| 1.6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 1.6.1 创新点 |
| 1.6.2 难点 |
| 第2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分析——照料护理类 |
| 2.1 服务对象的确定 |
| 2.1.1 身体条件 |
| 2.1.2 优先入住情况 |
| 2.1.3 综合因素 |
| 2.2 收费和定价 |
| 2.2.1 基本入住率 |
| 2.2.2 基本收费 |
| 2.2.3 主要资金来源与支出 |
| 2.2.4 总体盈亏情况 |
| 2.3 享受的税费优惠和补贴情况 |
| 2.3.1 政策情况 |
| 2.3.2 税费优惠与补贴情况 |
| 2.4 规范化建设 |
| 2.4.1 运营方招投标要求 |
| 2.4.2 公建民营合同管理要求 |
| 2.4.3 监督管理 |
| 2.5 信息化建设 |
| 2.5.1 智能养老产品的使用 |
| 2.5.2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搭建 |
| 2.5.3 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 |
| 2.6 专业化建设 |
| 2.6.1 社会运营方资质与能力 |
| 2.6.2 专业团队成员的资质与配置 |
| 2.6.3 专业团队的培训 |
| 2.7 运行特色 |
| 2.7.1 医养融合,打通为老服务各个环节 |
| 2.7.2 运用信息系统,打造智能管理平台 |
| 2.7.3 精准对象,分类分层服务,降低运行风险 |
| 2.7.4 服务网络片区化,充分发挥规模效应 |
| 第3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分析——便民生活服务类 |
| 3.1 服务对象的确定 |
| 3.1.1 范围 |
| 3.1.2 优先享受情况 |
| 3.1.3 综合因素 |
| 3.2 定价机制 |
| 3.2.1 供餐内容与方式 |
| 3.2.2 基本收费 |
| 3.2.3 工作人员的工资承担及发放形式 |
| 3.3 优惠与补贴情况 |
| 3.3.1 政策情况 |
| 3.3.2 具体补贴情况 |
| 3.4 规范化建设 |
| 3.4.1 运营方资质与能力 |
| 3.4.2 安全管理 |
| 3.4.3 质量监控 |
| 3.4.4 监督与考核 |
| 3.5 运行特色 |
| 3.5.1 强化引导,实现标准化管理 |
| 3.5.2 两重补贴,促进可持续发展 |
| 3.5.3 第三方评估,规范监督管理 |
| 3.5.4 多方协作,促进资源整合 |
| 第4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分析——休闲娱乐类 |
| 4.1 服务对象的确定 |
| 4.1.1 身体条件 |
| 4.1.2 范围 |
| 4.1.3 综合因素 |
| 4.2 资金来源与供给情况 |
| 4.2.1 资金来源与支出 |
| 4.2.2 供给内容与方式 |
| 4.2.3 设施使用率 |
| 4.3 优惠与补贴情况 |
| 4.3.1 政策情况 |
| 4.3.2 补贴资金管理与使用 |
| 4.4 规范化建设 |
| 4.4.1 运营方资质与能力 |
| 4.4.2 运营方招投标与合同签订周期 |
| 4.4.3 评估管理 |
| 4.5 队伍建设 |
| 4.5.1 团队配备 |
| 4.5.2 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
| 4.6. 运行特色 |
| 4.6.1 多样化、一站式运行,功能齐全 |
| 4.6.2 专业服务、规范运行,全面提高质量 |
| 4.6.3 注重团队能力建设、链接资源,提升团队整体实力 |
| 第5章 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目标运行机制构想——基于协作治理视角 |
| 5.1 存在的问题 |
| 5.1.1 政府有关政策规范性不够 |
| 5.1.2 运营方服务质量偏低 |
| 5.1.3 社会支持网络尚未构建 |
| 5.2 设立发展目标 |
| 5.2.1 目标设立的理论依据 |
| 5.2.2 目标设想 |
| 5.3 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的理想运行机制 |
| 5.3.1 健全七个子机制 |
| 5.3.2 形成三个闭环 |
| 第6章 协作治理下完善上海社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运行机制的对策 |
| 6.1 政府层面: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提高实施规范性 |
| 6.1.1 明晰社会运营方招投标要求 |
| 6.1.2 加强委托管理合同管理 |
| 6.1.3 优化补贴政策结构和内容 |
| 6.1.4 制定统一的评估考核体系 |
| 6.2 运营方层面:明确基本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益 |
| 6.2.1 运营方明确自身基本定位 |
| 6.2.2 参与前期建设,提高运行效益 |
| 6.2.3 加强智慧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
| 6.3 社会层面:完善资源整合机制,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
| 6.3.1 鼓励多渠道引入运营资金,保障资金周转 |
| 6.3.2 探索用财政补贴撬动市场项目,发展专业化运营 |
| 6.3.3 建立健全老年人需求表达与参与机制 |
| 6.3.4 引导市场主体的志愿服务 |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7.1 研究结论 |
| 7.2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 1.1.1 问题提出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 1.2.1 单一治理与元治理 |
| 1.2.2 多元治理与多元共治 |
| 1.3 研究内容 |
| 1.4 研究思路 |
| 1.5 研究方法 |
| 1.6 可能的创新 |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 2.1 文献综述 |
| 2.1.1 跨域环境治理研究 |
| 2.1.2 环境多元治理研究 |
| 2.1.3 环境治理模型与机制研究 |
| 2.1.4 文献评述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环境治理理论 |
| 2.2.2 经济机制设计理论 |
| 2.2.3 理论评述 |
| 3 新阶段我国环境治理机制:转型判定与研究设计 |
| 3.1 现行的单一治理机制分析 |
| 3.1.1 生态补偿机制 |
| 3.1.2 河(湖)长机制 |
| 3.1.3 环境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
| 3.2 新阶段转向多元共治机制的判定 |
| 3.2.1 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必然选择 |
| 3.2.2 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的解构依据 |
| 3.2.3 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的解构思路 |
| 3.3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的研究设计 |
| 3.4 小结 |
