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义强[1](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指出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雷江平[2](2020)在《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从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劳动关系,从组织发动工人运动到建立无产阶级政权,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一化三改”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劳动关系领域出台了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和工会制度等一整套劳动关系政策,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逐步确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中国共产党在劳动关系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对于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作为重要社会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发展,更需要不断化解在劳动领域的矛盾与冲突,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发展劳动关系的基本方向和目标。本研究立足中国共产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期实践,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进行了初探,分析了问题,解剖了案例,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目标和对策措施。本研究的主体一共有七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问题和相关理论进行阐释,对诸如劳动关系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构成要素和指标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等进行解读。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的逻辑,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三个方面,呈现出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内在联系与逻辑。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实践探索的分析,在对不同历史阶段劳动关系实践的分析基础上,分析建党近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经验基础。第四部分探索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建设,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的中国化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和谐劳动关系的提出,最后总结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生成逻辑和历史地位。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形成的原因,问题主要来自制度体系、协商机制等方面,而形成的原因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人代际更替、新媒体广泛应用,以及“三新”就业模式带来的挑战等。第六部分主要分析地方或基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案例,并以此探讨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工会如何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或劳动关系治理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七部分主要分析面对新挑战或障碍,结合案例分析,提出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调整和具体的实施对策。总之,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和谐的、稳定的。与此同时,也面临诸如法律法规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劳动关系矛盾冲突时有发生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成为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寿菊萍[3](2020)在《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有关于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效应研究,存在仅仅考察某一项指标或碎片式计量分析的问题,影响了学界对现阶段工资集体协商到底是“取得了成效”、还是“效果不佳”抑或“流于形式”的判断和争论。本文研究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首先将工资集体协商放在包含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企业总体中进行考察,比较不同企业所有制类型中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其次,对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进行结构性分析。然后,在实证得出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工资集体协商的非工资效应,以综合判断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在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工资效应及其企业所有制差异的比较中,本文分别从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工资效应角度和工资效应的企业所有制差异角度展开讨论。从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工资效应角度,本文提出了“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可能出现工资负效应”的命题。这一命题既与西方国家的实证结果构成反差,也与我们通常的直觉形成反差。文章通过对中国工资集体协商特性的考察,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模型。在实证上,比较分析了在政府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后的工资效应及其显着性变化,以增强实证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由此,本文创新地提出,这种工资负效应是我国独特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安排导致的协商工资向上粘性所致。这可视为对劳动工资理论打上一个可供参考的补丁。从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企业所有制差异角度,本文着重比较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在实证上,对直接用OLS估计可能存在因自选择问题引起的偏差,用倾向性得分匹配法(PSM)来处理样本平衡性问题,以减小选择性偏差。实证结果表明,不同于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总的说来并不显着。对于一线员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低分位员工具有正向促进作用;非一线员工中,工资集体协商的负工资效应更显着地体现在高收入分位的员工上。将员工按年龄、学历、是否具有技术等级证书、农村还是非农户口、本地还是外地户籍分组回归,得出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对非农业户口员工具有负向影响,而对低学历水平员工则有正向促进作用。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没有显着的影响作用,并不必然意味着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就“效果不佳”或“流于形式”。本文还从工资集体协商对工资社保福利及其满意度的影响,对企业用工的影响以及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三个维度,在计量改进中更客观地判断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非工资效应。在分析方法上,对以往若干相关实证研究方法作了一定程度的改进,使得研究结果更具可靠性和稳健性。本文的综合研究表明,尽管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并不显着,但考虑到员工的社保福利、员工的离职概率、员工满意度等因素,以及考虑到这是劳资双方集体走向制度化对话和协商的第一步,工资集体协商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总体上有积极的效果。且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会促使员工形成良性的工资增长预期,进一步促进企业和员工双方稳态关系的构建。从而,提高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扩大其覆盖面,有助于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此外,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环境也有助于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提质增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集体劳动关系主体,诱发相关主体开展集体协商的内在需求。促成集体协商主体的劳资双方合作博弈或博弈均衡合作,提升集体协商的质量和绩效。二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与员工共建共享,和谐发展。针对民营企业“相对弱资本与绝对弱劳动”的阶段性特点,要进行“产权双维护”(对劳动力产权和物质资本产权都要进行维护),同时采取得力措施降低高昂的融资成本以及沉重的税收和社保缴费,让企业轻装上阵、专心经营民营企业发展。调查发现,企业规模越大,经济效益越好,能够给员工利益空间就越大。三是优化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外部环境。政府要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升农民工公共服务的“同城待遇”。
