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黄明慧[1](2021)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集时代性、实践性、系统性、原创性于一体的开放的科学理论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与核心篇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内涵丰富,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定位、核心目标、衡量标准、着力重点、实现路径等做了全方位的体系化建构,凝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大创新:拓展深化了党的领导理论、创造性提出了"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理论、充实完善了严格执法理论,推动了行政法基础理论、法治理念、具体制度的发展。
王汇宇[2](2021)在《基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家感知的营商环境满意度影响因素及机理研究》文中指出民营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活力和韧性所在,是当前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的主力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不证自明,“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作为公共治理结果的呈现,营商环境是一种兼具物质形态和制度形态的特殊公共产品,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政府服务好不好,人民群众说了算”,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优劣一定程度上体现为民营企业家对营商环境满意度的高低。然而,满意度是一个复杂构念,既有理论文献和实践经验显示,影响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因素较为繁杂,且公共服务客观绩效与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的相关关系仍是学界的争论点,营商环境客观绩效与民营企业家营商环境满意度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亦无定论。此外,学界及实务届关于营商环境的研究集中在辨析概念、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优化路径等方面,关于营商环境满意度的研究则更少,仅有少数文献提及应将营商环境满意度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缺乏对营商环境满意度影响因素及机理的系统性检视。因此,本研究立足可视范围内的理论借鉴与经验事实,从描述及解释两个路径,探讨基于浙江省民营企业家感知的营商环境满意度影响因素及机理。本研究聚焦“营商环境满意度是什么?”、“影响营商环境满意度的因素有哪些?”、“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满意度的?”等三个研究问题,以“文献述评—模型构建—实证分析—路径思考”为研究主线。论证过程分为两部分:扎根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首先,借助扎根理论法的思想和技术,对理论文献与经验线索进行系统编码,探析“营商环境满意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析取可能影响营商环境满意度的因素,并建构理论模型;其次,通过实证分析对理论模型与所提假设予以检验;最后,基于研究结果及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际,提出提升浙江省民营企业家营商环境满意度的路径思考。研究表明:(1)营商环境满意度即民营企业家对于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及法治环境的实际感知与其期望相比较之下心理状态的客观度量。(2)影响营商环境满意度的因素包括感知营商环境规范质量、感知营商环境功能质量、感知营商环境价值以及地方政府公信力。具体而言,感知营商环境规范质量包含专业性、公平性、透明性、公益性等4个维度;感知营商环境功能质量包含有形性、可靠性、及时性、便利性、技术性等5个维度;感知营商环境价值包含给定质量评价价格、给定价格评价质量等2个维度;地方政府公信力包含依法行政、民主化程度、行政人员形象、政府诚信等5个维度。(3)感知营商环境规范质量、感知营商环境功能质量是影响营商环境满意度的重要前置变量,均对营商环境满意度存在显着正向影响;感知营商环境价值发挥部分中介作用,在“感知营商环境规范质量/感知营商环境功能质量→感知营商环境价值→营商环境满意度”路径中,感知营商环境价值所占中介效应量均接近40%;地方政府公信力发挥显着的调节作用,在“感知营商环境规范质量/感知营商环境功能质量/感知营商环境价值→营商环境满意度”影响路径中,地方政府公信力均发挥显着的“倒U型”调节作用。基于上述研究发现,论文可能在以下方面做出贡献:(1)沿用行为公共管理学视角,对营商环境满意度影响因素及机理等心理体验作了微观刻画,填补既有研究的学术空白,亦加强公共管理学与心理学学科对话。(2)检验了经典顾客满意度模型部分框架在营商环境领域的适用性,重申并验证了感知价值在营商环境满意度中的重要作用,并为探讨地方政府公信力在公众满意度形成中的作用机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3)基于扎根理论法及相关理论要旨,并参考SERVQUAL及SERVPERF评价模型,创新性地构建了感知营商环境质量的内涵维度。(4)遵循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相结合的混合研究方法范式,对既有关于满意度影响因素及机理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有益补充,并有效保证了研究结论的内部效度及外部效度。
段明莉[3](2021)在《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20年国家制定“十四五”规划,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务员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执行者,公务员能力提升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一直是国家、社会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而基层公务员作为政府最前沿的实施者,其能力是政府治理能力最重要的元素,对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的调查和研究,有助于推动有关政府治理能力的研究,可以为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布局提供一定的帮助。本文以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为研究对象,以2003年公务员能力框架结构的九种能力出发,分析了各税种改革、征管体制改革以来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面临的挑战,以及改革对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的新要求。通过深度访谈、问卷调查等手段找出基层税务公务员能力提升的现状与征管体制改革后的新要求,这些新要求包括学习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同时尽可能发现基层税务公务员能力方面的缺陷,提出相应具有针对性的对策,以解决相关问题:如改革培训机制,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大力度;强化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学习,提高其价值理念;关注公务员身心健康,增强其心理适应能力;优化人事管理制度等。
段健欣[4](2021)在《济南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状及优化对策研究》文中认为伴随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竞争、人才竞争、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政务环境,对加快高质量发展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一定意义上,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表面上看是经济数字的差距、企业数量和质量的差距,实则是营商环境的差距。关于打造什么样的营商环境,各方说法不一,地方政府的目标表述也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主要体现在“三化”上,即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而综合国内外实践经验,衡量一个区域营商环境质量高低的关键指标就是法治。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压舱石,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和剂,更是市场主体预期的稳定剂。本文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出发点,以济南市为个案研究,分析地方政府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研究过程中,首先对国内外关于营商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研究,其中,既有概念内涵的研究,又有重要性方面的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借鉴参考。其次,对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概念进行了明晰,对新公共管理、服务型政府、整体性治理、社会主义法治等相关理论进行了学习,对本文的研究具有较大的理论指导意义。第三,在前面的概念和理论基础上,通过梳理文献资料、工作报告、工作访谈等途径,对济南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第四,“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借鉴新加坡、新西兰、深圳等国内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进国家或城市,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提炼共性要求,为对策建议的提出提供了思路启发。最后,在前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从立法、决策、执法和法治氛围等方面,为济南市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措施。本文通过运用文献分析、问卷调查、比较分析、访谈等研究方法,认为济南市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大量且有成效的工作,但对照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对比国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在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大量需要改进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有针对性进行改进提升。同时,济南市的现状和问题在北方城市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希望能通过本文的研究,为其他城市特别是北方城市打造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