| 4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之政府引导机制 |
| 4.1 政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理论支撑 |
| 4.2 跨域背景下政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机理分析 |
| 4.2.1 政府干预企业的方向选择 |
| 4.2.2 政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效应分析 |
| 4.3 政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的参数化模型 |
| 4.3.1 “委托—代理”模型的引入 |
| 4.3.2 对称信息下最优激励合同 |
| 4.3.3 不对称信息下最优激励合同 |
| 4.4 小结 |
| 5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之企业履责机制 |
| 5.1 市场运行理论的扩展讨论 |
| 5.1.1 传统的市场运行理论 |
| 5.1.2 市场运行理论的进一步扩展 |
| 5.2 跨域背景下市场运行中的企业履责机理分析 |
| 5.2.1 环境治理的企业履责逻辑判定 |
| 5.2.2 市场运行中的企业履责条件分析 |
| 5.3 市场运行中的企业履责博弈分析 |
| 5.3.1 “企业——公众(消费者)”博弈模型设定 |
| 5.3.2 “企业——公众(消费者)”短期博弈 |
| 5.3.3 “企业——公众(消费者)”长期博弈 |
| 5.3.4 “企业——公众(消费者)”均衡评析 |
| 5.4 小结 |
| 6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之公众参与机制 |
| 6.1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 |
| 6.1.1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法理学基础 |
| 6.1.2 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经济学基础 |
| 6.2 跨域背景下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机理分析 |
| 6.2.1 赋权:主体意识与参与自信的培育 |
| 6.2.2 认同:环境意识与价值观念的强化 |
| 6.2.3 合作:共同治理合作伙伴关系的构建 |
| 6.3 “公众——政府”环境治理的演化博弈 |
| 6.3.1 “公众——地方政府”静态博弈过程 |
| 6.3.2 “公众——央地两级政府”博弈的演化稳定均衡 |
| 6.4 小结 |
| 7 跨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评价与拓展 |
| 7.1 评价分析 |
| 7.1.1 关于“激励相容”标准的判定 |
| 7.1.2 关于“信息有效”条件的分析 |
| 7.2 拓展讨论 |
| 7.2.1 对环境共治机制的一般化表达 |
| 7.2.2 对一般化理论工具应用的讨论 |
| 7.3 小结 |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含义 |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 8.2 政策含义 |
| 8.2.1 政府视角 |
| 8.2.2 企业视角 |
| 8.2.3 公众视角 |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章 基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概念及现状 |
| 1.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 1.1.1 容错纠错 |
| 1.1.2 基层党政干部 |
| 1.1.3 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
| 1.2 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发展 |
| 1.2.1 容错纠错思想的历史渊源 |
| 1.2.2 国内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部署及试验 |
| 第二章 K县运行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践探索 |
| 2.1 K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构建和运行 |
| 2.1.1 实施历程 |
| 2.1.2 运行流程 |
| 2.1.3 实践特色 |
| 2.1.4 实施现状 |
| 2.2 K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运行的意义 |
| 2.2.1 破解不作为,从严治吏 |
| 2.2.2 推进干部容错纠错制度化进程,推动权利规范化运行 |
| 2.2.3 建立责任政府,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
| 2.2.4 为改革创新保驾护航 |
| 第三章 K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 3.1 K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 3.1.1 部分干部对容错纠错机制仍持观望态度 |
| 3.1.2 部分群众对容错纠错机制在认识上有误区 |
| 3.1.3 对容错的对象范畴界定模糊 |
| 3.1.4 对容错纠错的依据和标准界定模糊 |
| 3.2 K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在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 3.2.1 结果运用还不够理想导致一定程度的执行观望 |
| 3.2.2 主体观念滞后和思维方式缺失 |
| 3.2.3 政策界限模糊 |
| 3.2.4 实践程序不科学 |
| 3.2.5 容错纠错治理缺乏有效机制 |
| 3.2.6 社会参与意识处于萌芽状态 |
| 第四章 基层县域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运行对策研究——以K县为例 |
| 4.1 把握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运行的原则 |
| 4.1.1 人本原则 |
| 4.1.2 实事求是原则 |
| 4.1.3 平等原则 |
| 4.1.4 激励原则 |
| 4.1.5 创新原则 |
| 4.1.6 依法依纪原则 |
| 4.1.7 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 |
| 4.2 严把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运行的范围与尺度 |
| 4.2.1 严守干部容错纠错的法治底线 |
| 4.2.2 建立健全干部的权责清单,厘清责任边界 |
| 4.2.3 明晰干部容错纠错的政策界限 |
| 4.3 提升党政干部容错纠错机制运行成效的路径与办法 |
| 4.3.1 树立干部容错纠错的清正廉洁、勤政有为的导向 |
| 4.3.2 把握容错和纠错关系,合理“纠错”来促进“容错” |
| 4.3.3 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
| 4.3.4 引导公众参与,提升容错纠错机制公信力 |
| 4.3.5 增强容错纠错机制实践中的人文关怀 |
| 4.3.6 平衡全面从严治吏与干部容错纠错之间的关系 |