罗丽娟[4](2019)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员工持股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员工拥有企业一定数量股权的制度安排,是企业在产权组织形式上的制度创新。员工持股可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分配效应和激励效应等多重微观经济效应,有利于形成具有创新活力和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员工持股还具有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效应,可以克服凯恩斯主义政策长期实施所造成的不良政策效果。员工持股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是新一轮我国国企改革的亮点。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物质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混合,还要重视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混合,这就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将员工持股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的重要途径和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手段,以员工持股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激发企业创新能力,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具有世界一流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以员工持股克服混合所有制企业内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形成资本和劳动的利益共同体,构建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微观经济基础,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虽然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对我国国企改革和塑造社会主义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意义重大,然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目前还仅仅停留于“允许”发展的层面,自2016年8月启动后进展缓慢,仍仅限于在试点范围内推行,且试点政策要求严格,试点范围小。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前我国对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员工持股只是被作为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没有被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没有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提升到塑造社会主义经济微观主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战略高度。从过去的实践过程看,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长期难以解决劳动者不能分享剩余价值、劳资关系对立的问题,长期难以解决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瓶颈。由此,本文重点论证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对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以及保持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梳理了国外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作为借鉴,最后对我国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安排如下:在绪论中,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然后对学界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员工持股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指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如何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员工持股相结合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问题;最后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主要内容,以及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研究中还存在的不足,等等。第一章是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和理论建构。关于概念界定,论文首先区分了混合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梳理了学者们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内涵的理解;对于员工持股的概念,同样是在梳理学者们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然后介绍了本论文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对于本论文的相关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经过对这些理论的比较和分析,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应该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同时借鉴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理论,来指导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基于上述相关理论,本论文提出了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本论文认为,如果社会主义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发展,那么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就应当既有活力,又能使劳动与资本共同分享企业生产剩余,形成劳动与资本的利益共同体,成为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可持续增长的微观基础;而员工持股是兼具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加劳动者收入的微观经济效应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的制度安排,更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第二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本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出现,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在每一阶段的政策与实践、发展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对问题的规范,并因政策规范难以奏效而最终叫停的曲折历程;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实践历程之所以经历曲折,几经反复,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还存在理论认识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论文的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别从改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发展创新型企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等四个方面论证了员工持股对于当前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意义,提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该将员工持股作为重要途径和重要环节,以期形成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又为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微观经济基础。第七章研究了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现状,提出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解决的难点问题,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所存在的阻碍因素。国外员工持股发展较早,有着较丰富的成功经验,本论文在第八章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和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发展过程和特点,分析、总结了上述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提供经验借鉴。第九章,从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际出发,以及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需要出发,并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提出了发展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遵循的原则及对策建议。
