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宏[1](2021)在《甘肃平凉峡门村的生计方式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生计方式是经济生活的重要片段,它不仅是单纯的经济行为还是嵌入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文化要素。生计方式的变迁过程是宏观力量互动轨迹的映射,研究生计方式能够一窥结构性因素向下渗透的路径。本文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峡门村为田野点展开叙述,关注其生计方式变迁过程,聚焦于国家与市场的力量对村庄经济生活的导向作用。本文认为在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因素作用下,峡门村的生计方式变迁呈现外向发展的趋势,具体表现为兼业化、多元化和脆弱性。经济生活的变迁对文化生活的影响是显性的,峡门村的生计方式变迁改变了村落中的家庭结构,重塑其伦理标准,整合了公共空间与秩序,推动了村庄文化的解构。本文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交代了研究背景、相关研究概述以及田野点概况,包括峡门村不同方面的社会文化生活。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峡门村生计方式变迁的概况,主要分为种植业、牧业和务工经商三类,每一类生计方式的变迁表现各不相同。第三部分主要阐释峡门村生计方式的变迁趋势与特征,尝试梳理变迁的过程。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生计方式变迁的动因,国家关于人口与土地的宏观政策以及城市市场体系的入侵对农村生计方式的作用机制。第五部分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探讨生计方式变迁的影响,包括家庭层面与村庄层面。生计方式变迁改变了家庭结构的裂变形式,市场入侵带来的消费主义重新定义了内生道德规则,整个村庄的文化受到整合。
薛莹[2](2021)在《基于交易费用视角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与契约选择研究 ——以东北玉米生产为例》文中认为农业生产性服务是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路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目前,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发展正处在升级的关键时期,多元市场服务主体错位发展和分工协作格局逐渐显现,特别是新兴的全程托管服务逐渐占据市场,使农业经营格局逐渐从土地规模经营向服务规模经营过渡。然而,农业生产性服务内含较高的交易费用,潜在的抑制了农业生产性服务市场,同时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发展规范程度不一,使农户与农业生产性服务之间没有长期稳定的关系,如何推动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发展、建立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成为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本研究以农业生产性服务需求方农户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东北三省8个地区的实地调研,在新制度经济学基础上,以交易费用为中心,采用“分工深化—交易费用—契约匹配”的框架,探究农业生产性服务产生的本质及动因,解释农户选择农业生产性服务不同契约类型的原因,构建农户与农业生产性服务主体之间稳定性契约关系的条件,并分析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农户福利的影响,最终为农业生产性服务健康、快速、稳定发展提供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相关结论具体如下:第一,理论分析。首先,基于分工与专业化理论,从理论和现实方面,探究农业生产性服务产生的本质,并运用超边际分析进行数理推倒;其次,基于交易费用理论,运用效用最大化分析方法,探究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内在机理;最后,基于“交易费用—契约匹配”理论框架,构建农户模型和博弈模型分析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的影响,探究其内在机理,同时构建不完全契约博弈模型,深入分析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的影响。第二,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选择行为影响。运用Mlogit模型分析威廉姆森分析范式下交易特性对农户不同类型农业生产性服务选择行为的影响,并运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同时对不同规模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选择行为进行异质性讨论。结果表明:交易特性对农户选择不同类型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具有显着影响,且对不同规模农户选择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表现出显着差异。首先,农户选择不同类型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主要受地形特征、老龄化程度和养殖规模差异的影响,其中农户选择全程托管服务比选择部分环节服务的影响更加显着。其次,资产专用性中,土地细碎化程度、土地地形特征以及老龄化程度对不同规模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选择行为均有显着差异影响。土地细碎化程度对规模逐渐变大的农户影响农业生产性服务选择行为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土地地形特征和老龄化程度对不同规模农户选择农业生产性服务均呈现正向影响,其中对大规模影响最大,中规模和小规模农户影响不明显。风险特性方面,经营风险对中规模和小规模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选择行为具有显着的阻碍作用,对大规模农户影响不明显;而交易风险对不同规模农户选择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没有差异,均具有抑制影响。规模性对不同规模农户选择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的实证结果显示,养殖规模仅对小规模农户农业全程托管服务选择具有促进作用。第三,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影响。考虑到样本选择性偏误的问题,采用Heckman两步法模型分析交易特性中风险性、规模性和契约过程产生的搜寻信息成本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的影响,并进一步探究个人信任水平在其中的调节机制。最后,通过替换计量模型法对实证估计相关结论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交易特性中风险性、规模性和契约过程中的搜寻信息成本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行为具有显着影响,同时个人信任水平在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中起到了调节作用。在修正了样本选择偏差后,具体得到以下四点结论。其一,风险性中尤其是交易风险在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影响中仍然是关键因素,当在交易过程中面临较大的道德风险时,选择正式契约优于口头契约。其二,规模越大的农户,其在交易中面临的交易风险越大,选择正式契约的概率更高。其三,较高的搜寻信息成本会阻碍农户选择正式契约。其四,个人信任水平越高的农户,越倾向选择口头契约。同时,个人信任水平在信息成本对农户选择正式契约负向影响中有正向调节作用,在风险性和规模性对农户选择农业生产性服务正式契约正向影响中有抑制性调节作用。第四,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影响。本部分契约稳定性影响从契约续约意愿和长期合作意愿进行衡量。首先,运用Mvprobit模型对交易费用影响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进行实证分析,并验证服务满意度在交易费用对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中的调节效应;其次,进行交易费用对农业生产性不同服务类型契约稳定性异质性讨论;最后,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对实证分析内容进一步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表明:一是契约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有显着影响,其中信息成本影响最大、谈判成本次之,执行成本最小。二是服务满意度在交易成本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影响中具有显着调节效应。三是交易成本对不同类型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影响具有显着差异,特别是谈判成本和执行成本在对不同类型农业生产性服务续约意愿及长期合作意愿中表现出差异影响。四是老龄化程度高的农户更偏向于全程托管服务的续约行为。风险性的自然灾害和交易风险对农户部分环节服务长期合作意愿抑制影响较大,对农户全程托管服务长期合作意愿影响不大。第五,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首先,基于收益最大化理论,通过构建福利效应模型,对参与农业生产性服务的农户福利效应进行理论分析;其次,运用ESR模型,在反事实框架下分析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同时,进一步分析农业生产性服务不同服务类型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最后,从要素禀赋视角探讨农户福利效应差异。结论表明:一方面,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和土地要素对农户福利效应均有显着影响。同时,农户基本特征中风险偏好、社会网络、受教育程度和信贷状况对农户福利均有稳健影响,其中风险偏好型、社会网络强、受教育程度高,有借贷经验的农户对福利效应具有促进作用,提高家庭收入的可能性更大。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性服务能够改善农户福利,且通过增加非农就业收入或其他经营性收入,增加农户整体福利。同时,农户参与不同类型农业生产性服务的福利效应存在差异,且均能有效改善农户福利,其中农户参与全程托管服务福利效应最高,参与部分环节服务次之。此外,农户参与部分环节服务和全程托管服务对玉米种植收入均有抑制影响,具体来看,农户参与部分环节服务比全程托管服务在玉米种植收入上损失更小。根据上述分析,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规范部分环节服务市场,加强全程托管服务市场建设。一方面对农业生产性服务者加强技术培训,努力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服务者;另一方面可以有针对性地对农业生产性服务者提供服务补贴。第二,健全风险保障机制,降低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交易风险和经营风险。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可以与保险机构合作,制定并完善合理的保险制度。同时,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可以通过构建以熟人为依托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中介机构,为农户提供完备的信息和沟通渠道。第三,政府应积极推广正式契约,提高农业生产性服务合同规范。可以针对每个地区不同特点设计合同内容、服务价格及保障范围,公开透明,防止信息不对称等机会主义行为。第四,减少契约过程产生的交易成本,促进农户与农业生产性服务者契约关系的稳定性。第五,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质量,提高农户服务满意度。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第一,研究对象创新。研究重点探讨交易费用、契约选择与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选择行为之间的关系。研究突破了过往只分析部分生产环节服务的范畴,重点研究全程托管服务。全程托管服务是新生事物,处于发展初期,属于制度安排的探索阶段,其作为研究对象不仅是新颖的,而且非常具有实际意义,可为新型农业生产性服务进一步发展提供指导性建议。第二,研究视角创新。研究突破采用农户模型进行农户行为研究的常规思路,将其行为选择视为一种新型农业制度安排,利用新制度经济学原理进行研究。围绕农户展开,以交易费用分析为基础,合理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契约理论对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选择原因、选择差异、契约选择及选择效果进行探究。交易费用分析和测度国内定量研究较少,分析一种新生制度安排的交易费用,可回答制度设立问题,可为农业生产性服务提供前瞻性的建议,使结论和建议更贴近实际。第三,研究思路创新。在已有研究中关于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选择并未引起太多关注,本文在揭示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选择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探究交易费用对农户与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关系内在影响机理,在目前已有的研究上,做了进一步的推进。