| 4.4 健全基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配套机制 |
| 4.4.1 优化干部容错纠错的程序规范机制 |
| 4.4.2 健全干部容错纠错的澄清保护机制 |
| 4.4.3 完善干部容错纠错的失误调适机制 |
| 4.4.4 推进干部容错纠错的事先预防机制 |
| 4.4.5 加强干部容错纠错的长效保障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价值 |
| (一)选题依据 |
| (二)研究价值 |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 (一)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 |
| (二)主要研究领域及代表性观点简介 |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 (一)创新之处 |
| (二)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与结构模式 |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 (一)权力、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公权力与腐败 |
| (二)监督、监督制度、监督体系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构成要素 |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认识的不断深化 |
| (二)学界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成要素的探讨 |
| (三)梳理与整合:党和国监督体系的“十大要素” |
|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结构模式 |
| (一)“多维立体协同”监督结构模式及其结构分析 |
| (二)“多维立体协同”结构模式的特点 |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内容逻辑 |
|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为谁监督” |
| (一)党内监督坚守“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不断推进自我革命 |
| (二)国家监督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廉政为民政府 |
| (三)社会监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构筑人民监督网 |
| 二、厘清监督主体——“谁来监督” |
| (一)厘清党内监督多元主体 |
| (二)厘清国家监督多元主体 |
| (三)厘清社会监督主体 |
| 三、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谁” |
| (一)党内监督对象始终坚持全覆盖和抓“关键少数”相结合 |
| (二)国家监督逐步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 |
| (三)社会监督对象的统一性和全覆盖 |
| 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重点——“监督什么” |
| (一)压实责任,党内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 (二)强化责任担当,国家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 (三)依法有序监督,社会监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形成发展的思想探源 |
| 一、始终坚守马列主义权力监督思想的理论本源 |
|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监督思想内核的坚守 |
| (二)对列宁社会主义监督思想的继承 |
| 二、始终继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监督思想的精神内核 |
| (一)学习借鉴苏联的党政监督模式 |
| (二)党政监督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 |
| (三)重视党政监督法规建设 |
| (四)建立局部政权条件下的行政监察制度体系 |
| 三、始终秉承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历史基因 |
| (一)对我国传统法治监察思想的传承 |
| (二)对我国传统监察制度体系建设思想的借鉴 |
| (三)对我国传统廉政文化教育的扬弃 |
| 四、对西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思想的借鉴 |
| (一)各国应在共同反腐中交流互鉴 |
| (二)对资产阶级权力监督思想的批判吸收 |
| 第四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经验 |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历程 |
| (一)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度框架的创立与撤销(1949-1978) |
| (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恢复发展(1978-2012) |
| (三)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体系化创新发展(2012——) |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基本经验 |
| (一)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
| (二)必须坚持紧扣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 |
| (三)必须坚持党内监督、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 |
| (四)必须坚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 |
| (五)必须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和现实贡献 |
| 一、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显着优势 |
|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优势 |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优势 |
| (三)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优势 |
| (四)中国传统廉政文化优势 |
| 二、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贡献 |
| (一)理论维度——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发展 |
| (二)历史维度——中国传统监察思想的新超越 |
| (三)实践维度——党和国家自我革命的新阶段 |