黄茜茜[5](2018)在《KS市开发区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当代中国发展迅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和市场经济共同处于转型期的劳动关系,问题矛盾逐显现。各地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庞大,集体劳动争议频发,且处于急速增长状态,这已经严重危及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与稳定。KS市作为长三角地区一座新兴工商城市,坐拥优越的地理位置,连续多年以傲人的GDP被国家统计局评为全国百强县之首。但随着全球经济形势下滑的背景下,KS市开发区内众多出口型企业、电子信息类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面临或升级生产设备、或转型变革的问题,因此引发的劳资纠纷增长量也愈发突出。本文通过对KS市开发区2013年至2017年的劳动争议仲裁案卷进行查阅分析,发现KS市劳动争议的总特征为:数量多且呈增长趋势;劳动争议类型多样化;要求劳动报酬和经济赔偿成为普遍诉求;争议频发行业为制造业、服务业;社会诚信缺失导致恶意诉求上升;因企业“关、停、并、转”导致的集体争议数量上升;劳动者胜诉率高等。经过调研发现用人单位内部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企业人事管理不到位、用人单位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是引发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而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缺少法律知识和申诉途径,工会、基层协调组织的缺乏独立性和话语权则是导致多采取仲裁、诉讼等方式来处理的原因。因此,必须建立优化现有的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那么从主体上来说,首先,劳动者自身需要提告法律意识和实操能力、企业内部要加强企业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建立合理工资调整机制以及加强劳动者的民主参与度、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增强工会独立性从而推动企业内部协商机制的进行。其次要构建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会基层协调组织等基层调解组织机构的建立。再次政府需推动劳动法律的宣传和实施、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完善、完善劳动仲裁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推动和建立三方协商机制的有效运行。通过构建上述多元化、全方位的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减少预防KS市开发区劳动争议的发生,缓和和解决劳动争议,建立KS市开发区内和谐的劳动关系。
史卫民,娄兆锋[6](2015)在《第五章 社会政策调整与社会体制改革》文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强调以各种社会政策解决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还要求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就社会政策和社会治理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既要求社会体制的改革,更要求各种社会政策的有效性,以及民众对政策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理清社会政策与社会体制的关系,对于全面理解中国的社会建设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谢天长[7](2014)在《我国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在整体上存在政府机制、社会机制和市场(个体)机制三大类。政府机制通过劳动立法、劳动行政监察和其它行政手段,对劳动关系的协调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但政府机制不能针对各个特殊劳动者之权利保护直接产生作用,也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权利底线之上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更多的权益。政府机制还在“诺斯悖论”的支配下,同样存在自身利益问题,以及在自身利益驱使下和能力不及的情况下发生对劳动关系的破坏作用。而市场机制则在众所周知的局限下容易产生失序状况,并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造成难以承受的损害,导致劳动者在社会分配份额逐步走低的情况下,还要面临劳动权益受侵的巨大风险。社会协调机制则是在经济民主和社会协商理念的指引下,尊重劳动者的团结权、民主权利和协商解决纠纷的自主权,把劳动关系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经济关系置于社会各方力量的监督之下,促使劳动者群体和用人单位群体都能从各自的角度和立场出发,增进劳动效率与公平,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何谓劳动关系的社会协调机制?现有研究中虽多有提及,但未见对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完整界说。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就是非政府、非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主体对劳动关系直接作用所形成的机制,其基本构件包括劳资团体、压力团体、自愿组织、街头抗议行动和社会精英表达等对劳动关系所形成的协调行为;其制度基础存在于宪法、劳动法律法规、其它法律法规、政策和国际法规范中。从市场经济发展成熟国家的实践看,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是一国劳动关系协调的常态机制和最为重要的机制,也是对劳动者利益的最大保护方式。当前我国劳动关系存在诸多不和谐的表现,有些地方和有些方面还显得十分尖锐,突出体现为劳动者在社会分配中的份额连续20多年走低,劳动保障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平等就业、同工同酬、体面劳动等原则未见彰显反见践踏,劳动者的被剥夺感日见强烈;笔者称之为“群体劳动争议”的非正常集体行动多发,有些群体劳动争议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和相当负面的社会影响,一再触及社会敏感神经并探及公众的心理底线。对此,政府部门花费了大量的资源进行协调和治理,基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也一再抓紧,甚至通过“欠薪入罪”以惩处不良雇主,促使劳动关系朝良性的轨道运行,但效果却难言满意。从劳动关系协调的角度看,作为劳动者代表的工会组织发力不够,劳动者自身在企业中的民主管理地位低微,以及其它社会组织对劳动关系的协调作用受阻,实际就是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发挥作用不够,使得劳资关系紧张,劳资矛盾凸显。以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为主导协调劳动关系是各工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并在类型上形成了美英为代表的盎格鲁萨克森模式、以德法为代表的莱茵模式和以韩日为代表的东北亚模式。盎格鲁萨克森模式整体上强调对劳动关系的市场协调,强调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自主协商,社会组织多以压力方式间接作用于劳动关系;莱茵模式在政治权力架构内建立较为完整、细致的劳工保障制度,社会团体包括劳工组织、雇主组织、消费者组织等直接作用于劳动关系;东北亚模式则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典型,是以资本主义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为前提下的、政府主导下的劳动关系运行模式。各国在发展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上的实践,实际都结合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民俗等多方因素的产物,对他国具有借鉴意义但不可复制。我国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发展的整体思路,就是要培育和发展社会协调机制,并提高其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中的地位。通过制度松绑、制度创新作为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发展的起点和重点,促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与社会协调机制的相生相长。在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内部,处理好运动型社会协调机制与组织型社会协调机制、劳方主导的社会协调机制与资方主导的社会协调机制、企业内部的协调机制与企业外部的协调机制等几对机制间的关系,在政治可控的范围内推进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发展。在具体制度建设上,要完善集体谈判机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机制、社会责任运动机制、民间调解机制和其它社会力量协调机制,通过过渡性的制度安排逐步推进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建设,全面促进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发展,建成多元互动、民主理性、自主协商的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本文的命题在于,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应该是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分配公平公正的最重要方式。这个机制内部存有运动型协调机制与组织型协调机制互相激励、企业内部机制与外部机制相互依赖、劳方主导机制与资方主导机制相互竞争等不同关系,它们共同制约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整体发展方向,并影响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机制、集体谈判机制、社会责任运动机制、民间调解机制和其它社会力量协调机制等的立法方针和制度装置。
刘畅[8](2013)在《政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定位与职责研究》文中提出劳动关系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着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与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劳动关系的现实状况与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差距依然很大。进入21世纪,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定位以及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应当承担的责任,成为行政法学研究者们愈来愈关注的对象。随着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景,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纳入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系之中。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理论研究不断完善,行政法学的研究者和学习者们也越来越多的把目光投向了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过程中的法治保障问题。在劳动关系的几种主体中,政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治保障理所应当的提供者。正是由于政府调控、管理、服务的滞后,才出现了劳动关系的不和谐现象。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务必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研究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构建问题,既对劳动关系的协调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也是对进一步研究转型过程中政府的职能、定位与责任追究的尝试。