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丽莹[1](2021)在《泰安市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日渐深入,城市规模逐步扩张。一些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城市病”凸显出来,环境污染、公共秩序混乱、市政设施落后、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充斥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给居住在城市的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也阻碍着城市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全国各个城市争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的势头不减,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宜居生活环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这些工作也都离不开对城市的有效管理。市容市貌是一个城市的形象,彰显着城市的特色和底蕴,是展现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窗口。人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对城市环境的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转变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泰安市作为一个着名的旅游城市,主要景点集中在泰山区,人口密集,是城市的门面和名片,特有的区位特性决定了其必然要面对更加复杂的城市治理问题。市容环境作为城市的“面子”,市民赖以生活居住的场所,是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本文从工作实际出发,以泰安市泰山区市容管理为切入点,介绍了近几年泰安市泰山区在市容精细化管理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情况,为了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市民对市容管理的满意情况,对市民进行满意度调查,分析各项调查数据,深度探究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中的问题和原因。基于国内外城市的市容精细化管理经验借鉴,结合泰山区具体情况,从信息资源整合、管理要素、管理空间几个方面进行优化、细化、量化提出市容精细化管理的优化建议,为管理者提供市容治理的有益思路,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
陈欢欢[2](2020)在《试论建筑退让区域土地利用的法律限制与保障 ——以商业用地为视角》文中认为建筑退让区域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用地红线以内、建筑控制线以外的区域。业主尤其是商业用地业主对该区域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据工作实践及调研掌握的情况,出于道路拓宽预留、市容环境维护等方面的目的,我国法律尤其是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严格限制商业用地业主对该区域土地的利用。其既不能建造建筑物,又很难获准进行户外经营,而且,该区域在部分地方被视为城市道路,其获准使用后还被要求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由此造成多个法律问题:其一,部分行政主体随意界定公共利益、不论具体情况而“一刀切”式处理问题、滥用行政裁量权,而且其行政活动缺失协商参与机制缺位,牺牲的私人利益与维护的公共利益不合比例,造成业主的私人利益受到过度限制;其二,业主高价受让了土地使用权,但该区域的可利用价值很低,不仅没有获得任何补偿,还长期负担维护、管理的义务,获准使用后还要缴纳行政费用,业主的物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其三,该区域对于业主来说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但社会公众通行等公益用途的利用率却较低,严格限制业主的利用是否会造成珍贵的土地资源被浪费?对该区域土地的利用关系进行调整,不能仅从行政法中规制行政的视角作单纯的限制,也不宜只局限于民法中的物权保障,而应当寻找民法和行政法的相关理论交融之处。地役权、相邻关系、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国内现行制度似乎难以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与传统的地役权相比,域外的公共地役权不以需役地的存在为成立要件,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行政主体和土地权利人平等、诚信地协商,约定其忍受一定的不利益或负担,同时给予相应补偿,并保障其享有“剩余”的土地利用权利。鉴于其协商性、保障性、补偿性、稳定性等优势,同时考虑到国内公用设施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现行法已存在公共地役权“雏形”并趋于成熟,借鉴并引入公共地役权的理论与制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在公私法融合的大趋势之下,我国应当采取在物权基本立法作出原则性规定、在公法特别立法作出具体规定的立法模式,以公共地役权制度协调对商业用地建筑退让区域土地利用的限制与保障,为维持必要的公共利益而保留一定的限制之余,在四个方面完善保障机制:其一,尊重私法物权,业主使用该区域不再缴纳行政费用,相反还因为权利受限而获得一定补偿;其二,通过平等、诚信的协商,放宽对业主使用该区域的条件、形式、范围、期限、强度等要素的尺度,积极维护其“剩余财产权利”和土地资源的效用;其三,通过行政协议细化并固化上述要素的尺度,为业主的户外经营活动提供可预期的、稳定的法律引导;其四,通过签订长期有效的行政协议,最大限度减少办理行政手续的负担,确保业主使用该区域的高效与便利。
黄小川[3](2020)在《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中的监督考核机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市容环境是城市的窗口,既直观反映城市整体面貌,也体现城市的经济社会发达程度和现代文明发展水平。当前我国各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粗放、运动式整治、监督考核不足等问题,优化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国内外关于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的专题研究不多。国外主要是在城市管理的宏观视角下,研究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物品提供、政府绩效考评等方面内容,较少涉及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的具体问题。国内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体制机制改革、技术运用创新等方面,或具体研究网格管理、市场运作、城管执法等内容,对监督考核的专门研究、实证研究较少,缺乏对监督考核机制的系统性研究。本文主要运用案例研究法和比较分析法,基于360度绩效评估和层次分析的理论视角,对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制进行研究。研究认为,南宁市近年市容环境管理以“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为主要抓手,在工作中探索了一套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制,有些内容为全国首创,成效比较明显。