翟磊[5](2020)在《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讲好中国法治故事,离不开基层视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基层实践。基层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根基之所在,是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活力源头之所在,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薄弱环节之所在。作为最基层一级政府,乡镇政府是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威的地方代表,承担着落实国家意志,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重大责任。乡镇政府能否秉公用权、依法行政,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水平。本文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行动者,以基层政府权力为考察对象,立足于乡镇政府权力运行的过程,剖析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状与法治问题,旨在构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制度框架。本文以“山西洪洞封灶禁煤”“上海市违法群租治理”为例,提出我国乡镇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目标悖论和主体角色悖论。在价值目标层面,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存在“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价值冲突,合法性和有效性之间存在张力。在主体角色层面,基层政府既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同时稍不注意,也往往成为破坏法治建设的关键主体。本文研究重点是聚焦规范约束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力争在理论上提出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统一的方案。在规范实证分析基础上,本文认为,基层政府权力存在执行性、非完整性和裁量性;在社会实证分析基础上,基层政府权力运行一定程度上存在滥作为、不作为与慢作为的异化现象。基层政府力异化现象背后,是权力配置失衡、权力行使公共性缺失、权力监督弱化的制度根源以及法律工具主义和行政特权观念的思想根源。聚焦以上问题,本文尝试构建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权力行使和权力监督法治化的三维制度架构,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价值统一提供实现路径。权力配置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先决条件。为破解基层政府“职权与责任”“财权与事权”“人事权与工作任务”的权力配置失衡问题,“强镇扩权”改革试图回应基层政府的权力需求,提高乡镇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同时,“强镇扩权”改革也存在合法性质疑与有效性困境。本文认为,区县政府与乡镇基层政府权力关系重构应当着眼于结构性改革,为乡镇政府权力配置提供系统完整的法治化路径。乡镇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须遵循“功能适当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和“权责一致原则”;以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法治化的关键是探索制定专门《乡镇政府组织法》。以中央立法形式对乡镇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权范围、区县与乡镇分权原则、区县与乡镇行政关系、区县与乡镇财权关系、乡镇政府人员编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等权力配置核心条款加以明确规定,最终实现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权力行使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行使具有非独立性、非常规性和责任主导性等现实特征,面临“运动式运行”“压力型运行”和“权责失调型运行”的法治困境。推进基层政府行政规范、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是破解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困境,实现基层政府权力行使法治化的关键。通过限定“红头文件”规范内容、加强程序规制、建构实施后评估机制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通过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建构跟踪评估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推进基层政府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化;通过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优化行政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健全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的法治化。权力监督法治化是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基层乡镇政府权力运行存在违反法律规范的“硬腐败”,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和懒政懈怠等“软腐败”现象。实现权力监督的法治化,重点是要将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与效能监督结合起来,构建权力运行协同监督制度体系。针对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廉洁性监督,通过实行“垂直管理制”“任期制”“交流制”“高配制”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制度;通过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打造信息公开平台来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权责清单制度、分工制约制度、任职限制制度、重大事项申报与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基层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针对基层权力运行效能性监督,重点是要回应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科学性与考核基础信息失真问题,以及考核过程中基层政府博弈与投机问题,通过基层绩效考核的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绩效考核的适度激励与适度问责机制、提升基层政府的法治考核权重,完善基层政府绩效考核与效能监督制度。展望我国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前景,本文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立场,主张践行基层法治建设的渐进式改革与发展之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正视法治理想和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在推进基层法治过程中,既要旗帜鲜明批判“法治虚无主义”,也要警惕“法治浪漫主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势在必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进程等不得。同时,法治也不是万能的,世界上也没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也急不得。本文认为,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客观地认识和分析基层法治建设之路,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
杨可心[6](2020)在《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认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中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障,是实现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按照我国行政体制的架构,市辖区级政府处于我国行政体制的末端,处于依法行政的前沿位置。中国约有四万余个基层政府,其中数以万计的政府是与人民接触最频繁、最直接的县级和乡镇政府。基层依法行政的建设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发展,综合分析我国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现状,可以发现,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基层依法行政观念较为薄弱,必须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等。笔者认为,应该从法治观念的转变,行政制度的重新构建,行政措施的继续完善等方面着手,继续深化我国基层政府在依法行政的改革进程。本文以法治政府理论、有限政府理论和服务型政府理论为基础,使用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等研究方法,搜集依法行政相关学术资料,将成都市青羊区政府在推进依法行中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将其与基层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普遍性影响因素做对比。通过对成都市青羊区依法行政实践案例的研究,总结分析出存在的问题和具体的成因,如成都市青羊区还存在着行政决策机制不健全,行政执法方式不够创新,行政监督体系尚未落实,行政公开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具体成因则是由于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法律法规不健全,配套机制未跟进等。本文从问题成因的相关角度对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能力给出建议,包括健全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完善内外行政监督体系,科技赋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等,从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研究为起点,由点及面,以望能对我国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龙烁[7](2020)在《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事业取得了瞩目的成就,特别是随着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治国方略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迅速发展,逐渐提出了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是基础,是关键环节,如何在一个基层政府实现建设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家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更要去完善和发展基层政府法治建设。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冠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作为防控一线指挥的基层政府,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即在这样的新时代背景下,以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为研究对象,总结过去的情况和经验,去探讨研究新的发展途径,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论证方法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以期在今后工作实践中有进一步的发展。本研究采用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以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为研究对象,对昂昂溪区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展开了探索,以期为昂昂溪区法治建设提供参考,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总共分为五章来进行阐述。第一章是论文的绪论。从本文研究的相关背景和研究的意义出发,进而介绍对文章所研究内容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之后总结了文章的研究思路和具体地研究特色,让人可以清楚的获知本篇文章的写作目的。第二章为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现状分析,对法治政府基础理论概述,对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发展情况进行梳理。第三章结合昂昂溪区自我评估和问卷调查结果,对法治建设效果进行了分析,梳理了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为进一步推进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的策略研究,从法治思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提出优化措施。第五章针对提出的优化措施,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通过本研究,以期对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进行指导,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并对全国基层政府法治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