察应坤[3](2020)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与拯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山东实力派人物王鸿一联合了一批志趣相同者在北京创办了《村治月刊》,旨在全国推行以河北定县翟城村、山西村政为基本模式的“村本政治”。时人对此知识人群体以“村治派”称之。在王鸿一整合下,村治派不仅在学理上有吕振羽、梁漱溟、茹春浦等理论派人物鼎力加持,也获得了米迪刚、梁仲华、彭禹廷等地方自治力行者的实践响应,遂使村治思潮在全国渐成蓬勃之势。后在梁仲华、梁漱溟、孙则让苦心经营之下,村治派与其他团体相呼应,全国各地乡村建设运动纷纷兴起。以往的研究中,常常把“村治派”作为“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的附庸来展开,未曾追溯村治派的起源,也没有考察它的发展历程,对于村治派的理论实践及其对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发挥的作用也没有专题的研究。本文将村治派从起源到巅峰再到沉寂的过程作一事实的梳理,以弥补、校正已有研究成果的不足及成见;同时将村治派置于近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的长时段历史进程中,清理出它的学理主线,并与政党介入、宗教介入的社会改革相对比,以探求儒家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自由主义三种思想指导下的乡村社会改革所呈现的不同面貌,进而观察国家力量渗透和基层社会改革张力下的近代中国乡村问题解决之道。村治思潮产生于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危机的大背景之下。20世纪初叶中国农村的衰败,本质上是中国传统社会受到外来力量的冲击造成的,这也是任何一个“后发外生型”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晚清民国政府为应对国际国内新局面,出台了若干地方自治政策,试图缓解社会危机,由此催生了三个区域的早期村治实验:河北翟城村治、山西村政和曹州府善后局设立。正是这种社会生态,促成了“村治派”的产生及其对中国农村出路的不懈探索。1929年,王鸿一联合米迪刚等人创办《村治月刊》,标志着村治派的正式形成。早在1922年王鸿一和米迪刚在推动实行西北垦殖时相识相知,并在“村落自治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这一认识上达成一致。米迪刚亲身参与并主导的翟城村治为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的思想体系提供了样本参考和理论借鉴。1924年,两人在北京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以村落为单位进行乡村改革,并提出了一套以村治实践为基础的建国方案,但在时局动荡之下,影响极为薄弱。1929年3月,在阎锡山、冯玉祥支持下,王鸿一集合米迪刚、吕振羽等一批理论家和社会活动家,号召“实现革命主义、恢复民族精神”,创办了《村治月刊》,并以此为大本营研究村治学理、推行村治实践。众多学校、媒体、社团纷纷响应,一时间研究与推广村治成为全国潮流。民主政治的激进化是村治派主张的歧出。吕振羽由“改良”转向“革命”和彭禹廷由“民主”转向“封闭”是民主政治激进化的两个方向。“民主政治之如何确立”,是《村治月刊社宣言》里的重要内容,作为《村治月刊》的主编和主要理论旗手,吕振羽最初将“民主政治”定位为“三民主义的村治”,主张“非暴力的革命建设”,这与王鸿一“全民政治”和米迪刚“民主传贤”的主张是一致的。随着社会情境和个人际遇的变化,吕振羽开始由“改良”转向“革命”,认为发动农民斗争、革命夺取政权才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正确路径。彭禹廷提倡以“缩小的三民主义”在宛西实施地方自治,后在多重重压之下,转向了一种封闭的权威性地方自治,最后以失败告终。与彭禹廷将地方自治缩小在局部的、封闭的、独立的空间范围不同,吕振羽更强调在一种更广阔的社会整体解决方案中来解决农村问题。两者之于村治派的歧出,恰恰是两种相反方向民主政治主张的激进化,由此得出的行动逻辑和实践行为也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后果。梁仲华和梁漱溟的倾力合作推动村治事业走向巅峰。在韩复榘的支持下,梁仲华和梁漱溟接续王鸿一开创的“村治”事业,先有河南村治学院、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相继设立,再有邹平、菏泽、济宁等实验县开办,乡村建设运动浪潮持续高涨。梁仲华负责乡建工作的组织与具体的行政事务,梁漱溟从社会与人心问题的逻辑出发,对“研究”“训练”“实验”等各项乡建具体内容进行理论建构和路径设计。村治派的理论主张有了广阔的实践区域,并把社会影响力扩散到了全国政商学各界,国民政府内政部以村治派的社会改革实践为参考,进行了全国县政改革设计和区域实验。在这种政治力量收纳、社会力量欢迎的态势下,乡村建设浪潮在全国兴起。三次全国乡村讨论会的举办标志着乡村运动的大发展和高涨,村治派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声望日隆。但在这种蓬勃壮阔的表象下,现实行政力量与社会改革运动的纠葛也在其中暗流涌动并日益激化。在政权对乡村社会的强力渗透和控制下,村治派的社会改革最终归于沉寂。菏泽成为第二实验县后,孙则让主导的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带动社会改革卓有成效,这一模式很快被韩复榘在全省区域推广以实现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控制。村治派所秉持的乡村改革的独立性全面消解。1932年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确立设置县政改革实验区,山东省政府在原来邹平实验县基础上加设菏泽为乡村建设实验县,并由王鸿一的学生兼同乡、时任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副院长的孙则让亲往家乡主持实验工作。孙不负众望,在应对黄河水灾的同时,以“乡农学校”组织民众自卫训练,很快在地方治安、农村经济、乡村教育、地方自治等诸多方面取得显着成效。韩复榘从这一改革模式中看到了社会控制的极佳效果,遂令设立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其后在抗战形势下,又根据梁漱溟等制定的三年计划,于全省逐次设立行政专员公署。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的施政区域和社会影响力迅速扩大,基层中间组织的设立,有效抑制了土豪劣绅、奉官为匪等恶劣势力在乡村社会的蔓延趋势。但此区域的扩大,更多体现了韩复榘主导的政府控制体系对基层社会的强力渗透。韩复榘被罢免后,新任政府主席沈鸿烈撤销了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村治派成员各分西东,从此沉寂。作为村治派改革成效的参照,考察国民党政权控制下以纯行政力量推动或是宗教合作背景下的乡村社会改革,考察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包括没有获得政权的早期海丰农民运动和获得局部行政权力的陕甘宁边区改革,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近代乡村改革无论是在何种意识形态指导下,乡村改革最初阶段的成效与尊重当地民众伦理情感认同的程度呈正向关联关系;乡村改革中政治权力介入呈现加强态势,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追求目标或是共存,或是后者让位于前者。乡村建设运动激起了巨大的理论波澜。针对村治派的理论与实践,诸多批评纷至沓来。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很多受到王鸿一的启发和影响,特别是“反对欧化俄化,恢复民族精神”这一主张,是对王鸿一“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的承继和发扬。村治派对于“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和社会组织基础”的看法有着高度的认识一致性。当时的着名评论家孙伏园观察认为“乡村建设为时代大势和国家命脉延续所需”,并把乡村建设运动与近代挽救国运衰败的五次大运动作为相互承接的脉络加以叙述。批评的声音主要来自于三个思想流派:东方文化主义派、自由主义西化派、左派经济学家。梁漱溟在与这三大派别的论辩中仍然坚持认为中国问题必须走理性解决之路即乡村建设道路,即坚持文化改造下的乡村建设路径,从正面培养公众意识,健全乡村团体组织,以新道德建设一种新的社会制度。梁漱溟在这些论辩中所展现出的变革、理性、独立的理论品质,正对应了村治派一贯对于道德原则的坚持和扞卫。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村治派对农村危机的思考和拯救最终归于沉寂,但他们对农村社会的发现,是近代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一种有益尝试。村治派在“恢复民族精神,保持固有道德之乡村自治”这个大方向下的理论探索和社会实践,在长时间轴和多空间维度上呈现了近代知识人对于民族国家塑造的努力和创造中国本土现代性的冲动。虽然这种努力和冲动未曾成为当时社会发展的主调,但反思这一历史过程,可以更为理性地看到中国乡村社会发展改革的关键性法则。其一,尊重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为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其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总量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其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促进国家权力渗入与村落自主性之间的良性平衡。村治派对儒家伦理的坚守,在今天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进程中仍有其现实意义。如韦伯所言,革命的真正起因在于一种新精神的作用,“村治派”的主张在当时乡村社会边缘化的状态下提出,并抛开各种龃龉与桎梏而付诸实施,这是一种理性审视后逆流而上的奋勇行动。发现农民,认清乡土社会,这是王鸿一、米迪刚、梁漱溟等村治派知识人对近代中国现代转型的最大启蒙。
张晨[4](2020)在《国际政治经济视角下的日本农业政策转向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围绕农业及粮食问题而开展的农业政策制定可以说是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政府行为。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当下,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开始逐步向全球化农业生产模式的方向发展,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的活跃度逐步升高,相关领域内的竞争变得愈发激烈。因此,为维护其自身利益,作为世界主要粮食进口国的日本开始稳步推进农业政策的转向工作。战后的日本农业政策在《农业基本法》的指导下,共经历了60年代的“基本法农政”,70年代的“综合农政”以及之后的“地域农政”共三个主要阶段。进入到本世纪之后,日本的农业政策自小泉纯一郎内阁时期的“攻势型农政”,历经积极推进FTA/EPA谈判的民主党时期的农业政策,直至安倍晋三的“攻势型农林水产业”政策为止,以实现对既有的农业生产结构革新为目的,通过推动本国农产品出口,发展形成了极具“外向型”特征的“攻势型农业”。“攻势型农业”得以成型的重要基础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食粮法》与《食料·农业·农村基本法》的出台为标志,构建出的战后日本第二个农业政策制定框架。其与旧《农业基本法》的农业政策制定框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以新世纪日本农业政策转向为切入点,通过“国际粮食体制”理论所构建出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视角,跳出传统分析日本农业问题只限于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史的束缚,实践性地打通农业政策分析与外部环境之间的阻隔,探讨农业领域内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是如何影响战后日本农业政策的制定,分析并总结战后日本农业政策制定的特点。战后日本农业政策能够发生转向的前提实际上是基于日本政府不断地对早已不适应国际农业政治经济局势的既有农业政策进行的修正。因此,国际环境的变化对于日本农业政策的制定,已发展到起决定作用的程度。日本农业政策转向的经验在于其对国际环境变化的积极快速感知,而其教训也在于对国际环境变化的消极迟滞应对。换句话讲,政府行为取向的形成就在于其自身与外界进行何种的互动之上。