同时,也存在着政府过度参与、社会参与不足、综合协调机构缺位、监督考核不够精细、监督考核效果有待提升等不足。主要原因在于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主体单一、监督考核对象未全面和多级覆盖、监督考核内容界定不够明确、标准界定不够规范,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不够科学、过程实施不够合理等。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优化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制:一是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监督考核;二是推动监督考核对象全面和多级覆盖;三是明确界定监督考核内容和规范界定监督考核标准;四是优化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改进监督考核过程实施;五是强化监督考核结果运用;六是完善监督考核配套保障举措。研究成果可为其他城市类似共性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有利于推动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的长效发展。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2020)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文中提出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28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陈阳[5](2020)在《可持续更新视角下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文中提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自复苏以来一直是旧城中心区规划建设的重要原则与目标。当前我国正面临向新型城镇化转型的重要时刻,在国家严控新增用地指标、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既有建成区的功能提升与结构调整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土地混合利用因具备多维度可持续效应潜力,也就成为当前我国旧城中心区更新的重要目标。然而,我国既往的土地混合利用研究与实践长期固化于“功能混合”理念框架,缺乏“通过城市更新促使土地混合利用发挥多维度可持续效应”的切实经验,与西方国家建设发展存在明显差距,急需变革。因此,本文意在以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复苏发源地“旧城中心区”为研究对象,归纳西方英美国家土地混合利用路径为实现可持续效应经历的演变历程规律,据此审视我国典型案例南京的既有路径成效,以期为我国改革提供依据。针对过往研究的不足,在确定研究目标与整体研究思路的基础上,文章研究主体分为“审视框架构建”、“历程脉络剖析”、“演变规律归纳”、“典型案例审视”四个部分。首先,通过剖析土地混合利用实现可持续效应的本质,以及过往研究认知的差异与共识,明晰过往研究框架对土地混合利用演变规律解析的不足,确定新的审视框架的构建准则,进而依据准则确立包括审视内容、审视历程、审视规律应用等三层次的审视思路,确定英美国家及南京为具体审视对象,明确审视时间范围和历史阶段分期,确定审视分析数据资料类型,从而完成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的构建。其次,依托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厘清英美国家1900年代至今的土地混合利用实践瓦解、复苏、衍化各历史阶段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等现实问题,剖析各阶段时期中现代规划理论、后现代规划理论、可持续更新理论对土地混合利用的土地功能要素、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权力等三方面内容的应对性变革要求,以及相应时期现实实践中这三方面内容的切实转变,从而明确各阶段实践的价值目标、解决重点及模式特征。再次,在历史脉络梳理的基础上,归纳土地混合利用的土地功能要素、土地利用形式和土地利用权力三维度的演变特征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关系,剖析促成路径演变的“社会—市场—政策”三角动力机制的实施逻辑,并辩证性探讨路径演变的本质、路径演变的重点难点和实践者应当秉持的正确认知态度。最后,根据西方规律模型中“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规律特征,建立“空间模式”、“时间模式”、“权力模式”3个维度16个分项的评价要素体系,运用GIS、Depthmap、Flo EFD、Excel等软件平台,通过香农维纳指数分析、空间句法分析、风热环境模拟分析、空间演变一致性分析、政策制度分析等多元技术方法,定量定性地全面审视了1978年以来南京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趋势,客观总结其成效、问题及背后机制,并尝试提出相应改革建议。
林雪莹[6](2020)在《基于日常都市主义的城市公共空间景观微更新研究 ——以北京老城街巷公共空间为例》文中认为经过快速城市化浪潮后,中国城市发展逐渐由增量开发模式转向存量开发,长期以来以物质空间规划为主的建设方式和管理体系逐步显示出不足的一面。这些过度的城市建设和发展以一种强介入的方式吞噬着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剥蚀了日常生活的真实性,使得日常生活日渐疏远。以关注城市空间品质和人居环境为目的的有机更新、微更新逐步走进大众视野。尤其是在存量规划时代,城市发展建设面对的是更为综合、更为复杂的现实问题——不同于新开发建设区和重新建设项目,诸多老城、老旧街区项目往往有着复杂的空间现状和社会问题,以及不同人群多样化的生理及心理需求。因此,由单一的物质空间改造转向更加关注社区营造、空间微更新、精细化管理、全民参与等新的城市更新来提升居住质量和环境品质,显得十分重要而迫切。在此形势下,日常都市主义对普通大众开放式的关注,使其在不经意间成为一种非正统的、自下而上进行的城市发展机制,被看作是一种对公共空间价值进行多维度思考的城市设计方法。而街巷作为日常公共生活最为活跃的场所之一,与城市多次自上而下的规划建设密不可分,但同时,又不乏人们作为使用者的自我意识在公共空间的中的作用和体现。以日常都市主义视角观察下的城市日常生活和街巷公共空间,虽然其中不乏诸如空间无效占用、环境脏乱差、管理难度增加等多种现状问题,但在看似杂乱、混沌、简陋的表象背后,也蕴含着充满民间智慧的经验性建造、高效性的场地使用、及时性的适用调整、目的明确的商业活动等多种旺盛的生长形式和严谨明确的内在生成逻辑,也折射出其背后空间使用者身体和精神的多方面需求与愿望。本文结合文献分析、案例研究和和实际调研,从日常行为活动与空间变化入手,以北京老城街巷公共空间作为研究范围,选取鲜鱼口片区和白塔寺片区展开具体调研,对其中的空间自发更新现象进行观察分析,总结出空间自发更新的特征表现、现象分类、参与主体、自身优势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探讨街巷中自发空间的介入对街巷空间布局和街区活力带来的改变。旨在通过空间自发更新的现实表象来探讨城市日常生活中人作为空间主体的重要性,城市公共空间作为城市生活载体需满足使用者日常生活需求的使命性,来推动城市空间规划管理的弹性发展,促进城市生活及环境质量的有效提高。