褚楚[8](2019)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研究》文中指出乡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关于如何加强乡村治理有效性问题的探讨成为许多学者研究的关注重点。与许多从转变乡村治理模式、调整乡村治理结构等视角出发展开的研究不同,本文从“现代国家的构建与有效运行依赖于一个规模庞大且素质优良的官僚组织”这一视角出发,探讨了基层官僚主要构成群体、党和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乡镇公务员其素质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在“国家——社会”理论分析框架下,乡镇公务员是连接国家政治社会和乡村民间社会的纽带与桥梁,要完成乡村基层治理这样一种兼具政治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特殊社会分工,既应当具备坚定地政治素质、熟练于正式制度规则和政治权威的运用,发挥好政治传输功能,也应当具备合理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来化解地方利益冲突和治理困境的乡土智慧,为乡村百姓解决好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乡镇政府的职能及其发挥职能的具体方式发生转变,对乡镇公务员观念意识、知识能力和心理素质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对于提升乡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及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新制度主义理论为研究的总体分析框架,以乡村治理现代化为研究背景,以治理理论、街头官僚理论、理性行为选择理论、素质模型理论和培训的相关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综合运用了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法、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法,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探讨。本文主要探讨和解决了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素质内容。一方面基于治理理论,从乡村治理过程中乡镇政府承担职能的三个维度——即纵向维度的执行性职能、横向维度的协调性职能、以及前后维度上的规划引导与服务保障职能,探讨了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提出的基本素质要求,即应当具备坚定的政策执行素质、积极的三农服务素质和良好的统筹协调素质。另一方面依据善治和善政的相关理论,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素质提出的更高要求,即具备更强的基层组织建设素质、民主与法治素质、统筹规划与协调素质、运用现代治理技术和治理工具的业务能力素质、以及预防、化解和应对突发危机的素质等。其次,从理论逻辑和现实需求两方面探讨了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实意义与必要性。从理论逻辑上,一是基于街头官僚理论和理性行为选择理论,在“工作环境—行为选择”分析框架下,以自由裁量权和行为选择空间为逻辑起点,探讨了乡镇公务员的几种典型行为选择模式,如政策的变通执行、规则依赖、一线弃权等;二是基于素质模型理论,乡镇公务员的外在行为表现是其素质构成的一部分,并且由其内在的观念意识、性格品质以及知识能力等素质综合作用而形成,进而结合素质是由“意识灌输、知识学习、能力锻炼和习惯养成四个环节反复循环而形成”的这一基本规律,论述了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矫正乡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行为选择偏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从现实需求的角度,本次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媒体案例分析等途径考察了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的现状,发现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整体存在不足,例如政治意识和政治理论知识不足,民主素质和法治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责任亟需增强,文化业务素质有待提升、身体和心理素质仍需提高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因此迫切要求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提高乡镇公务员整体素质水平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第三,通过对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历史和现状的考察,分析了当前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中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例如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素质培育的方式较为单一、公务员培训教育资源供需不平衡等,究其原因:一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不健全,导致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连续性;二是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保障机制不健全,基层教育培训资源和经费拨付难以得到保障;三是由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对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工作缺乏端正的态度和足够重视。第四,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几种主要的特征类型和主要做法,即以英国等英联邦国家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以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和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性”,总结了可供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借鉴的基本经验,例如加强公务员培训的法治与制度保障、分级分类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定期素质测评、完善公务员道德行为规范建设、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以及注重公务员培训教育结果的考核与运用等。最后,基于前文论述提出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路径。以可靠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精湛的业务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践养成相结合、规范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传统继承与时代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强构建完整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体系为主要对策,通过丰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与方式、加强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完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等途径,提高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韩俊英[9](2019)在《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南方集体林区作为我国传统的三大林区之一,同时作为我国集体林区制度改革推行的试点区域,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国森林资源与林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后,南方集体林区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经济社会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各种新的社会矛盾不断凸显,特别是行政主体与经营主体在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平衡上的矛盾日渐成为影响南方集体林区林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发展为研究对象,在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系统中,依法行政子系统与经济转型子系统以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为媒介促进要素间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厘清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对于有效辨识南方集体林区行政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与内生关系,有效解决行政主体与经营主体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法经济学理论、依法行政理论、经济转型理论、系统耦合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为主要理论支撑,借助极差方法、距离协调度模型以及灰色系统理论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实现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研究范式,系统分析了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运行机理,关键影响因素与耦合度测量方法等问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涉及本文的研究文献进行全面梳理,对依法行政、经济转型以及二者关系的研究进行了全面阐述;做了相关的理论贮备,分析了法经济学理论、依法行政理论、经济转型理论、系统耦合理论以及可持续发展理论;(2)以南方集体林区10省区典型经济指标特征确定划分标准,将其划分为第一类地区、第二类地区和第三类地区,分别对三个区域的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发展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三区域的实际发展状况分别总结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为论文后续研究奠定现实基础;(3)辨识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在文献分析与专家调查的基础上,构建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初始影响因子集,运用灰色系统理论构建白化函数,对初始指标集合进行客观筛选,最终共得到7大类46项关键影响因素,作为构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有效依据。