马池春[5](2020)在《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资本下乡日趋活跃和频繁,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潜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秩序变革。当前,围绕资本下乡议题学界争论不断,既有资本下乡的坚定支持者,也有资本下乡的强烈反对者,争论双方的核心关切是资本下乡究竟促进还是损害农民利益?本文以粤东北地区的育村为研究个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采用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等理论分析框架,详细考察了资本下乡在个案村的具体实践过程。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形态变革是本研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资本下乡能否促进农民利益根本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利益秩序均衡与否,关键在于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而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是农民利益发展与利益保护的均衡过程,也是村庄秩序再造和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研究聚焦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深入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全景展现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及其结果,并试图揭示资本下乡良性机制建构的内在逻辑机理。本文主要由导论、正文、结论与讨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回答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并进行简要评述,介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案例概况及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正文部分共由五个章节构成,围绕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按照事件发展的过程脉络,论述和呈现资本下乡对村庄秩序的再造过程和结果,揭示和分析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第一章主要从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个层面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逻辑,研究认为政府的治理逻辑、村庄的发展逻辑与企业的生存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推动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行动路径的适应性耦合,实现了乡村关系、政企关系和村企关系的再造,形塑了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第二章主要呈现资本下乡中政府和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过程,分析认为村治精英在资本下乡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加速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进程。企业的“需求—回应”机制和政府的体制压力传导是资本下乡中精英吸纳的主要动力来源。资本下乡中政府与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实现了对村治精英的再造,引致村治精英“政治化”。第三章主要展现资本下乡中企业主导的现代规则与乡土规则的碰撞过程,分析认为资本下乡为重塑和再造乡村社会的规则体系提供了契机。资本下乡中乡村社会基于共同需要具有规则再造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强制性矫正则为乡土规则再造提供了外部辅助。同时,资本下乡中企业理性与农民理性的耦合过程也内涵着企业对乡土规则的再造。第四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农民再组织化的动因,呈现农民再组织化过程。资本下乡中企业基于生产成本控制需要,具有吸纳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而企业基于交易成本控制需要,则将分散化的农民参与推向了再组织化。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的农民再组织化有助于乡村社会自主性“集体”建构。农民再组织化搭建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新秩序,重塑了农村政治经济格局,拓展了乡村精英成长空间,推动了村社集体再造。第五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遵循内在多重逻辑进路,具有积极治理效应,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助推作用。同时,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潜在冲突、政企关系诱变、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使得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再造有其限度。基于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建构和完善资本下乡良性机制,推动资本下乡秩序均衡,促进农民利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是基础;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的保障;有效的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中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是资本下乡进程中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
高飞[6](2020)在《基于小农户群体特征的农地规模化经营路径比较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经济水平不断发展,我国农业的发展也逐渐朝着现代化迈出脚步。借鉴国外经验,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农地规模化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实现形式。而农户兼业化不断发展导致农户种地积极性不高、农地闲置等现象也为农地规模化经营提供了发展空间。农地规模化经营作为我国农业未来发展主要方向,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小农户而言,在不同农地规模化经营路径中选择合适的发展路径才能实现收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才能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由于各发展路径机制不同,小农户群体经营特征将会导致在不同路径下存在不同的交易费用。因此,以找出交易费用最低、收益最大为目标,对于不同发展路径进行比较研究就很有必要。本文以小农户群体经营特征为基础,探讨不同发展路径下各参与主体的交易费用,并建立博弈模型深入比较研究,继而通过三地四种发展路径实际案例的分析,验证所得结论,最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研究中发现,小农户所承担交易费用主要为包含信息搜寻、契约谈判以及监督执行的市场星交易费用;作为规模化经营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承担交易费用既有市场型交易费用,又包含管理型交易费用;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在选择参与时需要承担管理型交易费用和政治型交易费用,选择不参与时无需承担任何交易费用。随后结合上述分析结果,本文借助三方博弈模型对政府不参与下农地流转路径、政府不参与下农地托管路径、政府参与下农地流转路径、政府参与下农地托管路径进行比较,得出以下结论:(1)政府是否选择参与农地规模化发展路径,对于小农户、经营主体各自承担的市场型交易费用具有极大的影响;(2)政府选择既定的前提下,农地托管与农地流转具有不同的制度安排,选择农地托管路径会降低小农户和经营主体的市场型交易费用,同时会降低经营主体的管理型交易费用;(3)对于小农户而言,政府参与下的农地托管路径能够使得小农户所承担交易费用最低。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主要有以下:(1)不同于现有关于农民参与农地流转的研究,论文将小农户从农户群体中分离出来,归纳总结其群体经营特征并作为研究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拓宽了研究范围,丰富了研究对象。(2)论文通过对比不同农地规模化经营路径下交易费用,从理论上肯定了政府参与下农地托管更适合小农户群体,并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充分行使政府职能,寻求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小农户参与农地规模化经营的意愿,一定程度上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
刘卫平[7](2020)在《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农村社区化:动力机制与规划策略》文中提出纵观中国数千年农耕文明史,小农经济模式下的传统乡村聚落基本延续着其乡土性,即乡村聚落紧紧依附于特定地域范围的土地空间,并逐渐发展为以地缘、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内生型封闭共同体。20世纪下半叶以来,在全球化、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动下,乡村聚落演变日益加速,并逐渐成为地理学、景观生态学和土地利用转型等研究领域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关注的焦点。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发展的日益繁荣,乡村地域系统陷入人口、土地、产业和治理等要素全面衰退的境况。近年来,土地集约利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需求构成了农村聚落从分散到相对集聚的农村社区化过程的直接动力。在“人本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导向下,农村社区建设势必朝着系统化和内涵式的方向发展。然而,诸多自上而下的实践凸显了当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的功利化倾向、功能定位模糊、机械式整合和政策机制不匹配、规划理论薄弱等问题。鉴于中国乡村的地域差异,农村社区的发展需以全面认识区域传统聚落特征及转型的客观规律为基础,从而制定适宜的规划策略和政策机制。借助国家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成渝地区通过农村政策创新推动了广泛的农村聚落整治实践,大量分散的聚落被整合为相对集聚的农村社区。典型的地域特色、优越的政策资源以及广泛的实践使四川盆地成为研究新时期乡村聚落转型的理想试验场。目前国内关于乡村聚落格局及其演变的研究仍侧重物理和经济功能层面,而对聚落的人文社会内涵的认识不足,研究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仍有待加强。主流的研究认为,地形地貌、耕地破碎以及改革开放后确立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是导致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传统农村聚落呈现高度分散格局的关键因素。鉴于此,本研究以乡村聚落由“散”到“聚”的空间转型为切入点,结合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和当今城乡发展战略,试图从社会文化视角揭示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传统农村聚落高度分散性的根源,并从乡村场镇演变的视角探索农村聚落从“散”到“聚”的动力机制;在此基础上通过典型案例探讨农村社区化驱动的乡村重构效应以及农村社区规划的策略。