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是本法的适用范围: (一)食品生产加工(以下简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简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
食品检测与食品安全姓名:姓名:陆学号:学号:43208419分数:分数:摘要: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食品相关行业的生产力水平远未发达。摘要:从全国层面来看,食品企业诚信意识薄弱(尤其是私营和民营企业),食品消费
我也要写这个题目。我正在查。但是,我们要求2000字= =。嗯,对自己有个轮廓就好,拿别人的东拼西凑。我在读高中,学校没要求多给你一段民生。食物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中国的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经成为第一大产业。
民以食为天:中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食品安全新途径探析: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引入食品安全保险机制;促进食品安全和卫生的发展;欧盟食品安全法治对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启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食品安全:最严格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数量和频率增加,导致许多人对食品安全的焦虑和恐慌,从瘦肉精喂养的猪到多宝鱼,从苏丹红鸡翅到矿物油抛光的大米。那么,我们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如何呢?事实上,中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从总
寻找与《食品安全法》解读相关的资料,找几个典型案例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进行分析。先说法律、人性和资本逐利的关系,之前发达国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和解决等等。最后说说监管思路。前提,你要先学习《食品安全法》。
[1]吴琼。基于博弈分析的食品安全监管研究[D].苏州大学:苏州大学,2010。[2]石磊。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体系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2010。[3]我们的记者李涛·孙娜。中国正在稳步建立国家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国的食品质量
【摘要】立足国内监管现状,结合“大部制”机构改革实际,提出研究对策,希望为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做出积极贡献和有益探索。[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监管体系;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的改革
食品安全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纷纷加强监管。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很多部门和部门。
给一篇文章参考,自己整理修改【摘要】食品是指供人们食用或饮用的各种成品和原料,以及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随着经济全球化,食品卫生和安全已成为热门话题。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
部门监督更加有效,
虽然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很多,执法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总体来说,仍然存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较轻,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对违法者的震慑作用不强,这些都造成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一些地方片面考虑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和劳动力就业,存在保护主义倾向,阻碍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违法违规的屡禁不止。
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是行政监督力量不足,特别是省以下机构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普遍存在人员少、经费不足的困难;二是行业协会发展不完善,行业自律程度低,部分企业缺乏诚信,大量本应由社会中介组织做的工作基本上仍在政府身上;三是我国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多面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成本高,食品安全监管容易出现漏洞和死角。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和偏远地区,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和监管能力非常薄弱,有些地方几乎空白给。很多假冒伪劣、在城市卖不出去的“问题”食品大量流向这些地区。
根据刑法规定,商检、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处罚范围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基本相同。因此,如果商检和动植物检疫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有渎职行为,且有相关情节的,可以参照商检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进行追究。对于商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规定,放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级以下拘役。与《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处罚幅度规定》相比,上述三罪法定刑明显偏低。因此,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有失职行为的,不能按照商检、动植物检疫失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追究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
分段监管,品种监管为辅,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这是http://www.saic.gov.cn/jgzf/spaqjg/帮助他人并快乐的网站。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请设置为“好评”。谢谢大家!
发展阶段的制约因素:农业生产方面,我国有近2.5亿农民,户均耕地面积只有7.3亩。导致标准化执行度低,农民素质和生产过程监控难以实现。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食品加工企业近45万家,其中80%左右是10人以下的小企业和作坊。食品企业1000多万家,其中中型企业不到3%,绝大多数是个体工商户。食品企业基数大,规模小,企业大多数员工食品专业素质低,质量安全意识差。在食品消费方面,目前我国城乡居民整体收入水平不高,大部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仍以低价为主。虽然消费者对食品消费安全越来越重视,但普遍缺乏足够的食品安全知识。全社会都倡导保护消费者权益,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仍难以落实。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农业生产和粮食亩都是非法的计量单位,1亩=1/15公顷。——目前,食品安全保障在编者按加工、消费者自我保护三个环节还存在一些缺陷,从源头上制约了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目前,国务院选择了综合监管的模式,由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工作。毫无疑问,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综合协调部的资源还是不够。虽然国务院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综合协调部门,但其整体协调能力非常有限。目前,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然只向其他部门提供咨询。质检、卫生、农业、工商、商务等部门仍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或承担风险管理者的角色。他们可以独立行动,无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缺乏监督各部门监管工作的职能,组织协调能力大打折扣。2部门间的协调需要进一步改善。目前,食品安全管理的权限属于食品药品、农业、卫生、质检、工商、商务等部门,职责不清、政府部门多、矛盾突出、交叉管理、管理缺位的现象依然存在。根据《商务部:2005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虽然国务院已经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要遵循“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原则,但涉及的行政部门较多,有的地区涉及30多个部门,相互之间认识不一,导致职责不清,难以形成合力。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管理机构共同承担的。中央层面的食品安全管理主要由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商务部负责,它们向国务院报告。这些机构自成体系,在省、市、县三级都有相应的推广机构,每个机构的具体架构和管理范围都非常复杂。大多数省、市、县政府都有与卫生部、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对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这些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一般直接对本级地方政府负责,接受中央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在某些情况下,地方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直接接受中央机构的领导,如省级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然而,地方政府也有权制定自己的规则和标准。所有的地方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都是地方财政自给自足,因此他们很可能更关注地方利益而不是国家标准。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部门的垂直体系也很复杂。卫生部和农业部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的不同层级管理的。国家质检总局的商检系统属于垂直管理,其他机构属于分级管理。