(4)对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在对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的目标、功能以及结构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对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主分量各序参量之间、主分量与子系统之间以及各子系统之间的耦合机理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理论分析,为二者耦合发展的评价与耦合度表征奠定基础。(5)构建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与耦合度评测方法体系。结合研究对象实际特点,在对关键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设计了包括行政经济主分量和资源条件子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社会环境子系统以及市场环境子系统等在内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行政经济主分量主要包括经济环境、产业环境与行政环境影响因素指标,三者的指标要素能够很好地表征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具体效应,而关键影响因素中资源条件、科技创新水平、人文与地理环境以及资金与市场环境则分别对应设计为资源条件子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社会环境子系统和市场环境子系统等要素指标,作为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辅助子系统来表征子系统间以及主分量与子系统间的耦合度。结合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度测量的实际需要,分别用极差方法、距离协调度模型以及灰色关联度模型构建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方法体系,其中运用极差方法确定指标与序参量权重系数,运用协调度与灰色关联度模型测量耦合度。(6)以广东省为例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评价进行了实证研究,以进一步检验前述研究结论,特别是耦合度测量指标体系与耦合度测量方法体系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7)针对南方集体林区10省区的共性与个性问题,结合实证研究结论,给出适用于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保障对策。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发展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命题,但是二者的耦合具有广泛的现实与理论基础。南方集体林区10省区之间无论是在依法行政还是经济转型发展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林业经济相对发达的省区,表现出法治政府建设相对规范,政府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较高,直接反映了林区经济转型发展与依法行政存在一定的内生关系。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转型发展之间的关系,是解决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后新生矛盾的有效路径。
冯兴涛[10](2019)在《依法行政视域下审批权行政自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审批权行政自制是立足行政法治理论,探索实现审批合法性与有效性相互平衡的重要途径。行政机关的权力自我规制,凭借其内发性、专业性、同步性优势,弥合了立法、司法和社会公众等外部主体对审批权控制的缺陷,成为强化审批权制约监督的必然选择;立足中国行政控权实际,综合运用国内外行政权制约监督理论与思想资源,合理控制审批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审批权行政自制的重要出发点与落脚点。为此,在法律框架内,行政机关依据法律的授权构建起了审批权行政自制的规范体系,形成了相应的实践体制与机制;在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中,行政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审批权自我规制理念,探索出了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互联网+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内容的审批权行政自制实现路径;行政机关主导下的权力依法自我规制,使得审批权运行法治化水平得到提升。本文以审批权的行政机关自我规制为主题,通过对审批权行政自制理论基础、发展脉络、体制机制、法律规范依据、制度构成、主要对象、及其改革中实现路径的系统考察与分析,试图全面展现审批权行政自制的理论与实践面貌,以揭示其制度演进的内在逻辑与核心优势,归纳总结其制度运行的一般经验与挑战,从而为审批权行政自制的优化提出展望。研究内容主要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审批权行政自制的研究背景、意义、分析框架等;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审批权行政自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考察审批权行政自制的发展脉络,并分析其制度优势;第四部分主要分析审批权行政自制的体制机制、法律规范体系构建及规制的对象;第五部分系统考察改革背景下的审批权行政自制相关实践,以提炼制度的实现路径及经验,分析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第六部分对审批权行政自制的优化提出展望。研究发现,审批权行政自制是对传统行政权制约监督模式的拓展与创新;在审批权运行法治化进程中,审批权行政自制是必然选择,也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方向;尊重行政机关在审批权制约监督中的能动性,构建审批权行政自制的法律规范体系,理顺审批权行政自制的体制机制,是合理控制审批自由裁量权实现权力自制的关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互联网+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建设是实现审批权行政自制的重要途径;提升审批权力结构的合理性、克服改革中的“法治悖论”、建立与“他制”的有效衔接机制,是优化审批权行政自制的重点。当然,与相关实践的迅速推进及伴随而来的众多挑战而言,本研究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对现实的反映上都存在着诸多不足。至于如何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下进一步实现及优化审批权行政自制,则需要在实践中渐进的给出答案,本研究也需要结合实践持续深化。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 引 言 |
| 一、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的演进脉络 |
| 二、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的科学内涵 |
|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
|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
|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
|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
|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
|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
| 三、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 |
| (一)拓展深化了“党的领导”理论 |
| (二)创造性提出了“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理论 |
| (三)充实完善了“严格执法”理论 |
| (四)推动了行政法理论体系的创新发展 |
| 余 论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研究问题 |
| 1.3 研究意义 |
| 1.3.1 理论意义 |
| 1.3.2 现实意义 |
| 1.4 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 1.4.1 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 1.4.2 技术路线图 |
| 1.4.3 研究方法 |
| 2 文献回顾与述评 |
| 2.1 关于顾客满意度与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因素及机理的研究 |
| 2.1.1 顾客满意度模型研究 |
| 2.1.2 公共服务满意度影响因素及机理的模型研究 |
| 2.1.3 影响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因素及影响机理研究 |
| 2.2 关于营商环境满意度的研究 |
| 2.2.1 营商环境的内涵与测量研究 |
| 2.2.2 公众满意度的内涵与测量研究 |
| 2.3 关于感知营商环境质量的研究——来自服务质量及公共服务质量的启示 |
| 2.3.1 感知营商环境质量的内涵研究 |
| 2.3.2 感知营商环境质量的测量研究 |
| 2.4 关于感知营商环境价值的研究——来自顾客感知价值的启示 |
| 2.4.1 感知营商环境价值的内涵研究 |
| 2.4.2 感知营商环境价值的测量研究 |
| 2.5 关于地方政府公信力的研究 |
| 2.5.1 地方政府公信力的内涵研究 |
| 2.5.2 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测量研究 |
| 2.6 已有文献的简要述评 |
| 3 研究分析框架 |
| 3.1 基于扎根理论法的模型构建与要素分析 |
| 3.1.1 扎根理论法介绍及其适用性分析 |
| 3.1.2 本研究中扎根理论法的应用设计 |
| 3.1.3 三级编码与理论饱和度检验 |
| 3.2 理论模型的案例叙述与进一步阐释 |
| 3.2.1 理论模型的案例叙述 |
| 3.2.2 理论模型的进一步阐释 |
| 3.3 概念界定与维度划分 |
| 3.3.1 概念界定 |
| 3.3.2 维度划分 |
| 3.4 研究假设的提出 |
| 3.4.1 感知质量、感知价值与满意度的相关假设 |
| 3.4.2 地方政府公信力的相关假设 |
| 3.5 本章小结 |
| 4 问卷设计与实际测度 |
| 4.1 问卷设计 |
| 4.1.1 问卷的基本结构 |
| 4.1.2 问卷的题项设计 |
| 4.2 信效度检验 |
| 4.2.1 效度检验 |
| 4.2.2 信度检验 |
| 4.3 研究取样 |
| 4.3.1 问卷发放与回收 |
| 4.3.2 样本的同源偏差检验 |
| 4.4 描述性统计分析 |
| 4.5 本章小结 |
| 5 假设检验与结果讨论 |
| 5.1 验证性因子分析 |
| 5.1.1 因变量验证性因子分析 |
| 5.1.2 自变量验证性因子分析 |
| 5.2 相关性分析 |
| 5.3 结构方程模型拟合与中介效应计算 |
| 5.3.1 结构方程模型拟合 |
| 5.3.2 中介效应计算 |
| 5.4 调节效应检验 |
| 5.4.1 调节效应检验一 |
| 5.4.2 调节效应检验二 |
| 5.4.3 调节效应检验三 |
| 5.5 量化分析结果讨论 |
| 5.5.1 感知营商环境质量的直接效应 |
| 5.5.2 感知营商环境价值的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 |
| 5.5.3 地方政府公信力的调节效应 |
| 5.6 本章小结 |
| 6 提升民营企业家营商环境满意度的路径思考 |
| 6.1 以质量感知为基础,提升整体性治理水平 |
| 6.2 以价值感知为导向,推动政企间价值共创 |
| 6.3 以信用体系为中枢,增强地方政府公信力 |
| 6.4 以期望管理为核心,引导民营企业家预期 |
| 6.5 以民企感受为关切,发挥第三方评估效应 |
| 7 主要研究结论与展望 |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 7.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 7.3 研究不足与后续展望 |
| 附录一: 扎根理论访谈提纲 |
| 附录二: 营商环境满意度调研问卷 |
| 参考文献 |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 摘要 |
| ABSTRACT |
| 绪论 |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研究意义 |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 (一)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 三、研究对象和方法 |
| (一)研究对象 |
| (二)研究方法 |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 一、基层公务员 |
| 二、基层税务公务员 |