研究的主要发现和结论如下:(1)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农村聚落的高度分散性与该区域奇高的垦殖率及血缘多样化存在显着关联,根源于清初的移民潮和土壤宜耕性引发的土地利用策略和社会结构的双重转变。按照控制变量、可比性的原则,本研究在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四川盆地平原区和江南丘陵区分别选取重庆市合川区、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和江西泰和县作为典型样区。通过对比三个区域案例村的大比例尺聚落空间特征以及三个区域共计698个抽样农民的主观认识,初步判定以姓氏表征的血缘结构与聚落形态的潜在联系;借鉴景观格局指数构建适宜的聚落分散度指标,以2010年土地利用数据为基础,比较三个区域共计431个行政村的聚落分散度;并借助有序logistic回归模型分别识别村级和社级尺度下地形、坡度、区位、耕地资源和姓氏结构等潜在因子与聚落分散度之间的关联。结果表明,四川盆地两个样区的农村聚落模式均表现为高度的分散性,即“空间散布而密集”和“规模小而均匀”,而在丘陵山地地形为主导的江西省泰和县,农村聚落以“空间集聚”和“规模分异”的宗族聚落为主。有序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三个样区的农村聚落的分散度总体上均与血缘多样性和垦殖率呈显着正相关。结合历史资料和文献推断,本研究推断清政府在清初推动和引导的中国史上最大规模移民潮——“湖广填四川”是导致四川盆地农村姓氏多样化和垦殖率攀升的关键触发事件。持续和大规模的移民潮、特定的移民政策、农作物的多样化以及宜耕的土壤条件等因素引发不同来源的人口的空间混杂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口暴增。在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人地矛盾的加剧导致垦殖活动大幅扩张和宗法意识的加速衰退,即人地矛盾对血缘聚合力的“稀疏化”过程。换言之,大规模的移民潮和独特的自然条件使得四川盆地农村聚落转向农业功能导向的发展路径,而传统宗族聚落的形成基础日趋弱化。因此,高度散居模式源于宗族结构的松散性以及紧张的人地矛盾下的一种积极的土地利用策略。(2)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的农村社区化是在城乡二元制度下高度分散的农村聚落对乡村场镇和城市转型发展的再适应过程。美国人类学家Skinner(施坚雅)在20世纪60年代对中国乡村场镇的研究中发现,四川盆地乡村场镇结构与Christaller(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理论高度吻合,且在当地社会结构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Skinner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从理论上进一步阐释了四川盆地乡村场镇空间有序性与农村聚落高度分散性之间的关联机制。从场镇体系的动态发展角度,农村聚落的高度分散化蕴含的是农民较强的商品化意识和开拓创业精神,有利于农业的商品化和农户市场参与程度的提高,进而促进乡村场镇的兴起。反过来,乡村场镇的繁荣有助于增强农民的商品经济意识,进而刺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高度分散的农村聚落和密集而有序的场镇之间的互馈过程驱动了四川盆地乡村地域逐渐朝着市场偏向的社会经济形态过渡。在当代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扰动下,这种结构有序、功能互补的乡村场镇体系正在经历剧烈的演变。在2007至2015年间,伴随着合川城区快速扩展,乡村场镇增长的规模和空间格局均呈现出显着的分化。以乡村场镇结构演变为视角,本研究借助广义最大熵估计(GME)对合川区同时期新建的87个农村集中社区样本进行计量分析,以识别农户集中居住的驱动因素。结果表明,政府补贴、中级场镇可达性、公共交通服务和工业发展在推动农户聚居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而基础场镇的作用并不显着。研究区的城镇体系转型与西方发达国家较为相似,而农村社区化的实施得益于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制度,但也受制于现行的城乡二元制度。立足于中国现行制度和城乡一体化战略,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的农村集中社区规划不应脱离传统乡村的社会和空间结构,而应依靠其固有的地缘资源实现对城镇体系转型的适应性发展。据此,本文提出三种农村社区化模式,即中级场镇导向、就地集中安置以及城市辐射带动模式。(3)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农村社区化驱动了镇域尺度的“村-镇”体系的建立,集中安置农户的社交网络得到扩大;而经济和社区治理转型相对滞后。以合川区钱塘镇为案例,通过对该镇于2012至2015年期间新建的11个农村社区的实地调研以及相关政府人员、村干部、社区管理者和209户搬迁农户的访谈,比较了“村域拆旧建新”和“镇域农民新村”两种农村社区化模式,并对农村社区化引发的镇域、社区和农户等尺度下的空间、社会、经济和治理转型进行解析。结果表明,农村社区化带来了显着的空间和社会重构效应,“村-镇”体系得以建立,社区居民的社交网络得以扩大;而经济结构转型相对滞后,新型社区劳动力外流的趋势未能扭转,并直接导致社区治理的涣散或缺位。然而,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类似实践,本研究描述的农村社区化案例提供了一种通过地方民主结构来应对农村服务和基础设施挑战的途径。尽管存在经济和治理效应方面的不足,但农村社区化对于四川盆地的乡村转型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在于将农村社区建设有效地融入乡村振兴战略。(4)依托当地政府领导、基层自治和传统地缘关系,村域社区化推动了土地、人口、居住和社会服务等乡村发展要素的整合,但社区规划须与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相适应。以合川区两个行政村(大柱村和凤寺村)的社区化案例对比为主线,通过深入的实地调查和相关参与者的访谈,对村域背景、项目的由来、组织形式、方案决策、实施过程和规划结果以及政府人员、村干部、代建商和农户等参与者的反馈进行细致的考察。结果表明,公共服务、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基础设施较好的大柱村采取了更大程度的集中安置方案,而在这些方面相对落后的凤寺村则采取了相对“分散”的集中安置策略。二元logistic模型的回归结果表明,在大柱村,户主年龄越小,土地流转率越高,原房屋结构和交通条件较差的农户更倾向于搬迁;在凤寺村,户主年龄越小,户主外出时间越短,非农收入占比越高和原房屋结构越差的农户更倾向于搬迁。抽样农户的主观反馈进一步表明,驱动农户搬迁的主要因素是改善居住和交通条件、优惠的安置政策、承包地流转以及农户间固有的地缘关系;相应地,农户搬迁的障碍因子在于原住房条件较好、散居的习惯、城镇化倾向以及对传统农业的依赖。总体而言,村域社区规划是政府、村委和农户等参与者博弈的结果,受到村域基础条件、当地政府的政治经济目标以及农户适的应性决策的共同影响。案例村的集中安置策略的适应性主要体现在有效降低农村聚落的分散度、农村住房福利的供给和传统自然社会环境的持续;其局限性主要包括农户集中居住意愿总体偏低、搬迁农户生计转型困难以及新社区治理的薄弱。村域集中安置策略就地整合了土地、人口、住房、公共服务和传统社会资源等要素;然而,当地政府不仅要根据当地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水平确立以农村社区为核心的系统规划,还要衡量城镇化、工业化、城乡联系等外部因素对社区发展的影响。本研究强调了社会形态与传统农村居住模式的相互作用,以及在当前聚落改造规划中认识传统聚落模式内在涵义的必要性。宗族研究为认识乡村聚落提供了新视角,是链接中国乡村聚落地理学和乡村社会学的重要桥梁。同时,本研究突出了四川盆地高度分散的农村聚落模式在中国主流的集聚型村落模式中的独特性。四川盆地传统聚落空间体系的发展偏向以劳动密集型的商品化农业为导向的发展路径,其内在涵义是宗法意识的薄弱、社会的原子化、商品意识、个人主义和进取精神等。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驱动下,散居农户的集聚化过程折射出四川盆地传统乡村场镇结构的转型。然而,在城乡二元制度和丘陵山地区特定的地理环境下,农村聚落的集聚化过程难以完全摆脱原有中心地体系的发展路径,而是表现为一种对城镇转型发展的适应过程。从四川盆地乡村聚落的时空演变来看,当前的农村社区化过程可视为大移民初期人口剧增以及场镇大量增殖的逆过程。新型农村社区面临的实际挑战主要体现在经济潜力和社区治理上,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农户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的相互协作,并依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水平做出适宜的规划策略。本研究弥补了当前乡村聚落研究对特定地域社会结构关注的不足,为未来农村社区的规划和发展以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了政策启示。
余洋[8](2020)在《社会化小农视角下项目进村后小农家庭生产行为及动机研究 ——以甘肃省T村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项目进村作为一种国家公共行为,由外到内进驻村庄社会,其自上而下的制度逻辑与乡村社会的自主性碰撞,产生小农家庭的反控制逻辑,尤其表现在小农家庭的生产行为选择层面。本研究将研究重心放在项目进村后的小农家庭生产行为,并提出两个核心问题:第一,项目进村后小农家庭的生产行为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第二,面对大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入村庄,为什么小农家庭没有按照国家逻辑完全融入并参与在规模化生产中却选择不同生产行为的动机是什么?又如何从社会化小农视角去解读影响其作出不同生产行为选择的原因?本研究以甘肃省T村为例,以访谈法和文献法作为主要的研究方法,以社会化小农为研究视角,通过对T村“现代农业体验园项目”的内容及进驻过程进行梳理,总结出T村小农家庭面对项目进村在生产行为选择上作出的回应。最后,研究得到如下主要结论第一,项目进村后,T村小农家庭面对国家基于文件动员、技术动员和权力动员的自上而下的项目指导,未完全参与到项目的规模化生产。相反地,自主性选择以家庭为单位由单一的种植行为转变为多样化的生产行为,包括完全种植行为、半种植半务工行为和完全务工行为。第二,之所以T村小农家庭有着自己的反控制逻辑,根本原因在于当下的中国小农,已经进入社会化小农阶段。T村小农在日益社会化的分工体系中,具备着生产社会化、交往社会化、就业社会化、高度信息化的特征。追求货币收入最大化仍然是其最主要的行为动机。除此之外,对不确定风险的规避,也是其动机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还发现,面对国家力量的输入,社会化小农阶段小农家庭的自主性并没有被削弱,相反更加得到加强。因此,在项目输入的过程中,为了实现项目的最初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小农家庭的自主性,更好地实现“项目进村”到“项目进家”的转变。
杨伟荣[9](2020)在《中国乡村发展伦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农村和农民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村和农民的发展问题,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否取得根本成功、国家现代化发展能否获得顺利实现。不可否认,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推动农村和农民“更好”发展的政策性安排的确是党和国家对西式城市化进行批判性反思的新时代成果,但当下各地方振兴战略的规划方向和实施重点仍延续了发展主义话语下乡村经济如何实现快速发展的老问题。鉴于以往乡村发展被发展主义裹挟的客观结果是乡村更加边缘化,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如果不转变思路,很可能会再次遭遇过去那些乡村建设运动所面临的发展主义困境。为此,本文以发展伦理学为学理依据,从“发展”的流动性特点切入,通过系统梳理“发展”意蕴的伦理呈现和乡村发展概念的价值彰显过程,分析了国际发展伦理的建构瓶颈以及乡村发展伦理的出场语境和当代使命,并以乡村振兴的发展主义遭遇为突破口,对发展主义在乡村发展目标、发展主体、发展动力以及发展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化”表现进行深层的伦理考量和价值确认,提出了应对乡村增长主义、精英主义、消费主义以及城市中心主义的伦理策略,确立了乡村“整体美好持续共生”的价值取向,力求在推动乡村现代化发展的现实语境下建构符合中国乡村发展实际的发展伦理体系。首先,就乡村发展目标的“问题化”而言,经济增长至上的乡村增长主义给农民带来了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物质条件的改善,同时也使乡村面临“负增长”困境、农民陷入无意义的价值危机。为此,必须以乡村“美好发展”对乡村发展目标进行伦理定位,明确农民美好生活作为乡村发展价值目标的基本内涵,并在推动农民劳动休闲化和休闲劳动化融合统一的过程中落实农民美好生活的实践逻辑。其次,在乡村发展主体的“问题化”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凭其较高的经济贡献率主导了乡村发展,并对分散小农群体产生“排斥”,导致了不同阶层之间发展权益的不平等。为此,必须以乡村“整体发展”对乡村发展主体进行伦理审视,坚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并共享乡村发展成果的伦理要求,发挥“中坚农民”的主体联结功能以克服弱势小农群体“被组织”、“被合作”的主体建构困境。再次,在乡村发展动力的“问题化”方面,刺激农民消费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被人为建构并无限扩张,最终出现了资本逻辑宰制的、不可持续的乡村发展动力谱系。为此,必须以乡村“可持续发展”对乡村发展动力进行伦理整合,明确资本逻辑在乡村发展中的双重作用,并以“社会运行与发展的总体逻辑”整合多元化的乡村发展动力要素,实现内、外源动力之间的互动转换和有效聚合。最后,在乡村发展方式的“问题化”方面,以城市(镇)化为核心的乡村发展方式使我国城乡发展长期处于一种非均衡、不协调的状态,乡村难以享受到公平的发展机会和权益。为此,必须以城乡“共生发展”对乡村发展方式进行伦理调适,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属人性、平等性和多样性价值,并通过践行平等公正的“对称性”发展准则、双向合作的“互惠性”发展路径及五位一体的“共赢性”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乡村振兴实践。当然,发展主义在乡村发展中的“问题化”表现并非仅有乡村增长主义、精英主义、消费主义和城市中心主义四种形式,发展伦理对社会发展的伦理考量和价值确认也不止是发展目标、发展主体、发展动力和发展方式四个方面。只有在更深层发掘“问题域”和更广泛拓展“价值面”的基础上推动乡村发展伦理体系的建构,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和农民“更好”的发展。