万童[7](2019)在《我国商事登记豁免制度构建研究》文中提出商事登记豁免制度是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经营主体免除商事登记义务,允许其进行经营活动的法律制度。商事登记豁免制度具有诸多价值,其实施不仅有利于法的秩序价值的实现,彰显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还有利于降低行政机关的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我国目前尚未对商事登记豁免制度进行构建。在立法中,我国商事登记豁免规定存在立法体系不完善、制度设计不完善、立法内容不完善等缺陷,其无法在实际中发挥应有价值。在实际中,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无照商贩已经成为我国一个常见群体,无照商贩的经营活动一方面便利了市民生活;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大多数无照商贩处于非法境地,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同时也带来执法难、引发社会矛盾等问题。在此情况下,商事登记豁免制度若能在我国构建,将有利于改善这一现象,其不仅有利于维护法的秩序价值和公民营业权、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同时在满足社会需求、解决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传承民俗文化等方面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当前,我国商事登记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商事登记豁免制度构建顺应了这一趋势,不仅有利于完善商事登记制度,使其更加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现实,也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本文从法律概念出发,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国外经验,对商事登记豁免制度在我国构建的适用主体、适用领域以及豁免后的监管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意在为我国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提供建议。
李振贤[8](2016)在《末端控制 ——基层城管执法困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旨在论证日常执法活动中,基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队员对街头摊贩实行末端控制。基于在昆明市两个基层执法单位获得的经验性材料,本文将基层城管执法困境置于宏观情境和微观情境中,从法律、政策和执法实践三方面予以考察。文章认为,在宏观制度情境中,目前的城管法制与政策和执法实践呈疏离状态。主要表现为立法同时否定了协管人员参与执法和摊贩及其行为的合法性,结合其他情况,导致城管地方立法沦为政府立场的宣示装置。主要原因在于城管体制改革是在现行行政体制业已完备的情况下,由国家政策主导推进的内向型改革。文章进一步将问题置于微观情境中予以分析。在将日常执法行为区分为常态和非常态之后,城管队员的行为束中隐含的特征和趋势显现出来。以控制摊贩的数量、规模和影响为目的,城管队员的行为趋向激烈化和策略化,很可能导致失衡和失序。以此为基础,文章通过考察街头特定时空情境中的个案发现,在每一次互动中,摊贩、协管人员、基层公务员以及派出所民警等主体分别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依照各自的逻辑采取行动,不同行为之间相互作用导致了意图之外的后果发生。最后,文章将指出,改革的出路在于从末端控制走向过程治理和源头治理,关键要构建一种带有良性基因的秩序。
王敬波[9](2015)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我国最早开始跨部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对于精简机构、提高效能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但是,实践中出现的城管机构权限横向上无序扩张,纵向上权限下移无依据等权力配置难题以及法律保障的缺失,已经阻碍改革的深入。跨部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意味着行政权力配置格局的重大调整,是对条块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巨大变革。破除传统行政体制的束缚,推动跨部门综合执法,需要从理论上解决行政权力纵横配置的规则。法律依据不足是制约跨部门综合执法发展的主要原因,扩大《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的解释只是权宜之计,未来需要地方行政组织法的完善才能供给充分的法治保障。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10](2012)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四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文中研究指明通过对我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阶段性划分和深入解读、评价,我们可以从宏观上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进程、现有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把握。但是,这些仅仅是理论上的论述与总结,时至今日,全国各地现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的立法到底有哪些?每一部立法又有哪些具体条文涉及动物保护的哪些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相关着述或法律汇编中并未有所展示。为了弥补这个缺失,本课题组再一次对我国现行有效的动物保护立法进行全面梳理,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研究主要内容 |
| 1.3.3 创新之处 |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 2.1.1 城市管理 |
| 2.1.2 城市市容管理 |
| 2.1.3 城市市容精细化管理 |
| 2.2 相关理论依据 |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 2.2.2 精细化管理理论 |
| 小结 |
| 第3章 泰安市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现状和满意度调查 |
| 3.1 泰安市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现状 |
| 3.1.1 重构市容管理组织体系 |
| 3.1.2 开展市容细化美化治理 |
| 3.1.3 探索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 |
| 3.1.4 推进市容精细化项目实施 |
| 3.1.5 建设市容数字化管理平台 |
| 3.2 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分析 |
| 3.2.1 调查问卷设计和发放 |
| 3.2.2 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 |
| 小结 |
| 第4章 泰安市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 4.1 泰安市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 4.1.1 市容精细化管理机制运行不畅 |
| 4.1.2 市容管理要素精细化程度较低 |
| 4.1.3 市容数字化监管平台利用率低 |
| 4.1.4 市容精细化管理监管考核效果欠佳 |
| 4.1.5 市容执法队伍综合水平较低 |
| 4.2 泰安市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4.2.1 市容精细化管理组织架构权责不清 |
| 4.2.2 市容精细化管理理念重视程度不足 |
| 4.2.3 数字化平台建设支撑不足 |
| 4.2.4 监管考核机制不完善 |