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人类社会的劳动和劳动关系入手,明确了本文站在行政法学的视角上,所关注的劳动关系式一种广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之间的一种社会经济关系。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解决现实中劳资双方利益矛盾的需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人权保障的不可忽略的内容。而当前,我国的劳动关系现状仍然不容乐观,在就业形势、劳动者权益、劳动争议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出现了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供法治保障,是政府作为市场经济调控者所必须承担的责任。第二部分分析了政府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从管理到服务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经历了从激烈的对抗到劳资关系相对和谐稳定的发展过程。英法、日韩以及新加坡的劳动关系调节模式或者一些具体的机制都对我国有着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政府要尊重市场在配置包括劳动力资源在内的各种资源的基础地位,要注重解决失业与收入差距问题;要高度重视劳动关系的协调问题,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第三部分指出,在劳动关系的几类主体中,政府作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应当扮演好规则制定者、市场调控者、监督者和裁判者的角色。在行政法学的视角下,政府行使着规范性文件制定权、行政检查权、行政处罚权等职权,同时承担着依法行政、接受监督等法律义务。第四部分指出了政府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应当采取的具体措施。首先是加强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制建设,推动《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出台配套规范;加强与国际劳工标准的接轨;重构工会组织,加强其劳动者的代表性。第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重点解决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尤其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第三是履行好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水平。最后是妥善解决劳动争议,建立真正有代表性、实效性的三方协商机制和集体谈判机制,建立高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机制。第五部分对政府责任实现的法治化问题展开了探讨。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与否,决定着责任是否可以有效实现。在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进程中,政府的法治保障责任可以划分为传统律责任和非传统的法律责任。诸如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劳动监察执法等传统的行政管理型的责任,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实现责任追究;对于如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等“促进型立法”所赋予的职责,可以考虑建立一种以内部责任追究为主,以违法原则和目标责任并重的归责原则的责任追究机制,并且不断扩大问责主体范围,扩大基层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责任的追究方式。
王阳[9](2012)在《我国劳动关系发展趋势研究》文中认为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构成中相对独立的一部分,对于其发展的认识要立足时空性和动态化的特点。相对于比较成熟的发达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作为一个正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国家和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的发展中大国,我国的劳动关系状况必然是不断变化的。当前,我国劳动关系发展主要表现为类型多样、形式灵活;内容各异、格局复杂;主体明晰、利益分化;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会呈现六个方面的趋势:一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使劳动关系处于多变状态;二是国外经济运行态势影响劳动关系运行稳定性;三是劳动关系主体结构变化增加劳动关系波动风险;四是劳动关系运行对法制的依存度提高;五是新兴媒体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日渐深远;六是劳动关系开始直接受到国际经贸规则和国际劳工标准的制约。为应对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我国应把握劳动关系工作的总体思想和目标要求,在转型与改革中注重方法科学和过程稳妥有序;在"十二五"时期,加快建设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在更长一段时期,着力构建劳动关系问题的多方治理结构。
中央有关部门联合调研组,唐方裕,戴木才,白莲湘,朱华东,林燕玲,应三玉,徐仲仪,周一民,胡一峰,毛红杏[10](2011)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调研报告》文中研究说明现阶段我国的劳动关系从总体上看基本是和谐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矛盾,一些源头性、基础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状况,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深刻认识新时期劳动关系特点,正确把握劳动关系发展变化趋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于加强和改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顺利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引言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 (一)研究目的 |
| (二)研究意义 |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内容 |
| 五、研究方法 |
| (一)文献分析法 |
| (二)实证研究法 |
| (三)比较研究法 |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 (一)创新之处 |
| (二)不足之处 |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 中文摘要 |
| 英文摘要 |
| 引言 |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 二、研究现状与述评 |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 (三)研究现状简评 |
| 三、研究逻辑与方法 |
| (一)研究逻辑 |
| (二)研究方法 |
| 四、研究意义 |
| (一)理论意义 |
| (二)实践意义 |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 第一章 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 (一)劳动关系 |
| (二)劳动关系冲突 |
| (三)和谐劳动关系 |
| 二、基础理论 |
|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 |
|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海外的发展 |
| (三)其它劳动关系理论 |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逻辑分析 |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逻辑 |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共产党的“两个先锋队”属性所决定的 |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所决定的 |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逻辑 |
| (一)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高目标 |
| (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方针 |
| (三)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逻辑 |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企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探索 |
| 一、和谐劳动关系的探索过程 |
| (一)“劳资两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 (二)调整劳资关系: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 (三)建立制度体系: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实践 |
|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 |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成效 |
| (一)职工合法权益逐步得到保障 |
| (二)职工参与制度逐步建构与完善 |
| (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 |
| (四)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逐步建立 |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经验 |
| (一)以党的领导为核心 |
| (二)多方参与,以工会为主体 |
| (三)以劳资和谐为核心理念 |
| (四)以协商协调为主要手段 |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探索 |
| 一、理论探索的基本过程 |
| (一)和谐劳动关系命题的提出 |
| (二)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基本形成 |
| (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中国的最新发展 |
| 二、理论探索的主要成果 |
|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逐步确立 |
| (二)在宏观层面,积极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