| 三、公务员能力 |
| 四、税务公务员能力 |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 一、激励理论 |
| 二、能岗匹配原理和竞争强化原理 |
| 第二章 征管体制改革对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的影响 |
| 第一节 征管体制改革对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的挑战 |
| 一、税费征收管理方面 |
| 二、人事管理方面 |
| 第二节 征管体制改革对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的新要求 |
| 一、学习能力方面 |
| 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
| 三、调查研究能力方面 |
| 四、心理调适能力方面 |
| 五、公共服务能力方面 |
| 六、沟通协调能力方面 |
| 七、创新能力方面 |
| 第三章 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概况 |
| 第一节 腾冲市税务局系统情况 |
| 第二节 访谈情况统计 |
| 一、访谈对象选取 |
| 二、访谈情况统计 |
| 第三节 问卷调查情况统计 |
| 一、问卷样本选取 |
| 二、问卷内容设计 |
| 三、问卷样本基本情况 |
| 第四节 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现状 |
| 一、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现状 |
| 二、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现行办法 |
| 第四章 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 第一节 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存在问题 |
| 一、价值理念亟待提升 |
| 二、身心调适能力弱 |
| 三、理论知识储备不足 |
| 四、部分业务实践经验少 |
| 五、缺乏学习动力,创新能力不足 |
| 第二节 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 一、思想政治认识不到位 |
| 二、缺乏有效的心理疏导机制 |
| 三、培训方式、方法传统单一 |
| 四、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晋升机制不完善 |
| 五、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强 |
| 六、人员结构失衡 |
| 第五章 国外和我国其他地区公务员能力提升的经验和启示 |
| 第一节 国外和我国其他地区公务员能力提升的经验 |
| 一、国外公务员能力提升的经验 |
| 二、我国其他地区公务员能力提升的经验 |
| 第二节 对腾冲市基层税务公务员能力提升的启示 |
| 一、能力本位 |
| 二、培训规划设计 |
| 三、考核晋升激励机制 |
| 第六章 加强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
| 第一节 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升公务员价值理念 |
|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公务员价值观 |
| 二、强化税收法制和纳税服务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
| 第二节 注重公务员身心健康,提升公务员心理调适能力 |
| 一、开展文体活动,提升公务员身体素质 |
| 二、关注基层税务公务员的心理健康,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
| 第三节 创新培训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完善公务员综合能力 |
| 一、以基层税务公务员的需求为导向,创新培训规划设计 |
| 二、因地制宜,改进培训方式,加大税收业务人才培养 |
| 三、引入系统外师资力量,提升税收业务培训水准 |
| 第四节 构建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优化公务员能力提升的激励机制 |
| 一、改善人员结构的限制,完善岗责体系,加强轮岗交流锻炼 |
| 二、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职务职级晋升体系 |
| 三、搭建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完善数字人事和绩效考核机制 |
| 结论与展望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附录 |
| 附1:访谈提纲 |
| 附2:腾冲市税务局公务员能力提升调查问卷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 1.1.1 选题背景 |
| 1.1.2 选题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 1.2.1 关于营商环境研究 |
| 1.2.2 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 |
| 1.2.3 文献述评 |
| 1.3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技术路线 |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 1.4.2 研究方法 |
| 1.5 主要创新点 |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 2.1.1 营商环境 |
| 2.1.2 法治政府 |
| 2.1.3 法治化营商环境 |
| 2.2 相关理论依据 |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 2.2.2 服务型政府理论 |
| 2.2.3 整体性治理理论 |
| 2.2.4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 2.3 本章小结 |
| 第3章 济南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状分析 |
| 3.1 济南市高度重视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 3.1.1 放管服改革在全国走在前列 |
| 3.1.2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不断提升 |
| 3.1.3 行政执法得到有效监督 |
| 3.1.4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
| 3.2 济南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
| 3.2.1 立法存在滞后甚至缺失问题 |
| 3.2.2 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问题凸显 |
| 3.2.3 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
| 3.3 济南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原因剖析 |
| 3.3.1 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视程度不够 |
| 3.3.2 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不高、专业化能力不足 |
| 3.3.3 社会整体法治意识有待增强 |
| 3.4 本章小结 |
| 第4章 国内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要做法及其启示 |
| 4.1 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 |
| 4.1.1 新加坡 |
| 4.1.2 新西兰 |
| 4.1.3 深圳 |
| 4.2 经验启示 |
| 4.2.1 健全完善的立法环境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础 |
| 4.2.2 严格规范的执法环境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 |
| 4.2.3 透明公正的司法环境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
| 4.2.4 全面积极的守法环境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社会保障 |
| 4.3 本章小结 |
| 第5章 济南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对策建议 |
| 5.1 强化立法制度供给 |
| 5.1.1 尽快推动营商环境立法 |
| 5.1.2 积极回应营商环境领域制度需求 |
| 5.2 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
| 5.2.1 加强行政程序建设 |
| 5.2.2 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
| 5.2.3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
| 5.3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 5.3.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 5.3.2 用好四张清单、三项制度 |
| 5.3.3 健全行政纠错和问责机制 |
| 5.4 营造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
| 5.4.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
| 5.4.2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
| 5.5 本章小结 |
| 第6章 结论和展望 |
| 主要参考文献 |
| 附录:问卷 |
| 致谢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一、研究缘起:基层法治离我们有多远? |
| 二、基层治理的法治悖论 |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 四、基本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限定 |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 第二章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
| 第一节 基层政府的职能与职权 |
| 一、基层政府职能与职权的规范分析 |
| 二、基层政府职权的法律特征 |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现状分析 |
| 一、基层政府失灵与政府权力异化 |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异化之根源 |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塑造 |
| 一、基层政府治理的理念误区与极端倾向 |
| 二、合法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底线 |
| 三、有效性: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价值重塑 |
| 四、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三维架构 |
| 第三章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化 |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配置失衡及其解决路径 |
| 一、问题意识:纵向权力配置失衡 |
| 二、制度性根源:法定职权与管理的错位 |
| 三、关于基层乡镇政府地位的理论主张 |
| 第二节 强镇扩权:基层政府赋权改革探索与反思 |
| 一、改革历程与实践样本 |
| 二、行政性分权:强镇扩权改革的路径反思 |
| 第三节 基层政府赋权的法治化路径 |
| 一、确立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
| 二、明确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政府 |
| 三、健全基层政府权力配置的法治保障 |
| 第四章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 |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实践图景——以上海群租治理为例 |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群租治理的真实场景 |
| 二、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依据——群租治理的政策推进 |