原SFDA的中央和省级部门属于分级管理,省以下部门属于垂直管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没有地方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地方监管如何落实,还是未知数。4行业自律机制不健全。工业是食物的提供者。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离不开生产者、进口商、加工者、销售者(零售和批发)、食品服务、贸易组织等相关各方的密切合作。在发达国家,行业参与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行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是与政府沟通,向政府传递行业信息,为政府完善管理体系提供服务。二是通过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内部管理。三是与消费者沟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完善行业内部管理制度。目前中国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大。2004年4月9日,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国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动员会上,确定在吉林省辽源、黑龙江省大庆等5个试点城市和肉类、粮食、儿童食品3个试点行业首批启动国家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参与试点工作的100多家企业代表肉类行业、食品行业和儿童食品行业向全国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发出了食品安全诚信倡议。第四,消费者保护组织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日益提高。但是,目前食品工业的这些方面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目前,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仍然是自上而下的体系。法律法规的出台、标准的制定、检验检测体系的建立、认证认可体系的建立,都没有从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容易导致管理“虚”的问题,很多具体的管理制度实际上无法执行。在发达国家,行业自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食品行业组织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即使一些行业成立了行业协会,但其运作仍然很不规范,没有充分发挥作用。食品行业与消费者的沟通也较少。作为企业,自然要追求利润;作为消费者,他们自然希望使用安全、营养、卫生的食品。要把两个目标结合起来,企业必须在提高消费者福利的前提下盈利。然而,目前一些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者为了降低成本,占领市场,利用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机会,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给食品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消费者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消费者在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目前国内大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并不太重视。即使部分消费者比较关心食品安全,但由于消费者组织不健全,没有有效的方式参与监管。
在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由中央、省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在中央一级,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包括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商务部。中国有33个省/市/自治区、333个地区/市/自治州和2861个县/市/自治县。大多数省、地区和县都有食品安全控制机构,向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报告当地情况。一般来说,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直接对地方政府负责,接受中央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技术指导。例如,卫生部门就是这种情况。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直接对中央监管机构负责,如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局。2003年以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要由卫生、农业、质检、经贸、工商等部门负责。其基本特征是一个部门负责监管食物链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很差。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之后,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了重大改革。最大的举措是成立了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赋予其综合监管、组织协调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重大事故三项职责。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位为“抓手”,直接向国务院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04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出了新的部署。主要措施包括:①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克服多头监管问题。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将现在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卫生监管职责划给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②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领导和协调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③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问责制。地方要明确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责任落实到人。这样,我国形成了以部门间按照食物链中的环节分工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框架。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目前商务部、发改委、财政、宣传、公安等部门从不同角度参与食品安全监管。1州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直属机构,主管药品监管工作。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协调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审批。在食品安全领域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全国范围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综合性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查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部门,不取代具体监管部门的职能,但负责监督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其前身,原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已初步建立统一的药品监管体系,国家、省、市、县药品监管网络基本形成。2003年7月,由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在2003年实施“粮食保障工程”的过程中,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挥了组织和综合协调作用。从此,这个部门将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卫生部卫生部主要负责国内市场的食品卫生政策和食品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牵头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并对地方执法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报告;研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控制信息系统。其具体负责机构包括如下。(1)卫生法制与监督司。卫生法制监督司一般负责食品安全管理。该司负责起草国家食品安全政策、食品法律和标准,就相关法律的解释和执行提供指导,并培训地方官员。同时,卫生部门成立了卫生监督所,将原卫生防疫站改建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检查工作,形成了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立后,进出口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由该局负责,而相关法律的起草和特殊产品(如新食品、功能食品、食品包装和添加剂)的审批仍由卫生部负责。同时,卫生部还负责监督食品抽样和分析以及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2)国家卫生监督中心。国家卫生监督中心是卫生部和地方卫生部门的技术支持机构,负责卫生标准的具体管理,包括:产品评价、审核和批准(如功能食品和添加剂);检查生产场所等日常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咨询、投诉处理和执法检查。(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传染病和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研究所和中心很多,有传染病防治所、寄生虫病防治所、病毒病防治所、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等。疾控中心的职能包括:食源性疾病的调查和监管;食品的实验室分析、研究和培训;向国家和地方卫生当局提供技术支持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了覆盖省、市、县的网络体系,大部分都有实验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已通过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认证。从以往的情况来看,卫生部门是与食品安全监管关系最密切的部门。目前,卫生部已经制定了部门食品安全战略规划和部门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为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指导方针。