| (三)在中观层面,加强区域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
| (四)在微观层面,大力推进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建设 |
| (五)在操作层面,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风险评估机制 |
| 三、理论成果的生成逻辑 |
| (一)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国情特征 |
| (二)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初级阶段特征 |
| (三)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
| 四、理论成果的历史地位 |
| (一)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 |
| (二)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对实践有反作用 |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剖析 |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 (一)统一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
| (二)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
| (三)冲突事件破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 (一)所有制结构变化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影响 |
| (二)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 |
| (三)经济下行压力和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 |
| (四)农民工群体和职工队伍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
| (五) “三新”模式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
| (六)新媒体广泛应用和外部势力渗透的影响 |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案例分析 |
| 一、实验探索:正在形成的地方/基层经验 |
| (一)激活基层工会:深圳工会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 |
| (二)培育社会组织:狮山树本产业家园 |
| (三)前端化解冲突:广州市海珠区“三方联调中心” |
| 二、有效化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选择 |
| (一)劳资冲突的化解与路径选择 |
| (二)实践探索实现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逻辑 |
| 三、适应与变革:中国工会在开放中演进 |
| (一)演进过程中的挑战与应对局限 |
| (二)在变革中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 第七章 中国共产党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和对策 |
| 一、进一步明确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 |
| (一)以共建共享为原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 (二)以互利双赢为目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 (三)以法治方式为抓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 (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 二、进一步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
| (一)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体系 |
| (二)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
| (三)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 |
| (四)推动实现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 1.2 研究内容、框架和方法 |
| 1.2.1 研究内容 |
| 1.2.2 研究框架 |
| 1.2.3 研究方法 |
| 1.3 可能的创新及局限 |
| 1.3.1 可能的创新 |
| 1.3.2 存在的局限 |
| 2 工资集体协商的演进及研究综述 |
| 2.1 西方经济学视野中的工资集体谈判 |
| 2.1.1 西方工资集体谈判的发展阶段 |
| 2.1.2 西方工资集体谈判模型回顾 |
| 2.1.3 西方工资集体谈判实证研究 |
| 2.2 我国集体协商及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发展 |
| 2.2.1 我国集体协商的发展阶段 |
| 2.2.2 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演进历程 |
| 2.2.3 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 |
| 2.3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研究进展 |
| 2.3.1 我国学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 |
| 2.3.2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类型的划分 |
| 2.3.3 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效应实证 |
| 3 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模型分析 |
| 3.1 对工资集体协商政府主导的理解 |
| 3.2 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模型 |
| 3.2.1 最后要价仲裁基本模型 |
| 3.2.2 最后要价仲裁模型的适用性考察 |
| 3.2.3 最后要价仲裁基本模型的拓展 |
| 3.3 工资集体协商的双边垄断考察 |
| 3.3.1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之前的工资定价 |
| 3.3.2 在需求增长过程中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
| 4 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企业所有制差异 |
| 4.1 数据、模型及变量 |
| 4.1.1 样本数据及描述性统计 |
| 4.1.2 模型构建及变量说明 |
| 4.1.3 变量说明 |
| 4.2 总体工资效应及其企业所有制差异 |
| 4.2.1 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的影响:OLS估计 |
| 4.2.2 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的影响:PSM估计 |
| 4.3 政府强力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的影响 |
| 4.4 工资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
| 5 民营企业工资效应的进一步考察 |
| 5.1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描述性统计 |
| 5.1.1 民营企业基本信息及员工个体特征 |
| 5.1.2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状况 |
| 5.1.3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的影响 |
| 5.2 双重差分法对工资效应的进一步佐证 |
| 5.2.1 双重差分的构造 |
| 5.2.2 双重差分的实证结果 |
| 5.3 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结构分析 |
| 5.3.1 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影响的分位估计 |
| 5.3.2 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异质性 |
| 6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非工资效应 |
| 6.1 模型构建 |
| 6.1.1 生产效应模型 |
| 6.1.2 员工离职倾向、社保福利效应模型 |
| 6.2 非工资效应实证分析 |
| 6.2.1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生产效应 |
| 6.2.2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离职倾向的影响 |
| 6.2.3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保福利效应 |
| 6.3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效果的若干讨论 |
| 6.3.1 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问题 |
| 6.3.2 工资集体协商的生产效应问题 |
| 6.3.3 员工离职率和离职倾向问题 |
| 6.3.4 工资集体协商对社保福利的影响问题 |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 7.1 研究结论 |
| 7.2 政策建议 |
| 7.2.1 增强劳资双方的主体性和协商能力 |
| 7.2.2 以“产权双维护”推动劳资合作博弈 |
| 7.2.3 制度和能力“双管齐下” |
| 7.2.4 营造尊重规则、恪守诚信、合作共赢的外部环境 |
| 7.2.5 构筑协商“双底线”,加快政府转型 |
| 7.3 进一步研究方向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 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 |
| 一、关于混合所有制的研究未将解决劳资关系作为重点 |
| 二、员工持股有助于解决混合所有制发展中的劳资关系问题 |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 |
| 四、文献述评 |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章节安排 |
| 一、研究思路 |
| 二、技术路线 |
| 三、章节安排 |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研究不足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创新 |
| 三、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及理论建构 |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涵 |