| 4.2.5 市容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性 |
| 小结 |
| 第5章 国内外城市市容精细化管理方法借鉴 |
| 5.1 国内外城市市容精细化管理模式借鉴 |
| 5.1.1 无锡市引入第三方市容考核机制 |
| 5.1.2 上海徐汇区塑造历史人文氛围街景 |
| 5.1.3 南京市出台城市精细化行动指南 |
| 5.1.4 英国伦敦完善法律保障、注重城市景观保护 |
| 5.2 国内外城市市容精细化管理模式的启示 |
| 5.2.1 创新考核机制 |
| 5.2.2 注重总体规划 |
| 5.2.3 细化市容管理标准 |
| 5.2.4 完善城管立法 |
| 小结 |
| 第6章 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优化建议 |
| 6.1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市容管理机制 |
| 6.2 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细化市容管理要素 |
| 6.3 优化整合信息资源,提升智慧城管水平 |
| 6.4 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
| 6.5 创新网格管理模式,实施市容景观提升 |
| 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A 泰安市泰山区市容精细化管理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问题的提出 |
| 研究意义 |
| 研究现状及方法 |
| 1 商业用地建筑退让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与乱象 |
| 1.1 建筑退让区域的法律界定 |
| 1.2 商业用地建筑退让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 |
| 1.2.1 主要用于社会公众通行 |
| 1.2.2 较少用于停放机动车 |
| 1.2.3 偶尔用于户外经营 |
| 1.2.4 基本不能建造建筑物 |
| 1.3 商业用地建筑退让区域土地利用存在的乱象 |
| 1.3.1 违法建造建筑物形成公共安全隐患 |
| 1.3.2 乱设停车场影响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
| 1.3.3 户外经营管理不善影响市容环境与社会秩序 |
| 1.3.4 利用价值不高造成业主疏于管理和维护 |
| 2 业主利用商业用地建筑退让区域土地受到的法律限制 |
| 2.1 规划管理立法对建设行为的限制 |
| 2.2 市政设施管理立法对场地使用行为的限制 |
| 2.3 停车场管理立法对停车场设立行为的限制 |
| 2.4 市容管理立法对户外经营行为的限制 |
| 3 建筑退让区域土地利用面临的两难困境——限制抑或保障? |
| 3.1 法律对私人利益过度限制 |
| 3.1.1 公共利益的不合理界定造成私人利益受到不合理限制 |
| 3.1.2 未体现行政法比例原则中对私人利益影响最小化的要求 |
| 3.1.3 行政裁量权的滥用导致私人利益的保障堪忧 |
| 3.1.4 “一刀切”式的限制缺乏协商参与机制的介入 |
| 3.2 私人物权亟待充分保障 |
| 3.2.1 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限制缺乏补偿机制的配套 |
| 3.2.2 土地资源的效用尚未充分发挥 |
| 3.2.3 公共用公物的“剩余财产权利”应当获得保障 |
| 3.3 现有法律制度难以协调对建筑退让区域土地利用的限制与保障 |
| 3.3.1 现有民法制度难以适用 |
| 3.3.2 现有行政法制度难以妥善解决问题 |
| 4 新的思路:公共地役权理论与制度的引入和借鉴 |
| 4.1 公共地役权理论的引入 |
| 4.1.1 公共地役权的概念与性质 |
| 4.1.2 公共地役权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 4.2 对域外公共地役权制度的借鉴 |
| 4.2.1 法国的行政地役权 |
| 4.2.2 意大利的强制地役权 |
| 4.2.3 俄罗斯的公共地役权 |
| 4.2.4 美国的保护地役权 |
| 4.2.5 域外立法例的借鉴意义 |
| 4.3 协调建筑退让区域土地利用中公私利益冲突的新思路 |
| 4.3.1 借鉴公共地役权制度的必要性 |
| 4.3.2 引入公共地役权制度的可行性 |
| 5 协调商业用地建筑退让区域土地利用法律限制与保障的初步构想 |
| 5.1 公共地役权制度的立法模式 |
| 5.1.1 在物权基本立法作出公共地役权制度的原则性规定 |
| 5.1.2 在公法特别立法作出公共地役权制度的具体规定 |
| 5.2 权利与义务的分配 |
| 5.2.1 社会公众的权利与义务 |
| 5.2.2 商业用地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
| 5.3 公共地役权的具体行使 |
| 5.3.1 公共地役权的设立 |
| 5.3.2 权利的转让 |
| 5.3.3 权利的消灭 |
| 5.4 公共地役权的补偿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 1.2.3 评述 |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 2.1.1 市容环境管理 |
| 2.1.2 监督考核机制 |
| 2.2 市容环境管理相关理论 |
| 2.2.1 城市治理理论 |
| 2.2.2 公共物品理论 |
| 2.3 监督考核相关理论 |
| 2.3.1 360 度绩效评估 |
| 2.3.2 层次分析法 |
| 第三章 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的调查研究 |
| 3.1 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背景 |
| 3.1.1 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概况 |
| 3.1.2 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发展演变 |
| 3.2 调查研究基本概况 |
| 3.2.1 调查研究过程 |
| 3.2.2 调查研究分析 |
| 3.3 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现状分析 |
| 3.3.1 监督考核机制基本内容 |
| 3.3.2 监督考核机制主要特点 |
| 3.3.3 监督考核机制主要运行成效 |
| 3.4 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存在的不足 |
| 3.4.1 政府过度参与 |
| 3.4.2 社会参与不足 |
| 3.4.3 监督考核综合协调机构缺位 |
| 3.4.4 监督考核不够精细规范 |
| 3.4.5 监督考核效果有待提升 |
| 第四章 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 4.1 监督考核主体单一 |
| 4.1.1 上级部门自上而下绝对主导监督考核 |
| 4.1.2 缺乏同类同级部门相互之间的监督考核 |
| 4.1.3 没有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自下而上的监督考核 |
| 4.1.4 不涉及监督考核对象自我的监督考核 |
| 4.1.5 社会公众外部的监督考核不足 |
| 4.2 监督考核对象未全面和多级覆盖 |
| 4.2.1 监督考核对象未全面覆盖 |
| 4.2.2 监督考核对象未多级覆盖 |
| 4.3 监督考核内容界定不够明确和标准界定不够规范 |
| 4.3.1 监督考核内容界定不够明确 |
| 4.3.2 监督考核标准界定不够规范 |
| 4.4 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和过程实施不够合理 |
| 4.4.1 监督考核指标体系不够科学 |
| 4.4.2 监督考核过程实施不够合理 |
| 4.5 监督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 |
| 4.5.1 监督考核结果运用手段相对单一 |
| 4.5.2 监督考核结果运用范围覆盖不足 |