目前其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制定食品卫生法规和标准。②开展食品卫生监督。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④建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3农业部负责种植和养殖过程的安全,监测农田和屠宰场,起草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批准和控制用于食用动植物产品的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国内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在农业部门内部,几乎所有的业务部门都与食品安全有关,主要包括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种植司、畜牧司、兽医局、渔业局、产业政策法规司、科技教育司等。其中,市场与经济信息司是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研究提出农业质量标准的政策建议和措施,研究起草农业标准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农业投入品和农业产业的质量、标准、监督、认证、计量和新产品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质量振兴计划和农业名牌发展战略;承担农业部工业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打假”工作;农业部国家“菜篮子”工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种植业、畜牧业、兽医局、渔业局分别负责种植业产品、饲料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具体业务。产业法规司负责与农产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科技部门负责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科技和教育工作。在农业部门内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农业部农产品安全管理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决策和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和经济信息司(质量技术监督司),具体职责包括:落实相关决策和知识;食品安全工程部际联席会议与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之间的联络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其他相关问题。农业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围绕“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开展。基本思路是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重点,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菜篮子”产品为切入点,以市场准入为突破口,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1年4月,农业部启动了这项计划,并率先在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开展。2002年7月,该计划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包括: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畜禽饲养过程中药物滥用、畜禽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和动物疫病;水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药物滥用、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和贝类产品污染。这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律法规。②建立农业标准体系。③建设国家和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同时,引导全国各市县建立基于快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④构建农产品安全认证体系。⑤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工作。⑥实施专项整治,加强污染源管理。国家质检总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和出口领域的食品安全控制。负责食品安全的抽查和监管,从企业保证食品安全的必备条件入手,采取生产许可、出厂强制检验等监管措施对食品加工行业进行监管,建立食品相关认证和产品标识制度。特别是监督出口食品加工厂的注册、出口动植物食品的检验、活动物的进出口检疫和签发出口检验检疫证书。省级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和县级分支机构直接向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大力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投入,不断加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疫工作。目前,基本建设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含国产和进口食品)、进出口动植物检验检疫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认证体系、食品安全进出口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六大体系。其中,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共同构成了保障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是食品安全体系的基础。监管体系、检验检疫体系和认证体系是行政支持体系,是技术体系的具体实践和保障。国家质检总局在进出口食品和国产食品的检验服务(各地技术监督局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食品加工安全控制、食品风险分析、食品安全预警机制、食品安全卫生检测技术及相关研究经验,并拥有相应的专业队伍。近年来,国家质检总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①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国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一是监管食品质量安全。二是组织开展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和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三是开展食品打假专项。第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导向作用,扶优扶强,积极引导企业完善自律机制。②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监管。二是实施进出口食品卫生注册制度。三是制定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测计划》。四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③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④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商务部商务部重点管理食品流通。其主要职责是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体系,通过积极开展“争创绿色市场”活动,监督上市食品和出口农产品的卫生、安全和质量。1999年,商务部会同财政、卫生、铁路、交通、工商、质检、环保等八部门,开展了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建立和完善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手段,以严格市场准入为核心,以“倡导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审查其主体资格,落实卫生许可前置审批规定。同时,查处假冒伪劣产品、无证加工经营农副产品和食品等违法行为。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了全国10个主要食品市场,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普查。开展了以粮油、酒类、调味品、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类、豆制品、水产品、饮料等食品和节日消费食品为重点的专项质量抽查。7 .科技部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司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具体工作主要由农村和社会发展司承担。基本思路是“反弹琵琶”,抓住市场准入保障这一关键环节,加强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与对策研究并重,实施“人才、标准、专利”三大战略。根据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需要,科技部设立了“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重大专项研究项目,主要包括:共性技术研究,包括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控制和监测技术;体系建设,包括食品安全标准的总体设计、重要标准和技术措施的制定;全面示范,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科技界、产业界密切合作,实现“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战略和政策研究,制定食品安全科技发展纲要,发布食品安全科技年度报告。8其他部门除上述部门外,一些政府机构也参与食品检查和控制。如铁道部、交管部食品安全监管司参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环保局参与对产地、养殖场、食品加工流通企业环境中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控制。
中国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明显滞后。食品质量安全研究、检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强、水平高的机构数量少,起步晚。先进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管理方法刚刚开始建立。检测技术、设施和设备不能满足市场监管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现有技术标准科技含量低,标准体系不完善、不统一,食品安全专业人员整体水平不高,都影响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 食品 工作 体系 农业部 卫生部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