| 二、员工持股的内涵及性质 |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内涵 |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理论 |
| 一、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 |
| 二、人力资本理论 |
| 三、“双因素”理论 |
| 四、分享经济理论 |
| 五、委托代理理论 |
| 第三节 相关理论分析 |
| 一、对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 二、对“双因素”理论和分享经济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 三、对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 |
| 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应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 |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 |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理论假设 |
| 二、基本推论:员工持股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 |
| 第二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历程及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历程 |
| 一、我国员工持股的出现 |
| 二、员工持股的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4年) |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结合阶段(1994-2002) |
| 四、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阶段(2002-2013) |
| 五、明确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重启员工持股阶段(2013年至今) |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 |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 第三章 员工持股与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治理问题 |
| 一、解决国企所有者缺位问题是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逻辑起点 |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仍面临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制度定型需要解决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 第二节 员工持股是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 |
| 一、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多元化的重要实现形式 |
| 二、员工持股可以有效解决混合所有制企业委托代理问题 |
| 三、我国以员工持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功案例 |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主要矛盾是解决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问题 |
| 二、聚焦建立有效委托代理关系,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 第四章 员工持股与发展创新型企业 |
| 第一节 创新型企业内涵及我国创新型企业发展现状 |
| 一、创新型企业内涵 |
| 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背景下我国创新型企业的缺乏 |
| 第二节 我国创新型企业缺乏的重要原因 |
| 一、企业家精神缺乏 |
| 二、工匠精神缺乏 |
| 三、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促进创新型企业形成 |
| 一、以员工持股激励企业家精神形成 |
| 二、以员工持股激励工匠精神形成 |
| 三、以员工持股激励科技人员提升创新能力 |
| 第五章 员工持股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 第一节 资本短缺时代劳动者难以分享企业利润与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 一、资本短缺时代与劳动报酬比重偏低 |
| 二、劳动报酬低转化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比重低 |
| 三、劳动者报酬偏低导致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 第二节 资本过剩时代劳动者分享利润的客观基础正在形成 |
| 一、我国进入资本相对过剩时代和劳动力短缺时代 |
| 二、人力资本日益成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源泉 |
| 三、员工持股成为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 一、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可行性 |
| 二、员工持股优于简单的工资上涨和福利国家模式 |
| 三、员工持股有利于打造我国的人力资本优势 |
| 四、员工持股有利于形成劳资利益共同体 |
| 第六章 员工持股与宏观经济稳定 |
| 第一节 宏观经济稳定需要有活力的微观基础 |
| 一、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失灵 |
| 二、宏观经济稳定需要建立在微观经济主体健康发展的基础上 |
| 第二节 员工持股与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 一、我国需要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 二、以员工持股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发挥消费生力军和主力军的作用 |
| 三、以员工持股稳定国内投资 |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推动新经济发展 |
| 一、新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
| 二、员工持股有利于促进新经济发展 |
| 三、在新经济领域广泛推动员工持股 |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解决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就业问题 |
| 一、传统工资制与失业问题 |
| 二、以员工持股实现利润分享制 |
| 三、构建员工与企业的命运共同体 |
| 第七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难点问题及阻碍因素 |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 |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历经反复 |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一步发展任重道远 |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
| 一、持股对象范围的确定 |
| 二、员工持股比例的确定 |
| 三、持股员工的资金来源 |
| 四、员工持股模式的确定 |
| 五、持股平台问题 |
| 第三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阻碍因素 |
| 一、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缺乏足够的认识 |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体制障碍 |
| 三、内部人控制问题 |
| 四、我国员工持股相关立法的限制 |
| 五、我国目前还缺乏相关的财税政策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和员工进行激励 |
| 第八章 员工持股的国际经验 |
| 第一节 美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 一、美国员工持股制度的兴起与发展 |
| 二、美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 第二节 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 一、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 二、英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 第三节 法国员工持股制的兴起和发展 |
| 一、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 二、法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 第四节 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 一、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 二、日本员工持股制度的特点 |
| 第五节 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启示 |
| 一、政府对员工持股计划的重视 |
| 二、制订完善的立法来推行员工持股 |
| 三、利用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 |
| 四、支持第三方金融机构介入员工持股 |
| 五、实施普惠式的员工持股 |
| 六、采取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计划模式 |
| 第九章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及建议 |
| 第一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 |
| 一、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上升到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高度 |
| 二、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与解决宏观经济问题相联系 |
| 三、加强顶层设计,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序开展 |
| 四、在法律的激励、引导和规范下有序开展 |
| 五、从企业实际出发开展员工持股 |
| 第二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建议 |
| 一、充分认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
| 二、加强和完善员工持股的相关立法 |
| 三、允许第三方金融机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
| 四、对员工持股参与方提供财税政策支持 |
| 五、探索多样化的员工持股模式 |
| 六、逐步扩大员工持股对象及企业的范围 |
| 参考文献 |