| 三、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过程——群租治理中的街镇角色 |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现实特征 |
| 一、基层政府权力的“运动式运行”困境 |
| 二、基层政府权力的“压力型运行”困境 |
| 三、基层政府权力的“失调型运行”困境 |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化建构 |
| 一、基层政府权力行使的法治框架 |
| 二、基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 |
| 三、基层政府行政决策的法治化 |
| 四、基层政府行政执法的法治化 |
| 第五章 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法治化 |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表象与根源 |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硬腐败与软腐败 |
| 二、基层政府权力廉政监督与效能监督的统一 |
| 第二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廉洁性监督 |
| 一、基层政府权力腐败的危害性 |
| 二、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腐败的根源分析 |
| 三、价值导向:从事后惩戒转向事前预防 |
| 四、基层政府权力监督的制度化构建 |
| 第三节 基层政府权力效能监督的法治化 |
| 一、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实证分析:以2019年D区街镇考核为例 |
| 二、基层政府效能监督的法治困境 |
| 三、基层政府效能监督法治化的改进路径 |
| 第六章 余论: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未来展望 |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虚无主义批判 |
| 一、基层治理中法治虚无主义的新变异 |
| 二、基层法治虚无主义的形态与后果 |
| 第二节 警惕基层政府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法治浪漫主义 |
| 一、法治浪漫主义思潮的形成 |
| 二、法治浪漫主义的迷惑性与危害性 |
| 第三节 坚持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现实主义 |
| 一、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背景 |
| 二、秉持法治现实主义的渐进改革立场 |
| 三、基层政府权力运行法治化的渐进实现路径 |
| 参考文献 |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 后记—兼怀人生四十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一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 1.2.3 研究述评 |
| 1.3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创新之处及不足 |
| 1.4.1 研究创新之处 |
| 1.4.2 研究不足 |
| 第二章 依法行政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 2.1 依法行政的相关概念 |
| 2.1.1 行政权 |
| 2.1.2 依法行政 |
| 2.2 理论基础 |
| 2.2.1 法治政府理论 |
| 2.2.2 有限政府理论 |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 2.3 政府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应然路径分析 |
| 第三章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依法行政的发展阶段及成效 |
| 3.1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青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发展阶段 |
| 3.1.1 全面推进、集中攻坚阶段(2014 年-2017 年) |
| 3.1.2 巩固完善、深化提升阶段(2018 年-2020 年) |
| 3.2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举措及成效 |
| 3.2.1 顶层设计统筹推进 |
| 3.2.2 依法依规制定政策 |
| 3.2.3 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
| 3.2.4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 第四章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依法行政的问题及成因 |
| 4.1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
| 4.1.1 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不够健全 |
| 4.1.2 依法行政执法方式不够规范 |
| 4.1.3 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尚未落实 |
| 4.1.4 依法行政公开制度不够完善 |
| 4.2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依法行政存在问题的成因 |
| 4.2.1 依法行政意识淡薄 |
| 4.2.2 法律法规不健全 |
| 4.2.3 法治配套机制未跟进 |
| 第五章 推进成都市青羊区依法行政的对策建议 |
| 5.1 落实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 |
| 5.1.1 助力提升行政立法质量 |
| 5.1.2 依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
| 5.1.3 细化依法行政决策制度 |
| 5.2 提升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 |
| 5.2.1 转变行政执法观念 |
| 5.2.2 深化执法制度建设 |
| 5.2.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
| 5.3 完善依法行政的监督体系 |
| 5.3.1 完善依法行政的内部监督机制 |
| 5.3.2 完善依法行政的外部监督机制 |
| 5.4 科技赋能优化依法行政模式 |
| 5.4.1 完善信息平台推动依法行政 |
| 5.4.2 建设智慧城市助力依法行政 |
| 5.4.3 内嵌大数据模块于涉民生审计 |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 6.1 研究结论 |
| 6.2 研究展望 |
| 致谢 |
| 参考文献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 |
| 1.1.1 研究背景 |
| 1.1.2 研究目的 |
| 1.1.3 研究意义 |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 1.2.3 国内外文献述评 |
| 1.3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 1.3.1 研究思路 |
| 1.3.2 研究内容 |
| 1.3.3 研究方法 |
| 1.4 研究的特色之处 |
| 第2章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现状 |
| 2.1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理论基础 |
| 2.1.1 法治政府的概念 |
| 2.1.2 基层政府法治特征 |
| 2.1.3 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的意义 |
| 2.2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环境 |
| 2.2.1 经济发展情况 |
| 2.2.2 居民文化情况 |
| 2.2.3 社会发展情况 |
| 2.3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主体情况 |
| 2.3.1 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情况 |
| 2.3.2 法治工作机构及工作状况 |
| 2.3.3 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及工作状况 |
| 2.3.4 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状况 |
| 2.4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
| 2.4.1 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
| 2.4.2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
| 2.4.3 行政决策情况 |
| 2.4.4 行政执法情况 |
| 2.4.5 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
| 2.4.6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
| 2.4.7 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
| 2.4.8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
| 2.5 本章小结 |
| 第3章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存在的问题 |
| 3.1 昂昂溪区法治建设情况评估 |
| 3.1.1 评估指标体系设计 |
| 3.1.2 评估结果 |
| 3.1.3 评估结果分析 |
| 3.2 关于昂昂溪区法治建设情况的问卷调查设计 |
| 3.2.1 调查问卷设计 |
| 3.2.2 调查样本和过程 |
| 3.3 评估和调查结果分析 |
| 3.4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
| 3.4.1 公职人员法治思维有待加强 |
| 3.4.2 行政决策法治化程度有差距 |
| 3.4.3 行政执法程序化程度低 |
| 3.4.4 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 |
| 3.5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
| 3.5.1 组织领导不够有力 |
| 3.5.2 人治文化浓厚 |
| 3.5.3 专业力量薄弱 |
| 3.6 本章小结 |
| 第4章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的推进策略研究 |
| 4.1 推进思路与设计 |
| 4.1.1 推进思路 |
| 4.1.2 推进原则 |
| 4.1.3 策略设计 |
| 4.2 以提高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为引领 |
| 4.2.1 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 |
| 4.2.2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
| 4.2.3 健全公职人员学法制度 |
| 4.3 理顺行政决策程序 |
| 4.3.1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 |
| 4.3.2 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 |
| 4.3.3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 4.4 完善行政执法流程 |
| 4.4.1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
| 4.4.2 健全执法流程 |
| 4.4.3 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
| 4.5 推进信息公开 |
| 4.5.1 及时全面公开 |
| 4.5.2 探索数据开放 |
| 4.5.3 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
| 4.6 本章小结 |
| 第5章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推进策略的保障措施 |
| 5.1 组织领导保障 |
| 5.1.1 深化领导体制 |
| 5.1.2 优化工作机制 |
| 5.2 队伍建设保障 |
| 5.2.1 强化力量配备 |
| 5.2.2 健全考核激励 |
| 5.3 政策执行保障 |
| 5.3.1 强化普法宣传 |
| 5.3.2 健全配套制度 |
| 5.3.3 夯实基层基础 |
| 5.4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
| 个人简历 |
| 附录 昂昂溪区政府法治建设调查问卷 |
| 摘要 |
| Abstract |
| 引言 |