| (四)世界维度——腐败治理的中国经验 |
| 第六章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与完善对策 |
| 一、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现实挑战 |
| (一)党内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性有待提升 |
| (二) “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仍是党内监督的短板 |
| (三)社会监督体制机制有待健全 |
| 二、健全中国特色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完善对策 |
|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协同监督机制 |
| (二)多管齐下,破解“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难题 |
| (三)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制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
| 1.学术价值 |
| 2.现实意义 |
| (三)学术综述 |
| 1.国内研究综述 |
| 2.国外研究综述 |
| 3.文献综述 |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 1.研究思路 |
| 2.研究方法 |
| 3.创新点 |
| 一、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 (一)相关概念 |
| 1.开发区三种基本运行方式 |
| 2.开发区“一区多园”运行方式 |
| (二)理论基础 |
| 1.新公共服务理论 |
| 2.组织理论 |
| 二、B市开发区现状 |
| (一)B市开发区管委会运行现状 |
| 1.基本情况 |
| 2.机构设置 |
| 3.人员配备 |
| 4.薪酬制度 |
| 5.考评机制 |
| (二)B市开发区“一区多园”运行现状 |
| 1.管理体制 |
| 2.运营方式 |
| 3.人事制度 |
| 4.保障要素 |
| 三、B市开发区“一区多园”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 |
| 1.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存在盲点 |
| 2.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达标 |
| 3.经济责任审计信息化应用不充分 |
| (二)绩效考核标准方面 |
| 1.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在设计时存在偏差 |
| 2.考核主体缺乏多样性 |
| 3.绩效考核结果缺乏反馈和申诉机制 |
| (三)岗位人员配置方面 |
| 1.部分员工专业素质与职位不符 |
| 2.部门人力资源浪费与人才资源短缺并存 |
| 3.缺乏对专业技术职位的培训 |
| (四)管委会与园区方面 |
| 1.政府权能下放权限不足 |
| 2.经济职能和政府职能过度分割 |
| 3.园区资金融资难问题突出 |
| 四、B市开发区“一区多园”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 (一)审计团队的理论建设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矛盾 |
| 1.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人员不足和审计任务重之间存在矛盾 |
| 2.审计人员缺乏专业能力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有突出矛盾 |
| 3.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加强科技审计”的思考不足 |
| (二)绩效考核标准不科学 |
| 1.绩效考核体系缺乏管理层支持 |
| 2.原有的绩效考核系统不能满足新的工作需求 |
| 3.绩效考核结果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
| (三)园区人员分配不科学 |
| 1.人才管理缺乏淘汰机制 |
| 2.管理机构组织方式有待完善 |
| 3.人员培训呈现资源分散、渠道单一的特性 |
| (四)总体组织结构不明确 |
| 1.行政主体地位不够明确 |
| 2.不能区分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职能和园区的经济职能 |
| 3.园区配套政策和运营机制创新不足 |
| 五、B市开发区"一区多园"运行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
| (一)构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
| 1.科学的总体规划 |
| 2.多措并举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
| 3.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
| (二)搭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
| 1.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考核指标 |
| 2.健全绩效考核流程 |
| 3.建立有效的绩效申诉制度 |
|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 |
| 1.提高B市开发区“一区多园”的人才质量 |
| 2.加快B市开发区“一区多园”人才储备 |
| 3.完善专业人才培训体系 |
| (四)加强管委会与园区集团的资源整合 |
| 1.加强精简管理和下放权力 |
| 2.采用直线型的职能组织方式 |
| 3.创新“政策优惠”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 (一)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变迁方面的研究 |
| (二)关于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存在问题的研究 |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 (一)对国外经验的研究和借鉴 |
| (二)对国内集中支付运行中存在问题的研究 |
| 第三节 国内外文献述评及发展趋势 |
| 一、研究述评 |
| 二、发展趋势 |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 一、研究方法 |
| 二、技术路线 |
| 第五节 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 |
| 一、研究特色 |
| 二、创新之处 |
| 第二章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
| 第一节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关概念 |
| 第二节 国库集中支付相关理论依据 |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 二、制度创新理论 |
| 三、公共财政理论 |
| 第三章 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的运行状况 |