| 后记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 1.1.1 选题的背景 |
| 1.1.2 选题的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外的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的研究现状 |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内容 |
| 1.3.2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 |
| 1.4.1 研究思路 |
| 1.4.2 研究框架 |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 2.1 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的特征 |
| 2.1.1 劳动关系的含义 |
| 2.1.2 劳动关系的特征 |
| 2.2 劳动争议及劳动争议的特征及分类 |
| 2.2.1 劳动争议的含义 |
| 2.2.2 劳动争议的特征 |
| 2.2.3 劳动争议的分类 |
| 2.3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机制 |
| 2.3.1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机制的含义 |
| 2.3.2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分类 |
| 2.3.3 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
| 2.3.4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构成 |
| 2.3.5 其他相关概念的含义和特征 |
| 2.4 劳动争议预防制度和机制 |
| 2.4.1 劳动争议预防制度和劳动争议预防机制的含义 |
| 2.4.2 我国的劳动争议预防制度 |
| 2.4.3 我国的劳动争议预防机制的构成 |
| 2.5 国外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 |
| 2.5.1 国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
| 2.5.2 国外劳动争议预防机制 |
| 第三章 KS市开发区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机制分析 |
| 3.1 KS开发区简介 |
| 3.1.1 KS市开发区经济发展现状 |
| 3.1.2 KS市开发区的企业发展现状 |
| 3.2 KS市开发区近年来劳动争议的发展态势 |
| 3.2.1 争议数量阶梯型增长 |
| 3.2.2 争议类型多样化 |
| 3.2.3 要求经济赔偿成为普遍诉求 |
| 3.2.4 争议频发行业为制造业和2服务业 |
| 3.2.5 社会诚信缺失导致恶意诉求上升 |
| 3.2.6 群体性纠纷增多负面影响不断扩大 |
| 3.3 KS市开发区劳动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
| 3.3.1 主体因素 |
| 3.3.2 制度因素 |
| 3.3.3 经济因素 |
| 3.4 KS市开发区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 3.4.1 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缺乏规范性 |
| 3.4.2 工会在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的缺位 |
| 3.4.3 劳动监察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
| 3.4.4 劳动争议调基层解机构形同虚设 |
| 3.4.5 劳动仲裁存在制度上的缺陷 |
| 第四章 KS市开发区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的构想 |
| 4.1 深刻认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的重要性 |
| 4.1.1 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是当前形势的迫切需要 |
| 4.1.2 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是推广实行的重点方向 |
| 4.1.3 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机制是和谐稳定的构建基础 |
| 4.2 KS市开发区完善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机制的目标和原则 |
| 4.2.1 完善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机制的目标 |
| 4.2.2 完善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机制的基本原则 |
| 4.3 KS市开发区完善劳动争议预防机制的构想 |
| 4.3.1 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
| 4.3.2 完善用人单位自我责任意识和能力 |
| 4.3.3 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 |
| 4.3.4 加强政府、社会的引导和监督 |
| 4.4 KS市开发区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构想 |
| 4.4.1 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者利益诉求渠道 |
| 4.4.2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建设 |
| 4.4.3 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
| 4.4.4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的对接机制 |
| 4.4.5 建立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反应机制 |
| 第五章 KS市开发区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机制的实施保障 |
| 5.1 相关组织的协同保障 |
| 5.1.1 协调成立工作小组 |
| 5.1.2 落实具体工作职责 |
| 5.2 专业人员的能力保障 |
| 5.2.1 选拔优秀专业人才 |
| 5.2.2 培养基层调解员队伍 |
| 5.3 财政投入的经费保障 |
| 5.4 信息化技术设施保障 |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6.1 研究结论 |
| 6.2 研究不足 |
| 6.3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作者简介 |
| 附录 A:对KS市开发区工会人员的访谈记录 |
| 附录 B:对KS市开发区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员的访谈 |
| 附录 C:对KS市开发区劳动仲裁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访谈 |
| 附录 D:对仁宝电脑工业(中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的访谈记录 |
| 附录 E:对 KS 市开发区华联超市负责人的访谈 |
| 一农村改革的基本走向 |
| 二“城镇化”的重要举措 |
| 三教育改革的政策取向 |
| 四维系既有的就业和收入分配政策 |
| 五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
| 六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 |
| 七建立环境保护政策的硬约束机制 |
| 八扶贫等政策的发展 |
| 九注重“维稳”的社会治理体制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导言 |
| 1.1 问题的提出 |
| 1.1.1 问题的范围 |
| 1.1.2 为什么研究劳动关系的社会协调机制 |
| 1.2 研究的背景 |
| 1.2.1 社会背景 |
| 1.2.2 政策背景 |
| 1.2.3 法律背景 |
| 1.3 文献的回顾 |
| 1.3.1 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整体研究状况 |
| 1.3.2 对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研究状况 |
| 1.4 研究的基本思路、方法与框架 |
| 1.4.1 本研究的基本思路 |
| 1.4.2 研究方法 |
| 1.4.3 本文的基本框架 |
| 1.5 研究的目标和意义 |
| 1.5.1 研究的目标 |
| 1.5.2 研究的意义 |
| 第2章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基本问题 |
| 2.1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概念与特征 |
| 2.1.1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概念 |
| 2.1.2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概念 |
| 2.1.3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特征 |
| 2.2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应然地位 |
| 2.2.1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整体框架 |
| 2.2.2 政府干预机制的作用空间及其局限 |
| 2.2.3 劳动合同的局限 |
| 2.2.4 社会协调机制在劳动关系协调中应居主导地位 |
| 2.3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构件、制度手段与类型 |
| 2.3.1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构件 |
| 2.3.2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的基本机制 |
| 2.3.3 社会协调机制的制度手段 |
| 2.3.4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类型 |
| 2.4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法律依据 |
| 2.4.1 宪法行政法中对劳动关系社会机制的规定 |
| 2.4.2 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 |
| 2.4.3 政策中对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宣导 |
| 2.4.4 国际法规范中的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 |
| 第3章 域外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运行及其启示 |
| 3.1 盎格鲁萨克森模式 |
| 3.1.1 英国劳动关系中的社会协调机制 |
| 3.1.2 美国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发展 |
| 3.1.3 盎格鲁萨克森模式下的启示 |
| 3.2 莱茵模式 |
| 3.2.1 德国劳动关系的社会协调机制 |
| 3.2.2 法国劳动关系的社会协调 |
| 3.2.3 莱茵模式下的启示 |
| 3.3 东北亚模式 |