| 4.6 监督考核多项配套保障举措缺位 |
| 4.6.1 监督考核机构体制不够健全 |
| 4.6.2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
| 4.6.3 社会宣传不够广泛深入 |
| 4.6.4 科学技术保障不够有力 |
| 4.6.5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
| 第五章 国内外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制经验借鉴 |
| 5.1 国内经验借鉴 |
| 5.1.1 北京市经验:建立协调机构和强化网格基础 |
| 5.1.2 杭州市经验:健全考核体系和强化科技手段 |
| 5.1.3 天津市经验:推进体制改革和绩效考核 |
| 5.2 国外经验借鉴 |
| 5.2.1 美国经验:加强法律制定和公众参与 |
| 5.2.2 新加坡经验:突出法制建设和协同治理 |
| 5.2.3 日本经验:强化管理体系建设和社会宣传 |
| 第六章 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制优化对策 |
| 6.1 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监督考核 |
| 6.1.1 明确上级部门自上而下统筹主导监督考核 |
| 6.1.2 组织同类同级部门相互之间进行监督考核 |
| 6.1.3 支持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自下而上进行监督考核 |
| 6.1.4 引导监督考核对象进行自我监督考核 |
| 6.1.5 发动社会公众进行外部监督考核 |
| 6.2 推动监督考核对象全面和多级覆盖 |
| 6.2.1 推动监督考核对象全面覆盖 |
| 6.2.2 探索监督考核对象多级覆盖 |
| 6.3 明确界定监督考核内容和规范界定监督考核标准 |
| 6.3.1 明确界定监督考核内容 |
| 6.3.2 规范界定监督考核标准 |
| 6.4 优化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改进监督考核过程实施 |
| 6.4.1 优化监督考核指标体系 |
| 6.4.2 改进监督考核过程实施 |
| 6.5 强化监督考核结果运用 |
| 6.5.1 通过创新运用手段提升监督考核效能 |
| 6.5.2 通过扩大运用范围延伸监督考核触角 |
| 6.6 完善监督考核的配套保障举措 |
| 6.6.1 健全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机构体制 |
| 6.6.2 完善法律和制度保障 |
| 6.6.3 扩大市容环境管理信息的公开与传播 |
| 6.6.4 强化监督考核的科学技术保障 |
| 6.6.5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 6.6.6 试行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市民积分” |
| 结束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南宁市市容环境管理监督考核调查问卷 |
| 致谢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1.1 国际背景:西方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与实践持续强化演变 |
| 1.1.2 国内背景:本土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现实与转型需求存在落差 |
| 1.2 研究问题 |
| 1.2.1 理论问题:归纳西方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 |
| 1.2.2 应用问题:审视我国典型案例城市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既有路径成效 |
| 1.3 研究意义 |
| 1.3.1 拓展完善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论认知 |
| 1.3.2 实现由静态格局到动态演进的规律总结转变 |
| 1.3.3 应对转型期本土旧城中心区的优化升级需求 |
| 1.4 相关概念 |
| 1.4.1 旧城中心区 |
| 1.4.1.1 概念定义 |
| 1.4.1.2 范围界定 |
| 1.4.2 土地混合利用 |
| 1.4.3 可持续更新 |
| 1.5 研究综述 |
| 1.5.1 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相关研究 |
| 1.5.1.1 发展历程研究 |
| 1.5.1.2 理论概念演变研究 |
| 1.5.1.3 政策与实践演变研究 |
| 1.5.1.4 形成机制、测度方法与实施成效相关研究 |
| 1.5.2 旧城中心区更新路径演变 |
| 1.5.2.1 更新政策实践发展历程研究 |
| 1.5.2.2 演变规律研究 |
| 1.5.3 研究评述 |
| 1.6 研究目标 |
| 1.7 研究框架 |
| 1.7.1 研究方法 |
| 1.7.1.1 跨学科综合 |
| 1.7.1.2 历史研究 |
| 1.7.1.3 比较归纳 |
| 1.7.1.4 定量定性相结合 |
| 1.7.2 研究框架 |
| 第2章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 |
| 2.1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必要性 |
| 2.1.1 实现可持续更新是土地混合利用的本质内涵 |
| 2.1.1.1 土地利用方式内涵与准则的理论要求 |
| 2.1.1.2 实践复苏及广泛兴盛的现实要求 |
| 2.1.2 过往研究对土地混合利用认知的异同 |
| 2.1.2.1 概念理解差异中蕴含的模糊化 |
| 2.1.2.2 概念理解共识中的确定与非确定 |
| 2.1.3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构建的必要性 |
| 2.1.3.1 过往研究对演变规律的解析不足 |
| 2.1.3.2 新的审视框架建立的准则 |
| 2.2 可持续更新审视框架 |
| 2.2.1 审视思路的确立 |
| 2.2.1.1 基于土地利用方式的审视内容维度 |
| 2.2.1.2 基于实践方式演变的审视历程维度 |
| 2.2.1.3 基于研究目标的审视规律应用维度 |
| 2.2.2 审视对象及范围 |
| 2.2.2.1 研究对象的确定 |
| 2.2.2.2 时间范围的确定 |
| 2.2.3 审视分析数据基础 |
| 2.2.3.1 西方路径演变规律审视数据资料 |
| 2.2.3.2 南京路径演变趋势审视数据资料 |
| 2.3 本章小结 |
| 第3章 追求“秩序与疏解”的瓦解阶段(1900s-1950s) |
| 3.1 “混杂”成为急需解决的不可持续根源 |
| 3.1.1 环境维度:拥挤混杂布局引发环境恶化 |
| 3.1.2 社会维度:持续社会隔离加重交通拥堵 |
| 3.1.3 经济维度:混杂权属阻碍商业开发需求 |
| 3.2 基于可持续更新视角的现代规划理论的应对方式评述 |
| 3.2.1 寻求结构秩序性 |
| 3.2.1.1 理性功能主义 |
| 3.2.1.2 交通分区的协同 |
| 3.2.2 疏散人口与功能 |
| 3.2.2.1 霍华德田园城市对旧城中心区的疏散思想 |
| 3.2.2.2 格迪斯的区域规划对旧城中心区的疏散思想 |
| 3.2.3 现代规划理论的利弊影响与“片面应用”机制 |
| 3.2.3.1 现代规划理论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利弊影响 |
| 3.2.3.2 现代规划理论的“片面应用”:经济维度至上的中央商务区 |
| 3.3 基于片面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瓦解实践 |
| 3.3.1 关注经济维度的功能要素分离 |
| 3.3.1.1 政策引导下低价值功能外迁 |
| 3.3.1.2 市场机制下经济性职能集聚 |
| 3.3.1.3 政府掌控下公共空间提升 |
| 3.3.2 追求秩序隔离的时空利用模式 |
| 3.3.2.1 “功能—交通”空间隔离模式 |
| 3.3.2.2 “宏观—微观”时间断裂模式 |
| 3.3.3 强调集权控制的实施管理体系 |