王松磊[10](2019)在《传统农业中国的社会结构新论 ——基于唯物史观视角》文中研究指明马克思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合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由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产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之所以把马克思的这段话放在摘要的第一段,是因为这段话是贯穿于本研究的灵魂。当前中国的社会转型和深化改革,不能离开历史,隔离传统。理解传统社会,才能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相比阶级分析法、传统-现代理论范式、国家-社会二分法、以及新制度经济学,唯物史观能提供更科学的视角,来理解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以及中国历史的发展规律。依据唯物史观,本研究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传统农业中国的生产力状况。文明社会早期阶段,地理环境作为“初始条件”,其特性通过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对生产关系、政治制度和社会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气候的变化,导致人类结束了“原始的丰裕生活”,不得不驯化可食用的物种,进而发明了农业。作为劳动对象,黄土的土壤环境、冬干夏湿的气候特点以及粟和黍的植物特性,产生了旱作农业的生产方式。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限制,农业生产工具没有根本的革新,生产工具的驱动力长期以自然力为主。第二部分论述了生产关系的相关核心概念和不同社会类型的生产关系特点。分配是以权威为媒介的生产关系,这是传统农业中国社会生产过程的中心环节。交换是遵循价值规律的生产关系,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过程的中心环节。现代社会生产关系的特点是分配与交换并重。基于交换和分工的集体是生产上相互依赖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基于分配关系的集体是在外部因素作用下生产上自给自足的个体的强制性共同体。两种类型的集体有着本质的不同。传统中国的集体属于后一种类型。第三部分阐明了交换关系在传统农业中国的约束条件。受到交通运输成本的影响,交换关系在中西方具有不同的发展条件。由于存在优良的河流和海洋,西方社会的交换关系具有天然优势。而在传统的农业中国,道路、河流、运河等交通运输条件则依赖中央政府的能力。社会分工与交换,在西方是基于经济需求,在传统农业中国则基于政治需求。无论是起源还是后来的发展,商人和工商业均受制于政治统治。第四部分对集体社会的形成进行了阐述。农耕社会生产方式对外扩张和防御需要强大的军事力量和对内统一作为保障。农耕生产方式的内敛性则产生了对内排斥军事暴力和离心倾向。由于公有制、资源稀缺性、集中分配的管理方式和服从权威的共性,使农耕生产方式与军事组织能够结合在一起,其最佳方式就是兵农合一的集体制度。最大的集体单位是天下(国家),最小的集体单位是个体家庭,与家族、宗族、官僚制等其他类型的集体单位,共构成了包含许多集体单位的等级性集体社会。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第五部分对家国关系进行了重新审视。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交换关系为经济基础,西方的家国异构本质上是私的家庭的血缘亲属关系不同于公共权力的国家的政治关系。而传统农业中国,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分配关系为基础,家国同构是伦理道德和父家长权威的结合。随着农耕经济被市场经济取代,应当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家国关系。结论是对全文进行总结,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传统农业中国是建立在农耕生产方式基础上的集体社会;第二,传统中国集体社会的生产关系是以分配为中心环节,当前中国的现代化最重要的是提高交换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第三,传统农业中国的社会底色具有多层性。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 一、选题缘由 |
| 二、选题意义 |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 一、概念界定 |
| 二、关于城镇化的研究概述 |
| 三、关于中国农村生计方式的研究概述 |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 一、研究方法 |
| 二、研究思路 |
| 第四节 田野点介绍 |
| 一、峡门回族乡概况 |
| 二、峡门村的社会生活 |
| 第一章 峡门村生计方式变迁的概况 |
| 第一节 峡门村的种植业 |
| 一、种植业的劳动日历 |
| 二、种植业的变迁 |
| 第二节 峡门村的养牛业 |
| 一、养牛的形式与成本 |
| 二、养牛业的变迁 |
| 第三节 峡门村的务工与经商 |
| 一、务工概况 |
| 二、经商概况 |
| 第二章 峡门村生计方式变迁的特点 |
| 第一节 兼业与半工半耕 |
| 一、兼业普遍化 |
| 二、半工半耕的社会结构 |
| 第二节 职业多元化与生计方式脆弱性 |
| 一、职业多元化 |
| 二、生计方式脆弱性 |
| 第三章 峡门村生计方式变迁动因 |
| 第一节 国家力量的主导 |
| 一、土地政策 |
| 二、人口流动政策 |
| 第二节 市场体系的入侵 |
| 一、集市的边缘化 |
| 二、劳动力商品化 |
| 第四章 峡门村生计方式变迁的影响 |
| 第一节 家庭伦理失衡 |
| 一、代际分隔与分家模式 |
| 二、代际失衡与消费主义 |
| 第二节 村庄文化裂变 |
| 一、乡土认同的缺席 |
| 二、公共秩序的解构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导论 |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 |
| 1.2.1 研究目标 |
| 1.2.2 研究内容 |
| 1.3 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 |
| 1.3.1 研究方法 |
| 1.3.2 分析框架 |
| 1.4 技术路线与论文结构 |
| 1.4.1 技术路线 |
| 1.4.2 论文结构 |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 1.5.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 1.5.2 研究不足 |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 2.1 概念界定 |
| 2.1.1 农业生产性服务 |
| 2.1.2 交易费用 |
| 2.1.3 契约选择 |
| 2.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2.2.1 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研究热点及前沿变迁 |
| 2.2.2 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研究 |
| 2.2.3 交易费用与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研究 |
| 2.2.4 国内外契约选择行为研究 |
| 2.2.5 农业生产性服务效果研究 |
| 2.2.6 文献评述 |
| 第三章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与契约选择的理论分析 |
| 3.1 农业生产性服务产生的理论分析 |
| 3.1.1 农业生产性服务产生的本质 |
| 3.1.2 农业生产性服务产生的现实选择 |
| 3.1.3 农业生产性服务产生的数理模型分析 |
| 3.2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选择行为的理论分析 |
| 3.2.1 经典理论分析下服务外包决策的交易费用理论模型 |
| 3.2.2 交易费用在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中的理论应用 |
| 3.3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选择的理论分析 |
| 3.3.1 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选择约束因素分析 |
| 3.3.2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的理论分析 |
| 3.3.3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影响的博弈分析 |
| 3.4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与契约选择研究的逻辑框架 |
| 第四章 调查设计及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 |
| 4.1 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政策背景及现状分析 |
| 4.1.1 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的政策背景 |
| 4.1.2 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现状分析 |
| 4.1.3 东北农业生产性服务发展现状分析 |
| 4.2 问卷设计与数据来源 |
| 4.2.1 问卷设计及主要内容 |
| 4.2.2 数据来源 |
| 4.3 样本描述性统计分析 |
| 4.3.1 农户个体特征 |
| 4.3.2 农户家庭特征 |
| 4.4 交易费用的测度 |
| 4.4.1 威廉姆森分析范式下交易特性的度量 |
| 4.4.2 契约过程中产生的交易成本的测度 |
| 4.5 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与契约选择描述性分析 |
| 4.5.1 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描述性分析 |
| 4.5.2 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描述性分析 |
| 4.5.3 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描述性分析 |
| 4.6 交易费用与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及契约选择的相关性分析 |
| 4.6.1 交易费用与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选择行为的相关性分析 |
| 4.6.2 交易费用与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的相关性分析 |
| 4.6.3 交易费用与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的相关性分析 |
| 4.7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行为影响研究 |
| 5.1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