| 3.3.1 韩国劳动关系的社会协调 |
| 3.3.2 日本劳动关系的社会协调机制 |
| 3.3.3 韩日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的启示 |
| 第4章 我国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弱化的表现和原因 |
| 4.1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弱化的具体表现 |
| 4.1.1 集体谈判机制虚化严重 |
| 4.1.2 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机制薄弱 |
| 4.1.3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机制有待发展 |
| 4.1.4 民间调解机制有待完善 |
| 4.1.5 其它社会组织对劳动关系协调的不足 |
| 4.2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弱化的社会原因 |
| 4.2.1 发展道路和发展阶段是决定原因 |
| 4.2.2 治理结构的制约 |
| 4.2.3 市场化改革中对社会力量组织化的忽视 |
| 4.2.4 社会自发力:尚未充分善用的社会资源 |
| 4.3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弱化的制度根由 |
| 4.3.1 制度进路的整体考量 |
| 4.3.2 对过渡行为的制度型塑 |
| 4.3.3 制度的前瞻性设计 |
| 第5章 我国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发展的整体策略 |
| 5.1 我国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发展的走向 |
| 5.1.1 运动型社会协调机制将会明显增长 |
| 5.1.2 运动型的协调最终依赖于组织化的谈判来实现权益 |
| 5.1.3 职工民主管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的具体要求 |
| 5.1.4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劳动关系的协调作用将越来越大 |
| 5.1.5 民间调解机制的发展态势 |
| 5.2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发展的重点与难点 |
| 5.2.1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发展的重要基础 |
| 5.2.2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机制发展的重点 |
| 5.2.3 制度难点: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与社会协调的相生相长 |
| 5.3 不同类型社会协调机制的关系及其组合 |
| 5.3.1 运动型协调机制与组织型协调机制的关系 |
| 5.3.2 企业内部协调机制与外部协调机制间的关系 |
| 5.3.3 劳方主导的协调机制与资方主导协调机制间的关系 |
| 5.4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的政治空间、政治风险及其规制 |
| 5.4.1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的政治空间 |
| 5.4.2 劳动关系社会协调的政治风险 |
| 5.4.3 政治可控下的机制建设 |
| 第6章 我国劳动关系社会协调具体机制的立法完善 |
| 6.1 集体谈判机制的转型与立法重点 |
| 6.1.1 集体谈判模式的转型 |
| 6.1.2 集体谈判主体的培育 |
| 6.1.3 集体谈判程序的完善 |
| 6.1.4 罢工立法的模式选择与规制策略 |
| 6.2 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的基础作用及其法律保障 |
| 6.2.1 扩大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
| 6.2.2 建立较完备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体系 |
| 6.2.3 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中的民主程序 |
| 6.2.4 增强企业职工民主制度的实效性 |
| 6.3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协调劳动关系的法制化路径 |
| 6.3.1 积极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
| 6.3.2 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机制境内化 |
| 6.3.3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现企业社会责任 |
| 6.4 劳动关系民间调解机制的丰富与进路 |
| 6.4.1 凸显民间调解的优先地位 |
| 6.4.2 开放的多元民间调解模式 |
| 6.4.3 明确自愿调解与强制调解相结合的调解原则 |
| 6.4.4 加强对民间调解机制的制度建设 |
| 6.5 其它社会力量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化 |
| 6.5.1 群团组织在劳动关系中的协调功能 |
| 6.5.2 国际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
| 6.5.3 民间组织和互助组织对劳动关系的协调 |
| 6.5.4 知名学者、律师和其他公益人士对劳动关系的协调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完成的科研课题及学术论着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意义与背景 |
| (一) 劳动、劳动关系与本论文研究的立足点 |
| (二) 劳动关系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
| (三) 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法治保障的提供者 |
| (四) 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
| 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经验与启示 |
| (一) 经济转型条件下政府职能的转变 |
| (二) 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的历史沿革 |
| (三) 外国劳动关系调节模式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
| 三、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的政府职责 |
| (一) 理顺政、资、劳三方关系,强化政府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
| (二)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位 |
| (三) 行政法视角下,政府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权利与义务 |
| 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具体措施研究 |
| (一) 加强劳动法制建设 |
| (二)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
| (三) 完善政府宏观调控职能 |
| (四) 妥善协调劳动关系,解决劳动争议 |
| 五、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的政府责任法治化问题 |
| (一) 政府责任追究面临的问题 |
| (二) 实现政府责任的一些设想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 一、劳动关系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内在动力 |
| (一)理论解释 |
| (二)经验观察 |
| 二、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的历程与现状 |
| (一)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
| (二)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的主要表现 |
| 1. 劳动关系的类型多样、形式灵活。 |
| 2. 劳动关系的内容各异、格局复杂。 |
| 3. 劳动关系的主体明晰、利益分化。 |
| 4. 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
| 三、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劳动关系发展的趋势 |
| (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使劳动关系处于多变状态 |
| (二)国外经济运行态势影响劳动关系运行稳定性 |
| (三)劳动关系主体结构变化增加劳动关系波动风险 |
| 1. 用工主体结构变化带来的影响。 |
| 2. 劳动者主体结构变化带来的影响。 |
| (四)劳动关系运行对法制的依存度提高 |
| 1. 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扩面”。 |
| 2. 群体性劳动争议高发态势带动三方协调机制“增效”。 |
| (五)新兴媒体对劳动关系的影响日渐深远 |
| (六)劳动关系开始直接受到国际经贸规则和国际劳工标准的制约 |
| 四、我国应对劳动关系发展趋势的对策建议 |
| (一)把握劳动关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
| (二)转型与改革中注重方法科学和过程稳妥有序 |
| (三)“十二五”时期加快建设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 (四)中长期着力构建劳动关系问题的多方治理结构 |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 |
| 二、近年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
| 三、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
| (一) 从面上的劳动关系状况看 |
| (二) 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看 |
| (三) 从劳动关系主体看 |
| 四、对我国劳动关系主要特点和发展变化趋势的初步认识 |
| (一)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 |
| 1.广泛性。 |
| 2.多样性。 |
| 3.差异性。 |
| 4.动态性。 |
| 5.复杂性。 |
| (二) 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趋势 |
| 1.劳动关系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影响越来越大。 |
|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法制的依存度越来越高。 |
| 3.经济全球化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将进一步加深。 |
| 4.劳动力供求新变化将直接引起劳动关系新变化。 |
| 5.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任务越来越繁重。 |
| 五、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