| 第一节 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历程 |
| 一、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背景 |
| 二、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目标 |
| 三、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内容 |
| 第二节 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的现状和成效 |
| 一、改革建立了一个单一账户体系 |
| 二、改革规范了财政经费的使用 |
| 三、改革强化了财政资金监管 |
| 四、改革推动了公务卡的推广 |
| 第四章 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 第一节 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 一、支付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
| 二、电子信息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
| 三、财政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 第二节 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支付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成因分析 |
| 二、电子信息化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成因分析 |
| 三、财政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成因分析 |
| 第五章 国内外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情况的比较研究 |
| 第一节 国内部分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经验 |
| 一、杭州市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经验 |
| 二、温州市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经验 |
| 三、包头市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经验 |
| 第二节 国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经验 |
| 一、美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运行经验 |
| 二、英国库公务卡实施经验 |
| 第六章 完善海东市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
| 第一节 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的认识,完善日常支付业务各环节 |
|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
| 二、提升发卡行的投入力度和推动公务卡发行多样化 |
| 三、提高政府对代理银行的系统性管理水平 |
| 第二节 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推动电子信息化建设 |
| 一、加固电子设备运行环境、充实集中支付信息化平台 |
| 二、降低信息安全风险,提高工作人员风险意识 |
| 第三节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审计职能,加大国库监管力度 |
| 一、多重监管,推广监管形式多元化 |
| 二、全程监控,布局动态监控多样化 |
| 第七章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个人简历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三、个案价值 |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内容 |
| 三、研究创新 |
| 四、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 一、新时代 |
| 二、高新区 |
| 三、管理体制 |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 三、治理理论 |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 第三节 比照 |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 三、研究启示 |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 一、功能优化 |
| 二、职能转变 |
| 三、权力重构 |
| 四、机构改革 |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 结论 |
| 主要参考文献 |
| 后记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 一、研究的现实背景 |
| 二、研究的理论意义 |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 一、国外伙伴关系研究 |
| 二、国内伙伴关系研究 |
| 第三节 研究安排 |
| 一、研究内容 |
| 二、研究方法 |
| 三、创新点与难点 |
| 第一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分析框架 |
| 第一节 交往行为理论 |
| 一、理论选择的反思 |
| 二、交往行为理论内容 |
| 三、对交往行为的认识和借鉴 |
| 第二节 权力合法性与权力的流动 |
| 一、大国权力与合法性 |
| 二、权力的流动与运行 |
| 第三节 国际社会中的交往行为与互动框架 |
| 一、国际关系领域对交往行为理论的应用 |
| 二、构建国际体系互动框架 |
| 第二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历史演进 |
| 第一节 二战后国际体系中的伙伴关系实践 |
| 第二节 冷战时期中国对伙伴关系的认知转变 |
| 一、1953—1973:批判否定阶段 |
| 二、1973—1981:反思接受阶段 |
| 三、1981—1992:实践准备阶段 |
| 第三节 1993年以来中国伙伴关系建设 |
| 一、1993—2002:初期探索时期 |
| 二、2003—2012:深化实践时期 |
| 三、2013—至今:全面展开时期 |
| 第三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思想内涵 |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思想基础 |
| 一、中国古代政治思想 |
| 二、当代中国外交思想 |
| 三、西方国际关系理论 |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内涵 |
| 一、伙伴关系之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有效性 |
| 二、伙伴关系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战略定位 |