| 3.3.3.1 集权式区划工具的运用 |
| 3.3.3.2 公共征地权下的更新政策 |
| 3.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 第4章 促进“活力与消费”的复苏阶段(1960s-1980s) |
| 4.1 秩序疏解造成的不可持续恶果 |
| 4.1.1 社会维度:人口隔离与社会结构断裂 |
| 4.1.1.1 “宏观-微观”双层面的人口隔离 |
| 4.1.1.2 社会生态结构遭到破坏 |
| 4.1.2 环境维度:物质空间破坏与环境恶化 |
| 4.1.2.1 物质空间破坏 |
| 4.1.2.2 生活环境恶化 |
| 4.1.3 经济维度:经济衰退与去工业化灾难 |
| 4.1.3.1 经济持续衰退 |
| 4.1.3.2 去工业化的灾难影响 |
| 4.1.4 综合结果:安全丧失与不公平的动乱 |
| 4.1.4.1 秩序与疏解导致安全隐患 |
| 4.1.4.2 社会不公平引发大规模动乱 |
| 4.2 基于可持续更新视角的后现代规划理论复苏框架评述 |
| 4.2.1 人本主义的城市多样性 |
| 4.2.1.1 雅各布斯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 4.2.1.2 其他多样性拥护者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 4.2.2 延续历史的城市文脉主义 |
| 4.2.2.1 英国城镇景观运动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 4.2.2.2 美国文脉主义对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 4.2.3 批判无序蔓延的中心区回归 |
| 4.2.3.1 对无序蔓延的批判 |
| 4.2.3.2 重归中心区思想对土地混合利用复苏的主张 |
| 4.2.4 追求社会公正的公众参与 |
| 4.2.4.1 土地利用方式非公正的背后机制 |
| 4.2.4.2 公众参与成为解决途径 |
| 4.2.5 后现代规划理论下的复苏框架与“非全面应用”机制 |
| 4.2.5.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复苏框架 |
| 4.2.5.2 后现代规划理论的“非全面应用”:侧重经济维度的中央游憩区 |
| 4.3 基于非全面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复苏实践 |
| 4.3.1 侧重经济维度的功能要素混合复苏 |
| 4.3.1.1 居住功能的局部恢复及其混合复苏 |
| 4.3.1.2 办公引领的功能混合及社会维度关注尝试 |
| 4.3.1.3 商业模式转变及大规模建设 |
| 4.3.1.4 文化休闲的功能与规模多维度复苏 |
| 4.3.1.5 公共空间的经济维度转向及空间环境营造 |
| 4.3.2 基于涓滴模式的时空混合复苏模式 |
| 4.3.2.1 涓滴网络的空间模式 |
| 4.3.2.2 涓滴渗透的时间模式 |
| 4.3.3 应对弹性合作的实施管理体系 |
| 4.3.3.1 规划体系改革:弹性与约束并存 |
| 4.3.3.2 更新政策转变:由集权转向合作 |
| 4.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 第5章 “可持续全面提升”的衍化阶段(1990s至今) |
| 5.1 活力营造表面下的不可持续隐忧 |
| 5.1.1 社会维度:绅士化、私有化及社区关注不足 |
| 5.1.1.1 多维绅士化与空间同质化 |
| 5.1.1.2 空间私有化与阴影效应 |
| 5.1.1.3 缺乏对社区与弱势群体关注 |
| 5.1.2 环境维度:忽视公共环境与公交一体化建设 |
| 5.1.2.1 公共环境影响 |
| 5.1.2.2 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不足 |
| 5.1.3 经济维度:“人口-商业-办公”裹挟式外迁现象加剧 |
| 5.1.3.1 人口持续郊区化 |
| 5.1.3.2 零售购物郊区化 |
| 5.1.3.3 办公就业郊区化 |
| 5.2 可持续更新思想对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拓展衍化 |
| 5.2.1 可持续发展对土地利用体系的创新需求 |
| 5.2.2 可持续更新三种分支理论对土地混合利用理念的衍化 |
| 5.2.2.1 物质空间设计 |
| 5.2.2.2 城市发展行为改良 |
| 5.2.2.3 复杂系统提升 |
| 5.2.3 可持续更新理论下的衍化趋势与“耦合应用”机制 |
| 5.2.3.1 可持续更新理论影响下土地混合利用理念衍化趋势 |
| 5.2.3.2 可持续更新理论的“耦合应用”:多维度并重的中央活力区 |
| 5.3 基于耦合应用的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衍化实践 |
| 5.3.1 迈向可持续的功能要素混合衍化 |
| 5.3.1.1 居住功能提升及其混合维度衍化 |
| 5.3.1.2 办公功能的产业结构升级及社会包容效应 |
| 5.3.1.3 商业功能的中心区地位强调及模式的再度转变 |
| 5.3.1.4 文化休闲功能的社会效应显现 |
| 5.3.1.5 公共空间社会属性的回归 |
| 5.3.1.6 生态环境维度提升及其混合衍化 |
| 5.3.2 基于全面提升的时空混合衍化模式 |
| 5.3.2.1 整体可持续的空间模式 |
| 5.3.2.2 连续可持续的时间模式 |
| 5.3.3 协调多元需求的实施管理体系 |
| 5.3.3.1 规划体系改革:优化土地混合利用效果 |
| 5.3.3.2 更新政策优化:社会民主制度 |
| 5.4 本章小结:演变动因、演变重点、实践模式 |
| 第6章 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剖析 |
| 6.1 协同性:混合利用路径演变特征 |
| 6.1.1 土地功能要素的双重化演变 |
| 6.1.1.1 功能混合逻辑的演变 |
| 6.1.1.2 可持续维度的提升 |
| 6.1.2 土地利用形式的应对性演变 |
| 6.1.2.1 空间模式双层级演变 |
| 6.1.2.2 时间模式三层面演进 |
| 6.1.3 土地利用权力的保障性演变 |
| 6.1.3.1 管理维度的两极拓展 |
| 6.1.3.2 政策权力的多元民主化演变 |
| 6.1.4 “功能—时空—权力”协同演变关系 |
| 6.2 三角制: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机制 |
| 6.2.1 动力机制的演变历程 |
| 6.2.1.1 1990年代前市场的主动应对 |
| 6.2.1.2 1990年代后政策的全面促进 |
| 6.2.1.3 动力机制演变逻辑 |
| 6.2.2 动力机制实施逻辑 |
| 6.2.2.1 社会机制——应对“生产消费方式”是根本需求 |
| 6.2.2.2 市场机制——把握“市场经济规律”是直接动力 |
| 6.2.2.3 政策机制——制定“立体全面政策”是切实保障 |
| 6.2.2.4 三者的相互制约关系 |
| 6.3 多面化:混合利用路径演变本质 |
| 6.3.1 路径演变的内在逻辑 |
| 6.3.1.1 体现了实践中概念理解的演变:从物质空间技术到可持续场所氛围营造 |
| 6.3.1.2 体现了中心区本质属性的回归:“社会活力”集聚区的恢复与超越 |
| 6.3.1.3 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内涵提升:个体需求与共存需求的双重提升 |
| 6.3.2 路径演变的辩证性思考 |
| 6.3.2.1 重点即难点:协调的内容与过程 |
| 6.3.2.2 不是万能药:实践与理论缝隙的不断弥合,并不意味着理论效应实现的必然 |
| 6.4 本章小结 |
| 第7章 南京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既有路径演变审视 |
| 7.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的分析框架 |
| 7.1.1 分析要素确立 |
| 7.1.2 分析对象界定 |
| 7.2 空间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 7.2.1 空间模式功能混合逻辑演变趋势 |
| 7.2.1.1 分析方法确立 |
| 7.2.1.2 功能混合逻辑演变趋势分析 |
| 7.2.1.3 小结 |