| 5.2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
| 5.2.1 变量选取 |
| 5.2.2 模型设定 |
| 5.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 5.3.1 交易费用对农户部分环节服务选择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 |
| 5.3.2 交易费用对农户全程托管服务选择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 |
| 5.3.3 稳健性检验 |
| 5.4 不同规模农户异质性讨论 |
| 5.5 本章小结 |
| 第六章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研究 |
| 6.1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
| 6.2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
| 6.2.1 变量选取 |
| 6.2.2 模型设定 |
| 6.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 6.3.1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的实证分析 |
| 6.3.2 个人信任水平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类型选择的调节分析 |
| 6.3.3 稳健性检验 |
| 6.4 本章小结 |
| 第七章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影响研究 |
| 7.1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
| 7.2 变量选取和模型设定 |
| 7.2.1 关键指标测度及检验 |
| 7.2.2 变量选取 |
| 7.2.3 模型设定 |
| 7.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 7.3.1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
| 7.3.2 服务满意度对农户农业生产性服务契约稳定性影响的调节分析 |
| 7.3.3 交易费用对农户农业生产性不同服务类型契约稳定性影响的实证分析 |
| 7.4 稳健性检验 |
| 7.5 本章小结 |
| 第八章 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研究 |
| 8.1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
| 8.2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
| 8.2.1 变量选取 |
| 8.2.2 描述性分析 |
| 8.2.3 模型设定 |
| 8.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 8.3.1 农业生产性服务与农户福利模型联立估计实证分析 |
| 8.3.2 农业生产性服务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影响机制分析 |
| 8.3.3 不同农业生产性服务类型对农户福利效应的差异分析 |
| 8.3.4 农业生产性服务对不同要素禀赋农户福利的处理效应分析 |
| 8.4 本章小结 |
| 第九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 9.1 研究结论 |
| 9.2 政策建议 |
| 9.3 研究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致谢 |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科研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 一、学术史回顾 |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 第一章 村治思潮的时代背景及起源 |
| 第一节 20世纪初农村危机与地方自治政策推出 |
| 一、农村衰败无序:近代“中国问题灼点” |
| 二、晚清民初地方自治规约颁布:一剂良药还是虚幻泡影? |
| 第二节 村治实验的萌芽 |
| 一、早期翟城村自治 |
| 二、山西村政 |
| 三、曹州府善后局的设立 |
| 第二章 村治派的形成 |
| 第一节 米迪刚对翟城村治的主导及其实践理论的总结 |
| 一、翟城新政:旧文化网络和新法团主义的较量 |
| 二、村为起点“民主传贤”:中国社会修缮良法 |
| 三、“井”字结构新村布局:社会公共空间营造 |
| 第二节 王鸿一的“恢复民族自信力”思想主张与实践 |
| 一、“民族自信力”:民族自救运动的发动机 |
| 二、儒家伦理:揭橥民族文化重心 |
| 三、“村本政治”:中国民族出路 |
| 第三节 王鸿一与米迪刚的合作及村治派大本营的设立 |
| 一、实行西北垦殖: 纾困内地边疆农村民生 |
| 二、创办《中华日报》:呼吁乡村改革共和建国 |
| 三、出版《村治月刊》:研究学理推行村政 |
| 第三章 村治派的歧出:民主政治的激进化 |
| 第一节 由“改良”到“革命”: 吕振羽村治思想转向 |
| 一、三民主义的村治:非暴力的革命建设 |
| 二、村治理想的破灭:转向国家视角 |
| 三、革命夺取政权:发动农民斗争 |
| 第二节 从“民主”到“封闭”:彭禹廷领导下的宛西自治 |
| 一、自卫、自治、自富:民众自治共同体的内聚 |
| 二、不顾官厅、不顾法律、不顾手续:地方自治的封闭 |
| 三、“再造权威性自治”:局部地方专制的失败 |
| 第四章 走向巅峰:乡村建设浪潮的兴起与高涨 |
| 第一节 梁仲华主持下的村治派大集结 |
| 一、“思想阐发”与“人才储育”: 河南村治学院 |
| 二、“研究”“训练”“实验”: 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 |
| 三、组织与行政:梁仲华乡建工作的事功 |
| 第二节 梁漱溟领导下的“乡村建设运动 |
| 一、社会问题与人生问题:梁漱溟思想的逻辑出发点 |
| 二、乡村开出新组织:邹平实验县的改革设计 |
| 三、“政”“教”“富”“卫”合一:邹平实验实施及七大成效 |
| 四、玄学的理论与妥协的实践:理想与现实的纠葛 |
| 第三节 全国乡村运动大联合 |
| 一、成立联合组织为各地乡村工作人员一致诉求 |
| 二、三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的举行 |
| 三、有限度的联合与有限度的影响 |
| 第五章 政治权力强力渗透下村治派的沉寂 |
| 第一节 村治派主导社会改革独立性的消解 |
| 一、民众自卫训练:菏泽实验模式社会改革的有效性 |
| 二、从社会改革到社会控制:韩复榘设立山东乡村自卫训练试办区 |
| 三、全域推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全省逐次分区设置 |
| 第二节 国民党政权下的乡村社会改革实验 |
| 一、纯以行政力量促进农村建设:江宁和兰溪实验 |
| 二、基督教和国民党行政的乡村建设合作:黎川实验 |
| 第三节 中共农村道路的探索 |
| 一、适应性动员:前期海丰农民运动政治策略 |
| 二、“三三制”:陕甘宁边区改革资源总量控制框架 |
| 第六章 批评与回应:围绕村治派理论的争议 |
| 第一节 批评箭靶:村治为解决中国问题唯一办法 |
| 一、一脉相承之认识:村治为国家政治根本 |
| 二、进入主流视野:乡村建设是时代大势所需 |
| 第二节 东西之间:梁漱溟与其他派别的论战 |
| 一、融合东西方还是中国文化坚守:与东方文化派的辩论 |
| 二、农业工业孰先孰后:与自由主义西化派的交锋 |
| 三、阶级的融合还是斗争:与左派经济学家的论争 |
| 结语 |
| 一、民众伦理情感认同:乡村社会改革的基本原则 |
| 二、渐进实施社会调控:保持社会资源对新体制实施的有效支撑 |
| 三、适度区分有效衔接:行政力量与社会运动的良性互动 |
| 四、儒家伦理固本开新:村治派中国乡村现代性出路的理论建构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致谢 |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 内容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以及意义 |
| 第二节 相关研究及文献的回顾及综述 |
| 第二节 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 第二章 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中的农业发展—“国际粮食体制”理论 |
| 第一节 第一粮食体制 |
| (一)“第一粮食体制”的形成及特征 |
| (二)“第一粮食体制”的终结与之后的调整 |
| 第二节 第二粮食体制 |
| (一)“第二粮食体制”的形成及特征 |
| (二)“第二粮食体制”的终结及遗产 |
| 第二节 对于“第三粮食体制”的展望 |
| (一)哈里特?弗里德曼的积极乐观论调 |
| (二)菲利普·麦克迈克尔的消极悲观论调 |
| 本章小结 |
| 第三章 “第二粮食体制”中的日本农业政策 |
| 第一节 国际政治经济博弈下的“农地改革”和“粮食援助” |
| 第二节 国际市场冲击下的“基本法农政” |
| 第三节 “第二粮食体制”末期的“综合农政” |
| 本章小结 |
| 第四章 “第三粮食体制”特征背景下的日本农业政策转向 |
| 第一节 美日贸易摩擦升级下的农产品市场深度开放与“地域农政” |
| 第二节 经济结构转型中的农业政策调整 |
| 第三节 GATT乌拉圭回合农业谈判与日本农业政策转向 |
| 本章小结 |
| 第五章 转向后的新世纪日本农业政策的发展历程 |
| 第一节 WTO多哈回合农业谈判与小泉纯一郎的“攻势型农政” |
| 第二节 FTA/EPA谈判的推动和民主党的农业政策 |
| 第三节 美日、欧日FTA/EPA谈判与安倍晋三的“攻势型农林水产业” |
|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 (一)选题缘起 |
| (二)选题意义 |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 (一)资本下乡研究综述 |
| (二)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
| (三)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 (四)村企关系研究综述 |
| (五)农民组织化研究综述 |
| (六)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 三、关键词的界定 |
| 四、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 (二)研究案例概况 |
| 五、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 (一)论文分析框架 |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 (一)创新之处 |
| (二)研究不足 |
| 第一章 利益主体行为逻辑及其关系再造 |
| 1.1 引资入村:政府的治理逻辑 |
| 1.1.1 以资引资:国家资源下乡的策略 |
| 1.1.2 政府入股:政治资源的隐性配置 |
| 1.1.3 政府的市场观与市场化中的政府 |
| 1.2 乡村争资:村治逻辑转换与权力内嵌 |
| 1.2.1 产业振兴:村集体的富民兴村策略 |
| 1.2.2 社会资本获取:工商资本的政治表达 |
| 1.2.3 竞争捷径:主动谋求政府支持 |
| 1.3 选村投资:政府干预下的资本下乡 |
| 1.3.1 情感偏好:资本下乡中的政府意志 |
| 1.3.2 企业配合:寻求政策倾斜与扶持 |
| 1.3.3 村企共谋:强化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 |
| 1.4 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关系再造 |
| 1.4.1 企业参与下的乡村关系再造 |
| 1.4.2 村庄参与下的政企关系再造 |
| 1.4.3 政府参与下的村企关系再造 |
| 1.4.4 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 |
| 1.5 小结 |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吸纳与乡村精英再造 |
| 2.1 经济精英主导下的村庄治理 |
| 2.1.1 做企业家:从“草根”到经济能人 |
| 2.1.2 张榜竞选:从经济能人到村治精英 |
| 2.1.3 精英的困局:村庄治理内生性缺失 |
| 2.2 资本下乡中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 2.2.1 情感俘获:私人关系的公共性拓展 |
| 2.2.2 需求对接:对村治精英破局构想的回应 |
| 2.2.3 信任建构:企业股权结构的社会效应 |
| 2.3 资本下乡中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 2.3.1 先建后补:政府对村治精英的承诺 |
| 2.3.2 垫资建厂:村治精英对政府承诺的回应 |
| 2.3.3 褒奖与荣誉: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反馈 |
| 2.4 精英吸纳的动力来源及其再造结果 |
| 2.4.1 可信承诺:企业的政治关联效应 |
| 2.4.2 “三强四带”:政党能力建设机制 |
| 2.4.3 “联乡兴村”:政府权力下沉机制 |
| 2.4.4 再造结果:村治精英“政治化” |
| 2.5 小结 |