| 一、选题依据 |
| (一)研究背景 |
| (二)理论意义 |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 (一)研究思路 |
| (二)研究方法 |
| (三)研究内容 |
| 四、拟创新之处、难点与不足 |
| (一)拟创新之处 |
| (二)研究的难点 |
| (三)研究的不足 |
| 第一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基础 |
| 一、基本概念阐释 |
| (一)治理、乡村治理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 (二)公务员与乡镇公务员 |
| (三)素质、公务员素质与乡镇公务员素质 |
| 二、理论基础 |
| (一)治理与善治理论 |
| (二)素质模型理论 |
| (三)新制度主义理论 |
| (四)街头官僚与行为选择理论 |
| (五)学习和培训的相关理论 |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
| (一)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现实需求 |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提高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的基本前提 |
| (三)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是维护乡镇政权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
| 小结 |
| 第二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在逻辑 |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与乡镇公务员素质要求 |
| (一)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 (二)乡村治理对乡镇公务员的素质要求 |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的形成过程 |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理论逻辑 |
| (一)基层治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分工 |
| (二)现代化治理价值与技术需要培育养成 |
| (三)乡镇公务员的行为选择逻辑 |
| 三、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必要性 |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对乡镇公务员的现实要求 |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总体状况考察 |
| (三)当前乡镇公务员素质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 小结 |
| 第三章 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考察 |
| 一、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历史考察 |
| (一)新中国成立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 (二)改革开放后乡镇干部的素质培育 |
| (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后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 |
| (四)《公务员法》实施之后乡镇公务员的素质培育 |
| 二、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现状考察 |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状况调查问卷 |
| (二)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
| 三、我国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主体的观念意识淡薄 |
| (二)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 |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保障机制不完善 |
| 小结 |
| 第四章 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经验 |
| 一、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特征类型 |
| (一)以英国为代表的“需求导向型” |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能力导向型” |
| (三)以加拿大为代表的“价值导向型” |
| (四)以新加坡为代表的“人本导向型” |
| (五)以日本为代表的“实践导向型” |
| 二、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做法 |
| (一)建立公务员素质标准 |
| (二)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
| (三)重视对公务员进行素质测评 |
| (四)加强培训教育机构建设 |
| 三、国外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经验 |
| (一)建立公务员培训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
| (二)完善公务员的道德行为准则 |
| (三)重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 |
| (四)注重公务员培训考核结果的运用 |
| 小结 |
| 第五章 基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路径 |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思路 |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主要目标 |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要求 |
| (三)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基本原则 |
|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内容要求 |
| (一)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构成要素 |
| (二)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具体内容 |
| 三、乡村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途径 |
| (一)构建完善的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
| (二)加强乡镇公务员素质培育的配套制度保障 |
| (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文化环境 |
| (四)建立乡镇公务员素质跟踪评价系统 |
| 小结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附录1 |
| 附录2 |
| 后记 |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 摘要 |
| Abstract |
| 1 绪论 |
| 1.1 研究背景 |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 1.2.1 研究目的 |
| 1.2.2 研究意义 |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 1.3.3 国内外研究综合评述 |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 1.4.1 研究内容 |
| 1.4.2 研究方法 |
| 1.4.3 技术路线 |
| 1.5 研究的创新之处 |
| 2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
| 2.1 法经济学理论 |
| 2.1.1 法治与经济的关系 |
| 2.1.2 法与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 |
| 2.1.3 法律制度与预期行为刺激 |
| 2.1.4 法治政府的经济理性 |
| 2.2 依法行政理论 |
| 2.2.1 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的关系 |
| 2.2.2 政府职能与权力清单 |
| 2.2.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的界定 |
| 2.3 转型经济学理论 |
| 2.3.1 经济转型的基本内涵 |
| 2.3.2 中国的经济转型 |
| 2.3.3 南方集体林区经济转型的界定 |
| 2.4 系统耦合理论 |
| 2.4.1 耦合与耦合发展 |
| 2.4.2 系统与系统耦合 |
| 2.4.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 |
| 2.5 可持续发展理论 |
| 2.5.1 南方集体林区的可持续发展 |
| 2.5.2 依法行政与可持续发展 |
| 2.5.3 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
| 2.6 本章小结 |
| 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
| 3.1 南方集体林区特征区域划分标准 |
| 3.2 南方集体林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 3.2.1 第一类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 3.2.2 第二类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 3.2.3 第三类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
| 3.3 南方集体林区经济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 |
| 3.3.1 共性问题 |
| 3.3.2 个性问题 |
| 3.4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现状 |
| 3.4.1 第一类地区依法行政现状 |
| 3.4.2 第二类地区依法行政现状 |
| 3.4.3 第三类地区依法行政现状 |
| 3.5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
| 3.5.1 共性问题 |
| 3.5.2 个性问题 |
| 3.6 本章小结 |
| 4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关键影响因子 |
| 4.1 辨识关键影响因子应遵循的原则 |
| 4.2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初始因子集 |
| 4.3 重要影响因子的确定方法 |
| 4.3.1 专家群体问卷调查表的设计及调查 |
| 4.3.2 专家群体意见汇集方法 |
| 4.3.3 调查结果专家群体意见汇集 |
| 4.4 应用灰色系统理论筛选关键影响因子 |
| 4.4.1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 4.4.2 模型运算与结果 |
| 4.5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关键影响因子调查结果分析 |
| 4.5.1 实际工作中缺乏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共生发展的评价机制 |
| 4.5.2 学界缺乏针对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内生关系的研究 |
| 4.5.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 |
| 4.6 本章小结 |
| 5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机理 |
| 5.1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互动发展的现实基础 |
| 5.1.1 我国宏观决策层面的思想转变与法治实践 |
| 5.1.2 世界典型国家经济改革与法治实践的经验例证 |
| 5.1.3 国内外学界的理论共识 |
| 5.1.4 耦合理论与技术在社会科学领域的多元化发展与运用 |
| 5.2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的理论基础 |
| 5.2.1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耗散结构特性 |
| 5.2.2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协同特性 |