| 7.2.2 空间模式可持续维度演变趋势 |
| 7.2.2.1 多维度内容混合演变趋势分析 |
| 7.2.2.2 整体空间体系协同演变趋势 |
| 7.2.2.3 小结 |
| 7.3 时间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 7.3.1 时间模式纵向延伸趋势 |
| 7.3.2 时间模式横向延展趋势 |
| 7.3.2.1 历史氛围特色延续 |
| 7.3.2.2 绿色可持续环境提升 |
| 7.4 权力模式演变趋势分析 |
| 7.4.1 功能混合逻辑控制灵活度演变趋势 |
| 7.4.1.1 用地分类标准弹性演变趋势 |
| 7.4.1.2 建筑物用途调整弹性演变趋势 |
| 7.4.1.3 小结 |
| 7.4.2 可持续维度管控内容与形式演变趋势 |
| 7.4.2.1 可持续维度管控内容演变趋势 |
| 7.4.2.2 可持续效应管治形式演变趋势 |
| 7.4.3 开发控制权力演变趋势 |
| 7.4.3.1 规划制定实施过程演变趋势 |
| 7.4.3.2 城市更新运作过程演变趋势 |
| 7.4.3.3 小结 |
| 7.5 既有路径演变成效、问题、机制与改革建议 |
| 7.5.1 既有路径演变成效与问题总结 |
| 7.5.1.1 成效与问题的全面总结 |
| 7.5.1.2 成效与问题的分类总结 |
| 7.5.2 既有路径演变问题的内在机制 |
| 7.5.2.1 理念固化于“功能混合” |
| 7.5.2.2 实践固化于“局部地块” |
| 7.5.2.3 制度固化于“事前设计” |
| 7.5.3 既有路径优化改革建议 |
| 7.5.3.1 统一明确新时期土地混合利用理念内涵,扭转“偏重经济维度”思维 |
| 7.5.3.2 结合城市双修政策,突破局部地块实践桎梏 |
| 7.5.3.3 建立保障良性演变的全历程调控制度体系 |
| 7.6 本章小结 |
| 第8章 回顾与展望 |
| 8.1 主要结论 |
| 8.1.1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历程 |
| 8.1.1.1 可持续更新理论提出前路径演变特征与机制 |
| 8.1.1.2 可持续更新理论提出后路径演变特征与机制 |
| 8.1.2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西方土地混合利用路径演变规律 |
| 8.1.2.1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特征 |
| 8.1.2.2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机制 |
| 8.1.2.3 英美国家路径演变本质 |
| 8.1.3 可持续更新视角下南京路径演变审视 |
| 8.1.3.1 南京既有路径成效 |
| 8.1.3.2 南京既有路径问题 |
| 8.1.3.3 南京既有路径内在机制 |
| 8.2 主要创新点 |
| 8.2.1 创建了可持续更新综合审视框架 |
| 8.2.2 深化了旧城中心区土地混合利用规律认知 |
| 8.2.3 审视了我国典型案例城市既有路径成效与问题 |
| 8.3 不足与展望 |
| 8.3.1 进一步深化演变规律认知 |
| 8.3.2 进一步全面审视我国路径 |
| 8.3.3 进一步提出改革政策措施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介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缘起 |
| 1.2 研究背景及动机 |
| 1.2.1 城市存量开发模式下空间有机更新转型的新要求 |
| 1.2.2 首都核心区发展建设对街巷空间精细化的新使命 |
| 1.2.3 自上而下的发展建设与自下而上的公众需求的社会情势 |
| 1.2.4 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公共空间使用需求的实际表现——自发现象 |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 1.3.1 研究目的 |
| 1.3.2 研究意义 |
| 1.4 研究对象、内容及相关概念界定 |
| 1.4.1 研究范围及对象 |
| 1.4.2 研究内容 |
| 1.4.3 相关概念 |
| 1.5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 1.5.1 国外相关课题研究现状 |
| 1.5.2 国内相关课题研究现状 |
| 1.5.3 国内外相关课题研究趋势 |
| 1.6 研究难点及创新点 |
| 1.6.1 研究难点 |
| 1.6.2 研究创新点 |
| 1.7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 1.7.1 研究方法 |
| 1.7.2 研究框架与技术路线 |
| 第2章 日常都市主义下老城街巷公共空间的研究基础 |
| 2.1 北京老城街巷公共空间概况 |
| 2.1.1 北京老城范围界定 |
| 2.1.2 街巷公共空间的概念解析及范围界定 |
| 2.2 北京老城街巷公共空间的发展演变 |
| 2.2.1 元大都时期:街巷公共空间的雏形 |
| 2.2.2 明清时期:建筑群为中心的经典街巷空间 |
| 2.2.3 民国至解放前夕:局部节点的街巷公共空间 |
| 2.2.4 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快速城市扩张下的大尺度街巷公共空间 |
| 2.2.5 改革开放-奥运前夕:街巷空间由大肆建设逐步衰落 |
| 2.2.6 存量规划时代:街巷空间的活力复苏与精细化更新 |
| 2.3 北京老城街巷公共空间的景观要素 |
| 2.3.1 街巷围护界域空间 |
| 2.3.2 街巷基面及过渡性空间 |
| 2.3.3 景观节点空间 |
| 2.3.4 设备设施空间 |
| 2.4 北京老城街巷公共空间的特征 |
| 2.4.1 空间属性的多维度交融 |
| 2.4.2 空间格局及尺度的多样化 |
| 2.4.3 空间类型及使用方式的多变性 |
| 2.4.4 空间功能的高度复合化 |
| 2.4.5 空间发展的立体化 |
| 2.4.6 空间“熵增加”的无序性 |
| 2.4.7 体验及评价的两极分化 |
| 2.5 从日常都市主义角度研究街巷公共空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 2.5.1 人作为公共空间的本质与主体 |
| 2.5.2 空间参与者的身心需求对外部公共空间环境的塑造 |
| 2.6 日常生活与日常都市主义理论(Everyday Urbanism) |
| 2.6.1 日常生活 |
| 2.6.2 日常空间和日常都市主义理论(Everyday Urbanism) |
| 2.7 城市更新相关理论研究 |
| 2.7.1 城市针灸理论(Urban Acupuncture) |
| 2.7.2 城市有机更新理论(Urban Organic Renewal) |
| 2.7.3 城市渐进式更新理论(Incremental Urbanism) |
| 2.7.4 城市微更新理论(Urban micro-renewal) |
| 2.8 本章小结 |
| 第3章 案例研究 |
| 3.1 案例分类的依据及类型 |
| 3.2 民间自发性的空间行为或实践活动 |
| 3.2.1 澳大利亚墨尔本市“城市针灸”项目:自发行为启示下的的街巷活力重塑 |
| 3.2.2 案例启示及总结 |
| 3.3 专业团体或个人自发性的空间行为或实践活动 |
| 3.3.1 印度苏特拉市街巷空间激活项目:微小尺度介入街巷公共空间活力复苏 |
| 3.3.2 案例启示及总结 |
| 3.4 鼓励全民/全过程参与的自发性空间更新 |
| 3.4.1 旧金山街巷空间更新项目:设计引导下的全民参与潜力空间的活力激发 |
| 3.4.2 停车-公园日(Parking Day) |
| 3.4.3 “车位微公园”计划(Parklets) |
| 3.4.4 “更好街道计划”(The Better Streets Plan) |
| 3.4.5 案例启示及总结 |
| 3.5 小结 |
| 第4章 老城日常生活与街巷公共空间现状调研 |
| 4.1 北京老城日常生活与街巷公共空间初观察 |
| 4.1.1 初步的路上观察 |
| 4.1.2 北京老城街巷日常生活图景与自发现象 |
| 4.1.3 日常生活与街巷空间的关联 |
| 4.2 调研样本选择 |
| 4.2.1 北京老城内33片历史文化街区 |
| 4.2.2 首都功能核心区13片文化精华区 |
| 4.2.3 街巷环境空间评估 |
| 4.3 鲜鱼口片区:高度复合的城市空间样本 |