| 第三章 现代规则下乡与乡土规则再造 |
| 3.1 资本下乡中的现代规则下乡 |
| 3.1.1 股份合作:企业的利益联结策略 |
| 3.1.2 市场排斥:村集体反对股份合作制 |
| 3.1.3 按价收租:村集体的确定性追求 |
| 3.2 乡土规则运行下的秩序冲突 |
| 3.2.1 宗族认同:乡土规则的生成机理 |
| 3.2.2 规则碰撞:产权与收益单位的分合 |
| 3.2.3 祖宗与神明:分配失序下的暴力抗争 |
| 3.2.4 资本逃离:地方性知识的挤压 |
| 3.3 政府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 3.3.1 寻找土地:选定新址与产权重构 |
| 3.3.2 利益均沾:秩序建构的均衡过程 |
| 3.3.3 程序再造:权力渗透与强制性矫正 |
| 3.3.4 资本回流:乡土规则再造的效应 |
| 3.4 企业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 3.4.1 拒绝签约:农民的理性选择策略 |
| 3.4.2 寻找中间人:企业的行动逻辑 |
| 3.4.3 推举代理人:农民的行动逻辑 |
| 3.5 小结 |
| 第四章 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社集体再造 |
| 4.1 农民再组织化:企业的治理逻辑 |
| 4.1.1 企业成本控制:农民再组织化缘起 |
| 4.1.2 向政府说好话:重新俘获中间人 |
| 4.1.3 为政府造亮点:寻求政府支持 |
| 4.2 “四社协同”:农民再组织化的过程 |
| 4.2.1 劳务合作社:闲散劳动力组织化 |
| 4.2.2 产业合作社:产业过程组织化 |
| 4.2.3 资金合作社:农民分散资金集聚化 |
| 4.2.4 土地合作社:土地碎片化及其整合 |
| 4.3 组织化利益表达:农民的集体行动 |
| 4.3.1 表达梯度:从中间人到代理人 |
| 4.3.2 理性抗争:利益再表达的过程 |
| 4.3.3 “新中间人”的诞生:政府 |
| 4.4 集体再造:农民再组织化的效应分析 |
| 4.4.1 权力渗透:经济过程中的政治表达 |
| 4.4.2 政经分离:农村政治经济格局重塑 |
| 4.4.3 精英塑造:农民的“新代理人” |
| 4.5 小结 |
| 第五章 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 |
| 5.1 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 |
| 5.1.1 利益主体关系:从失衡到均衡 |
| 5.1.2 制度建设: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 5.1.3 组织建设:从失序到有序 |
| 5.1.4 农民能力建设:从单一到全面 |
| 5.1.5 农民认知转型:从封闭走向开放 |
| 5.2 村庄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 |
| 5.2.1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 5.2.2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能力 |
| 5.2.3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 5.3 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限度 |
| 5.3.1 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碰撞冲突 |
| 5.3.2 政企关系的诱变及其风险 |
| 5.3.3 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 |
| 5.4 小结 |
| 结论与讨论 |
| 一、基本结论 |
| (一)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信任建构是基础 |
| (二)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
| (三)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性的保障 |
| (四)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 |
| (五)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是根本 |
| 二、进一步讨论 |
| (一)如何完善资本下乡中的企业治理 |
| (二)如何构筑更为合理的利益增长分享机制 |
| (三)如何实现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换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 摘要 |
| Abstract |
| 1.引言 |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 1.3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 1.3.1 小农户的概念界定 |
| 1.3.2 理论基础 |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创新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研究方法 |
| 1.4.3 研究创新点 |
| 2.小农户群体的经营现状与经营特征 |
| 2.1 小农户群体的经营现状 |
| 2.1.1 小农户仍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 |
| 2.1.2 小农户家庭非农就业逐渐成为常态 |
| 2.1.3 小农户逐步参与农地规模化经营 |
| 2.2 小农户群体的经营特征 |
| 2.2.1 农业生产规模小、生产效率低 |
| 2.2.2 农业生产组织化较差 |
| 2.2.3 农地依赖度较高 |
| 2.2.4 风险规避能力较差 |
| 2.3 小农户经营特征与交易费用 |
| 3.农地规模化经营路径及其交易费用分析 |
| 3.1 农地规模化经营路径的分类 |
| 3.1.1 农地流转 |
| 3.1.2 农地托管 |
| 3.1.3 农地流转和农地托管的比较 |
| 3.2 农地规模化经营的交易费用分析 |
| 3.2.1 市场性交易费用 |
| 3.2.2 管理型交易费用 |
| 3.2.3 政治型交易费用 |
| 3.3 农地规模化经营参与主体在不同路径下的交易费用 |
| 3.3.1 流转路径下各参与主体交易费用 |
| 3.3.2 托管路径下各参与主体交易费用 |
| 4.不同农地规模化经营路径的博弈分析 |
| 4.1 农地规模化经营参与主体分析 |
| 4.1.1 小农户—土地的主要供给者 |
| 4.1.2 经营主体—经济效益的追求者 |
| 4.1.3 政府—中介服务提供者 |
| 4.2 博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 4.2.1 模型基本假设 |
| 4.2.2 三方参与主体行动策略分析 |
| 4.3 无政府参与下的博弈分析 |
| 4.3.1 从小农户A的角度分析 |
| 4.3.2 从经营主体B的角度分析 |
| 4.4 政府参与下的博弈分析 |
| 4.4.1 从小农户A的角度分析 |
| 4.4.2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B的角度分析 |
| 4.4.3 从政府的角度分析 |
| 4.5 本章小结 |
| 5.不同发展路径比较研究的案例分析 |
| 5.1 无政府参与下不同路径效果比较分析 |
| 5.1.1 农地流转案例:豫东地区Q县 |
| 5.1.2 农地托管案例:豫东地区S县 |
| 5.1.3 案例比较分析 |
| 5.2 政府参与下不同路径效果比较分析 |
| 5.2.1 流转案例:山东省滕州市 |
| 5.2.2 托管案例:山东省滕州市 |
| 5.2.3 案例比较分析 |
| 5.3 本章小结 |
| 6.推动农地规模化经营的政策建议 |
| 6.1 降低市场型交易费用 |
| 6.1.1 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机制建设 |
| 6.1.2 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 |
| 6.1.3 增强小农户风险抵抗能力 |
| 6.1.4 提高小农户非农就业的稳定性 |
| 6.2 降低管理型交易费用 |
| 6.2.1 鼓励进行经营路径创新 |
| 6.2.2 引导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
| 7.结论与展望 |
| 7.1 研究结论 |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文献综述 |
| 1.1 农业经济模式下的农村聚落“分散-集聚” |
| 1.1.1 农村聚落“分散-集聚”的研究视角 |
| 1.1.2 国外农村聚落“分散-集聚”研究 |
| 1.1.3 国内农村聚落“分散-集聚”研究 |
| 1.2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聚落演变及其驱动因素 |
| 1.3 农村聚落“集中”策略及其效应 |
| 1.3.1 发达国家乡村聚落规划 |
| 1.3.2 社会主义运动下的乡村聚落“集中”策略 |
| 1.3.3 当代中国的农村社区化及其效应 |
| 1.4 农村集中社区规划 |
| 1.5 小结 |
| 第2章 绪论 |
| 2.1 研究背景 |
| 2.1.1 农村社区化的重要角色 |
| 2.1.2 农村社区化的现状及其根源 |
| 2.1.3 四川盆地农村社区化的区域背景 |
| 2.2 科学问题 |
| 2.3 研究目标与意义 |
| 2.3.1 研究目标 |
| 2.3.2 研究意义 |
| 2.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 2.4.1 研究内容 |
| 2.4.2 技术路线 |
| 第3章 四川盆地农村聚落分散性的根源探究 |
| 3.1 宗族文化与农村土地制度环境 |
| 3.1.1 宗族文化概述 |
| 3.1.2 当代宗族组织和乡村聚落发展的制度环境 |
| 3.2 研究区选取与方法 |
| 3.2.1 研究区选取 |
| 3.2.2 研究方法 |
| 3.2.3 数据收集 |
| 3.3 结果与分析 |
| 3.3.1 农村聚落的姓氏构成与居住模式:野外调查证据 |
| 3.3.2 村域聚落分散度的区域比较 |
| 3.3.3 乡村聚落分散度的关联因素识别 |
| 3.4 讨论 |
| 3.4.1 传统聚落的“集聚和分散”是农村社会结构的空间表征 |
| 3.4.2 四川盆地农村血缘多样化和聚落高度分散的触发事件: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移民潮—明末清初“湖广填四川” |
| 3.4.3 四川盆地农村聚落高度分散的直接原因:与自然和社会经济环境相适应的积极的土地利用策略 |
| 3.5 小结 |
| 第4章 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农村社区化的动力机制 |
| 4.1 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农村社区化的动力机制剖析 |
| 4.1.1 传统聚落模式和空间组织结构 |
| 4.1.2 高度分散的农村聚落与乡村场镇体系的关联机理 |
| 4.1.3 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场镇体系演变和农村社区化动力机制 |
| 4.2 实证研究 |
| 4.2.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 4.2.2 合川区乡村场镇体系的演变 |
| 4.2.3 合川区农村社区化的驱动因素辨析 |
| 4.3 讨论 |
| 4.3.1 城乡二元制度下的农村聚落与乡村场镇相互关系转变 |
| 4.3.2 农村社区化是传统农村聚落对城镇体系演变的再适应过程 |
| 4.4 小结 |
| 第5章 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农村社区化驱动的乡村重构效应 |
| 5.1 农村集中安置驱动乡村重构的理论框架 |
| 5.1.1 乡村空间重构 |
| 5.1.2 乡村经济转型 |
| 5.1.3 乡村社会重构 |
| 5.1.4 乡村治理革新 |
| 5.2 案例研究 |
| 5.2.1 研究区概况 |
| 5.2.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 5.2.3 两种农村社区化模式的对比 |
| 5.2.4 镇域农村社区化驱动的乡村重构 |
| 5.3 讨论 |
| 5.3.1 地方民主结构与集中社区规划 |
| 5.3.2 农村社区化驱动乡村“空间-社会”的耦合转型 |
| 5.3.3 新农村社区的经济脆弱性与社区治理的涣散 |
| 5.4 小结 |
| 第6章 四川盆地丘陵山地区集中社区规划策略—基于两个村级案例 |
| 6.1 材料与方法 |
| 6.1.1 案例村概况 |
| 6.1.2 研究方法 |
| 6.1.3 数据收集 |
| 6.2 两个案例村集中社区规划案例对比 |
| 6.2.1 集中安置的决策与规划 |
| 6.2.2 分散农居点复垦与农户集中安置 |
| 6.2.3 农村社区规划的农户响应 |
| 6.3 讨论 |
| 6.4 小结 |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 7.1 结论及政策启示 |
| 7.1.1 主要结论 |
| 7.1.2 政策启示 |
| 7.2 研究特色与创新点 |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发表论文及主持和参与课题 |
| 博士阶段发表的论文 |
| 主持和参与的课题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缘起与问题提出 |