| 5.2.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系统动力学特性 |
| 5.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设计 |
| 5.3.1 系统耦合的目标 |
| 5.3.2 系统耦合的原则 |
| 5.3.3 系统耦合的结构 |
| 5.3.4 系统耦合的功能 |
| 5.3.5 系统的耦合效应 |
| 5.4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的框架 |
| 5.4.1 行政经济主分量 |
| 5.4.2 资源条件子系统 |
| 5.4.3 科技创新子系统 |
| 5.4.4 社会环境子系统 |
| 5.4.5 市场环境子系统 |
| 5.4.6 系统总体框架 |
| 5.5 行政经济主分量各序参量间的耦合机理 |
| 5.5.1 经济发展状况与依法行政状况的耦合 |
| 5.5.2 经济发展状况与产业发展状况的耦合 |
| 5.5.3 产业发展状况与依法行政状况的耦合 |
| 5.5.4 行政经济主分量各序参量的总体耦合 |
| 5.6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子系统间的耦合机理 |
| 5.6.1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资源条件子系统的耦合 |
| 5.6.2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科技创新子系统的耦合 |
| 5.6.3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社会环境子系统的耦合 |
| 5.6.4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市场环境子系统的耦合 |
| 5.6.5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子系统间的总体耦合 |
| 5.7 子系统间的耦合机理 |
| 5.7.1 资源条件子系统与科技创新子系统间的耦合 |
| 5.7.2 资源条件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 5.7.3 资源条件子系统与市场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 5.7.4 科技创新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 5.7.5 科技创新子系统与市场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 5.7.6 市场环境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间的耦合 |
| 5.7.7 子系统间的总体耦合 |
| 5.8 本章小结 |
| 6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 6.1 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与思路 |
| 6.1.1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 6.1.2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
| 6.2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行政经济主分量指标 |
| 6.2.1 经济发展状况 |
| 6.2.2 依法行政状况 |
| 6.2.3 产业发展状况 |
| 6.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资源条件子系统指标 |
| 6.3.1 森林资源分布状况 |
| 6.3.2 森林生产力 |
| 6.3.3 林业资源再利用 |
| 6.4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科技创新子系统指标 |
| 6.5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社会环境子系统指标 |
| 6.5.1 示范促进培训与推广 |
| 6.5.2 林区居民整体素质 |
| 6.5.3 林区民俗特色文化 |
| 6.5.4 林区特色旅游资源 |
| 6.5.5 林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
| 6.6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市场环境子系统指标 |
| 6.6.1 金融机构林业授信 |
| 6.6.2 林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
| 6.7 本章小结 |
| 7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 |
| 7.1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分析 |
| 7.1.1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界定 |
| 7.1.2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函数 |
| 7.1.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的耦合标准分析 |
| 7.2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测度模型的构建 |
| 7.2.1 灰色关联度分析方法 |
| 7.2.2 灰色关联度耦合模型 |
| 7.3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方法 |
| 7.3.1 确定耦合系统分析序列 |
| 7.3.2 耦合系数数据的无量钢化处理 |
| 7.3.3 确立各子系统间的关联系数 |
| 7.3.4 计算系数间的耦合关联度 |
| 7.3.5 计算子系统间的耦合关联度 |
| 7.3.6 计算系数整体耦合关联度 |
| 7.4 本章小结 |
| 8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实证研究—一以广东省为例 |
| 8.1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计算 |
| 8.1.1 行政经济主分量指标 |
| 8.1.2 资源条件子系统指标 |
| 8.1.3 科技创新子系统指标 |
| 8.1.4 社会环境子系统指标 |
| 8.1.5 市场环境子系统指标 |
| 8.1.6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评价指标体系 |
| 8.2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度测量 |
| 8.2.1 行政经济主分量序参量及其要素间耦合度 |
| 8.2.2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子系统间耦合度 |
| 8.2.3 各子系统间的耦合度 |
| 8.3 广东省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耦合结果分析 |
| 8.3.1 行政经济主分量各序参量间的耦合分析 |
| 8.3.2 行政经济主分量与各子系统间耦合分析 |
| 8.3.3 各子系统间的耦合分析 |
| 8.4 本章小结 |
| 9 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保障对策 |
| 9.1 依法行政保障对策 |
| 9.1.1 建立行政人员法治思维意识长期培育和有限录用制度 |
| 9.1.2 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倒查与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
| 9.1.3 建立和完善全方位与多渠道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 |
| 9.1.4 建立健全林区依法行政的激励诱导制度 |
| 9.2 经济转型发展的保障对策 |
| 9.2.1 持续推进动态产业优化 |
| 9.2.2 加强完善生态抚育制度 |
| 9.2.3 强化科教兴林互促发展 |
| 9.2.4 加快完善社会服务保障制度 |
| 9.3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的保障对策 |
| 9.3.1 合理制定与严格执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 9.3.2 鼓励与推动林业生产经营创新 |
| 9.3.3 加快建立林业金融支撑保障制度 |
| 9.3.4 加快建立林业风险保障制度 |
| 9.4 本章小结 |
| 结论 |
| 参考文献 |
| 附录 |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 致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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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 摘要 |
| abstract |
| 第1章 绪论 |
| 1.1 审批权行政自制研究的意义 |
| 1.1.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 1.1.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 1.2 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及评述 |
| 1.2.1 审批制度改革中审批权规制综合研究 |
| 1.2.2 以审批自由裁量权控制为重点的研究 |
| 1.2.3 以行政审批权程序控制为重点的研究 |
| 1.2.4 简要评述 |
| 1.3 “审批权行政自制”概念之解析 |
| 1.3.1 依法行政 |
| 1.3.2 行政自制 |
| 1.3.3 行政审批权 |
| 1.4 本文的分析框架及研究方法与思路 |
| 1.4.1 分析框架 |
| 1.4.2 研究方法 |
| 1.4.3 研究思路 |
| 第2章 审批权行政自制的理论基础 |
| 2.1 习近平关于行政权制约监督的重要论述 |
| 2.2 依法行政原理和行政自制理论 |
| 2.2.1 依法行政原理与审批权行政自制 |
| 2.2.2 行政自制理论与审批权行政自制 |
| 第3章 行政审批制度演化中行政权自我规制的发展脉络 |
| 3.1 行政审批权规制的历史脉络及逻辑演进 |
| 3.1.1 行政审批取代行政命令阶段:审批权规制的“制度化” |
| 3.1.2 审批逐步改造为行政许可阶段:审批权规制“法制化” |
| 3.1.3 审批权力结构合理化探索阶段:审批权规制“法治化” |
| 3.2 行政自制——行政审批权有效规制的发展趋势 |
| 3.2.1 主体、主导、主责:审批权行政自制的现实必然性 |
| 3.2.2 内发、专业、同步:审批权行政自制的维度及优势 |
| 第4章 审批权行政自制的实践机制与法律规范体系 |
| 4.1 审批权行政自制的体制机制 |
| 4.1.1 审批权行政自制的体制 |
| 4.1.2 审批权行政自制的实践机制 |
| 4.2 审批权行政自制的法律规范体系分析 |
| 4.2.1 审批权行政自制的法律依据分析 |
| 4.2.2 审批权行政自制的司法解释依据 |
| 4.2.3 审批权行政自制的规范体系构建 |
| 4.3 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批权行政自制的主要内容 |
| 4.3.1 行政审批设定中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行政自制 |
| 4.3.2 行政审批实施中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行政自制 |
| 4.3.3 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和撤销中的自由裁量权及其行政自制 |
| 4.4 小结 |
| 第5章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中审批权行政自制的实现路径——基于浙江的考察 |
| 5.1 “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审批权行政自制的实现路径与经验 |
| 5.1.1 “以人民为中心”:动力机制、价值导向、评判体系重构 |
| 5.1.2 相对集中许可权:形式“相对集中”与实质“强化制约” |
| 5.1.3 互联网+行政审批:全程监控,压缩各层级自由裁量空间 |
| 5.1.4 审批标准化建设:重塑“明规则”,增强责任可追溯性 |
| 5.2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中审批权行政自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 5.2.1 审批权的有限性与行政自制的合理性 |
| 5.2.2 审批权行政自我规制存在合法性风险 |
| 5.2.3 审批权行政自制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
| 第6章 依法行政视域下优化审批权行政自制的展望 |
| 6.1 依法提升行政审批权力结构的合理性 |
| 6.2 克服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法治悖论” |
| 6.3 构建行政自制与“他制”的有效衔接机制 |
| 结语 |
| 参考文献 |
| 致谢 |