| 4.3.1 概况 |
| 4.3.2 区位及交通 |
| 4.3.3 历史沿革及空间演变 |
| 4.3.4 空间肌理及功能分布 |
| 4.3.5 建筑风貌及配套设施 |
| 4.3.6 街巷公共空间与日常活动 |
| 4.3.7 空间参与者及自发活动 |
| 4.3.8 小结 |
| 4.4 白塔寺片区:斑驳混杂的城市空间样本 |
| 4.4.1 概况 |
| 4.4.2 区位及交通 |
| 4.4.3 历史沿革及空间演变 |
| 4.4.4 空间肌理及功能分布 |
| 4.4.5 建筑风貌及配套设施 |
| 4.4.6 街巷公共空间与日常生活 |
| 4.4.7 空间参与者及自发活动 |
| 4.4.8 小结 |
| 4.5 本章小结 |
| 第5章 北京老城街巷公共空间自发性更新现象的特征研究 |
| 5.1 不同更新模式与主体研究 |
| 5.1.1 政府主导的空间微更新 |
| 5.1.2 市场主导的空间微更新 |
| 5.1.3 民众自发的空间微更新 |
| 5.2 公共空间自发更新中各物质要素的景观空间特征 |
| 5.2.1 复杂多元的街巷公共空间结构与尺度 |
| 5.2.2 丰富多样的街巷公共空间形态 |
| 5.2.3 灵活多变的街巷公共空间功能 |
| 5.2.4 多面使用的街巷公共服务设施 |
| 5.2.5 .涟漪扩散的街心广场及绿地空间 |
| 5.3 公共空间自发更新中非物质要素(人)的群体特征 |
| 5.3.1 老年人 |
| 5.3.2 儿童 |
| 5.3.3 原住民 |
| 5.3.4 外来住户 |
| 5.3.5 管理者 |
| 5.3.6 游客 |
| 5.4 公共空间自发更新存在的合理性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
| 5.4.1 自发更新存在的合理性 |
| 5.4.2 自发更新目前存在的问题 |
| 5.5 自发更新对老城街巷公共空间景观实践的启示 |
| 5.6 本章小结 |
| 第6章 日常都市主义下的老城街巷公共空间景观微更新构建策略 |
| 6.1 街巷公共空间景观构建的要素分类 |
| 6.2 街巷公共空间物质要素的景观构建策略 |
| 6.2.1 反对盲目开发,优先利用既有场地,挖掘潜力空间 |
| 6.2.2 室内公共空间的优化外延 |
| 6.2.3 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再认识 |
| 6.2.4 对自发性城市家具的认可与优化 |
| 6.2.5 合理利用木桶效应,改善或规避空间短板 |
| 6.2.6 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形成空间活力网 |
| 6.2.7 空间碎片整理,营造连续性空间体验及感受 |
| 6.3 街巷公共空间非物质要素(人与地域文脉)的景观构建策略 |
| 6.3.1 建立沟通渠道,形成对话机制 |
| 6.3.2 建立社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实现多方共赢 |
| 6.3.3 空间认养、艺术介入,多种方式共同营造可持续性空间 |
| 6.3.4 延续生活空间的场所精神,重塑空间场所认同感及归属感 |
| 6.4 本章小结 |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 7.1 主要结论 |
| 7.1.1 老城街巷空间是城市日常生活最直接的外部反映 |
| 7.1.2 日常都市主义视角观察下的公共空间具有自发性 |
| 7.1.3 空间自发更新为老城空间更新提供了自下而上的研究对象 |
| 7.1.4 日常生活实践是公共空间建设的起点 |
| 7.2 论文不足之处 |
| 7.3 未来展望——是结束更是开始(Ending is Beginning) |
| 参考文献 |
| 图表目录 |
| 附录一 近代北京开放公园与公共空间 |
| 附录二 北京老城10片历史文化街区路网结构 |
| 附录三 北京东西城常驻人口分布 |
| 附录四 片区日常生活与公共空间调研问卷 |
| 附录五 白塔寺片区多方会谈记录 |
| 致谢 |
| 学术成果统计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引言 |
| 1.1 研究背景 |
| 1.2 文献综述 |
| 1.3 研究结构 |
| 第2章 我国商事登记豁免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
| 2.1 我国商事登记豁免制度的现状 |
| 2.1.1 商事登记豁免制度的产生及发展 |
| 2.1.2 我国商事登记豁免制度的现状 |
| 2.2 我国商事登记豁免制度的问题 |
| 2.2.1 商事登记豁免制度的缺陷 |
| 2.2.2 商事登记豁免制度缺陷所引发的问题 |
| 第3章 构建我国商事登记豁免制度的正当性 |
| 3.1 理论基础 |
| 3.1.1 法学理论 |
| 3.1.2 经济学理论 |
| 3.2 现实基础 |
| 3.2.1 游商游贩存在的历史基础 |
| 3.2.2 世界各国商事立法的承认 |
| 3.2.3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 |
| 第4章 我国商事登记豁免制度的构建 |
| 4.1 适用主体 |
| 4.1.1 城市商贩 |
| 4.1.2 农村商贩 |
| 4.2 适用领域 |
| 4.2.1 生活用品领域 |
| 4.2.2 日常服务领域 |
| 4.3 豁免后的监管 |
| 4.3.1 监管的必要性 |
| 4.3.2 监管的方式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一、核心问题:末端控制机制 |
| 二、文献回顾:城管体制、法制与实践 |
| 三、研究方法:回归情境拓展个案 |
| 四、调研地点:基层城管执法单位 |
| 第二章 以法之名:城管法制与政策实施现状 |
| 一、“双向否定” |
| 二、地方立法沦为宣示装置 |
| 三、原因分析 |
| (一) 现行行政法制“拔苗助长” |
| (二) 国家政策推进改革进程的后果 |
| (三) 内向型改革属性未考虑执法对象利益 |
| 四、立场正在悄然转变 |
| (一) 立法变化的蛛丝马迹 |
| (二) 空间分类和“引摊入市” |
| 第三章 末端控制行为:日常执法的常态与非常态 |
| 一、区分常态和非常态 |
| 二、常态执法:作为与不作为 |
| 三、非常态执法:软硬兼施 |
| (一) 要求摊贩配合 |
| (二) 预谋性暴力执法 |
| (三) 激情式暴力冲突 |
| 四、极端个案:“大鼻子”埋伏分队队员事件 |
| 第四章 各方互动生成末端控制机制 |
| 一、摊贩何以违法?以何违法? |
| (一) 摊贩群体的合理性 |
| (二) 摊贩的行动逻辑 |
| 二、末端的末端:协管人员 |
| (一) 乌合之众? |
| (二) 谋生而已 |
| (三) 经验性的考核标准 |
| (四) 风险来自街头 |
| 三、基层公务员 |
| (一) 城管部门:缺乏活力的“年轻人” |
| (二) 从管理摊贩到管理协管人员 |
| (三) 来自上层的压力:监督、考核和检查 |
| (四) 文明执法悖论 |
| (五) 缺乏执法保障 |
| (六) 避险 |
| 四、有名无实的执法协作 |
| (一) “事不关己”的行动逻辑 |
| (二) “表面履职”的行动逻辑 |
| (三) 派出所与城管中队的恩怨 |
| 五、小结 |
| 第五章 结语:从末端控制走向过程治理和源头治理 |
| 一、从时空角度解决“占道”问题 |
| 二、建立监管体系需要解决“无照”问题 |
| 三、呼唤良性的街头秩序 |
| 参考文献 |
| 科研成果 |
| 致谢 |
| 引 言 |
| 一、从行业执法到跨部门执法: 城管职能无序扩张的现实 |
| ( 一) 中央层面 |
| ( 二) 地方层面 |
| 二、跨部门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原则 |
| ( 一) 特定的专属管辖不宜集中 |
| ( 二) 围绕核心事务整合职能 |
| ( 三) 集中的事项之间应具有关联性 |
| ( 四) 职能的专业性与综合执法的关系 |
| ( 五) 精简和效能原则 |
| ( 六) “一事不再罚”原则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
| ( 七) 城管职能范围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 |
| 三、城管行政执法体制的纵向结构: 央地关系 |
| 四、从跨部门综合执法走向基层政府综合执法 |
| 结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