| 1.2 文献回顾 |
| 1.2.1 国外关于小农的研究 |
| 1.2.2 国内关于小农的研究 |
| 1.2.3 关于小农家庭生产行为的研究 |
| 1.2.4 关于项目与项目进村的研究 |
| 1.2.5 文献评述 |
| 1.3 研究意义 |
| 1.3.1 理论意义 |
| 1.3.2 现实意义 |
| 第二章 研究方法 |
| 2.1 基本概念 |
| 2.1.1 项目 |
| 2.1.2 小农家庭 |
| 2.1.3 生产行为 |
| 2.2 资料收集方法 |
| 2.2.1 研究地点概况 |
| 2.2.2 文献法 |
| 2.2.3 无结构访谈法 |
| 2.3 研究视角:社会化小农 |
| 第三章 项目进村:现代农业体验园项目进入T村 |
| 3.1 现代农业体验园:建设新农村的尝试 |
| 3.2 现代农业体验园项目进入T村的过程 |
| 3.2.1 项目进村第一阶段:项目宣传与土地流转 |
| 3.2.2 项目进村的第二阶段:技能培训与土地转租 |
| 3.2.3 项目进村第三阶段:推山事件、砸车风波与断水计划 |
| 第四章 项目进村后 T 村小农家庭生产行为的变化 |
| 4.1 项目进村前:单一种植型 |
| 4.2 项目进村后:多样化的生产行为 |
| 4.2.1 单一种植型 |
| 4.2.2 半种植半务工型 |
| 4.2.3 单一务工型 |
| 第五章 项目进村后小农家庭生产行为转变的动机分析 |
| 5.1 项目进村:一种国家力量的输入 |
| 5.1.1 文件动员 |
| 5.1.2 技术动员 |
| 5.1.3 权力动员 |
| 5.2 社会化小农的特征及行为动机:T村小农家庭对项目的回应 |
| 5.2.1 何谓社会化小农 |
| 5.2.2 T村社会化小农的基本特征 |
| 5.2.3 T村小农家庭的生产行为动机厘析 |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 6.1 研究结论 |
| 6.2 研究讨论 |
| 6.2.1 项目进村过程中的小农家庭自主性 |
| 6.2.2 对话“社会化小农”:分析出路与解释张力 |
| 6.2.3 中国小农“脆弱性”与“延续性”问题 |
| 6.2.4 中国小农家庭社会保障问题 |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访谈大纲 |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导言 |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 一、问题的提出 |
| 二、研究的意义 |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的学术考察与分析 |
| 一、国内外的发展伦理研究及其“地方性”取向 |
| 二、国内外的乡村伦理研究及其“发展性”问题 |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 |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 二、研究方法 |
| 三、田野调查的个案选择与方法 |
| 四、创新之处 |
| 第一章 乡村发展:一种伦理性发展 |
| 第一节 “发展”意蕴的流变 |
| 一、客观存在状态的描述 |
| 二、规范性意义的嵌入 |
| 三、自反性品质的呈现 |
| 第二节 乡村发展概念的演进 |
| 一、模糊的文化概念 |
| 二、突出的经济概念 |
| 三、复合的社会概念 |
| 第三节 乡村发展伦理的出场 |
| 一、国际发展伦理研究的“进入” |
| 二、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社会的发展转型 |
| 三、“整体美好持续共生”的价值确立 |
| 第二章 发展至上?——被发展主义遮蔽的乡村伦理视界 |
| 第一节 增长主义:乡村发展目标的“问题化” |
| 一、增长主义的“增长”逻辑及其“乡村化” |
| 二、乡村增长主义驱动下的增长困境与价值危机 |
| 三、“去增长”的解构与“美好生活”的定义 |
| 第二节 精英主义:乡村发展主体的“问题化” |
| 一、农民阶层分化:强势阶层与弱势阶层 |
| 二、“富人治村”:乡村精英概念的普遍化 |
| 三、“扶贫内卷化”:乡村精英俘获的消极后果 |
| 第三节 消费主义:乡村发展动力的“问题化” |
| 一、消费力:扩大乡村消费需求的动力表现 |
| 二、由“消费积极分子”到乡村消费主义 |
| 三、资本逻辑:构成乡村消费主义的深层根源 |
| 第四节 城市中心主义:乡村发展方式的“问题化” |
| 一、乡村发展的城市化“偏好” |
| 二、“城市信仰”与“永恒正义” |
| 三、“乡村复兴”与“尺蠖效应” |
| 第三章 为何发展:乡村发展目标的伦理定位 |
| 第一节 以农民美好生活定位乡村发展:历史沿循与现实审思 |
| 一、现代乡村发展目标的迷失及缘由 |
| 二、农民美好生活:新时代乡村发展目标的价值确认 |
| 三、实现农民美好生活的现实困境及其发展伦理消解 |
| 第二节 在“富”与“安”之间理解农民美好生活的实践逻辑 |
| 一、农业匮乏经济基础上的“小富即安”生成 |
| 二、乡村发展主义主导下的“小富即安”批判 |
| 三、乡村发展伦理建构中的“且富且安”实践 |
| 第三节 以“美好发展”重塑农民生活的“劳—闲”之维 |
| 一、新乡村增长主义与农民“劳动—休闲”异化 |
| 二、休闲本原化:农民美好生活的“低人本”设计 |
| 三、“美好发展”:一种合乎人性的“劳闲融合”策略 |
| 第四章 谁主发展:乡村发展主体的伦理审视 |
| 第一节 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发展的伦理要求 |
| 一、坚持“以农民为中心”的乡村发展理念 |
| 二、重视“竞争”发展对新型主体的责任引导 |
| 三、推动“道义”发展对弱势小农的主体建构 |
| 第二节 乡村“道义”发展的现行模式及其主体困境 |
| 一、“发展型”小农经济:“道义”发展的现行模式 |
| 二、“弱势”组织合作:“发展型”小农经济的主体建构 |
| 三、“被组织”情形下“弱势”主体建构的实践困境 |
| 第三节 “中坚农民联结”:新“道义”视角下的乡村整体性发展 |
| 一、中坚农民:支撑乡村“道义”发展的新主体 |
| 二、主体联结:中坚农民在乡村发展中的伦理功能 |
| 三、基于“中坚农民联结”的乡村整体性发展 |
| 第五章 凭何发展:乡村发展动力的伦理整合 |
| 第一节 应对乡村资本逻辑的发展伦理思路 |
| 一、建构与破坏:资本逻辑对乡村发展的双重作用 |
| 二、既有乡村资本批判的逻辑主题及其伦理向度 |
| 三、发展总体逻辑:推动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
| 第二节 “资本之外”:乡村发展动力体系的伦理考察 |
| 一、乡村发展的技术支持与“技治主义”的伦理规制 |
| 二、乡村发展的组织基础与“共同体”的伦理培育 |
| 三、乡村发展的“制度安排”与政府权责的伦理重构 |
| 第三节 乡村发展“合力论”及其伦理意义 |
| 一、外源动力扩张与乡村自主性的式微 |
| 二、内生动力开发与乡村价值性的单一 |
| 三、“内外聚合”:乡村可持续真正发展的关键 |
| 第六章 如何发展:乡村发展方式的伦理调适 |
| 第一节 发展伦理视域下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导向 |
| 一、发展的属人性: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理念 |
| 二、发展的平等性: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核心 |
| 三、发展的多样性: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标识 |
| 第二节 从分离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单向逻辑及其局限 |
| 一、“以乡促城”中的“牺牲型发展”及其“正义性搁置” |
| 二、“以城带乡”中的“追赶型发展”及其“人本性缺失” |
| 三、“城乡协调”中的“统筹型发展”及其“地方性消解” |
| 第三节 “城乡互融共生”:实践乡村振兴的“新范式” |
| 一、遵循平等公正的“对称性”发展准则 |
| 二、践行双向合作的“互惠性”发展路径 |
| 三、建构五位一体的“共赢性”发展格局 |
| 结语 探索乡村发展伦理体系的建构 |
| 一、乡村发展“问题域”的发掘 |
| 二、发展伦理“价值面”的扩展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后记 |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 中文摘要 |
| ABSTRACT |
| 导论 |
| 一、研究缘由 |
| (一)提出问题 |
| (二)思维历程 |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 (一)阶级分析法与传统农业中国的社会结构研究述评 |
| (二)传统——现代理论范式与传统农业中国的社会转型研究述评 |
| (三)国家——社会理论范式与传统农业中国的社会结构研究述评 |
| (四)新制度经济学与农业中国的集体产权研究评述 |
| 三、思路方法 |
| (一)研究旨趣 |
| (二)研究方法 |
| (三)研究思路 |
| 第1章 黄土地上的社会生产力 |
| 1.1 地理环境与生产力的关系 |
| 1.1.1 地理环境特性决定生产力发展状况 |
| 1.1.2 地理环境在人类社会初期起决定性作用 |
| 1.1.3 地理环境特性的“蝴蝶效应” |
| 1.2 地理环境特性与农业革命 |
| 1.2.1 原始社会的“丰裕生活”走向资源稀缺 |
| 1.2.2 物种特性产生不同社会组织制度 |
| 1.3 黄土环境与黄土文明新论 |
| 1.3.1 黄土文明而非黄河文明 |
| 1.3.2 黄土分布于华夏文明核心区 |
| 1.3.3 黄土成因决定中国农业社会的起源 |
| 1.4 黄土土壤与定居式旱作农业 |
| 1.4.1 黄土土壤特性产生旱作农业 |
| 1.4.2 旱作农业产生轮耕制 |
| 1.4.3 旱作农业生产方式决定中国特色的上层建筑 |
| 1.5 农业生产工具与驱动动力 |
| 1.5.1 农业生产工具的自然和人为局限 |
| 1.5.2 青铜很少用做农业生产工具 |
| 1.5.3 驱动动力长期以自然力为主 |
| 小结 |
| 第2章 以分配为中心环节的生产关系 |
| 2.1 相关核心概念新解 |
| 2.1.1 作为前提性存在的生产 |
| 2.1.2 以权威为媒介的等级性分配 |
| 2.1.3 遵循价值规律的交换 |
| 2.1.4 以分配关系为基础的集体权威 |
| 2.2 马克思主义生产关系理论新解 |
| 2.2.1 交换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中心环节 |
| 2.2.2 分配是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中心环节 |
| 2.2.3 交换和分配并重是现代社会生产关系的特点 |
| 2.3 传统农业中国的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 |
| 2.3.1 西方交换关系基础上的上层建筑 |
| 2.3.2 传统中国分配关系基础上的上层建筑 |
| 2.3.3 对若干重要问题的反思 |
| 小结 |
| 第3章 受限制的交换关系 |
| 3.1 交换关系的生产力限制 |
| 3.1.1 西方社会交换关系存在天然优势 |
| 3.1.2 传统中国交换关系存在天然局限 |
| 3.1.3 运输成本对交换关系影响深远 |
| 3.2 政治统治主导下的社会分工与交换 |
| 3.2.1 政治需求产生分配的社会分工 |
| 3.2.2 政治需求导致青铜业与农业分离 |
| 3.2.3 制陶业与农业关系复杂 |
| 3.2.4 纺织业与农业结合产生自然经济 |
| 3.3 官商关系新论 |
| 3.3.1 “商人”自起源就出身低贱 |
| 3.3.2 战国以后抑商成为基本国策 |
| 3.3.3 商人无取得政权之可能 |
| 3.3.4 官营工商业排挤私营工商业 |
| 小结 |
| 第4章 农耕生产方式和军事制度合成的集体社会 |
| 4.1 农耕生产方式的对外扩张性 |
| 4.1.1 战争起源于社会生产方式 |
| 4.1.2 农耕生产方式扩张与防御 |
| 4.1.3 农耕生产方式要求政治统一 |
| 4.2 农耕生产方式的对内收敛性 |
| 4.2.1 农耕生产方式对内排斥军事暴力 |
| 4.2.2 农耕生产方式天然地存在内部离心力 |
| 4.3 农耕生产方式与军事组织的契合 |
| 4.3.1 契合于资源稀缺性 |
| 4.3.2 契合于集中分配的管理方式 |
| 4.3.3 契合于集体权威 |
| 4.4 集体社会的形成 |
| 4.4.1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前提 |
| 4.4.2 最大的集体单位是天下(国家) |
| 4.4.3 最小的集体单位是个体家庭 |
| 小结 |
| 第5章 伦理和权威的家国同构 |
| 5.1 西方社会的家国异构论 |
| 5.1.1 亚里士多德:家务管理异于城邦政治 |
| 5.1.2 梅因:地域国家取代血缘政治 |
| 5.1.3 摩尔根:血缘人身关系的古代社会与地域财产的政治国家 |
| 5.1.4 恩格斯:血缘亲属与阶级国家 |
| 5.2 传统中国的家国同构论 |
| 5.2.1 西方思想家:伦理道德与家父权力的家国同构 |
| 5.2.2 日本学者:秩序的家国同构 |
| 5.2.3 中国学者:宗法的家国同构 |
| 5.2.4 梁漱溟:伦理的家国同构 |
| 5.3 对家国异构论与同构论的再思考 |
| 5.3.1 西方社会家国异构的质疑 |
| 5.3.2 传统中国家国同构论的缺陷 |
| 小结 |
| 结论 |
| (一)传统农业中国是建立在农耕生产方式基础上的集体社会 |
| (二)传统中国集体社会的生产关系是以分配关系为中心 |
| (三)传统农业中国具有多重社会底色 |
| 参考文献 |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 致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