| 第三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行为内涵 |
| 一、宣示定位 |
| 二、国际合作 |
| 三、国家情感 |
| 四、国际机制 |
| 第四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权力内涵 |
| 一、产生和积累权力资源 |
| 二、转换和运用权力 |
| 三、获得和施加国际影响力 |
| 第四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单元互动 |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框架 |
| 一、内容上的中国伙伴关系 |
| 二、网络状的中国伙伴关系 |
| 三、层次化的中国伙伴关系 |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运行逻辑 |
| 一、中国伙伴关系中的权力积累 |
| 二、中国伙伴关系中的合作协调 |
| 三、中国伙伴关系中的弹性稳固 |
| 第五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系统互动 |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国际体系转型 |
| 一、当前国际关系格局 |
| 二、当前国际体系转型与转型危机 |
| 三、大国伙伴关系网络与国际体系融合 |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中美竞争 |
| 一、中美竞争态势 |
| 二、中美竞争原因 |
| 三、中国伙伴关系在中美竞争中的作用 |
| 第三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全球治理 |
| 一、全球治理和全球治理体系困境 |
| 二、全球治理中的中国作为 |
| 三、中国伙伴关系中的治理实践 |
| 第四节 中国伙伴关系与“一带一路” |
| 一、“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建设 |
| 二、“一带一路”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 |
| 三、“一带一路”与中国伙伴关系的互动 |
| 第六章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管理 |
| 第一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维护 |
| 一、中国伙伴关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 二、中国伙伴关系的量化评估 |
| 三、中国伙伴关系战略维护的建议 |
| 第二节 中国伙伴关系的战略拓展 |
| 一、中国伙伴关系的内容拓展 |
| 二、中国伙伴关系的范围拓展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意义 |
| 二、理论综述 |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2 文献综述 |
| 1.3 核心概念及相关概念界定 |
| 1.3.1 核心概念界定 |
| 1.3.2 居家养老 |
| 1.3.3 社区养老 |
| 1.3.4 机构养老 |
| 1.3.5 互助式养老 |
| 1.3.6 智慧养老 |
| 1.3.7 其他新型养老方式 |
| 1.4 相关理论基础 |
| 1.4.1 善治理论 |
| 1.4.2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 1.4.3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 1.5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 1.5.1 研究方法 |
| 1.5.2 研究框架 |
| 第2章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现状及实践模式 |
| 2.1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现状 |
| 2.1.1 苏州市老年残疾人基本概况 |
| 2.1.2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需求分析 |
| 2.1.3 苏州市对残疾人养老的政策支持 |
| 2.2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模式 |
| 2.2.1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模式类型 |
| 2.2.2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模式特色与成效 |
| 第3章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 3.1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 3.1.1 残疾人养老模式一体化程度低 |
| 3.1.2 残疾人居家、社区、互助式养老专业化程度低 |
| 3.1.3 残疾人社区养老供求矛盾突出 |
| 3.1.4 残疾人机构养老社会化程度低 |
| 3.1.5 残疾人智慧养老模式智能化程度低 |
| 3.2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模式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 3.2.1 残疾人养老模式过度固定化 |
| 3.2.2 残疾人养老专业机构及人才紧缺 |
| 3.2.3 残疾人养老资源配置不合理 |
| 3.2.4 残疾人养老社会支持力度不足 |
| 3.2.5 残疾人养老当前技术水平受限 |
| 第4章 国内外养老模式经验与借鉴 |
| 4.1 国外先进模式借鉴 |
| 4.1.1 英国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 |
| 4.1.2 美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 |
| 4.1.3 日本“介护”医养结合模式 |
| 4.2 国内特色模式借鉴 |
| 4.2.1 上海“长者照护之家”养老服务模式 |
| 4.2.2 湖北省随州市“两室联建”医养结合模式 |
| 4.2.3 乌镇“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 |
| 第5章 完善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模式的若干对策性建议 |
| 5.1 整体布局,建立残疾人综合养老模式 |
| 5.1.1 残疾人“医养康”综合养老服务 |
| 5.1.2 残疾人养老综合模式社会支持及专业评估 |
| 5.1.3 残疾人综合养老模式流程 |
| 5.2 法治保障,完善老年人养老保障机制 |
| 5.3 技术升级,提升残疾人养老智能化水平 |
| 5.4 以人为本,提升残疾人养老专业化水平 |
| 5.5 社会共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养老服务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苏州市残疾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 |
| 附录2 访谈提纲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